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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专项方案.docx

安全生产技术专项方案

我分部负责施工DK***+***~SDK***+***段,其中有9.1km涉及既有线施工。

主要单位工程有****特大桥、****大桥、****中桥,框架小桥20座,框架涵洞28座,其他为区间路基工程。

本安全技术措施综合了路基、桥梁、涵洞的施工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确保管段内的施工人员、设备等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现场施工时参照本安全技术措施作好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工作。

一、既有线施工

1.1既有线桥涵施工

1.1.1一般要求

1、既有线桥涵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

2、既有线施工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有:

(1)施工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未列入铁路部门施工计划;

(2)施工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

(3)施工前未进行地下管线的探测,未对地下管线进行迁改;

(4)上道作业无专人防护,来车不按规定下道避车;

(5)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违反工作制度;

(6)机械设备、材料等侵入行车限界;

(7)线路封锁施工时,不按批准的项目施工或超前准备、超范围施工;

(8)慢性条件下施工时,无防护人员值班;

(9)改建桥涵施工时,未对既有桥墩台、涵洞采取防护加固措施,线路加固时,支点深度不够。

3、临近既有线桥涵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既有线施工方案必须经铁路相关部门审批,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配合协议,铁路运输部门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组织施工。

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下进行。

5、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临时限界并按规定上报铁路相关部门审批,搭设的脚手架、堆放的工程材料和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施工临时限界。

6、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铁路施工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认知。

驻站联络员及工地防护原必须净化过铁路施工安全配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施工前,必须和设备管理单位现场划定地下管线位置范围,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监护下,对管线进行探测,挖探沟确定其准确位置,地下管线挖探坑不得使用机械,对已暴露的管线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8、涉及既有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必须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和“预报、确报、复诵”制度。

9、所有施工人员上道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及时按规定下道避车。

应加强对机具设备和物资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施工限界,并派专人看守。

打桩机、旋挖钻等高大机械设备必须采取防倾覆措施。

10、既有线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和钢筋模板混凝土、既有线边坡拆除等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1.2既有线涵洞接长

管段内,共涉及19处框架桥涵的接长施工。

施工前必须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防护人员和措施全部到位后,按规定组织施工。

1、施工前,在行车限界外0.5m设置行车安全警示带,立柱用HRB335Φ25mm钢筋,露出地面1.2m,埋入不低于0.3m,间距为3~5m,防护范围为施工范围外10m。

2、既有框架小桥、框架涵洞的接长采取钢轨桩防护,钢轨桩采用P50轨,采取先钻孔后植入钢轨,再进行夯填的方式施做。

间距为30cm~50cm,具体间距、轨料长度等以单项施工方案为准。

3、布置示意图如下:

 

 

 

4、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专项施工方案。

1.1.3临近既有线桥梁施工

管段临近既有线施工的桥梁只有跨210国道特大桥,新建建筑物离既有线桥台结构物最小距离为10.02m,因此,采用钢轨桩的形式对基坑进行防护。

钢轨桩位于基坑开挖刷坡线边缘外0.5m,埋入深度为地面至基坑底面向下1m;钢轨桩采用P50轨,采取先钻孔后植入钢轨,再进行夯填的方式施做,间距为50cm。

1.2临近既有线路基施工

1.2.1一般规定

1、营业线路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2、营业线路基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地下、地上管线机行车设备;材料堆码;

2)临时工程机道口;

3)机械作业;爆破作业;

4)慢行施工、封锁施工。

3、营业线路基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建设、监理、设备单位共同审批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地下河空中管线等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迁改或施工影响设备安全时,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作业。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营业线影响范围内设观测点,对路基变形、防护加固设备及线路几何尺寸进行检测直至稳定。

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及时采取措施。

6、临时道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按铁道部现行《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审批及验收手续,严禁擅自设置。

2)电气化区段应设限高架。

3)必须由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负责看守。

4)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拆除。

7、营业线20m范围内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封锁线路基慢行施工时,按规定申报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8、营业线路基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经验收后方可施工。

9、影响营业线行车的路基爆破作业必须在线路封锁时间内进行,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设防护网、排架或棚架等防护。

10、爆破后必须立即清理限界内的土、石,抢修线路。

经施工、设备管理及监理单位三方联合确认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方可开通。

11、营业线路基施工中破坏原有排水系统是应先建后断,所以的排水系统必须保持排水畅通,防止渗漏。

12、高处作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2章的相关规定,并满足营业线安全防护。

13、机械设备管理的使用及防护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8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机械实行“一人一机”防护。

