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履约担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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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履约担保
买卖合同履约担保
篇一:
买卖合同供方履约保函
合同履约保函
编号:
(下称贵公司):
鉴于贵公司与(下称供方)就产品标的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下称主合同),应供方申请,我公司愿就供方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按期交货义务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公司的保证范围是供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期交货的情况下,给贵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公司的保证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元整,包括贵公司已预付给供方的货款及因供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公司保证的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我公司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后六个月;主合同变更合同期限的,经我公司同意后,保证期间可做相应调整;
三、代偿的安排
如果供方违约,贵公司要求我公司代偿的,应向我公司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供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我公司收到贵公司的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公司未书面向我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公司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2、供方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
日起,我公司保证责任解除;
3、我公司按照本保函向贵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
金额时,自我公司向贵公司支付之日起,保证责任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公司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
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
5、我公司解除保证责任后,贵公司应在我公司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归还我公司;
五、免责条款
1、因贵公司违约致使供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公司与供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供方部分或
全部义务的,我公司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公司与供方协商变更主合同的,需经得我公司同意,否则我公司
不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公司与我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给贵公司签收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二:
履约类担保产品介绍
履约类担保产品介绍
1.产品介绍:
履约担保广泛在建设领域、贸易领域、司法领域和投资领域运用,截至目前,我公司的履约业务主要集中在建设领域,在今后将逐渐的向司法和贸易领投资域发展。
1.1在建设领域,主要的履约产品包括:
(1)投标保证担保;
(2)履约保证担保;
(3)预付款保证担保;
(4)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
(5)保修保证担保;
(6)分包担保;
(7)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
1.2在贸易领域,主要的履约产品包括:
(1)供货贸易履约,包括供货担保、货款支付担保、预付货款担保;
(2)融资租赁担保;
(3)运输合同担保;
(4)关税支付保证担保;
(5)政府采购担保;
(6)经济合同担保。
1.3
1.4在司法领域,主要的履约产品包括:
诉讼保全担保和诉前保全担保两种。
在投资领域,主要的履约产品包括:
(1)风险投资担保
(2)预期收益担保
(3)产权式房产担保
(4)证券发行担保(包括债券、信托、基金等)。
2.保函申办程序
1.1申请:
申请人向担保机构(以下简称“保证人”)索取申请文件并填写,提交保
证人要求的各项资料(申请书及资料清单附后)。
1.2审查:
1.2.1对项目情况的审查:
保证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对项
目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审查结果作为是否接受申请人委托的依据;
1.2.2审查申请人的企业情况:
保证人对申请人的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向保证人提交的资料显示的情况,对审查结果综合评
定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及接受委托的内容。
1.3审查结论:
保证人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条件的,接受委托,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之申请人。
1.4协商:
通过审查的保函申请人与保证人就有关委托担保的事项进行协商,确定
担保项目的担保品种、保函种类。
就各种保函的保函金额,保费费率、反担保措施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委托保证担保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5落实反担保:
被保证人依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落实保证人要求的反担
保,反担保措施包括交存保证金及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的其它反担保。
1.6保函出具:
保函申请人按《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交存保证金、担保费,办
理完毕必要的反担保手续后,保证人出具保函。
3.工程保证担保知识问答
1.1什么是工程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是一种经济合同的担保,以保证为担保方式设定,它是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是一种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风险管理机制。
通俗说就是借钱需要有“保人”。
你承接工程任务,干好干不好需要有“保人”;业主能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也要有“保人”,这个“保人”就是“工程保证担保公司”。
当然,其内涵比“保人”丰富得多。
依据“菲迪克条款”,提供工程保证担保的机构一是专业化的保证担保公司,二是银行。
但在美国,由于银行不具备专业背景,工程保证担保一般不由银行提供。
工程保证担保包括16种形式,应用最多的主要有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和保修保证担保5种。
1.2为什么要实行工程保证担保
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是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
因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包括业主、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
了有效的防御风险,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通常都应用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这两种方式控制和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其功能在于,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工程保证担保针对的是合同履行的风险,即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给权利人(受益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与保险相比,工程保证担保的目的是使工程顺利完成,而不仅仅是赔偿。
因此工程保证担保更注重违约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违约情况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同时承担合同违约给权利人(受益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责任。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核心是“保证”重于“担保”,保证的目的不是为了“赔”,而是为了“不赔”。
1.3什么是保函?
