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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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等饲料产品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等饲料添加剂产品(以下简称饲料产品)的认证。
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验+企业现场检查+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3. 认证程序
认证的申请
产品抽样检验
企业现场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4.认证实施
认证
认证产品单元划分
认证产品单元按《饲料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1)划分。
在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饲料产品,应视作不同的认证产品单元。
受理认证申请时需审核的文件资料
1)认证申请表(书)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及许可证的印件
4)管理体系的有效文件及必需的文件清单
!
5)生产和(或)服务主要过程的流程图
6)企业简介
7) 产品描述(包括饲料和添加剂组份清单、饲料标签和商标)及工艺描述(如认证产品生产工艺图、厂区平面图等)
8)原料供应商清单
9)其他
产品抽样检验
检验样本的获得
检验样本采用抽样的方式获得。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
样本应当从工厂成品仓库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抽样原则
认证产品单元为单一型号时,应从该型号的产品中抽样。
认证产品单元为系列产品时,应先从该系列产品中确定有代表性的产品型号,再从该型号的产品中抽样。
: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按《饲料产品认证采样方法》。
样本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检验完毕且结果无争议后,样本可以处理。
其相关资料应归入检验记录档案。
产品检验
产品检验应遵循本文件附件的规定。
认证机构应从国家认监委公布的《饲料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名单》中选择检验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检验依据标准
检验依据标准为《饲料产品认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标准。
检验项目
初审检验项目和监督检验项目按《饲料产品认证目录》中规定的项目。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增加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饲料产品认证检验方法》及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方法。
利用其他检验结果
如果申请人能就认证产品单元的产品提供满足以下规定的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可以此检验报告作为该产品抽样检验的结果。
a.检验报告由《饲料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名单》中的检验机构出具;
b.检验报告中所示检验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抽样方法符合本文件、、和的规定;
c.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为最近6个月内;
d.检验样本由第三方抽取的;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检验报告仅在检验项目方面不满足本文件的规定,则认证机构应按本文件规定补充检验缺失的项目,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可利用上述报告的结果。
企业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企业现场检查的内容为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
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认证机构必须遵照检查。
)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
企业现场检查结果
企业现场检查结果有以下三种:
a)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判定为企业现场检查符合要求;
b)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报检查组确认纠正措施有效后,可判定为企业现场检查符合要求;
c)如发现严重不符合项,足以导致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时,可判定为企业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
企业现场检查所需时间
企业现场检查一般在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后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与产品抽样检验同时进行。
现场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
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现场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
认证机构应对产品抽样检验和企业现场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由认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并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单元颁发一张证书)。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认证机构应当将本机构空白证书样本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方式采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产品监督检验。
跟踪检查的频次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
产品监督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跟踪检查的内容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应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检查时必查的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在证书有效期内,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应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要求,以确保质量保证能力的持续有效。
监督检查时间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多少来确定。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人日。
^
产品监督检验
每次的产品监督检验应对证书覆盖产品的1/3以上进行产品监督检验。
产品监督检验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对其覆盖的所有产品检验一遍。
产品监督检验抽取的样本应当送到《饲料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名单》中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监督检验项目按《饲料产品认证目录》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增加检验项目。
检验样本应在工厂成品仓库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利用其他检验结果
按执行。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结果的评价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检验的结果由认证机构进行评价。
