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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南域消防招标文本080625重新招标

"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

 

招标单位:

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07年11月1日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招标人:

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玲珑南域”项目一、二期消防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59号

承包方式:

包工包量,按固定总价包干(招标范围内)

发包范围:

“玲珑南域”一、二期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工程内容

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行筹措

3

投标人安装资质等级:

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格

4

预期工期:

2个月(不含预留、预埋)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投标保证金数额:

本次招标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银行转帐)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28号恩威集团大楼4楼房产事业部

电话:

81663333-8793/66488865/66210072

传真:

81663333-8793

联系人:

孔咏梅/熊丽君e-mail:

xyz297200825@

9

投标截止日期:

2007年11月15日上午10:

00前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60天

1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计贰拾万元(银行转帐)

13

投标报名费:

200元人民币;图纸押金:

1000元人民币(报名费为不退返费用,图纸押金在未中标单位完整归还全部图纸后全额退还,中标单位不予退还。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施工项目

1.2工程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59号

2、工程范围、内容及要求

2.1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包含火灾报警系统、火灾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固体灭火器系统等),具体做法详见四川西南广厦设计院设计的相关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2.1.1火灾报警系统

  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电施图(图号:

59/90、65/90-90/90)的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线管、孔洞等预留预埋,管线、托盘、主机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

电气线管采用镀锌钢管,品牌为长钢或华歧。

该系统包含消火栓按钮、感烟感温等报警。

  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水位显示和控制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2火灾联动控制系统

  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电施图(图号:

1/90、2/90、5/90、6/90、13/90-15/90、59/90、65/90-90/90)的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线管、孔洞等预留预埋,管线、托盘、主机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

电气线管采用镀锌钢管,品牌为长钢或华歧。

该系统包含电梯消防迫降、火灾非消防电源切除、防排烟启动、防火卷帘门动作、天然气立管电磁阀至消防控制室的管线、模块等联动控制。

2.1.3消防广播系统

  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电施图(图号:

59/90、65/90-90/90)的消防广播系统电气线管、孔洞等预留预埋,管线、托盘、主机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

电气线管采用镀锌钢管,品牌为长钢或华歧。

该系统包含消防广播喇叭等。

  消防控制室架空静电地板不属于招标范围.

2.1.4通风防排烟系统

2.1.4.1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的设施图(图号:

四川西南广厦设计院设计的设施图1/42-42/42、人防设计院设计的设施图1/9-9/9)的通风防排烟系统管道、孔洞等预留预埋、管道、风机、风机箱、防火阀、风口等材料及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

2.1.4.2其中人防通风配件(匣式油网滤尘器,手、电动密闭阀,手动密闭阀,超压排气活门)属甲供设备,本次中标单位只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交验工作,不负责设备本身的采购工作。

2.1.4.3风机等设备用电,其电源由总包单位施工到设备用电位置,通风施工单位自行将电源线接到设备上。

2.1.5自动喷淋系统

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水施工图中(图号:

1/74、2/74、5/74、6/74、8/74、10/74、25/74、27/74、36/74、38/74、43/74、58/74及2/3)的自动喷淋系统安装。

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符合国标GB/T3091-93,DN<100时采用丝接,DN≥100时采用卡箍式连接。

2.1.5.1系统安装工程范围:

消防水池吸水管及室外水泵接合器→成套增压设备(喷淋泵)→喷淋管道系统→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有组织排水至就近排水沟或积水坑。

2.1.5.2室外水泵接合器的井室、井座及有组织排水由市政单位施工。

2.1.5.3除消防水池的取水口、通气管、进水管及浮球阀由总包单位施工外,其它(含溢流管、回水管)均包含在内。

溢流水管接就近排水沟或积水坑。

2.1.6消火栓系统

设计的“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水施工图中(图号:

1/74—74/74及2/3)的自动消火栓系统安装。

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符合国标GB/T3091-93,DN<100时采用丝接,DN≥100时采用卡箍式连接。

2.1.6.1系统安装工程范围:

