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软轴与操纵拉索通用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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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软轴与操纵拉索通用技术条件
车用软轴与操纵拉索通用技术标准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各车型软轴与操纵拉索的类别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各车型软轴与操纵拉索。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9圆柱螺旋弹簧
GB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5671汽车通用锂基润滑脂
12 型式、组成
3.1软轴是由传递扭转力矩的刚绳(含驱动端键)、套管、护套、安装件组成。
软轴主要分为车速表软轴和转速表软轴。
3.2操纵拉索是由钢丝绳、接头、套管、套管帽、调整螺管、调整螺母、护套、销柱组成。
操纵拉索主要分油门拉索、离合器拉索、风门拉索、前刹车拉索和后刹车拉索。
13 技术要求
4.1制造要求
轴和操纵拉索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软轴和操纵拉索表面质量要求
4.2.1软轴表面质量要求
4.2.1.1软轴外壳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腐蚀、裂纹及折弯等现象。
4.2.1.2钢丝的方榫表面应清洁、平整,不得有毛刺及钢丝松散现象。
4.2.1.3软轴两端安装件的表面应清洁,不得有毛刺、伤痕及裂纹。
4.2.1.4若两端安装件为金属件时,应进行电镀或防锈处理。
镀层表面不应有电镀斑点、锈蚀和明显的伤痕。
4.2.2操纵拉索表面质量要求
4.2.2.1钢丝绳表面不应有刮伤、压扁和锈蚀等缺陷。
4.2.2.2接头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锈蚀、露底、鼓泡、毛刺等缺陷。
4.2.2.3套管的钢丝缠绕应紧密平整,表面应光滑。
不允许有毛刺、裂纹、锈蚀等缺陷。
4.2.2.4套管帽不得有裂纹、毛刺、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锈蚀、露底、鼓泡等缺陷。
4.2.2.5调整螺管不得有裂纹,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锈蚀、露底、鼓泡、毛刺等缺陷。
4.2.2.6护套内外表面应光滑均匀,不允许有气泡及明显的划伤、飞边等缺陷。
4.2.2.7销柱不允许有裂纹。
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锈蚀、露底、鼓泡、毛刺等缺陷。
4.3材料
4.3.1软轴材料
4.3.1.1钢绳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65钢,表面进行防锈处理。
4.3.1.2套管采用弹簧钢,材料为65Mn或70钢,表面包覆层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1.3护套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1.4安装件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1.5软轴内的润滑油脂材料使用汽车通用润滑脂,符合GB/T5671的规定。
也可使用技术指标相近的其它润滑脂。
4.3.2操纵拉索材料
4.3.2.1钢丝绳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65钢,表面镀锌。
4.3.2.2A型、B型、C型接头(见图1)采用铸造锌合金,材料为ZznA14CU1,表面进行钝化(D·Zn8·D8)处理。
D型、E型接头(见图1)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图1
4.3.2.3套管采用弹簧钢,材料为65Mn或70钢,表面包覆层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2.4套管帽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5调整螺管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6调整螺母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7护套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2.8销柱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4软轴和操纵拉索技术要求