】
评价合格者,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若在跟踪检查时发现不符要求的,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
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认证范围的扩展
需要扩展的产品与已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单元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检查扩展的产品与已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验和(或)检查。
如果扩展的产品与已获得认证的产品不为同一单元时,应按初次认证的产品对待。
5.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保持
证书的有效性
饲料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认证机构每年通过跟踪检查来确保饲料产品生产质量的持续有效性。
认证机构对拒绝跟踪检查者,有权撤销其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变更
当认证产品的企业组织机构、法人、认证产品的商标、名称、型号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通知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对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换发新的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有效日期不变。
认证条件发生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通知认证产品的企业,并要求其按照新的条件进行整改。
在规定期限内,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有效日期不变。
》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按《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认证的复评
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证书持有者可申请复评,复评程序同初次认证。
6.饲料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必须在认证标志下标注认证机构名称。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标注方式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在获得认证的产品最终包装物上标注认证标志。
认证机构应当对证书持有人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7. 收费
(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照《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610号)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
饲料产品认证目录
产品 单 元
初审检验项目
监督检验项目
认证依据的标准
1
仔猪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
'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至少抽检两项
GB/T5915
2
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氰化物、游离棉酚、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氰化物、游离棉酚、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至少抽检两项
GB/T5915
3
产蛋后备鸡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至少抽检两项
:
GB/T5916
4
产蛋鸡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至少抽检两项
GB/T5916
5
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铬、汞、镉、游离棉酚、氰化物、亚硝酸盐、沙门氏杆菌至少抽检两项
GB/T5916
>
6
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B/T10262
7
生长鸭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B/T10262
8
&
产蛋鸭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B/T10262
9
中国对虾配合饲料
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水分、砷、铅、汞、镉、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水分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汞、镉、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C2002
10
奶牛精料补充料
*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B/T10261
11
肉牛精料补充料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水分、钙、磷、食盐中至少抽检两项;砷、铅、氟、霉菌、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至少抽检两项
SB/T10079
12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2(核黄素)流动性微粒
含量、粒度、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
含量、粒度、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T18632
13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粒度、含量、干燥失重
粒度、含量、干燥失重
GB/T7292
14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K3(亚硫氢钠甲萘醌)
亚硫酸氢钠、含量、磺酸甲萘醌、水分、重金属、砷
亚硫酸氢钠、含量、磺酸甲萘醌、水分中至少抽检两项;重金属、砷
、
GB7294
15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含量、硫酸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含量、硫酸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7295
16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1(硝酸硫胺)
含量、氯化物、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含量、氯化物、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7296
17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2(核黄素)
含量、比旋度、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含量、比旋度、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7297
18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6
含量、干燥失重、灼烧残渣、重金属
含量、干燥失重、灼烧残渣、重金属
GB7298
19
(
饲料添加剂D-泛酸钙
钙含量、氮含量、比旋度、干燥失重、重金属
钙含量、氮含量、比旋度、干燥失重中至少抽检三项;重金属
GB7299
20
饲料添加剂烟酸
含量、氯化物、硫酸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重金属
含量、氯化物、硫酸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中至少抽检三项;重金属
GB7300
21
饲料添加剂烟酰胺
》
含量、重金属、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含量、重金属、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T7301
