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防范先进个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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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防范先进个人

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防范先进个人

推荐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管理建设,提升中国银行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管理100个先进单位和100个安全防范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百”)评选过程公允,入选结果公正,推动“双百”评选活动持续开展,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银协安保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公安部GA-38、GA-745等相关法律和标准及《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开展创建“最安全银行”主题活动暨“双百”评选活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双百”评选活动是以创建“最安全银行”为核心,以创新实践安保工作为抓手,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减少外部欺诈事件和各类事故为方向,以把各家银行打造成为社会、客户和员工认同的安全银行为目标,促进中国银行业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双百”评选活动的确定是指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防范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评选标准》,经过中银协组织复评和认定的先进单位或个人。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评选标准,在各省、市(区)银行业协会具体组织指导下开展推荐评选。

第四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以支行为单位;安全防范先进个人可从省、市、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分管领导、保卫专(兼)职人员和基层员工中评选。

当选即分别授予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安全防范先进个人。

第五条“双百”评选活动原则上每2年举行一次,与银监会和公安部组织的安全评估交叉进行。

采用自愿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原则上总数各为100个名额。

第六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由中银协命名、表彰、授牌;安全防范先进个人由中银协表彰,颁发证书。

第二章评选活动组织

第七条中银协是“双百”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中银协维权部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安保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一)制定银行业安全保卫评选的具体工作方案、检查验收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分配各地区“双百”评选数量;组织开展对各地区入选“双百”的单位和个人检查验收;组织审查“双百”名单;

(三)组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安全防范先进个人的命名、表彰、公告、宣传经验交流和事迹报告;

(四)组织对已获“双百”荣誉单位和个人管理;妥善管理相关档案。

第八条各地银行业协会是当地“双百”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银行业会员单位开展“双百”评选活动。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双百”评选活动方案;

(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双百”评选活动,负责和确定“双百”的申报、推荐、审查、初选,汇总和上报相关材料;

(三)配合中银协对拟入选“双百”的单位、个人验收等;

(四)组织本地区对当选“双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交流等;妥善管理相关档案。

第九条各会员单位是评选活动主体,是系统“双百”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各级机构积极参加“双百”评选活动。

(一)制定本单位评选活动方案;推动本系统各级机构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对候选单位进行报备管理和检查监督;

(二)对本系统“双百”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定;

(三)配合中银协对拟入选“双百”的单位、个人验收等;

(四)总结推广本系统当选“双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妥善管理相关档案。

第十条各会员单位和地方银行业协会应根据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开展“最安全银行”建设和“双百”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流程,并尽责履职,服务基层,联动协调。

第三章入选“双百”资格和条件

第十一条单位申报资格:

(一)各级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所辖的一级支行;

(二)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经营金融业务,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开业5年以上(不含机构地址和名称变更)。

申报单位须同时具备上述2个条件。

第十二条申报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防范标准要求,支行辖内有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全部达标。

(二)支行辖内在2011—2013年度(下同)未发生过造成资金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后果的案件或事故。

(三)支行辖内网点3年内安保工作考核均达到优秀等级。

(四)在2011年度、2013年度安全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五)5年内未因安保工作问题受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或受到上级行的通报批评。

(六)辖内5年内未曾有员工受到治安和刑事处罚的。

第十三条个人申报资格:

(一)省、市分行和支行的保卫人员须从事该专业5年以上(含满5年);

(二)省、市分行和支行的的分管领导须分管安保工作4年以上(含满4年);

(三)处置突发(案件)事件成效突出、成绩显著。

原则上3条中满足其中一条即有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保卫专业人员申报安全防范先进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管辖的单位在5年内未发生外部案件和安全事故

(二)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有很强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熟悉和掌握安全保卫专业,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勇于创新,工作勤奋,锐意进取。

(三)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领域中有所创新,成效斐然;为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

第十五条安全保卫分管领导申报安全防范先进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辖内在4年内未发生外部案件和安全事故。