4.4.1软轴技术要求
4.4.1.1软轴进行弯曲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规定。
4.4.1.2软轴在按照图2的安装型式进行指针摆动试验时,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2km/h范围内。
然后将软轴拉直,以同样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1km/h范围内。
注:
对长度大于等于3m的软轴,其指针摆动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4.4.1.3软轴在低温为-35ºC,高温为80ºC的放置温度下进行耐高低温试验时,在标准环境条件下,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规定。
4.4.1.4软轴经防水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4.2.1.2条和第4.2.1.3条的规定。
图2
4.4.1.5软轴在进行耐振耐久性试验时,各部分不得产生异常现象。
在经过里程为1万Km试验后,检查软轴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4km/h范围内。
4.4.2操纵拉索术要求
4.4.2.1不带防尘罩操纵拉索(见图3)和带防尘罩操纵拉索(见图4)的长度极限偏差的规定按表1。
图3
图4
表1mm
L、L1
A+B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100
>100~200
>200
极限偏差
≤500
±2
±1.5
±2
±2
>500~1000
±3
±2.5
>1000~2000
±4
±2
±2.5
±3
4.4.2.2钢丝绳与接头连接应可靠,其拉脱力应符合表2规定。
4.4.2.3钢丝绳与接头连接后表面应平整,应无断丝、松散。
焊接接头外端面凸起应不大于外端面直径的1/4,钎料渗出长度应不大于15mm;压接接头的压痕应规则、整齐。
4.4.2.4钢丝绳与套管组装时,钢丝绳表面应涂润滑脂,该润滑脂应能满足标准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表2mm
A型压铸接头(油门线、离合线、刹车线手把端)
B型压铸接头(离合线发动机端)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Ø1.2
Ø3.5×5
780
Ø2.0
Ø6×12
2940
Ø6×5
1180
Ø6×6
1180
D型压铸接头(刹车线无六角螺杆)
Ø1.5~Ø1.6
Ø6×5
1270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Ø6×6
1470
Ø2.0
M5×70
1960
Ø6×7
1770
M5×80
2450
Ø2.0
Ø6×10
2750
Ø2.5
M6×80
3430
Ø8×10
2940
M6×90
3920
Ø2.5
Ø6×10
2940
Ø3.0
M6×100
4900
Ø8×10
3140
Ø3.0
Ø8×10
3920
E型压铸接头(刹车线六角螺杆)
Ø10×12
4410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Ø2.0
M6×60
2160
C型压铸接头(油门线化油器端)
Ø2.5
M6×85
2750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Ø3.0
M6×85
3920
Ø1.2
Ø3×3
390
Ø3×4
580
Ø3×5
780
Ø4×4
580
Ø1.5~Ø1.6
Ø3×3
390
Ø3×4
580
Ø3×5
980
Ø4×5
980
4.4.2.5操纵拉索组装后,钢丝绳在套管内应能滑动自由,不允许有阻涩、卡滞现象,滑动阻抗力应不大于3N。
4.4.2.6套管帽与套管的连接方式分为圆周滚压(见图5)和多边形挤压(见图6),套管帽与套管连接后,套管帽的外径应不大于最大极限尺寸,套管帽与套管连接后的拉脱力按表3的规定。
图5图6
4.4.2.7调整螺管或调整螺母与套管帽的连接为收口方式连接,收口后旋转应灵活,其拉脱力应不小于20N。
4.4.2.8螺纹零件的螺纹组合部位应能旋转灵活。
4.4.2.9护套应在规定位置上与套管牢固结合,不允许轴向移动。
4.4.2.10操纵拉索经80ºC的高温和-35ºC的低温试验后,表面不应有裂纹、变色、弯曲和其它异常现象,润滑脂不应熔流和硬化变质。
表3
适用套管直径
mm
圆周滚压
多边形挤压
拉脱力不少于
5
50
80
6
60
100
7
70
120
8
80
140
9
─
160
10
─
180
4.4.2.11操纵拉索经表4规定的往复耐久试验后,不应有明显损坏。
表4
拉索名称
往复次数(万次)
后制动线
15
前制动线
20
离合器线
30
油门线
50
5试验方法
5.1检验要求
软轴和操纵拉索由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进行验收,使用单位有权对产品进行复验。
