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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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第一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单位建立由员工组成的志愿消防队,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志愿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三、保卫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卫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五、志愿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六、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七、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情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第二篇、5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5)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雁鸣湖旅游度假村
YANMINGLAKETRAVELRESORT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
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三篇、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本办法所称志愿消防队,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组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志愿消防队进行监督、指导。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公安消防队数量和布局达不到消防规划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本省全国重点镇和地区生产总值一亿元以上、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防规划的要求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第六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鼓励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单独建立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专职消防队建立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撤销专职消防队以及变更专职消防队的地址等,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四)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五)接受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
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训练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
第十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本级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在编制内招聘,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四)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合格。
专职消防队的负责人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
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业务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专职消防队应当严格执行执勤制度,落实执勤人员,完成执勤任务。
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执勤、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和训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或者本区域消防工作的需要,在生产组织、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基层群众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由本单位或者本区域志愿人员组成的志愿消防队。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制定火灾扑救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扑救火灾的技能。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的能力。
第十七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消防车、消防艇、消防泵应当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并制作检查记录。
第十九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专职消防队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挥。
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二十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消防车、消防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按特种车、艇上牌,并可以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停泊费。
第二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
第四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组织和管理制度
责任人冯广现职责
1、建立健全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体制。
2、明确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及义务。
3、布置落实好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训练内容,制定
训练目标。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三)志愿消防队训练管理细则
训练时间每月组织一次训练、每季度考核、每季度到消防九中队实战灭火训练,组织一次综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训练内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应急演练组织程序、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协调组织能力。
(四)应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
第五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九、志愿消防队组织和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责任部门安保部
责任人任校辉
职责
1、建立健全酒店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体制。
2、明确酒店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及义务。
3、布置落实好酒店专职、志愿消防队训练内容,制定训练目标。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人员
指挥组
组长王志娟组员王景明
灭火行动组
组长任校辉组员赵琳凯、牛奔、王彬、杜国涛
通讯联络组
组长方丹组员刘丽娜、郭庆伟、高聪聪、王建疏散引导组
组长韩玉琴组员魏学君、王伟、苑立凤、常俊婷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卞景荣组员武天昌、王茂连、刘茜、刘宝萍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三)志愿消防队训练管理细则
训练时间每季度组织一次训练、综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训练内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应急演练组织程序、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协调组织能力。
(四)应组建组成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
第六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表格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专职
消及防其队消、防志装愿备消配防备队情人况员
单位名称年月日
志愿消防队人员
第七篇、志愿(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2009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志愿(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志愿消防队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第八篇、9专职和志愿消防队
关于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
一、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
职责
1、建立健全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体制。
2、明确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及义务。
3、布置落实好专职、志愿消防队训练内容,制定训练目标。
二、专职消防队训练管理细则
训练时间每周五组织一次训练、每月考核、每季度到消防中队实战灭火训练,组织一次综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训练内容体能、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应急演练组织程序、各部位协调合作能力
三、志愿消防队训练管理细则
训练时间每月组织一次训练、每季度考核、每季度到
消防中队实战灭火训练,组织一次综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训练内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应急演练组织程序、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协调组织能力。
四、拟定年度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