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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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泉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五”规划

(第二稿)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的五年,是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

科学谋划“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对于指导我市“十二五”期间的环保工作,服务经济优化提升,进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进展及“十二五”的形势与挑战

(一)“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总体来看,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一五”前四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按计划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

——多数规划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达到了规划目标的进度要求,大多数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009年,我市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晋江水系和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均保持优,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上升,十二条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大部分较2006年整治前有明显好转,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2006年10月我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2006年度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第二。

2007年,泉州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列全省第三,泉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列全省第二、污染减排考评列全省第五。

2008年,泉州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全省第一、泉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全省第一,污染减排考评全省排名第三位。

至2009年底,COD、SO2排放量分别为80894吨、55911吨,比2005年分别减排3.81%、6.62%。

预计到2010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指标继续保持总体良好,主要污染物COD、SO2将如期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约束指标。

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全市新增环保编制326人,有望在“十一五”末达到每万人有1名环保人员的目标。

 

专栏一泉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09年

十一五

完成

情况

考核范围

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99.6%

100%

≥98%

完成

市区

2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市区

3

近岸海域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50%

75%

≥50%

完成

全市

4

环境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

340

362

≥340

完成

市区

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

54.4

54.4

≤56

完成

市区

6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

69.7

68.4

≤70

完成

市区

7

全市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7.24%

7.97%

≥10%

未完成

全市

8

森林覆盖率

58.7%

58.7%

≥58.7%

完成

全市

9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9.46%

40.21%

≥42%

未完成

市区

10

COD排放总量(万吨)

8.41

8.09

≤7.96

未完成

全市

11

SO2排放总量(万吨)

5.85

5.59

≤4.68

未完成

全市

1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5.8%

98.8%

≥97%

完成

全市

13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完成

全市

14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76.85%

78.17%

≥80%

未完成

市区+泉港

66.69%

≥60%

完成

各县(市、区)

1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完成

市区

16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19.89%

≥80%

未完成

市区

17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7.91%

99.84%

≥98%

完成

全市

18

工业用水重复率

42.61%

73.14%

≥50%

完成

全市

19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0.90

0.795

≤0.76

未完成

全市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

1.97%

2.0%

≥2.0%

完成

全市

21

环境综合评估

86分

92.4

≥90分

完成

全市

备注:

1、表中各指标解释和考核范围依照“创模”指标和环境统计的指标定义,其中市区指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全市指泉州市全辖区。

2、各指标只统计到2009年,完成情况暂按2009年指标值判定。

——规划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取得良好成效

1、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2009年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晋江流域水质监测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整体水质达标率7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8%;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低于60dB;全市森林覆盖率58.7%。

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我市实现各县(市)均建成一座以上的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63.25万吨/日,比2005年增长近4倍;市区、泉港区、晋江、石狮、南安、永春、德化等垃圾处理场相继建成投入运行、试运行,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5450吨/日,比2005年增长近8倍;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建设完善与北峰、城东、东海三座污水处理厂相配套的污水管网。

实施大规模绿化工程,泉州城区绿化率达到40.21%,园林绿地系统布局日趋合理。

3、以两江流域整治保护饮用水源,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编制完成了《泉州市中心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和泉州市中心市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源(桃源水库)保护区划分方案》、《泉州市县级以上饮用水地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促进水源管理规范化,治理保护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涵养、保护区治理,实施《山美水库污染源治理方案》和《山美水库污染近期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查,制定并实施《泉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逐一清理和整改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排污口,清除保护区沿岸的禽畜舍、厕所、垃圾堆和杂物,从行动上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质量。

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25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泉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向乡镇、向基层、向农村延伸。

4、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整治强势推进

形成“以江促海、以海带江,江海联动”的水污染防治格局。

自“十一五”以来,全市共投入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资金49.79亿元,完成307个整治项目,实施污水处理体系工程、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工程、工业污染整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等5大工程,近海水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75%,比2005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近海水域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水质持续改善。

5、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持续深化

组织实施了《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五年规划(2005-2009年)》、《泉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制订了《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开创我省上下游补偿的先例。

