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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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贵州某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我矿瓦斯爆炸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有害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下列因素相关:

  2.1.1、瓦斯是固有危险源,矿井在采掘活动中会涌出瓦斯。

  2.1.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遇火源易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

  2.1.3、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氧气浓度大于12﹪.

  2.1.4、凡井下瓦斯涌出量较大,通风不良或风流达不到的地点,都很容易发生瓦斯积聚。

在采掘活动中,瓦斯容易在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采空区、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带、高冒区、临时停风的掘进巷道、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老空区和封闭的盲巷内积聚,浓度处于爆炸范围内5﹪-16﹪。

  2.1.5、矿井因局部巷道通风不畅易造成瓦斯积聚,有可能发生局部瓦斯爆炸。

  2.1.6、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煤矿生产中,瓦斯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瓦斯爆炸、窒息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2.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统一指挥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2.2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瓦斯爆炸事故[换行]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2.3及时抢救原则

  2.2.3.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2.3.2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2.3.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2.4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井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2.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根就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3组织机构及职责

  2.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XX县矿山救护队、我矿辅助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2.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3.2.1应急救援指挥分工

  

(1)总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换行]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对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2.3.2.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矿井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矿井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2.3.3工作机构及职责

  2.3.3.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换行]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XX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如下5个小组:

  2.3.3.2技术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2.3.3.3抢险救灾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抢险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3.3.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迅速与新立医院取得联系,协助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3)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3.3.6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换行]报告。

  2.4预防与预警

  2.4.1危险源监控

  2.4.1.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科。

由调度室、通风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4.1.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2.4.1.3通风科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三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4.2预防措施

  2.4.2.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

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4.2.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及侧面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2.4.2.3瓦斯检查

  健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2.4.2.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90NA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监控。

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2.4.2.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2.4.3预警行动

  2.4.3.1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2.4.3.2[换行]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2.5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2.5.1较大险情或较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5.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辅助救护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分钟内通知矿值班领导、法人、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

  2.6应急处置

  2.6.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我煤矿的自身条件建立如下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

  Ⅳ级一般事故

  2.6.2应急响应程序

  2.6.2.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6.2.2矿调度室和应急救援指挥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换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2.6.2.3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6.2.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2.6.2.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2.6.2.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2.6.3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2.6.4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一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四小时需报一次。

  必要时,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2.6.5处置措施

  2.6.5.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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