(二)掌握相关政策和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安保工作的发展趋势、实际管理及具体指导具有前瞻性、有效性,实用性。

(三)关心保卫人员的职业生涯,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关注外部欺诈的特点和趋势,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意见;关切安保工作需求,确保在技防、物防等方面的资金落实。

(四)本单位的安保工作紧跟业务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并对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保工作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十六条员工申报安全防范先进个人须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正确运用现有技、物防手段,中止罪犯的犯罪行为,成功化解可能酿成严重后果案件,其中表现突出、重大贡献者。

(二)正确运用现有技、物防手段,及时、有效处置和成功化解可能酿成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重大贡献者;

(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保护客户、同事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客户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和重大贡献者;

(四)胆大心细、沉着应对,在防范劫持人质和爆炸抢劫等各类重大案件中有突出表现和重大贡献者;

(五)消除隐患,创新发展,在技防、物防和人防上,对安全保卫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第四章“双百”的申报和初选

第十七条申报和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支行和个人有参加评选的意愿,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盖章确认;

(二)自愿向地方协会会员单位提交候选支行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三)地方协会会员单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初审,并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确定本系统候选单位和个人,向地方协会推荐;

(四)地方协会会员单位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时,统一提交对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地方协会审查和初选

(一)地方协会应适时牵头成立由公安和会员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会员单位的推荐材料,地方协会对候选单位进行初审;

(二)组织审核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参评资格;对审查合格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初选,初步确定本地区初选名单;

(三)将本地区初选名单提请当地银监局安全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地方协会检查验收范围。

第五章“双百”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中银协将会同各地协会和会员单位,依据制定的检查考核标准,分别对初选的“双百”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安全防范先进个人由各地协会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中银协进行监督和抽查;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由中银协组织各地协会和会员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检查验收的组织

(一)根据工作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安排验收任务。

(二)验收组由各级银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安全保卫专业人员组成,可邀请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参加。

(二)每个验收组不得少于三人,设组长一人,负责领导验收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三)地方协会和会员单位应选派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掌握银行业安保专业知识,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验收;各地协会和被验收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一条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可采用公开检查、召开座谈会、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等形式;非现场检查可采用听取汇报、查验申报材料和安全保卫档案、调阅录像资料等形式。

第二十二条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一)现场检查。

对候选单位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灯光联动、语音复核、防入侵报警、声光报警、报警按钮、布撤防系统、防撬报警、自卫武器等技防、物防情况进行现场测试和检查,检查验收要“六到”:

单位走到,人要看到;物防看到、设备测到;询问周到、材料审到。

(二)访谈和询问。

随机选择员工询问其掌握安全防范的相关知识和人防的情况,特别是了解员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访谈创建“最安全银行”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审阅和座谈。

查阅候选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文件,调阅安全保卫的相关档案资料;调阅监控录像,重点查看其录像质量、保存时间、有无盲区,以及员工日常安防工作是否规范、完整;召开候选单位(个人)不同层面人员座谈会,了解真实、客观、实际情况。

(四)评议和结论。

对被验收单位(个人)申报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议鉴定;向被验收单位反馈验收结论,包括:

总体印象和基本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等。

(五)报告。

根据验收和反馈沟通情况,完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

被验收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的经验特点、存在问题、整改建议、验收结论等,并经验收工作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检查验收使用《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评选标准》,安全防范先进个人检查验收主要以本办法第13条至16条为标准。

第六章“双百”的产生

第二十三条“双百”的产生

(一)各地协会在检查验收基础上,按照本地区分配的“双百”名额择优由地方协会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按本地区分配名额向中银协推荐“双百”名单及推荐报告;

