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可行性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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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可行性建议书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项目

2.项目承办单位:

XX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

3.项目建设性质:

选址新建

4.项目总投资:

2548万元

5.总建筑面积:

1078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800平方米地下面积980平方米)

6.净占地面积:

11309.06平方米(合16.96亩)

7.项目实施期:

18个月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XX建筑设计院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

工咨丙10420090008

1.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投资(2011)283号文件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申请国家投资计划的通知;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3.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

4.建设单位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合同。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针对项目的特点、任务与要求,对其建设的背景、建设的意义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

在项目建设条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安排。

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背景

(2)项目建设规模

(3)建设条件与选址

(4)节能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工程招标

(7)社会效益分析

(8)项目的结论及建议

1.4项目提出的背景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于1993年建成使用,建筑面积为1600㎡,当时工作人员40余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

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凸显出不符合和不适应两大问题。

一方面,不符合最高检的要求。

目前,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在编干警87名,其他辅助工作人员30名,人均“两房”面积13.6㎡,根据市委、区委“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到“十二五”末,我区总人口将翻番达到100余万人,检察干警为了适应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总人数将达到207名。

目前的“两房”更不符合最高检的要求。

另一方面,不适应工作的需要。

因此选址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用房及办公用房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1.5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2548万元,进行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并配套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

项目拟征地面积16.96亩,建设十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0780㎡(其中,地上面积9800㎡、地下面积980㎡)。

2.主要建设条件

该项目选址于中都北路东侧、纬四街北侧。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取得榆次区、XX市规划部门的认可,项目建设用地有保证。

拟建场址交通极为便利、环境条件良好、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施工条件具备,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48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省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4.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为18个月。

本项目计划2011年11月开始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勘察等有关前期工作,2012年2月初开始动工兴建,2013年4月底辅助设施配套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1-1。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

11309.06

合16.96亩

2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780

2.1

其中:

地上面积

平方米

9800

2.2

地下面积

平方米

980

3

建筑层数

10

4

结构型式

框剪结构

5

项目建设期

18

6

项目总投资估算

万元

2548.0

6.1

工程费用

万元

2058.0

6.2

工程建设其他费

万元

277.1

6.2

预备费

万元

212.9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1.项目承办单位现状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于1993年建成使用,建筑面积为1600㎡,当时工作人员40余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

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凸显出不符合和不适应两大问题。

一方面,不符合最高检的要求。

目前,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在编干警87名,其他辅助工作人员30名,人均“两房”面积13.6㎡,根据市委、区委“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到“十二五”末,我区总人口将翻番达到100余万人,检察干警为了适应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总人数将达到207名。

目前的“两房”更不符合最高检的要求。

另一方面,不适应工作的需要。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处于XX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担负着XX市公安局榆次分局、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榆次区交警大队和太旧高速公路榆次至寿阳段交通肇事事故的批捕、起诉任务,在职务犯罪方面又管辖着本辖区和驻榆各单位的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现有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也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为此,拟在榆次区中都路东、纬四街北新建9800平方米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总投资2548万元。

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需要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件。

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

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多年来,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检察工作,检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但是,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大趋势下,影响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负面因素还大量存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尚未成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全院建设和办案需要的发展,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现办公楼已经显现出不能适应现代检察工作需要的问题,与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的荣誉不相适应,与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不相称。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业务用房严重紧缺。

区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尚且不足,业务用房因资金紧缺等原因至今未修建,根本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是与区检察院内设科室合在一起办公,一方面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干扰了检察日常政务的办理由于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检察业务的发展,房间大多为单间或双间,间间独立,无法打通,很难满足集体办公、讨论案件、视频教学等需要较大的空间的公务活动。

二是业务较多,面积不足。

随着全院业务发展,现在院内共设业务部门13个,共有工作人员207人,这样就势必造成人均用房面积的下降。

三是办案、技术用房紧缺且与办公用房混在一起,不利于安全与保密。

检察院现办公楼其中大多数用于各部门办公和公共服务,仅有10多间用于警务区和专业技术用房,远远达不到建设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此外,按照标准要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当是因安全保密需要而较为封闭、比较安全、相对独立特殊用房,我们目前仅有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混在一起,是不利于安全与保密的。

为合理确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快速发展,保证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办案的特点和专业技术的需要,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随着检察工作的开展,机构和人员的不断增加,榆次区现有的检察工作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

结合榆次区的实际,建设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及办公用房项目迫在眉捷。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伴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经济交往及对外交流将大大增加,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基层人民检察院年受理案件不断增加,原有的业务用房由于面积小,功能不完善,运作不规范,且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制度约束不力,给群众及检察院工作人员带来很多不便,不能满足全社会对公正司法的强烈愿望和要求,严重影响了基层人民检察院作用的发挥。