消防水池吸水管及2栋屋面消防水箱→成套增压设备(消火栓泵)→消火栓管道系统→消火栓箱

2.1.6.2屋面消防水箱除进水管及浮球阀由总包单位施工外,其它(含消防水箱及其溢流管、放空管、通气管、避雷针)均包含在内。

溢流水管和放空管接就近雨水沟,避雷针引下线接就近避雷带。

2.1.6.3水泵、水箱基础由总包单位施工。

2.1.6.4室外消火栓及室外给水环网由市政单位施工。

2.1.7气固体灭火器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包含设备设施的采购和安装等。

2.1.8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1.9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电力配电箱柜(包括风机、泵等的电力配电箱柜)、人防通风配件(匣式油网滤尘器,手、电动密闭阀,手动密闭阀,超压排气活门)属甲供设备,本次中标单位只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交验工作,不负责设备本身的采购工作。

2)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备在招标人确定品牌中选择。

3)施工前应参看其它相关图纸,以充分了解与该招标工程相关的联系。

4)投标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进行方案优化设计,并随标书提供优化的方案.

5)本次招标内容包含整个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交验以及所有与消防有关手续的办理,并在我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2.1.10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材料、设备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2.1.11工期:

2个月(预留预埋随土建进行,不计算工期)。

  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取得消防合格证明书时间):

以合同为准。

2.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

2.2.1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采用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GST”牌或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LD”牌产品,通风系统(除控制柜)采用成都泓奇实业股份公司或成都南方开创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其参数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2.2.2品牌型号如我方已明确指定,投标方须按指定品牌报价,如无明确指定,投标方可自行选择符合本标书及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但投标书须明确相应材料、设备品牌。

3、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筹集。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4、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4.1投标人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格。

4.2投标人具有类似消防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3担任本项目管理的主要人员具有担任类似项目管理岗位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责这些费用。

6、现场考察

6.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应对其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6.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应注意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在现场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负。

7、标前答疑

7.1标前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方面的问题。

7.2投标人应在2007年11月12日上午10:

00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档一份)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据以做出必要的澄清和解答,并将正式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构成。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技术规范

第三章经济标编制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附件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每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法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项目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4)近3年来所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需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复印件)

5)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需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复印件)

6)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开具的项目经理人事证明(包括:

劳动合同、项目经理任命书、社保证明)

7)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9)施工组织设计和初步的工程进度安排

10)工程量清单报价

11)付款方式、工期、售后服务优惠说明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统一编制页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一份“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档。

10、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经济标编制要求》

11、投标担保

11.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投标人保证金必需在2007年11月12日上午11:

0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超过此期限,视为本次投标无效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总府支行

帐号:

900101040015023

开户名称:

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当投标人发生下述任何情况,投标保证金将收归招标人所有,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有腐败与欺诈的行为;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和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的;

(5)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

11.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15天内继续有效。

11.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落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1.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

12.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章。

12.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3.投标文件的分装与密封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内层包封里,然后再集中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且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3.2外层包封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3.3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五)开标与评标

14.开标

招标人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5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投标人投标结果。

15.评标

本次招标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合理低价、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包括类似的消防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项目人员和机械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将会在综合考虑上述各项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标。

最低投标报价并非一定中标。

(六)合同的授予

16.授标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

17.中标通知书

17.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落标。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1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履约担保

1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资料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招标人)提交有效的履约担保。

18.2履约保证金:

共计贰拾万元整。

中标单位先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余款壹拾万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2小时内须一次性向招标单位补足。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此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施工完全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第二章技术规范

19、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

第三章经济标编制要求

20、计价方式:

20.1、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应的配套文件,综合费按2004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计取,规费取下限,税金按规定执行当期税率。

总包管理配合费按该项工程结算总价的0.5%计取,投标人本次报价包含该项费用。

工程定额测定费为招标人自行交纳费用,投标人本次报价不包括此项费用。

20.2、本次投标报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除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全部费用。

20.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材料品牌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品牌执行。

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推荐品牌,但推荐品牌报价不进入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作为方案二单独报价,自报材料设备选用产品均应提供价格、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20.4、投标人应免收材料的采购保管费、停水、停电窝工费等。