(三)中银协将“双百”候选资料提交该单位所属系统内总行级管理机构,由总行出具“双百”资格审定意见书。

(四)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复查。

中银协按照检查验收程序,组织验收组,对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进行复查打分。

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提交中银协维权部审定。

第二十四条中银协维权部评选结果进行审定。

第七章“双百”的表彰

第二十五条中银协组织对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第二十六条中银协组织对安全防范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十七条中银协、各地协会及各会员单位组织开展宣传和推广“双百”先进事迹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会员单位应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对本系统获得“双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纳入系统内绩效综合考评体系、设立单项奖等形式给予奖励,奖励应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获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的期限为两年。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评选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中银协安保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将在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再作修改,并经全体会员单位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评选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考察方式

安全防范设施

设施

建设

1.支行及所辖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GA745-2008)、《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等国家及行业安全防范标准要求。

15

实地查看

调阅录像

组织检测

2.支行及所辖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流程符合《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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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行及所辖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的监控、报警等安全防范设施运行状况良好;视频监控范

围、监控画面与回放图像质量、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以及报警设备安装位置与布控范围等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防范标准要求。

15

4.支行及所辖金库、营业网点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器具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合理。

10

管理

维护

5.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防范设施管理与维护,相关人员熟悉设施性能和操作。

10

人员访谈

观看操作

查看资料

6.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建立安全防范设施故障维修登记,故障报修和修复时间等相关记录清楚。

10

7.支行每月组织对监控、报警设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15

内部安全管理

安全

保卫

责任

8.支行与上级机构和所辖营业网点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各级机构负责人和内部岗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分工明确。

10

人员访谈

查看资料

9.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负责人熟悉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支行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和外部案件防控工作,不定期深入所辖金库、营业网点指导和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15

工作

组织

10.安全保卫组织健全,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总结,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机构交办的工作。

10

人员访谈

查看资料

11.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档案齐全、完整。

10

12.支行每年组织考核所辖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经营绩效、奖优评先等相挂钩。

15

内部安全管理

安全

教育

13.、支行所辖营业网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防范教育,相关学习教育记录完整。

10

人员访谈

查看资料

14.辖内一线临柜和相关岗位员工熟悉近期传达和通报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及警示案例(休假员工有补习)。

15

15.2011年以来积极组织所辖营业网点开展客户防范各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外部欺诈的安全宣传。

15

16.检查前有计划、检查中有记录,检查后有通报(讲评),且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应包括技防、物防、消防和人防等相关内容

15

安全

检查

17.、支行每月组织安全检查;所辖营业网点每日进行班前检查。

10

查看档案

资料

18.、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的安全检查记录事项清晰、内容完整。

历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均已落实整改。

15

19.、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在2011年以来各次检查中没有发现制度所规定的严重安全管理问题或违规行为。

10

20.、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切实监督检查所委托的保安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提供押运、值勤等安全服务,并登记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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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管理

21.、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的防抢、防盗、防火等各项事(案)件应急预案齐全,内部各岗位应急职责分工明确,员工熟悉本岗位应急流程和处置要点。

15

人员访谈

查看档案

资料

22.、支行和所辖营业网点每半年最起码组织开展刑事治安事件应急演练(含桌面演练)1次以上,演练记录齐全。

15

23.、支行2011年以来组织开展刑事治安应急演练工作经验得到上级行和监管部门肯定推广。

10

内控案防工作

——

24.2011年以来一级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没有发生造成行内资金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后果的抢劫、盗窃、诈骗及其他案件或风险事件。

10

查看档案

资料

25.2011年以来安全保卫和外部案件防范工作成效突出,工作经验受到上级行和监管部门肯定推广。

20

26.2011年以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保障客户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地区社会安全稳定,受到各级监管部门、上级行表彰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赢得社会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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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评价

——

27.支行在2011年以来,当地公安机构、银监部门组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结果为优秀。

10

查看档案

资料

28.支行及所辖营业网点自2011年以来没有受到外部监管处罚或其他负面评价;没有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受

到总行、一级(直属)分行通报。

10

备注

分数总计为350分;得分标准有一项,加一项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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