省市检察院多次要求改善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以适应对外开放及司法活动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综上所述,新建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及办公用房项目,有利于改善检察院办案、办公条件,树立人民检察院新形象。

对于提升榆次区对外开放的知名度,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对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3.1选址原则

1.选址原则

符合城市规划,推进互动。

选址必须尽可能与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相适应。

同时,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使之具有前瞻性。

整合各种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项目选址必须坚持经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城市现有的基础设施和规划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项目选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司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最大限度地营造一个舒适、便利的办公和服务环境。

2.选址评价因素

项目建设选址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影响项目选址三大方面的因素,即社会、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

选址工作,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结合培训基地发展目标,对建设选址方案进行了分析、决策,避免选址决策主观判断的随意性和局限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2项目选址

1.规划地段

该项目规划用地位于XX市榆次区中都北路东侧、纬四街北侧。

2.地段现状

本项目占地面积11309.06平方米(合16.96亩)。

现地段上无建筑物。

1)本项目符合XX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

3.地震设防

地震作用:

拟建场区位于XX市榆次区,处在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第三组,其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结构设计应按相应规定设防。

3.3建设条件

1.气象条件

榆次地处东经112°34’-113°8’,北纬37°23’-37°54’,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

为典型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

主要自然条件如下:

年平均气温             9.8℃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10℃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    -9.2℃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19.9℃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15.4℃

绝对最高温度          35.8℃

绝对最低温度           -32.1℃

年平均降水量         418-483mm

日最大降水量         163.8mm

全年主导风向          SW 

夏季主导风向          SW

冬季主导风向          NW

平均气压          87.46%

全年无霜期          158天

最大积雪深度         290mm

冻土深度          110cm

基本雪压         200N/M2

基本风压          300N/M2

平均风速         2.7M/S

全年日照指数         2662H

地震烈度          8度

2.水文条件

地表水:

场地地表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场地所在榆次区内主要有潇河和漳河。

地下水:

榆次是山西台地的一部分,大部分为二迭纪砂岩,黄土台地属第四纪松散岩层。

该地区地下水以基岩裂隙为主,山前洪积层潜水,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其次是潇河沏。

本区大部分下面埋藏潜水,各层地下水随地面的体面的倾斜向西南方面流动,水力坡度为3.5‰,水位海拨高为758-805米,埋藏深度0.9-1.5米,全区地表水径流量5194.3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14600万立方米。

3.建设条件

1)供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供水取自市政部门敷设的自来水管网。

2)排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雨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部门在敷设的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项目雨水排入市政部门敷设的雨水管网。

3)供电

项目用电主要为设备用电及照明用电,项目用电由市政供应,引自附近现有电力线路。

4)供热

项目供热主要是冬季办公楼采暖,项目供热热源来自热力公司集中供热管网。

5)交通

项目位于榆次区北部新城区。

交通便利,可以满足于施工、运营过程中的运输需求。

6)通讯

本项目范围有国内、国际电话服务、医疗等设施,沿线还有移动电话网络,可直接进行国际、国内的电话服务。

7)场址周边环境条件

项目建设地点方圆100米以内没有危险品厂房、仓库等存在。

第四章建设规模与建设方案

4.1建设原则

1.根据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测算和设计。

2.充分考虑项目的近远期发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满足需要为主,留有发展空间。

3.项目建设等级与面积

劳动定员:

207人

建设等级:

三级,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人民检察院。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4.2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新建十层(不含地下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占地面积11309.06平方米,地上建筑9800平方米,地下980平方米。

1)本项目“两房”建设规模依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7-2010)第二十二条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筑规模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编制定员人数130人以上的,其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2m2/人;

由此依据得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筑面积为6624m2

2)项目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m2,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由此依据得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2676m2

3)本项目附属用房为500m2

4)地下面积为980m2

4.3项目总体规划

1.项目总体布局

项目拟选场址平面呈矩形,南北较长、东西较短,总占地面积约11309.06m2。

本方案总体布局寻求与规划所在地形与城市潜在的轴线关系,同时考虑到项目所处的城市中的区位及与周边的环境,从城市文脉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努力达到功能组织合理,用地配置恰当,结构清晰,与周边的自然及建筑环境相融合,整体布局遵循城市规划要求。

在总平面布置中尽可能留出空间作为绿化用地,在绿化边缘安排了数量充足的停车位,供内部办案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停车用。

总平面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场区总占地面积

m2

11309.06

2

建筑物占地面积

m2

980.0

3

道路及停车场占地面积

m2

6934.7

4

场区绿化占地面积

m2

3392.0

5

容积率

0.86

6

绿地率

30.00

2.项目道路系统设计(交通流线、停车及出入口布置)