20.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合理范围内,如综合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作出澄清说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20.6、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含施工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含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0.7、投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到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之间的时间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中标价格,否则招标人可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同时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7、经济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0.7.1.《工程投标总价表》

20.7.2.《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20.7.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0.7.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国标、含定额

20.7.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20.7.6.《规费清单计价表》

20.7.7.《材料价格表》——含数量、产品品牌

2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都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投标人同时应按此表格格式逐项填写项目编码、综合单价及组成、主材单价、合价及备注。

表中填写的主材单价应为已考虑材料损耗率的单价。

20.9、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名称及其工程量的明细清单。

根据第20.1条要求编制。

为了保证招标的公平,投标人参考本清单给定的工程量,自行计算工程量报价,在招标范围内工程量包干。

如工程量或项目有增减,请对各栋号内各单位工程单独列出增减清单,如果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中已综合计算。

20.10、合同价款:

合同价作为包干价(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只计算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项目。

结算时按照定标综合单价计算,定标中没有的综合单价按照20.1条规定计算。

如本次招标图纸需进一步完善,招标人视认为优化设计费用已经包含合同总价款。

定标价中没有的增减变更材料价格按《甲方材料确认单》或施工当期成都市造价信息。

20.11、投标人应严格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答疑申请,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20.14、工程投标汇总表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样表一格式填写。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如未对本章合同主要条款提出异议,招标方认为投标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方本章合同条款;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本章乙方指本次招标中标单位。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地址

1、工程名称:

玲珑南域”一、二期消防工程施工项目

2、工程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59号

第二条工程范围

见投标须知总则第二条工程范围、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工程总造价

该消防工程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

(承包工程内容按施工图要求范围内工程量包干、综合单价包干、中标总价包干)。

本包干价为交钥匙工程价格,包括办理该项工程范围内的各种手续、甲供材料安装、检测、验收等费用。

第四条工期要求

1、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竣工时间:

取得消防合格证明书时间。

3、以上工期为甲乙双方在充分考虑各种诸如停水、停电等方面原因的情况下确定的合理工期,非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

第五条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方式

1、增减变更工程,投标报价中有的项目,按投标报价参照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按2004四川工程量清单定额及相应的配套文件执行,综合费按2004定额综合基价中确定的综合费计取,规费及措施费不再计取。

2、增减变更材料价格按甲方材料确认单及施工当期〈〈成都市造价信息〉〉执行。

3、增减变更最终结算总价按结算价下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3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

2.主机设备进场、安装工程量完成总工程量的70%,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4.在取得消防许可证,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双方即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价款的95%。

5.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材料供应

1、该工程所有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包括涉及变更、甲方增减项目)必须甲方确定,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或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部分材料、设备总金额两倍以上的罚款。

2、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按现行验收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3、所有材料设备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材料的验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且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限期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要求对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共同参与,若送检合格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送检不合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由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保证材料设备供应。

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采购合同及时向材料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直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

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应具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交验本批次的产品材质证明(甲方存留复印件),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甲方对乙购材料有疑问时,可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关专项检验,如检验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违约责任。

检验合格,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或监理公司如对乙购材料、设备有疑问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帐单、凭证、收据、清单、运输单句,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甲方将按500元/次.项对乙方进行处罚。

如乙方仍然不提供,甲方有权认定该批材料设备为不合格产品,同时甲方有权按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的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7、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乙方均应提供清单,材料进场须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样认可后方能使用。

如擅自变更材料或降低等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同时甲方有权按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的两倍以上对乙方进行处罚。

8、乙方作为专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应具备对于本工程所需材料的鉴别能力,乙方应对使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质量承担责任。

第八条施工配合

1、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质量监督,服从甲方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积极配合好甲方的施工进度,主动与甲方、监理搞好工程衔接和技术处理工作。

2、施工过程中,消防系统与其他系统发生冲突,由乙方提出调整方案,经甲方认可及设计单位审定签字后方可施工。

3、乙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和指挥,并与总包方和各施工单位积极配合,作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总体进度。

4、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子项转包,分包。

第九条安全施工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责任工长、质量安全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3、严格遵守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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