2)营业线限界两侧15m范围内,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刚性防护隔离设施。

3)在营业线限界两侧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

临线来车时,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4)必须做好接触网支柱、信号机等行车设备的防护。

5)机械停止作业后应及时撤离现场,严禁在营业线附近停放。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及防护设施,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

机械车辆在夜间作业时,应防止灯光干扰行车信号。

雨、雪、大风天气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大型机械滑溜、侧翻至行车限界内的安全措施。

14、制定检查计划,并进行安全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库,进行督促落实,直到彻底解决,资料闭合,并控制反复。

15、营业线路基施工完毕,必须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1.2.2路堤帮宽

1、路堤帮宽前应调查列车运行情况、既有排水、加固防护设施、路基病害及既有路基填料种类情况。

2、拆除既有路堤防护设施时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3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植被防护坡面时,应随挖台阶高度挖除植被,不得全坡面一次挖出。

当班开挖应当班回填,保持边坡稳定。

2)拆除片石护坡、拱架防护坡面时,应随填筑进度自下而上拆除。

拆除原路基边坡防护应与填筑同步进行。

3、路堤帮宽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3章、4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随时监测营业线路基稳定情况,防止既有路基失稳。

2)挖除路肩影响道床稳定时,应设置挡砟墙、挡板等防护设施,防止道床边坡溜塌。

3)弃土不得阻塞河道和营业线路基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4、帮宽完成后,应立即恢复线路标志及相关设施。

5、路堤帮宽施工作业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1)班前安全讲话。

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

3)既有设施、设备防护(迁改、监测)。

4)防、排水系统。

5)防护标志、警示灯。

6)施工用电。

7)临时工程。

8)临时道口:

设施、人员资质及管理。

9)材料堆放:

堆放位置、稳固情况及看守情况。

10)机械使用及防护:

跟机防护、隔离(限界)防护、机械操作、夜间作业、机械停放。

11)线路封锁及慢行施工。

12)既有线防护设施拆除:

坡面植被拆除,片石、拱架护坡拆除。

13)填筑:

既有路基监测、地基处理、挖除既有路肩、弃土。

14)线路标志及相关设施恢复。

15)验收。

1.2.3路堑拓宽

1、路堑拓宽,应在营业线一侧设置防护设施,严禁材料、机具侵线。

2、拆除既有防护、防护设施应保证既有路堑边坡稳定,必要时设置临时支撑进行加固防护,并随开挖进度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严禁一拆到底。

3、路堑拓宽应按照横断面而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引起边坡不稳定或坍塌。

4、路堑拓宽时应随时观测坡面稳定情况,有裂缝、危石和塌方迹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5、弃土不得阻塞既有排水设施,不得影响既有路基安全稳定剂运营安全。

6、路堑拓宽施工作业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1)班前安全讲话。

2)劳动保护用品佩戴。

3)既有设施、设备防护(迁改、监测)。

4)防、排水系统。

5)防护标志、警示灯。

6)施工用电。

7)临时工程。

8)临时道口:

设施、人员资质及看管。

9)材料堆放:

堆放位置、稳固情况及看守情况。

10)机械使用及防护:

跟机防护、隔离(限界)防护、机械操作、夜间作业、机械停放。

11)线路封锁及慢行施工。

12)拓宽开挖:

防护设施设置、拆除既有防护设施、开挖方法、路堑监测。

13)弃土。

14)验收。

1.3既有公路防护

管段涉及既有等级公路防护是跨210国道特大桥,跨越形式为上跨环陵路和老210国道。

9#、10#墩位于环陵路左右两侧,上部为连续梁主跨,跨度64m,梁底距路面平均距离9m,主要防护的内容有:

基坑开挖防护、连续梁支架及施工防护、路面行车防护引导等;2#、3#墩位于老210国道左右侧,跨越形式为简支梁上跨,梁底距路面10.09m,防护的主要内容有:

基坑防护、墩身施工交通防护和地面下通信电缆。

施工前,必须与路政、交通、通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按照协议的防护措施防护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1.3.19#、10#墩基坑防护

1、基坑位于环陵路边坡坡脚,施工前先测量放线定出基坑开挖刷坡线,在刷坡线外8m的公路路面上设置行车引导标志,确保车辆通行宽度为4m,对重载车辆、交通车辆进行疏导,远离施工范围,减小路基基床荷载,维护基坑边坡稳定。

2、在刷坡线外1m处打入钢轨桩,钢轨桩间距0.3m,桩长为9m,露出地面0.2m,顶端用钢轨连接成整体;必要时,在桩顶加设锚杆,锚入公路路基基床3.5m,锚杆用水泥浆净浆。

平面布置图如下图:

 