“十一五”期间,晋江、洛阳江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2010年,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得以延续,专项资金总额从每年2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

6、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

生态市(县、乡)建设稳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制定实施《泉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绿色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市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生态示范村3个;创建“绿色学校”416所;创建“绿色社区”105个;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截止2010年11月,已完成建设垃圾焚烧炉12座、无害化填埋场41个、垃圾中转站123座,初步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全市共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12个、森林公园33个,森林覆盖率达到58.7%;泉州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21%。

7、环境综合监管措施设施持续发力

我市实施“退二进三”工程、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及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并率先在全省推行违法行为“登报承诺”制度;坚持对违法行为的勤查重罚,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和从严并重,出台《泉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环境执法力度和强度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我市环境自由裁量权工作得到国家监察部、环保部的充分肯定,并被作为典型在全国全省推广。

“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了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建成1个市级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6个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成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全市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提升了我市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8、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稳步提高

全市在积极依托新闻媒体、广播、报纸形成宣传舆论氛围的同时,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地日”、“世界水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建设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引导全民参与环保工作,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污染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距省下达的指标还有差距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的推进,存在减排指标任务与我市产业结构特征、经济技术水平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减排配套政策和法律等方面不完善;减排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现有核算细则不够完善等诸多问题,以及若干重大项目的建设,导致污染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在较高的水平,削减存量的空间有限,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距省下达的指标还有差距。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提高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提高,相当一部分人口密集的城镇仍然没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而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现有厂无水和“吃不饱”的现象,导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十一五”指标未能完成。

部分工业企业尚未配套除尘脱硫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硫等废气污染物直接外排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而已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主要进行除尘处理,普遍存在脱硫效率不高的现象。

3、环境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还不完善,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能力仍需加强。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存在安全隐患,各地区的各类放射源管理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一旦丢失将给社会稳定安全带来威胁。

4、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虽然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已取得较明显成效,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及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滞后,造成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问题突出,从而导致小流域环境污染严重;农村基层环保力量薄弱。

5、环境监管能力仍显不足

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更由于“三产”行业发展迅速,因烟尘、油烟、噪声引发的污染扰民纠纷也越来越突出。

全市大气环境污染现象仍然存在,由于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城市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与改造,使得环境压力很大,环境问题日趋复杂,但我市环保监督管理能力总体上仍然滞后,存在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不相匹配的问题。

(三)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时期。

紧紧抓住新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我市突出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国际上的产业转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转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使得“十二五”环境形势及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

1、水资源的缺乏和水污染的治理更加紧迫,因此以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受陆源排污影响较大的近岸海域将是污染治理的重点,上下游补偿机制的意义更加重大。

2、开发建设导致的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新建项目增排,尤其是重化项目和大型重点建设项目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矛盾更加突出,对减排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3、群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望将更加迫切。

城市化带来的城市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也将日益突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迫切,面临着严峻挑战。

4、较好较快发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布局带来的路网建设和汽车大量增加带来的尾气问题,迫使环境监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总之,“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既要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旧帐,维持基本的环境稳定,又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压力,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问题。

因此,如何运用好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较低的资源环境代价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推展延伸,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为2015年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2017年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经济,民生优先。

紧密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

统筹城乡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步性,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把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努力促进均衡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注重泉州山海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

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三同时”等措施,确保不欠新帐;通过加大污染整治、生态恢复力度,努力还清旧帐。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落实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三)规划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得到较大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工业污染得到全防全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计划指标内,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完善。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茅,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现社会经济绿色持续发展、污染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

2、规划指标

——环境质量指标

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县(市)达90%以上,建制镇达85%以上。

重点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

-

类水质比例达90%以上。

全市近岸海域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以上。

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95%(347天)。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昼间90%、夜间60%。

——污染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福建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福建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含泉港区);各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各县(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

——生态建设指标

森林覆盖率58.7%。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7.97%。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

(市水利局)

⒁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1.3m2。

专栏二泉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十二五”规划

指标体系及其目标值

序号

规划指标

十二五规划目标值

福建省分地市指标(泉州)

