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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发展状况研究

系别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专业财务管理(投资与税收筹划)

班级2009级本科一班

姓名陈萌

学号0940814126

指导教师聂锋副教授

填表日期2012年11月18日

 

教务处

说明

1.论文的开题报告是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规范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特印发此表。

2.学生应通过调研和资料搜集,主动与指导教师讨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3.此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教学系留存,一份交指导教师,一份学生本人自存。

4.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方可正式开始论文写作工作。

5.本表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选题的意义和研究现状

1.选题的目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选题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在国际私募股权基金成熟发展的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由美国领头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运作体系。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至今已出具规模。

通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中十分重要的力量。

各地企业也纷纷对私募股权投资有了一定的了解,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

虽然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很迅速,但是和世界发达国家成熟的私募股权基金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自身存在很多的问题。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在法律法规制度上不配套,市场体系不成熟度以及运作机制方面还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不适应产业创新的需要,。

因此本文在借鉴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够为后来研究者提供帮助,也对中国金融市场乃至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选题理论意义

首先,选题将比较全面系统地让投资者了解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其次,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学者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较零散,或研究发展现状,或研究组织形式,或研究退出机制,尚未形成系统理论。

选题将从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现状入手,了解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再细化着重研究国内私募的发展现状,系统全面地阐述国内私募的投资规模、组织形式、盈利模式、退出机制等发展状况。

再次,选题将剖析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及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制约因素、存在的问题,并对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

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并依据私募股权投资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提出适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策略体系及配套措施,以全面推进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

最后,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发展态势的分析也有助于国内学者在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其它方面的问题时作为参考。

(3)选题现实意义

必要性:

私募股权投资已成为2l世纪重塑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新兴力量。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壮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中国于2010年GDP排名超过日本,跃升仅次于美国的第二位经济大国,中国的经济发展备受世界瞩目。

因此要想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努力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重要性:

私募股权基金的存在也是我国市场体制成熟过程中的特殊历史产物,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整体素质。

2、有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3、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发展。

4、有效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流动性过剩问题。

5、帮助投资者更好分享经济成长所带来的收益。

6、对政府监管不足进行补充。

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个创新型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殊运营机制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要求,我国私募股权市场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选题将采用从上到下的方式,首先从国际视角出发,研究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状况,再借鉴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适合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策略。

选题研究不仅是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理论体系的需要。

作为创新型产品,将探讨其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并研究其成功发展模式,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劣势逐步转变为成熟的优势产业。

这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因此,研究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和发展概况

(1)国内外关于技术产权交易的理论研究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首先在美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逐渐扩展到欧洲、英国以及亚洲。

无论是从市场发展的完善程度还是从PE的规模以及历史业绩来看,美国的PE市场目前在国际上无可比拟。

不少西方学者以美国和欧洲PE市场为研究对象,探讨了PE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PE实务和理论研究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相比之下,中国的PE市场的发展则还处于“小马驹过河”阶段。

1国外研究情况

私募股权基金最初起源于美国,从1946美国设立第一家私募股权基金(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到现在,私募股权基金已经历经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国外学者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了诸多深入的理论研究,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委托代理问题、风险衡量、项目筛选、投资策略以及退出方式等。

从国际上看,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三种组织形式,这些组织形式的存在以及发展的状况取决于他们解决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的效率。

筹资理论。

国外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本来源主要包括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住房、个人和家庭等。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来源的资本占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不尽相同。

Gompers和Lerner(1990年)考察了1972至1994年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筹资活动,分析了宏观经济、政府监管以及投资结构的业绩水平对筹资活动的影响,他们认为“对资本的需求变化是影响筹资水平的最重要因素,而且,政府放松管制对总体的投资水平有积极的影响。

”JefrreyGMaelntosh(2007年)认为“管理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该首先从资金来源入手,针对传统意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现代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包括个人资本以及再投资等。

投资理论。

在投资理论中对于项目筛选,catherineJ.Robbins(2008年)等人通过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在医疗服务系统的应用实例,指出“私募股权投资更加青睐于规模较大并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或行业,良好的企业运作系统可以为私募股权投资减少不少的成本。

”AndrewWheeler(2007年)指出“基金公司在考虑投资政策时要首先考虑投资的所有类型,要有效权衡资本增长和收入之间的关系,通过不断的评价并加以严格审查,最终确定目标投资企业。

”筛选完项目,接下来则需要对价值评估,Hsu和Schwartz(2003年)利用期权定价理论构建了一个现实期权定价模型,把企业研发成果质量、完成研发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市场对研究成果的需求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纳入这一模型中。

对于投资决策,美国SantaClara大学的Tyebjee和Bruno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投资决策程序模型。

