海北州十二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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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十二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海北州“十二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宏观经济环境形势将呈现出新的态势,给未来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不确定因素。

在新形势下结合我州实际,从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短期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出发,紧紧围绕“生态立州”战略的实施,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职能作用。

对于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施绿色经济、环境友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海北州“十一五”环境保护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着力实施“生态立州、农牧稳州、工业富州、科教兴州、旅游活州”战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州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平稳增长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州辖黄河、湟水流域水质全部达到《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得到完全控制;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任务全部完成。

初步建立了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和监管水平有效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州组织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环青海湖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重点工程,改善了祁连山水源涵养环境和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

通过加大小流域治理、农牧区、工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了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增强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为确保全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明确了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要求,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通过加强调度和督查,推进了减排措施的落实。

一是工程减排方面。

2010年可发挥减排效益的海晏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成投运;祁连山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内发挥减排作用;唐湖电力公司2X13.5MW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已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计划在年内开工建设。

二是结构减排方面。

先后关停了热电联产小火电机组、电解铝、碳化硅、铁合金、屠宰行业等落后产能企业13家,削减二氧化硫456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72.9吨。

三是管理减排方面。

强化了重点污染源达标考核工作,14家重点考核企业达标率在86%以上。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率达100%,基本实现了重点污染源持证排污。

积极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了重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能力。

加强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州级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项目已全部建成,3家国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也已全部安装完成并与州监控平台联网。

(三)突出重点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加大了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重点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列入《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其余项目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

集中整治并督促完善了铁合金、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铬渣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原海北化工厂铬渣治理进入拉运处理阶段,被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设备研发与示范项目已纳入国家“863”计划启动实施。

(四)强化监管严把环保准入关口

一是按照“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

各级环保部门围绕大局,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后,迅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调整改进环评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确保了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的建设。

二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必要手段,切实加强对水污染的控制;严格核定排污总量,施行清洁生产,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通过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排污者的排污行为,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有效发挥减少污染与防治并举的作用。

(五)严格执法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春灌期间防止水污染、高(中)考控噪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州环境监察部门累计出动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8家。

不断加大后督查力度,对热水、江仓地区煤炭开采和祁连有色金属开采企业等环境违法案件和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督查。

二是积极完善排污收费核查机制,大力提高稽查水平。

全州排污费征收突破500万元,继2006年跨跃100万元大关之后,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矿山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止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首次成功对青海海鑫公司废水实施了应急排险。

四是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及时受理和严肃查办各类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查办率达到100%,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特别对州委、州政府和省环保厅领导批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六)强化辐射环境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认真开展放射源的摸底排查,基本实现对全州放射源的动态安全监管。

针对原二二一厂填埋坑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与省厅共同开展了应急演练,提高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同时,组织完成对全州9家单位、14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为电磁辐射污染源纳入排污申报体系奠定了基础。

(七)狠抓环保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基础工作

全州共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资金700余万元,有力加强了环境规划、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科技、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等基础性工作,推动了环保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有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经国家实地核查后,全州普查对象漏报率、普查表指标漏填率、差错率均控制在2%以下,达到国家技术要求。

同时,海北州林业环保局被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监测能力得到提高。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得到更新和完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站正在加快建设,环境监测覆盖面增加,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应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湟水干流海北金滩考核断面实现水质监测周报。

环境监察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监察仪器设备得到更新和完善,全州各级环保部门执法装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环境宣教工作扎实有效。

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加强环境宣传报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和科普活动,共有6所“绿色学校”和2个“绿色社区”通过省级命名表彰。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

实施项目资金236万元,共有3个行政村环境得到综合整治。

(八)重视环保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环保系统“五大建设”、“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大力开展行风、“三型机关”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环保系统行政效能进一步增强。

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取得阶段性成就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州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全州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科技创新能力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矛盾仍很突出;二是四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处于起步阶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工业集中发展区内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及环境监管已成为发展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三是农村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全州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牧区环境问题将严重制约和谐家园的建设进程。

农牧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率低,畜禽养殖业、餐饮业和小型加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农牧区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四是生态功能逐步退化,超载过牧问题突出。

高强度的经济社会活动,对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以及城镇建设、公路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和地表的扰动,导致全州水土流失面积不断扩大,超载过牧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有效遏制,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五是环保投入尤其是直接用于污水、垃圾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截止目前,全州仅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0.2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全州5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不仅无害化处理率低,而且处理标准不高,垃圾围城和二次污染问题比较严重。

六是环保体制机制尚不完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综合决策机制有待健全。

部分地区仍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环保投入不足,基层环境管理能力较薄弱,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性逐渐显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投诉事件增多,资源与环境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各地现有的环境监管模式不能适应全州统一发展的要求,在环境管理上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象,影响了全州环境行政管理的综合效能。

这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形势分析

就现阶段情况而言,当前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巨量资源消耗、巨大环境压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试验所要求的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

海北州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提出:

到2015年,全州工业经济实现“两个翻一番、四个重大突破”的发展目标。

实现工业经济总量翻一番,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年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达到36.58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以上;实现工业投资总额翻一番,工业投资年均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工业总投资达到140亿元以上。

煤生产能力达到776万吨、产量超过600万吨;石棉10万吨;铜、铅、锌共80万吨(金属量);铁186万吨(矿石量);金1吨(金属量)。

实现四个重大突破。

即:

实现工业集聚发展的重大突破,重点建设好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门源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祁连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和青海省热水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四个特色工业集中发展区,成为我州对外开放的窗口、工业富州的载体、企业壮大的平台、经济增长的龙头。