5.2软轴试验方法
5.2.1试验条件
5.2.1.1软轴的试验应在下列标准环境下进行:
温度:
18ºC~28ºC相对湿度:
45%~75%
5.2.1.2试验用驱动装置的旋转速度应均匀。
5.2.1.3试验用仪表应为与使用目的相对应的模拟式仪表,且仪表本身无指针摆动。
5.2.1.4对试验时需要盘绕的软轴,其盘绕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150mm,且不得交叉盘绕。
5.2.2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时,应给予约300LX的均匀照度,目距500mm,用视觉法检查。
5.2.3安装及连接件尺寸检查
使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按产品图样进行检查。
5.2.4弯曲试验
将软轴在直径为Ø150mm圆柱上绕一周半以上,保持2min取下,按本标准4.2.1.1条的要求检查其外观。
5.2.5指针摆动试验
本标准在专用装置上进行。
试验前应将软轴根据表5的规定,按图1绕上一周安装在试验装置上。
然后驱动软轴进行试验,在试验用仪表指示值为:
约20Km上限值的80%速度范围,读取指针摆动的最大值。
5.2.6耐高低温试验
首先将软轴按本标准第5.2.1.4条的要求盘成环状,并加以固定。
然后将其放入温度已将至-35ºC±3ºC的低温箱中保温4h后取出,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检验其外观。
再放置1h,将软轴放入温度已升至80ºC±2ºC的高温箱中,保温4h后取出,再放置1h。
连续三个循环之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检验其外观。
要求试验箱在放入软轴后的12min内,能够恢复到软轴放入前已调准的温度。
外观检查按本标准第5.2.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性试验后,在标准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h,再按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表5
钢绳的公称直径
圆柱直径
l
2.2,3.2,3.3
200
200
3.8,4.0,4.5
300
250
5.0,6.0
400
300
5.2.7防水试验
将软轴按本标准第5.2.1.4条的要求盘成环状,并加以固定。
然后将两端接口封住,水平放入试验箱中,按GB4942.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试验后将软轴取出,按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2.8耐振耐久性试验
将软轴仪表端同已固定在试验台上的试验用仪表连接起来,驱动端装在振动台外的驱动装置上,按表6所示的条件进行试验。
本试验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
a)试验过程中用视觉法检查软轴各部分有无异常情况。
b)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2.5条规定的方法检验指针的摆动情况。
表6
参数名称
内容
驱动装置的旋转速度
相当于试验用仪表上限值的50%~80%速度值中的任意旋转速度
试验时间(以仪表累计试验里程计算km)
10000
驱动方式
每隔5min作最长30s间歇的断续驱动
振动频率Hz
33
振动加速度m/s
43.1
振动方向
上、下
5.3操纵拉索试验方法
5.3.1一般检验
5.3.1.1外观、螺纹副旋合性及护套与套管的结合检验采用目测、手感。
5.3.1.2尺寸检验用通用检具检查,作长度检查时应将所有有影响的零件置于规定位置或紧靠在一起,螺纹零件应旋合到规定或最小尺寸。
5.3.2拉脱力实验
a)方法一:
取长度不少于250mm的试件,在合适的拉力试验机或测力装置上,以不大于50mm/min的速度沿轴向拉伸,直至试件在被测试部位脱离,计取此时的拉脱力;试件两端可取任何固定方式但不允许固定力径向作用于被测试部位。
b)方法二:
(用于接头拉脱力):
同时固定拉索两端的接头,其余同方法一。
当超过QC/T228.1的4.4条规定的拉脱力而未发生接头脱落和滑移松动时,判拉脱力合格;试验完成后,按5.3.1.1、5.3.1.2进行外观和尺寸检验。
两种方法同等有效,但型式检验应采用方法一。
5.3.3滑动阻抗力试验
去掉拉索上与本试验无关但妨碍本试验的零件,如防尘罩等,将拉索中部弯曲成φ200mm的圆圈一周,缓慢推拉端部,并取其中手感最差的一到数件用测力计检查,读取三次试验中最低一次的最大瞬时值。
5.3.4操作效率试验与取值方法
5.3.4.1试验方法
5.3.4.1.1试件制备
将拉索上与本试验无关但妨碍本试验的零件如防尘罩、销柱、调整螺母等去掉作为产品试验件;当拉索因尺寸等原因不能满足试验的安装要求时,可以制成套管长度为1m,钢丝绳与套管的相对移动尺寸(a+b)为100mm的标准试验件;试验件两端可以是原接头和套管帽,也可以组装其他合适的接头和接管帽。