3、连续梁施工时,预留行车孔洞尺寸为4m×4.5m,来车方向在门框上设置彩灯,通道内从地面向上0.5m、2m、3.5m处设置纵向彩灯,做好夜间行车引导。

4、由于该段公路行车限速100km/h,为确保行车安全,在施工范围外250m来车方向,设置第一个安全提示牌,内容为:

前方施工、车辆慢行;在200m处设置第二个限速牌,限速5km/h通过。

5、在连续梁施工范围的来车端前方20m、80m处设置强制减速带,在60m处设置4.0m×4.5m限高架。

6、完善其他安全辅助安全设施。

1.3.22#、3#墩施工

1、于国道两侧设置高1.5m防护排架,长度为20m,挂设密目式安全网,挂设相关安全标示牌。

2、与通信电缆产权单位签订迁改协议,现场共同核实、探明具体位置和深度,制定详细可行的迁改方案,将电缆拆除后方可施工。

二、基础施工防护措施

2.1一般规定

2.1.1基础施工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地下关系、地下构筑物等调查不明,盲目施工;

2、机械设备为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处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4、基坑为按规定进行放坡,基坑支护便线检查处理不及时;

5、打桩机或钻机基底部坚固;

6、承台施工时平台及支撑系统搭设连接不牢固;

7、作业人员不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施工现场违章用电。

2.1.2基础工程开工前,必须调查探明作业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面以上通讯、电力线路等,有碍施工时,应先进行加固防护或改移。

2.1.3机械设备等在施工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1.4基坑、泥浆池、浇筑后的钻孔桩四周必须设置护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示警红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钻孔停止施工时,空口应加盖防护。

2.2基坑开挖

深基坑开挖应对边坡的稳定开展系统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可靠措施,预防发生基坑坍塌安全事故的发生。

2.2.1放坡开挖

1、基坑开挖对临近结构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是,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帽四周应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3、基坑应分层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开挖弃土不得堆积在基坑旁影响基坑边坡稳定,软基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5、基坑开挖时,应随时观察坡面稳定情况,发现基坑顶面出现开裂、坑壁松塌或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后方可施工。

6、根据基坑地质情况,沙土放坡坡比为1:

1.75,强风化围岩放坡1:

1.5,弱风化岩放坡1:

1。

2.2.2基坑降排水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开挖后,有渗水的基坑应采取抽水措施进行排水。

2、基坑开挖在基础界限外人工开凿降水基坑,基坑0.5m×0.5m,深度为基础底向下0.4m。

3、排水采用功率为7.5kw,管径为50mm的水泵进行抽排,根据水量大小确定水泵数量。

2.3钻孔桩施工

1、钻机的施工场地及走行道路应平坦坚实,满足钻机正常工作和移动的要求。

2、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产生位移或沉陷,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牢固。

3、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停钻后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

4、高压线或营业线附近施工,应有防触电和防设备倾覆措施。

5、钻进是,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和风水管路。

2.4钢筋笼、混凝土

1、钢筋笼吊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其产生过大变形。

2、钢筋笼孔口连接时,孔内钢筋应固定牢固,钢筋连接人员与起重操作人员应协调一致。

3、水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时,应搭设稳固可靠的工作平台,并设井口防护,确保施工操作人员安全。

2)拆卸导管时,应在导管完全松开后,方可起吊移开,采用人工抬运导管时,应有防滑措施。

2.5承台施工

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人员、机具和用料的重量。

2、凿除桩头时,应自上而下进行。

两人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应设专人指挥。

三、墩台施工

3.1一般规定

3.1.1墩台施工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墩台身钢筋安装无可靠的固定措施;

2、混凝土施工时,模板支撑不牢固;

3、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不牢固;

4、高处作业上下重叠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棚等安全设施;

5、模板及脚手架拆除顺序及措施不当;

6、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违规作业,不带防护用品。

3.1.2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荷载,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的变形检查。

3.1.2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不得与模板及支撑体系连接。

平台、梯步应设围栏,周边应张挂密目安全网。

3.1.3模板拼装应安装一块固定一块,挂钩牢靠,钢丝绳完好无损,拆除应分节分块拆除。

3.1.4上下传送工具及材料必须使用绳索拉放,不得抛掷料具设备。

3.2脚手架施工

3.2.1连续梁支架搭设前,应进行受力检算,脚手架地基应坚实,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四周排水畅通。

3.2.2当脚手架搭设较高或风力较大时,应增设缆风绳并锚固牢靠,必要时与桥墩拉接。

3.2.3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区域应设警戒标志。

3.2.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松动或拆除任何受力杆件,作业平台上不得超载,四周设置安全网,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不得有空头板。