实现企业创新的重大突破,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上有显著提高。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突破,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发展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实现品牌建设的重大突破,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方式,培育更多的自主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的规模和影响力,培育出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

《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规划纲要》提出:

海北州四县全部为环青海湖生态旅游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海晏县为沿湟水河特色农牧业产业化走廊;海晏县、刚察县为沿兰青—青藏铁路城镇发展带和经济大动脉。

省委提出:

海北要在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特色旅游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五个方面走在全省牧区的前列。

青海省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

构建以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环境和祁连山水源涵养为屏障的国家生态安全体系。

这些奋斗目标和要求对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

(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污染加剧

预计到2015年全州城镇人口将达到12万,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

城镇化进程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城镇化过程推动了区域经济增长,提高了文化、教育与科技发展水平,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与思想观念,促进了社会进步。

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污水、垃圾、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量持续增加,“热岛效应”加剧,城镇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以城镇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将不断加剧。

(二)消费水平升级资源进一步紧缺

随着消费水平的升级,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需求越来越高,畜禽养殖量、排污量也将随之增大;同时人均住宅面积、汽车保有量均逐年上升,将导致道路拥挤,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幅增加,交通噪声污染日益严重,能源、土地资源将进一步紧缺。

(三)环保需求提高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根据国家污染减排与“四区两带一线”环保需求,全州COD、二氧化硫的单位GDP排放强度将要在“十一五”基础上削减,加之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氨氮、氮氧化物等也会逐步纳入减排控制范围,全州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四)环保意识增强环保工作压力增大

随着四县工业集中发展展区的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

同时,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也会进一步严格,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紧紧围绕生态立州战略的实施和跨越式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注重环境保护引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兼顾农村与城镇,源头预防和治理修复相结合,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实现系统集成,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民生优先。

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3、重点突破。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城镇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为重点,科学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4、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分区控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

推进以环境容量为核算基础的污染物分区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

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5、综合推进。

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意志,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三)规划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基本解决,饮用水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初步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

(四)主要目标指标

1、水环境目标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湟水河金滩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大气环境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年

3、声环境

——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

——城镇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4、生态环境

——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5、总量控制及减排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指标之内,并按要求完成减排指标

6、污染控制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其它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

——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6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7、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州、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建制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现规范监管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成并正常运行

——全州环境应急系统完善并正常运行

——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成

——州、县环境宣教、环境信息、环境科研能力基本满足工作需求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全州重点城镇饮用水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保护区全部规范划定,相应保护设施落实并实现规范监管;重点乡镇70%的乡村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完成规范划定,基本落实保护措施和监管监测措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2、加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各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并达标排放,全州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污水厂中水回用率和污泥处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3、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

以湟水河流域、黑河流域、大通河流域和青海湖流域为重点水污染防治工作区域,并强化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至2015年底,根据《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环境保护要求,省控、国控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全面推进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4、扎实推进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

严格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放,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二)大气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继续以“三河一湖”流域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火电、铁合金、煤炭采选、水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有色金属采选、电力、建材、集中供热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

2、实施重点城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以城镇为重点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继续抓好西海镇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同时,将推广节能环保型采暖锅炉及改造消烟除尘设备等措施。

至2015年,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有所提高。

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环境监管范围。

3、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点减排工程为重点,抓好重点工程项目。

督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铁合金、碳化硅等落后产能步伐,重点抓好西部矿业唐湖电力分公司2X135MW发电机组的脱硫设施工作,为完成全州州“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起到重要作用

(三)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的任务

1、全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投入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

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建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2、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提高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和分类收集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在优先进行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重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

对现行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环境综合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隐患。

3、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

重点控制资源采选、火力发电、铁合金等行业。

督促企业综合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减少废物的堆存量。

(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协调实施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规划,配合完成祁连山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前期工作并力争项目启动;统筹搞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移民、人工增雨和草地、林地、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发展生态畜牧业,减轻天然草场压力,逐步恢复天然植被、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引导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促进生态恢复,逐步建立良性循环的草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增加水源涵养。

2、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保护与管理。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和区域性生态环境调查,完成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逐步开展生物物种资源利用安全评价、野生生物物种救护和繁育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实施青海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生物多样性社区共管示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履约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3、积极推动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

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生态敏感性、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潜力,确定不同地区的主体功能,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范围、发展方向和环境准入条件,强化宏观调控和分类指导,合理产业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对流域区域内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人口集中而经济相对发达的部分地区,实行优化开发。

坚持环境优先,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对热水、江仓等一些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

坚持科学利用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对环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山地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实行限制开发。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选择发展方向,鼓励发展特色产业,逐步恢复生态平衡。

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

坚持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格监管,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任何开发建设活动,有效保护生态功能。

(五)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奖促会”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为引领,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手段,以《青海省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年)》为指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在重点整治农村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探索农村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包括完善农村环保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机制,努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2、继续推进重点整治。

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抓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制订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和环境污染应急防范预案,建立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制度。

抓好农村垃圾固废集中收集处理,农村垃圾的统一收集要覆盖到农业区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普遍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的长效保法机制,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同时做好农村工业园区和家庭工业的固废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和完善多形式、低成本、高效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力争使全州40%以上建制村庄有污水处理设施。

3、抓好试点示范。

在生态农(牧)业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推广生态农牧业建设经验,扩大生态农牧业面积和比例和后续产业的培育。

大力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完成海北州有机食品产地布局及发展规划,促进全州农牧业生产方式和结构转型。

重点推动“青藏高原有机(天然)畜产品生产批发基地”国家级有机食品(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开展优美乡村创建工作,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以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在海北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基础上,完成并实施全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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