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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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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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
篇一: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文本最终合(20xx年12月23日)
目录
文本.................................................3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6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8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9
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24
第六章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9
第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31
第八章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31
第九章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41
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44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49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53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55
第十四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7
第十五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61
第十六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67
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71
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76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77
第二十章城市远景规划构想...........................78
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策略与机制.......................81
附表:
..............................................85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1996年国务院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昆明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昆明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协调滇池环境保护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根据20xx年11月《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xx]3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20xx]189号),特编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努力走出一条昆明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3条规划修编的重点
1、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对昆明的定位要求,结合昆明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城市性质和职能。
2、依据昆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昆明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支撑条件,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规模,引导人口的有序迁移和适度聚集。
3、突出滇池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社会、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调整优化现有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
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管制体系,寻求适合昆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形态。
5、强化城市交通规划,构建现代交通系统。
建立高效通畅的城市对外交通枢纽,优化城市内部路网结构,形成发达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6、重视城市特色风貌的展现与历史文化的保护,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人文城市。
7、强调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配置,确保城市的和谐发展。
第4条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xx]315号)
11、《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
[20xx]189号)
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xx-04)
1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建规
[20xx]127号)
1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xx—2020)》
15、《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xx—2030)》
16、《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20xx—2030)》
17、《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xx—2025)》
18、《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19、《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20、《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xx—2020)》
21、《滇中城市群规划(20xx—2030)》
22、《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3、《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
2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5条规划区范围
1、市域
市域面积21011平方公里。
含昆明市的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东川区、呈贡县(区)、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寻甸县、石林县、安宁市。
2、城市规划区包括以滇池流域为核心的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和呈贡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以及滇池流域所涉及到的晋宁县六个乡镇(昆阳镇、晋城镇、宝峰镇、新街乡、上蒜乡、六街乡)嵩明县两个乡镇(滇源镇、阿子营乡)的行政辖区范围。
总面积406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含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西山区的主城二环路以内地区和福海、前卫、马街、碧鸡四个街道办事处;呈贡区的乌龙、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大渔、马金铺八个街道办事处。
总面积为1722平方公里(含滇池草海水域10.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主城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构成,其中: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的城市连片建设区为主城区范围;呈贡区的乌龙、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大渔七个街道办事处为呈贡新区范围;昆明国际机场所在地的大板桥镇为空港经济区范围。
第6条规划期限为20xx年-2020年
规划近期至20xx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篇二:
云南省行政区域划分
云南省行政区划
现辖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以及12个市辖区、9个县级
市、79个县、29个自治县
地级市:
昆明昭通玉溪曲靖保山思茅丽江临沧
自治州: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僳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县级市:
个旧开远大理楚雄瑞丽景洪宣威安宁潞
西
昆明地区辖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东川区五个市辖区和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嵩明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原名路南县)、禄劝彝
族苗族自治县八个县,代管安宁市
昭通地区辖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县和新设立的昭阳区。
(
玉溪辖红塔区及江川、澄江、通海、华宁、易门、峨山、新
平、元江等8县
曲靖辖一区一市七县,分别是:
麒麟区、宣威市、陆良县、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马龙县、师宗县、沾益县。
保山辖区:
四县(隆阳、施甸、腾冲、龙陵、昌宁)
思茅辖区、9个自治县。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
县
丽江下辖1区,2县,2自治县。
市辖区:
古城区。
县:
华坪县、永胜县。
自治县: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临沧辖、云县、凤庆、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双江八个
区县赞同24|评论
篇三:
20xx年中国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20xx年中国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我国幅员辽阔,各省级行政区划大小悬殊,行政层级也各异。
在县乡基本不动的前提下,重新规划省地级,合理设置层级和管理幅度,实现全国整齐划一管理,突破原省级区域联动的薄弱环节。
一、四级行政:
除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外,统一设置为省-市-县-乡4级,实现整齐划一。
全国分为9省136市2851县40497乡,每省约辖15市,每市约辖20县,每县约辖14乡,每乡约辖16村。
在省县中间设置市级,取消地级称谓。
二、省设置:
打破原省级地域框架,根据各市分布全国分设9省,每省约辖15市。
新省名采用吸收原则,以最大程度减少名称改动。
新省会暂驻其中1个原省会,以后视具体情况转移至省的中心地区。
三、市设置:
海南、宁夏直接改为市,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
其余省级按人口、经济和地域3要素,拆分为3-10个市。
拆分时尽量以原地级为基础,民族地区可设自治市。
新市名采用吸收原则,以最大程度减少名称改动。
全国共设约136个市(包括直辖市),每市平均约辖20个县级。
按人口、经济和地域3要素评估,对于综合得分前三十名的市定为副省级市。
取消县级市,一律改为新设置市的区。
四、各省设置如下:
1.辽宁省:
包括原辽宁省、原吉林省和原黑龙江省的全部以及原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通辽和兴安盟,新辽宁省省会暂定长春市,全省分为15个市320个县(区)。
2.新疆省:
包括原新疆自治区、原西藏自治区和原青海省的全部以及原甘肃省的兰州、临夏州、白银、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和嘉峪关,新新疆省省会暂定乌鲁木齐市,全省分为15个市267个县(区)。
3.山东省:
包括原山东省和原河北省的全部、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原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和锡林郭勒,新山东省省会暂定石家庄市,全省分为16个市372个县(区)。
]
4.陕西省:
包括原陕西省、原山西省和原宁夏自治区的全部,以及原甘肃省的陇南、甘南州、定西、庆阳、平凉和天水,原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尔、乌兰察布、包头和巴彦淖尔,原四川省的阿坝州、绵阳、广元、达州和巴中,新陕西省省会暂定西安市,全省分为15个市381个县(区)。
5.四川省:
包括原云南省和原贵州省的全部、重庆市以及原四川省的大部分地区(除划给陕西省的阿坝州、绵阳、广元、达州和巴中),新四川省省会暂定昆明市,全省分为15个市396个县(区)。
6.广东省:
包括原广东省、原广西省和原海南省的全部,新广东省省会暂定广州市,全省分为15个市248个县(区)。
7.江苏省:
包括原江苏省和原浙江省的全部、上海市以及原安徽省的大部(合肥、滁州、马鞍山、宿州、蚌埠、亳州、淮北、芜湖、宣城和铜陵),新江苏省省会暂定南京市,全省分为15个市267个县(区)。
8.河南省:
包括原河南省和原湖北省的全部以及原安徽省的阜阳、六安和淮南,新河南省省会暂定武汉市,全省分为15个市282个县(区)。
9.湖南省:
包括原湖南省、原江西省和原福建省的全部以及原安徽省的安庆、黄山和池州,新湖南省省会暂定南昌市,全省分为15个市329个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