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和十二五工作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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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和十二五工作思路

“十一五”普洱市国土资源工作情况

和“十二五”主要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帮助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努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着力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和监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全面完成了国土资源“十一五”工作计划。

一、“十一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回顾

(一)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根据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资源管理,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过快增长,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了国家土地管理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机制,有效保护耕地。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我市于2007年3月制定和下发了《思茅市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思政办发〔2007〕34号),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强调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加大了对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力度。

二是严把闸门,切实加强规划管理。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扩大内需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对属于禁止和限制类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凡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预审。

坚持能少用地的就不多用地,能用劣地的就不用好地,节约每一寸土地尤其是耕地。

如在磨思路建设中,有两个路段选择了少占耕地方案,虽然增加了1800万元的投资,却节约了耕地150多亩。

三是重视开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001年以来,我市共立项入库105个项目(其中国家项目14个,省级项目52个,市县级项目39个),建设总规模49.88万亩,规划新增耕地12.70万亩,预算总投资8.36亿元。

到目前为止,共实施90个项目(其中国家项目11个,省级项目44个,市县级项目35个),建设总规模37.43万亩,规划新增耕地11.16万亩,预算总投资5.76亿元。

其中,已有49个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10个项目已通过市级初步验收,有22个项目已完工待验收,其余9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累计完成投资4.76亿元,完成建设规模31.75万亩,实现新增耕地9.61万亩。

根据省政府下达指标,从2010年开始到2020年,全市要改造完成中低产田地57万亩,到2015年完成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58.17万亩,平均每年要完成11万多亩,预计每年投入资金在5亿元左右。

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增加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而且明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成为国土部门落实中央1号文件、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二)服务大局,全力提供建设用地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全面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围绕城市化、工业化、新农村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建设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和用地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加强土地征收和供应管理,全力保障各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006年以来,全市上报各类用地项目120个,用地面积10.2万亩,其中:

水利、交通、能源等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7.64万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批次建设、城市工业单项选址等项目用地2.56万亩。

先后为中心城区南拓北建、思茅至澜沧二级公路、糯扎渡电站前期、李仙江流域梯级电站、泗南江电站、威远江电站、思茅山水铜业110KV输电线路等一大批全市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

二是集约节约,规范土地供应行为。

全面推行市场动态监测,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006年以来全市提供建设用地1798宗14414.85亩,收取出让金25亿元。

对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共614宗3453亩;挂牌出让工业用地30宗1752亩。

三是盘活存量,加大土地收储,推进城市建设发展。

2006年1月至今,市辖区累计完成征收、收储土地13330.3422亩,其中已供地3727.5887亩,预留地1215.6155亩、道路用地3008.7085亩、公共绿地1614.96亩、水域用地363.4695亩,现可用土地约3400亩,有力地保障了中心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为缓解建设用地矛盾,先后盘活部队、社会事业单位、企业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近1.6万亩,其中中心城区达4000亩,有力地缓解了建设占用耕地压力。

普洱市盘活存量土地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做法,得到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有创新、有突破、有特色”,专门批示印发全省各州、市、县参阅。

(三)全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矿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0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矿业支柱产业发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年10月下旬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会议”,对普洱市“政府主导、集中配置”的矿产资源整合配置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总结我市矿产资源整合做法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加强矿业权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

鉴于我市在矿产资源整合方面取得的成绩,2009年,我局被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评为“全国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先进集体”,局主要领导也被评为“全国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先进个人”。

一是整顿矿业权市场。

2005年初,我市在全市开展了以“整合矿权、规范秩序、促进开发”为重点的矿业权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报请省国土资源厅撤销预登记区块106个,取缔无证办矿26起,越界开采1起,取缔无证勘查15起,关闭影响安全生产的矿点10个,罚款36万元,没收矿产品5.7万吨。

全市矿业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布局更加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全力推进资源整合。

以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对于勘查进度缓慢、投入不足及不符合规划的矿业权,通过整合,重新配置给大企业、大集团。

对于实力强、勘探成果明显的企业,积极引导周边小矿山采取入股、转让等方式并入大企业,大企业改造小矿山。

截止2010年年底,全市共整合、配置矿业权170个,面积6468.5平方公里,共收取矿业权配置费10.99亿元。

资源整合促进了规模开发和集约经营,增强了企业加大勘查和技术攻关的积极性,加快了大型选厂的建设步伐,提高了低品位矿石的处理能力。

大平掌铜矿原矿选矿品位从原来的0.8降到了0.2,铜锌分离技术获得重大突破,回收率高达80%。

三是坚持以市场手段优化配置资源。

按照“大企业建大基地,大集团配大资源”的整合思路和目标,积极引进“有资金、有诚信、有速度”的大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行矿权有偿取得。