保函是指保证人应被保证人书面申请,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为被保证人投标、履约、保修、支付工程款等行为担保,保证在其未能履约时,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
保函是保证人与保函受益人(合同的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是保证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
1.4什么是保费,保费的计算方法?
保费就是保证人提供担保时收取的一定的费用。
保费=保函金额×费率×保证期间,保证人一般要求申请人于保函出具前将保费一次性支付。
根据财政部20XX年3月26日颁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的规定:
“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保证人可根据被保证人的资信、反担保设定的情况以及承担风险的大小来确定收取的费率。
1.5什么是事先风险预控和防范,包括事前资质和信用资格考察?
按照国际惯例,为了加强工程风险的事先规避和防范,保证人在参考编制招标文件时即提出风险管理预控方案,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申请人万无一失地实现履约,保证人在承保前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资历以及经验进行考察,并据此决定是否承保以及反担保的条件等。
1.6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与监理有什么区别?
工程保证担保与监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后者侧重建筑产品技术标准的检验、监督和控制;前者主要在经济责任的制约机制上调动工程行为主体的内在因素,加大违约成本,促其自觉履约,避免赔偿。
保证担保与监理的关系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取代,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1.7工程保证担保与保险有哪些不同?
保证担保与保险有着根本的不同:
(1)风险对象不同。
保证担保面对的是“人祸”,人为的违约责任;保险面对的是“天灾”,意外事件、自然灾害。
(2)风险方式不同。
保险合同是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签订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人。
保证担保当事人有三方:
委托人、权利人和保证担保人。
权利人是享受合同保障的人,是受益方。
当委托人违约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证担保人处获得补偿。
这就与保险区别开来,保险是谁投保谁受益,而保证担保的投保人并不受益,受益的是第三方。
最重要的在于,委托人并未将风险最终转移给保证担保人,保证人通过实行法定的追偿权利,最终风险承担者仍是委托人自己。
(3)风险责任不同。
依据担保法律,委托人对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有返还给保证人的义务;而依据保险法律,保险人赔付后是不能向投保人追偿的。
另外,在保证担保中,保证人承诺的责任通常属“第二性”赔付责任。
(4)风险选择不同。
同样作为投保人,保险没有选择性,只要投保人愿意,都可以被保险。
保证担保则不同,它必须通过资信审查评估等手段选择有资格的委托人。
因此,在发达国家,能够轻松地拿到保函,是有信誉、有实力的象征。
也正因为这样,通过保证担保可以建立严格的建设市场准入制度。
(5)风险预期不同。
保险展业对于风险损失是有预期的,而保证担保在理论上却不希望发生风险损失,这可能是不现实的,但却是保证担保的原理。
由于保证担保人在出具保函前要对委托人的各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所以,一旦决定担保,基本上能确信不大可能发生委托人不履约行为。
换句话讲,保险建立在实际可计算的预期损失基础上,而保证担保则建立在委托人的信用等级和履约能力基础上。
保险造就的是互助机制,保证担保造就的是信用机制。
形成信用机制是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
1.8为什么说工程保证担保可以规避工程质量风险?
美国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已有百年历史,绩效显著,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信用机制规范工程市场行为,强化守信、守约。
在美国,用纳税人的钱投资的公共工程实行强制性的保证担保。
如同银行贷款强制担保一样,承包商、供应商没有获得保证担保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保证人向受益人(业主)保证,如果被保证人违约,则由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
然后保证人再行使追偿权利或没收保证金、处置反担保资产等。
这种机制的原理很简单,即守信者得到酬偿(信誉高,保证人愿意担保,担保费率低,容易得到更多的订单或工程),失信者受到惩罚(保证金及反担保资产被用于赔偿,损失大的足以倾家荡产,信用记录出现污点,没人愿意担保或费率高得出奇,等于被逐出工程市场)。
这种运用信用手段建立起的社会保证、利益制约、相互规范的监督制衡机制,通过正面利益驱动,守信则受益,失信则受制裁,大大强化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力度。
百年历史证明,它不仅大大降低了工程质量风险,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且有效地保证了参与工程各方的正当权益。
1.9为什么说工程保证担保可以规范从业者的商业行为?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用利益制约机制解决利益问题。
市场行为主体有两个特征:
一是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二是具有避免损失的自我约束,即趋利避害。
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信誉不是因为美好才被人们所信奉,而是因为它有用。
共同制定一些防骗的规则,信誉也就开始有用了。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在防骗过程中形成的。
工程发承包,最初可能是君子口头协议,后来有人事后不认账,才发现需要事前“白纸黑字”写下来,这样产生了合同。
光有合同不行,还得保证执行。
保证担保于是应运而生。
保证担保的原理是鼓励守法守信守约,惩罚那些不择手段、胡作非为的见利忘义之徒,按游戏规则办事,利人同时才能实现利己。
1.10为什么建设市场运行机制改革需要接轨国际惯例,用工程保证担保这类制度性办
法解决工程质量和行为规范问题?