22
饲料添加剂叶酸
含量、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含量、干燥失重、灼烧残渣
GB7302
23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
含量、比旋度、灼烧残渣、重金属
~
含量、比旋度、灼烧残渣、重金属
GB7303
24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D3微粒
含量、干燥失重
含量、干燥失重
GB9840
25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含量、干燥失重
含量、干燥失重
(
GB9841
26
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
含量、比旋光度、铵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重金属、砷
含量、比旋光度、铵盐、干燥失重、灼烧残渣中至少抽检两项;重金属、砷
NY39
27
饲料级硫酸铜
含量、细度、铅、砷
含量、细度、铅、砷
HG2932
…
28
饲料级硫酸镁
含量、氯化物、细度、重金属、砷
含量、氯化物、细度中至少抽检两项;重金属、砷
HG2933
29
饲料级硫酸锌
含量、锌含量、细度、铅、砷、镉
含量、锌含量、细度中至少抽检两项;铅、砷、镉中至少抽检两项
HG2934
30
】
饲料级硫酸锰
含量、细度、铅、砷
含量、细度、铅、砷
HG2936
31
饲料级硫酸亚铁
含量、铁含量、细度、铅、砷
含量、铁含量、细度中至少抽检两项;铅、砷
HG2935
32
饲料级亚硒酸钠
…
含量、干燥减量、硒酸盐及硫酸盐含量
含量、干燥减量、硒酸盐及硫酸盐含量
HG2937
33
饲料级磷酸氢钙
磷、钙、细度、氟、铅、砷
磷、钙、细度中至少抽检两项;氟、铅、砷中至少抽检两项
HG2636
附件2:
饲料产品认证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名称
标准编号
1
粗蛋白质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6432
2
粗脂肪
饲料中粗脂肪测定方法
GB6433
3
]
粗纤维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GB6434
4
水分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6435
5
钙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6436
、
6
总磷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6437
7
粗灰分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6438
8
水溶性氯化物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方法
/
GB6439
9
铅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13080
10
汞
饲料中汞的测定方法
GB13081
11
镉
—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13082
12
氟
饲料中氟的测定粒子选择性电极法
GB13083
13
氰化物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方法
GB13084
14
、
亚硝酸盐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方法
GB13085
15
游离棉酚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GB13086
16
铬
饲料中铬的测定方法
GB13088
(
17
沙门氏菌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GB/T13091
18
霉菌
饲料中霉菌的检验方法
GB13092
19
黄曲霉毒素B1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法
GB8381
GB/T17480
20
总砷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79
说明: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方法依据产品标准
附件3:
饲料产品认证采样方法
~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产品认证工作中,对所有认证饲料样本的采样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饲料采样方法
GB/T13732-92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3.术语
原始样本
从现场一批饲料中采集的样本,数量一般不少于平均样本的8倍。
平均样本
从原始样本中用四分法缩减,供实验室分析用的样本。
{
4.器具
取样铲:
采用GB5491之的规定。
取样钎:
采用GB5491之的规定。
5.采样方法
散装产品采样方法
根据堆型和体积大小分区设点,按货堆高度分层采样。
分区设点:
在货堆的不同方位选若干个采样区。
各区设中心、四角五个点,货堆边缘的点设在距边缘约50cm处。
采样:
按区设点,先上后下逐点采样,各采样点数量一致。
采样基数:
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采样基数不少于200kg;饲料添加剂采样基数不少于20kg。
罐装产品(大量)采样方法
在饲料出口处间隔采样,各采样点数量一致。
—
采样基数:
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采样基数不少于200kg;饲料添加剂采样基数不少于20kg。
袋装(包括桶装等)产品采样方法
采样:
采用拆包或扦插采样的方法,采样包的选取参照和。
采样基数:
5公斤以上包装,5包至10包逐包采样;10包以上选取10包采样,5包以下不采样。
5公斤以下包装,20包以上选取10包采样,20包以下不采样。
6.样本的缩分
选择光滑、平坦桌面或地面,铺上一层大小合适、清洁的塑料纸或光面硬纸,将采取的原始样本倒在塑料纸或光面硬纸上。
充分混匀后,将样本摊成平面正方形。
以两条对角线为界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本,剩下的样本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剩下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本接近平均样本所需的量为止。
7.平均样本数量
*
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每份样本不少于1kg;监督检查抽样,样本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每份样本不少于。
饲料添加剂,依据检验项目多少每份样本不少于。
样本份数:
每个样本平均分成三份,一份留给企业备存,一份认证机构备存,一份送质检机构检验。
8.样本的包装与签封
样本应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容器中,将印有采样人签章的标签随样本一同放入,外加结实的布袋或牛皮纸袋,扎紧以防松散。
贴上加盖有采样单位和被检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及采样人签章的采样封条,用透明胶条封好,置冷暗处保存。
标签、采样封条参照《饲料采样方法》(GB/)执行。
9.采样记录
采样后,及时填写采样单。
记录样本名称、规格型号、批号、产地、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以及被检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采样单上应有采样单位和被检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由采样人签章确认。
采样单参照《饲料采样方法》(GB/)执行。
10.样本的传递
`
采取的样本应由专人妥善保存并尽快送达指定地点。
注意防潮、防损、防丢失。
附件4: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的样本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采购和进货检验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原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的原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原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原材料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