先后引入云南铜业、中国黄金、香港励晶等省内外大企业25户,实现了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了矿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引入企业凭借资金、技术实力,注重节能减排,统筹考虑环境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

山水铜业公司提出了“绿色矿业、和谐山水”的发展理念,每年投入尾矿库治理资金1000多万元,废水实现循环利用。

四是推进和谐矿山建设。

引入企业加大电力、通讯、交通等设施建设力度,带动矿山周围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如山水铜业公司一次性支付扶贫发展资金456万元(平均每户6万元)的基础上,每年支付大凹子小组38.8万元、大平掌小组25万元进行长期生产发展扶持,推动了矿山周围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

完成了《普洱市矿产资源规划》《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改完善了《普洱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了《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全面开展了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今年将全面完成修编工作任务。

二是地籍管理进一步规范。

电子政务、“数字”国土、政务公开和窗口服务稳步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初见成效。

10县(区)全面开展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基础业务逐步夯实。

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市九县一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城建制镇的外业成果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一般建制镇调查工作顺利推进,九县一区已基本完成了外业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并已转入内业工作。

三是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全面推行“三为主”、“四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验,建立和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和气象预警机制,制定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

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工作疏忽或措施不力而造成地质灾害致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四是测绘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测绘资质、测绘市场管理,为依法、规范地开展测绘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完成了《普洱市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

紧密结合农业发展、资源开发、旅游、交通、城市建设需要,加强测绘应用成果运用,测绘工程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

(五)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一是组建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精心组织,明确职责。

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推行重点、组织机构和基本要求。

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确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项目。

三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

全面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多渠道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手续和程序,强化征地补偿费管理,征地补偿费不落实的坚决不组织征地,努力做到“零欠费征地”,从源头上防止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发生。

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土地、矿产资源等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验收,并受到好评。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上,将局领导的姓名、职务、职责、分管工作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也对局机关职能科室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公开。

通过政务公开栏、编发信息、LED电子大屏显示、触摸屏查询、广播电视报刊公告、网站等形式,将国土资源管理重要信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人事任免情况、土地矿业权公开出让信息及成交结果进行广泛公开。

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将土地登记、矿业权登记业务流程、行政性收费项目与标准、行政处罚项目与标准等进行公开。

为使信息公开多样化、网络化,2007年建成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2009年11月,又开通了普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00多条,网站访问量达84万多人次。

三是强化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五年来,始终认真履行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责,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

设立了办证服务大厅,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办理,对服务事项、时限进行公开承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政风行风“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政策、业务咨询,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服务工作。

为确保全市各行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用地保障服务协调会,与用地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开展用地报批指导工作,保障用地需求。

积极主动加强对矿山企业服务,对引入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多渠道、高效率,加强引导和服务,确保矿山企业建设用地需求,专人协助矿山企业办理矿业权证,保证矿山企业开发积极性,促进全市矿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

五年来,全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存在许多不足。

具体来说,一是非法占地、未批先用、浪费破坏土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用矿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重道远。

二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艰巨,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矿业支柱产业还未真正形成;三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信息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十二五”国土资源主要工作

“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思路是: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显著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市中心城区是东南亚国家沿昆曼大通道进入中国的第一座地级城市,是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黄金前沿。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

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城市化、旅游发展等工作重点,把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争取各方面理解和支持,克服困难,主动服务,努力破解资源保障难题,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自觉地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寓于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定位,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以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服务能力和调控能力为目标,全面做好国土资源保障、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统一发展。

(二)严把土地闸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确保建设用地需求。

立足扩大内需,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关,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积极为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先补后占。

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严格执行招拍挂制度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农田整治、村庄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得到足额补充。

至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05万公顷,至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59.94万公顷。

(四)切实加强对矿业权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矿产业发展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事前监管,建立健全分片包干、定点到片、责任到矿、在岗履职、明确奖惩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业权的退出机制。

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建立各地日常监管责任体系。

地质找矿取得较大突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五)依法行政,维护民生。

严格依法征地,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优先保障民生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大投入,防灾减灾能力有明显提高。

(六)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日常巡查工作,解决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七)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政、矿政、测绘等基础业务工作,加快基础业务数字化管理步伐,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起相应的国土资源数据库,实现更新、交换、共享、批转等数字管理。

加大工作督查和指导力度,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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