1.交通与出入口

项目场区设主要出入口一处,分别正对于纬四街。

围绕综合大楼,在场区内设环行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大于6m,满足消防要求。

2.停车

场区利用地面广场及绿化区域设置植草砖停车位;地下室停车与人防平战结合,地下车辆出入口设置于审判法庭的两侧底层,既有效地防止冬天路面结冰,又保证了外立面的完整。

4.4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人民检察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02]259号。

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4.5建筑方案

1.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楼一座,总建筑面积为10780m2。

综合楼按功能分为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

综合业务楼为10层(不含地下1层),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9800m2总高度为36.9m。

项目设1层地下停车库。

2.立面设计

本项目建筑造型力求整体立面简洁大方,同时立面上图案和柱墩柱帽等细节处理却精雕细琢,既丰富了体型,又表达了检察院法制文化内涵。

细部构件的设计吸取了西方建筑的典雅和庄重,融合了中国传统符号,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新现代检察院建筑,稳重、大气、经久耐看。

简洁庄严的整体效果与精巧细致的细部统一完美的结合,给人震撼的同时又惊叹于精巧的细部,简约而不简单。

建筑刚正庄严的风格,整体采用实墙为主造型,配以简练洁净的大片玻璃幕墙虚实对比,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寓意着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

主立面四根巨大方柱造型,配以精心设计的建筑端部的方墩,庄严、气势,象征着法律象磐石一般不可动摇,执法如山,强化了法的力度,即以独特的形象矗立,又与周边城市环境很好的融合,以公平的姿态给人们带来法的感悟。

建筑昭示着执法如山的精神,不仅是视觉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建成后必将成为精品建筑。

3.造型设计

本设计以庄重、典雅为原则,在现有条件下创造一个功能分区合理紧凑,空间秩序,服务设施齐全的建筑,并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努力营造庄重、典雅、舒适的室内外环境。

检察院建筑立面造型体现法律公证、威严,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公众形象。

建筑主立面成中轴对称,建筑特征稳重大方,四层的裙房衬托着十层的主体建筑,几何关系稳定,象征着法律的坚固、可靠。

4.竖向设计

架空层:

4.2米

一层:

4.5米

二至十层:

3.3米

5.竖向交通设计

综合大楼竖向交通以楼梯为主,结合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设有封闭楼梯2部,左右均衡布置,另外还有直上二层的室外大台阶一个,保证使用和疏散要求,同时设置电梯两部。

6.无障碍设计

本工程无障碍设计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底层考虑无障碍设计,结合基地坡度高差在审判法庭入口处设置残疾人坡道,坡道净宽1.20m,坡度为1:

12,入口平台的最小宽度≥1.50,坡道两侧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保持连贯,扶手设0.85m高。

两层扶手,下层扶手高0.65m,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伸等于0.30m,扶手截面。

内侧与墙面距离均满足规范要求。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

在建筑中设有无障碍电梯(客梯兼)。

在广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2个。

8.主要建筑构造和装修

1.外墙:

基座为干挂灰色花岗岩蘑菇石,其余部分为干挂暖灰色花岗岩板石材。

2.门窗:

成品实木门,断热型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

3.楼地面:

卫生间、浴室保洁间做防滑地砖,车库、变配电间及其它各设备用房做细石砼地坪,大厅、楼梯间、走廊等开敞空间为磨光花岗石地坪,其余房间均做强化地板。

4.顶蓬:

卫生间、浴室做轻钢龙骨铝合金扣板吊顶,车库、变配电间、各设备用房板底中级抹灰,涂料刷白二度,其余除个别地方二次装修外,均为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吊顶。

5.内墙面:

卫生间、浴室保洁间、瓷砖贴到吊顶,其余地方均为150高踢脚(材质同地面)上部再中级抹灰,涂料刷白二度。

6.屋面:

防水采用高分子和细石砼双道防水,保温隔热采用90厚挤塑聚苯板。

7.地下室防水

本工程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采用防水混凝土和高分子防水涂料复合防水,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S6。

4.6结构设计

1.设计依据

(一)自然条件

1.根据国家地震局颁发的全国抗震区划图,本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2.基本风压为0.40kN/㎡,地面粗糙度B类。

3.基本雪压为0.35kN/㎡,准永久值系数分区为Ⅰ。

4.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建设方暂未提供。

(二)设计遵循的主要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版)GB50011—2001

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1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2003

2.结构设计

1)结构设计

综合大楼为地下一层、地上10层的高层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和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

楼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体系,楼面板厚度200mm。

主体结构长90.6米,在适当位置设二道伸缩缝,使设缝后各段长度均满足规范要求。

大法庭为大跨度结构,25.2mx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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