5.3.4.1.2试件的安装固定
按图7的方式固定于试验设备上,后制动拉索也可以按图8的方式固定,两端套管应固定牢固,套管中部只作径向固定,使其能轴向自由滑动。
套管端部装有弯管的油门拉索试验时,固定方式应参照图7(图中参数见表7),在不小于规定的套管弯曲
半径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中部支承,但含弯曲弧度在内的总的弯曲弧度∑θ应为180º。
图7
表7
拉索名称
R1
R2
θ
∑θ
H
后制动拉索
80
120
45°
90°
150~250
前制动拉索
80
120
90°
180°
150~250
离合器拉索
100
70
90°
180°
150~250
油门拉索
80
50
90°
180°
100~200
5.3.4.1.3试验参数的选择与测量
试验时,固定端弹簧刚度K,最大负荷W及工作行程δ,按表8的规定,沿拉伸端以不大于10mm/s的速度轴向拉伸,以固定端负荷产生的开始记为行程和负荷的零点,直至固定端达到表1规定的最大负荷时,测定其固定端负荷W,拉伸端负荷F,固定端行程δ1、拉伸端行程δ2和回复到零点状态时所测得的永久变形量δ0。
表8
拉索名称
弹簧刚度,K
N/mm
固定端负荷,W
N
固定端工作行程,δ
mm
后制动拉索
80
800
10
前制动拉索
36.7
550
15
离合器拉索
15
300
20
油门拉索
4
100
25
5.3.4.1.4测量精度及误差
试验中固定端最大负荷不超过表1规定的W值的±2%,负荷和行程在所规定量程中任一测量点上的相对测量误差不大于±2%;连续3次测量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2%。
5.3.4.1.5试验用弹簧
固定端弹簧应符合GB1239的规定;精度等级为1级,负荷性质为Ⅰ
类。
5.3.4.2计算
按图9和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1)
a)固定端负荷为定值W,,即:
Wi=W,n=1,F0=0时:
……………………………………………………………….
(2)
b)固定端负荷从零点开始,即:
Wi=(0~1)W时:
面积OCD/面积OABD
100………………………………………………….(3)
c)固定端负荷Wi=(0.1~1)W或Wi=(0.2~1)W时:
面积GPCD/GEBD…………………………………………………………….(4)
式中:
──负载效率;W
Wi──固定端负荷,N
Fi──拉伸端负荷,N
W──固定端的最大负荷,N
F──固定端负荷为最大时拉伸端的负荷N;
n──试验时固定端与拉伸端负荷的取值次数;
F0──零点状态时的拉伸端初负荷,N。
图8
图9
注:
图9中G点的Wi=0.1或0.2W
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去掉最高一次和最低一次后取中间值。
三种取值计算方法的任一种均有效;当同时采用时取其中n为最大时的计算结果的中间值为负荷效率有效值。
5.3.4.3行程效率取值计算方法
行程效率取与负荷效率试验为有效的同一次试验参数值,按(5)式计算。
………………………………………(5)
式中:
──行程效率;
──绝对变形量,
mm;
──拉伸端行程,mm;
──固定端行程,mm;
──永久变形量,
h──长度系数,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其余舍去不进位,标准试验件
L1──拉索公称总长度,mm;
注:
公式中采用常数值25mm为标准理论行程值,该值取自油门控制器拉索的固定端工作行程的规定值。
5.3.4.4操作效率计算方法
按(6)式计算
……………………………………………(6)
5.3.4.5永久变形量取值方法
永久变形量应取该试件第一次的试验值。
5.3.5耐高低温的试验
将拉索盘成Ø200的圆圈,捆扎不少于3处,连同操作效率试验时所取下的零件一起,放入恒温和低温箱中,按图10的顺序连续三个循环之后,在常温下进行检验。
80°C(4小时)
常温(1小时)
-35°C(4小时)
图10
5.3.6耐久性能试验
5.3.6.1耐久性能试验时拉索安装方式按5.3.4.1.2条规定,固定端弹簧刚度、最大负荷和工作行
程按表的规定。
5.3.6.2前、后制动拉索以(30±2)次/分的频率,其余(60±3)次/分,使固定端负荷从最大负荷的10%到最大负荷作拉伸端的往返简谐直线运动。
5.3.6.3运行时可不测量两端的负荷和行程值。
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端负荷及行程,并通过改变拉伸端行程予以调整;固定端在规定负荷下,当行程超过规定值的20%时,应更换弹簧;可以停机检查、调整、更换,但至少应有二次不少于6h的连续运行时间。
5.3.6.4往复次数完成后,应按第六章的规定操作效率试验。
注:
本标准图1图2中未标注单位的尺寸,单位均为mm。
6检验规则
6.1软轴的检验规则
6.1.1抽检
6.1.1.1出厂检验抽样按GB2828进行。
本标准推荐采用:
a)一般检查水平:
Ⅱ;
b)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c)合格质量水平:
AQL值1~4.0。
注:
具体的AQL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6.1.1.2型式检验抽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
抽样方式为定数抽样。
数量不少于6根.抽样基数为被抽样品数的30倍。
6.1.2出厂检验
软轴的出厂检验项目应按4.2.1.1~4.2.1.4条的规定进行。
出厂检验未包括的项目,制造厂任应保证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1.3型式检验
6.1.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专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1.3.2先将抽出的软轴样品按4.2.1.1~4.2.1.4条的规定复验,复验后合格后将样品等分为二组进行试验。
a)第一组按下列项目进行试验—弯曲试验、指针摆动试验、耐高低温试验、防水试验。
b)第二组软轴做耐振耐久试验。
6.1.4判定规则
6.1.4.1软轴各项指标试验结果的判定按技术要求进行。
6.1.4.2对每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按耐振耐久性试验外,其余项目中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抽样加倍数量的软轴(即增抽6根),就该不合格项目作出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2操纵拉索检验规则
操纵拉索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检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6.2.1.1第4.4.2.2、4.4.2.6条拉脱力的检验按第6.2.1.5条所规定的批量,每批抽取五件,其中钢丝绳与接头拉脱力一件不合格判全批为不合格;其余仅一件不合格,但不低于规定值得80%时,应取加倍数对不合格项复检,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判全批不合格。
6.2.1.2按第6.2.1.5条所规定的批量,每批抽取八件作滑动阻抗力试验,其中一件不合格应取加倍数
量对不合格项复检,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全批判为不合格。
6.2.1.3除第条6.2.1.1、6.2.1.2外其余项目的出厂检验按GB2828中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并符合第6.2.1.4、6.2.1.5、6.2.1.6条的规定。
6.2.1.4批质量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6.2.1.5检验批的批量范围为501~1200件,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1.6不合格分类、检查项目,检查水平与每项的合格质量水平按表9规定。
表9
不合格分类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水平(IL)
合格质量水平(AQL)
B类
拉索长度公差
Ⅱ
1.5
钢丝绳与接头结合要求
套管与陶官帽连接要求
调整螺管、调整螺母收口要求
螺纹副旋合性要求
C类
接头钎料浸出长度
4.0
拉索表面缺陷
钢丝绳表面要求
护套与护套的结合要求
6.2.1.7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上要求的其他检查项目,当未作不合格分类时,可以按第6.2.1.6所规定的C类检查。
6.2.1.8需方认为必要时,除可以按出厂检查的项目和规定检查外,也可以对主要零件的镀层质量、有装配关系或影响操作性能的主要尺寸、螺纹等进行检验;检查水平按S-I,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应零件标准的有关规定。
6.2.2型式检验
6.2.2.1拉索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拉索性能时;
c)正常情况下每生产一年时,(其中耐高低温性、耐久性能周期为两年);
d)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2.2型式检验的项目
a)出产检验的全部项目;
b)操作效率(符合效率、行程效率);
c)耐高低温性;
d)耐久性能。
6.2.2.3试验件的抽样
a)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批产品中抽取6件;
b)新试制拉索的检查批不少于30件,从中随机抽取6件。
6.2.2.4检验程序
6.2.2.4.1对全部试验件进行出厂检验中B类和C类不合格检查项目的检验。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