一、环境质量指标

1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市区达95%以上

设区市达95%以上

县(市)达90%以上

县(市)达90%以上

建制镇达85%以上

建制镇达85%以上

2

重点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类水质比例

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

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

Ⅰ类-Ⅲ类水质比例达90%以上

Ⅰ类-Ⅲ类水质比例达90%以上

3

全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达55%以上

48%

4

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95%

95%

5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昼间:

90%

昼间:

90%

夜间:

60%

夜间:

60%

二、污染防治指标

6

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化学需氧量: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氨氮: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氨氮: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7

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二氧化硫: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氮氧化物: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氮氧化物:

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8

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85%

各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

9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75%

各县(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5%

――

10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5%

75%

三、生态建设指标

11

森林覆盖率

58.7%

全国第一

12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7.97%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14%

13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

――

比“十一五”下降一个百分点

14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1.3

10

(备注:

市区指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全市指泉州市全辖区)

(四)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规划范围为泉州市全辖区。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应把握好三个方面的着力点:

一是通过总量控制实现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区域层面环境质量改善,通过解决好主要环境问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抓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调查研究,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

落实四个紧扣:

一是紧扣“历史性转变”主旨,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切实把污染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促进我市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紧扣“水环境保护”主题,持续推进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两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永续利用、安全利用。

三是紧扣“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创新环境监管工作机制,上足综合管理措施,从意识和观念入手,形成强势环保氛围,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四是紧扣“环保统筹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沿海与山区、城市与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建设、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之间的关系,通过完善生态补偿、区域协作和优化功能布局,形成以城带乡、以片带面、江海联动的环保新局面。

重点应抓好以下七个方面任务。

(一)持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1、突出重点指标削减,采取总量减排和全面控制相结合

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布局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巩固“十一五”减排成果,突出重点指标削减,着力抓好若干指标的总量减排工作,推进重点指标削减工程与措施的落实。

同时,以重点指标带动相关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削减,采取总量减排与全面控制相结合的模式,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加强”,在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标实施总量削减的同时,对总磷、总氮、烟粉尘、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指标实施重点控制,推进污染控制工作,力争做到全防全控。

2、继续坚持以工程减排为主,综合采取可控可管的减排措施

推进减排工程,特别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许可、管理上可控的工程措施。

以COD减排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延伸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污水集中设施建设;氨氮减排要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脱氮措施、工业废水稳定脱氮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为重点;二氧化硫要在巩固燃煤电厂脱硫运行的同时,提高工业大中型锅炉烟气脱硫效率;氮氧化物要推行燃煤电厂脱硝设施建设。

以工程推进为主,并通过落后产能淘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制度完善,科技防治水平提升等措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3、实施全过程管理,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推行全过程核查监管。

统筹环境准入、环评审批、清洁生产、环境监察等多方面力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整体防控监管体系推进。

探索现场检查、在线监控、远程视频、远程中控等手段的整合与联动;加强排污许可证工作,开展申领、核发、换发、撤销、吊销等信息网上动态公示制度试点,探索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减排核查等数据的关联协同。

做好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总量调剂要求、达不到行业治理平均水平的不予以项目核准、环评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上马。

对新建项目开展“建设期环境监察”,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三同时”,规范建设环保治理设施。

对未按要求建成环保治理设施或试生产期间运行不正常的,予以暂停试生产并限期治理。

加强生产、排污过程全流程监管。

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在要求规范运行治理设施与在线监控设施、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健全档案台帐的同时,强化对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单位的中控系统建设与完善,将主要生产过程参数与污染物排放参数统一纳入监管,实时记录并规范建档,作为污染控制与总量减排的重要核查手段。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切实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市COD排放量总量控制在?

万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

万吨,削减比例?

%;SO2排放总量控制在?

万吨以内,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

万吨,削减比例?

%。

(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认真抓好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5个方面:

一是矿山、冶炼、石油、化工、造纸、电镀、油气贮存库站等重点行业,以及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三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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