四、路基施工

4.1地基处理

4.1.1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机械作业时倾覆;

2、施工影响临近建筑物、管线;

3、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械安全;

4、施工噪声、扬沙扬尘、草原火灾。

4.1.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1.2施工前应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

4.1.3严禁火烧杂草、树木等,砍伐树木时应设置防护和警示标志,严禁在山坡上重叠伐树作业。

4.1.4清理淤泥或处理空穴时,应查明地质情况,采取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

4.2路堤

4.2.1路堤施工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路堤填筑危及既有线等建筑物;

2、人机混合作业;

3、深取土场(坑);

4、车辆行车安全、倾覆。

4.2.2混凝土、改良土等路基用料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动中,严禁将手伸入料斗或搅拌筒内探摸,严禁从提升斗下通过。

2、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穿戴防护用品。

4.2.3路堤施工应先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基底坡脚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不得积水、浸泡。

路基帮填时,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位。

4.2.4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离填方坡脚线不得小于5m,并设置警示标志。

4.2.5临近既有线施工应“一人一机”防护;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

4.2.6配合机械作业的情敌、摊铺、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4.2.7机械填筑时,在填筑作业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车辆严禁在走行中卸土,卸土下方不得有作业人员。

4.2.8碾压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方可启动;

2、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

4.2.9雨季填筑时,应严格按设计控制路基填层面和表面路拱横坡坡度,避免路基积水引起下陷。

严禁在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

4.2.10取土坑周边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应自上而下取土并保证边坡的稳定,严禁掏底取土。

取土坑地步应尽量做到平顺并设置排水设施,一是防止边坡坍塌,二是确保取土过程中的含水量控制。

4.3路堑施工

4.3.1路堑施工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杂路堑工程;

2、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筑物、设施、管线;

3、毗邻和施工范围内的既有交通设施;

4、围岩和坡面坡顶危石;

5、弃土作业。

4.3.2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应符合相应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4.3.3路堑施工期间,应由专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施工,撤离机具和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

4.3.4路堑开挖前应做好截排水和防渗措施,每级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施工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

4.3.5开挖高陡边坡、崩塌、落石地段,应先清理危石,修建拦截设施,并设警示标志和专人防护。

严禁上下重叠施工。

4.3.6开挖作业

1、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路堑开挖应分段分层开挖支护,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3、多台设备作业应设置专人指挥,并留足安全距离。

4、挖装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严禁在松动危石下发作业,多人相邻挖土时,距离不得小于3m,禁止对面开挖作业。

4.3.7装运和弃土

1、挖掘机、装载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

2、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人料混载;卸料时,地面应平整坚实,与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在陡坡、高坡、坑边卸料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刮断电线和伤及人员。

3、弃土弃到指定的弃土位置,不得岩土随意抛弃,不得影响铁路、公路交通安全,不得堵塞水流通道。

4.3.8过渡段填筑

1、路堤与桥台过渡段:

1)路堤与桥台锥体同步填筑;

2)台后2m范围内不得用大型机具碾压,只能用小型机具夯实;

3)台背回填料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

2、路堤与框架桥涵

1)结构物两侧应对称回填,并与相邻路堤同步填筑;

2)结构物两侧2m、顶部1m范围内严禁采用大型机具碾压,只能用小型机具夯填,以免影响结构物的稳定和安全。

4.3.9支挡、边坡防护及防排水

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人员佩戴齐安全防护用品。

2、施工前应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危石予以清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做好截、排水及防渗设施,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

3、脚手架平台应采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作业人员按高处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4、作业时,严禁上下重叠施工。

5、挡土墙施工要求:

1)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放坡等措施维持边坡稳定;

2)临时弃土及堆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

3)基坑应随基础及墙身施工分层回填夯实,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设置好泄水孔;

4)墙背拆除模板时,应在墙背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

6、防排水工程的基础应稳定,沟渠边坡必须平整,所用的砂浆、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沟身两侧应回填密实。

7、渗沟的开挖采取跳槽开挖,应自下游向上游进行,随挖随支并迅速回填,防止造成坍塌;

8、边坡平台截水沟必须引入相邻排水设施,天沟不应向路堑侧沟排水;对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地段的天沟、排水沟应采取防渗和保证基底稳定的措施。

9、排水设施沟底应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

五、施工临时用电

5.1施工现场用电一般规定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电气操作规程,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4)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触电保安器,并应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

5)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6)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7)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部包好绝缘并作出标记妥善放置。

8)110V以上的灯具只可作固定照明用,其悬挂高度一般不得低于2.5m,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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