造成目前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党风问题、腐败问题,还有传统体制下政府监督管理建设活动的方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等。
从深层次讲,建设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未能建立则是更为关键的问题,整个建设领域市场手段没有恰当有效的运用,从而影响工程经济活动制约机制的建立。
篇三:
标准购销合同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1年月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因承建的工程需要预拌(商品)混凝土而向乙方购买预拌(商品)混凝土。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总金额如下表:
二、泵送机械费用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另行提供混凝土泵送服务,具体操作要求和费用标准如下:
注:
泵车操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提供泵车使用场地、水源、电源,并提
供相应人员负责协助乙方处理接管、拆管等工作。
单趟泵送方量不足100m3者,按100m3计算另外加收不足部分的泵送费用。
三、供货期限、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及卸料施工操作注意事项
1、供货期限:
自201年月日开始供应,至该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止。
2、交货验收:
(1)按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或按乙方随车“交货单”对混凝土进行签收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依据)。
(2)交货数量签收标准:
按GB/T14902“预拌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检,每次抽检(或抽检)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其累计误差允许在±2%,若大于±2%则本批次所供应混凝土按所抽查计算得出方量进行计算。
(3)交付质量判定:
预拌商品混凝土交付质量判定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交货检验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供应单位三方在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卸料点共同进行。
交货检验应实测混凝土坍落度、目测混凝土保水性、粘聚性,并按规定频率留取交货试块送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企业三方认可的质监站检验,确认无误由甲方现场收人员签收后,方可浇筑到指定部位(注:
润管砂浆不能用于工程任何施工部位)。
施工、监理单位不参与交货检验的,视同交货检验合格,并对商品混凝土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监理单位:
见证人:
指定质检单位:
见证号:
委托授权:
、、、、为签署结算表,代表甲方对砼数量及货款金额予以认可。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该工程的所需砼须全部由乙方供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购买砼,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欠款项和未履约部分货款(两项总和)的5%的违约金。
3.交货地点:
乙方向甲方承建工程供应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位于,运距约公里。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两次下单需求单车运载方量不足9m3时,另外收取运输补贴费200-300元/车。
甲方应准确提供混凝土尾数用量,及时通知乙方生产调度(联系电话:
85788181),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甲方应当签认并结算。
4.卸料施工操作注意事项
(1)为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应在规定的施工操作时限内到施工现场(夏天1.5小时/冬天2.5小时)对乙方运送到指定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进行完全卸料并施工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有关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超过时限则乙方有权强制卸料签单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2)为保证预拌混凝土在生产准备、供应运输、浇筑使用及养护等过程的正确顺利进行,甲方有必要认真阅读并按照“商品砼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使用,否则由于一切不规范的施工操作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合同签定同时交付甲方)。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GB/T14902《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dBJ13-42-20XX及《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执行,若因违反如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问题应由权威单位判定或仲裁,甲方要特别注意润管砂浆不能用于工程任何施工部位,混凝土板面的二次抹压、覆盖、浇水养护等工作,确保混凝土构件质量。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预拌混凝土的需求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次月的《混凝土供应计划》,若浇筑部位、强度等级等混凝土技术参数出现错误,由甲方负责。
2、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至少要提前24小时),甲方必须由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乙方生产接单(联系电话:
22131111)确认所需要供应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部位、数量和各项技术参数。
若更改原计划,甲方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否则,乙方已发出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并结算。
3、每次供货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混凝土送达的准确时间。
甲方在乙方混凝土交货单上予以签收确认。
若甲方不签收的,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卸料,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还应正确引导乙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
4、甲方应在建工地为预拌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要的条件。
采用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进入现场的乙方车辆及人员的人身安全。
保证工地道路畅通,并负责处理现场内外相关道路的通畅。
车辆出入口设置交通指挥人员。
如夜间施工,还应提供良好的夜间照明。
如甲方未能提供以上条件而造成不良后果,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