管理理论。

在投资管理方面,AndrewMetriek和Ayaksuda(2010年)通过建立模型和数据整理对私募股权投资产业进行经济学分析,记录了1993一2006年期间238支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具体细节,通过模型评估基金管理者的投资收益,指出管理者三分之二的预期收益来自固定收益。

而LeeHarris(2000年)、Gottschalg(2008年)及Phalippou(2009年)都认为“有限合伙契约在协调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过程中,对降低或消除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被高估。

”正如危机中很多大机构暴露出的问题,PE也可能存在严重的内部治理和利益冲突。

FSA(2006年)认为“由于在信息披露方面缺少法律强制,基金管理人倾向于在对未退出的项目评估价值上误导投资人。

”此外,FSA(2007年)进一步指出“PE行业存在的七大风险中,‘市场滥用’和‘利益冲突’为高风险等级,‘过度杠杆化’和‘风险承担者不明’为中高风险等级。

”sashaN.Page(2008年)等人指出“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自身的运作风险,认为降低投资风险也是增加公司投资价值的一种方式,要不断提高控制影响投资收益的可变因素的能力,提出建立运作控制系统机制等建议。

”IainMacNeil(2008年)认为“在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上要加强推进项目保荐制,做到统筹兼顾并权衡好管理者偏好和风险发生概率之间的关系,要建立风险应急机制。

”KasperMeisneNielsen(2008年)认为机构投资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目标贡献者,指出良好的政策管理机制可以进一步让机构投资者享受投资带来的收益,强调机构投资者应该不断改进并加强和政府机构的合作,建议选择高收益的基金公司实现长远的和多元化的产业发展。

②国内研究现状

在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方面,一些发达国家起步较早,时至今日,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理论体系。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以来,众多学者也开始对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展开探讨,目前形成了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理论体系。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吴晓灵(2006年)在金融发展论坛上提出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各类创业投资或产业投资”。

她的定义非常符合我国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

因此,她的说法在我国是被认为比较权威的定义。

在组织形式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2002年)认为私募基金有三种组织形式:

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

李金超(2008年)则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模式选择的角度,分析比较公司制、契约制、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总结出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基金较为理想的运作模式。

刘文松、郭俊(2009年)就融资结构、控制权分配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等三个方面对三种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比较,得出同样的结论。

同年,根据2009年12月21日修改后的《证券登一记结算管理办法》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开设证券账户。

"该办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从2009年12月21日到2010年1月25日,可委托开户代理机构前往中登公司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2010年1月25日之后在开户代理机构即可办理,这就为有限合伙制企业IPO提供了便利条件"。

筹资理论。

吴江(2010年)在《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源渠道》中提到:

各类金融机构可通过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

薛洁(2011年)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多元化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源。

首先,应拓宽私募股权基金资本渠道。

在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结构和储蓄状况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本来源应以保险资金、社保资金、捐赠资金、商业银行资金及富有的个人和家庭资金为主。

其次,应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何小锋、林四春(2012年)在《论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中直接给出结论:

非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与外资机构,不适宜成为股权投资的投资人;而公募性投资基金、公益性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应该受到鼓励成为投资人。

同时,公司制,适合自己管理型的投资基金;信托型与有限合伙型,适合他人管理型的投资基金;特别是,有限合伙型适合目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型适合国有投资基金与将来的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同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即将开幕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近日提出议案,建议在私募股权行业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建议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一个包含政府、金融机构、境外资本、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资金、富裕个人及社会闲余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丰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投资理论。

投资理论涉及到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项目的筛选、价值的评估和投资决策程序。

邢霖(2007年)认为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且狭隘,采取私募股权融资可以为我国发展中的企业提供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的融资模式,建立直接融资多元化和间接融资多元化组合、市场约束性强、监管力度大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郭恩才(2007年)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对于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来说不但可以提供融资资金来源,还可以帮助被投资企业提高运营效率,提供企业价值增值,改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

对于价值评估。

关于我国PE行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机构组织及运作、外部发展环境分析、作用分析及实践困难等方面。

白洋(2010年)指出,“我国PE近期发展表现出如下倾向,包括本土机构迅速壮大、政府成为活跃参与者、市场以中小型PE为主、投资资金开始向金融行业转移等,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管理理论。

投资后的管理是私募股权基金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

从经营过程研究风险的控制:

李甚坊(2008年)以私募股权基金的经营风险为主要研究内容,认为“严密的系统、恰当的流程和适时地均衡各方面的关系对防范和控制私募股权投资经营风险起到关键作用。

”王慧彦、陈薇伶(2009年)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积极作用,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过高的杠杆融资比例、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市场不透明、非法融资等潜在风险。

从组织形式上研究风险的控制:

武圣涛(2008年)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和国际私募股权基金法律规制作比较,并对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做出具体分析,指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比较成熟的组织形式,提出要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促进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广泛发展。

”李玉娟、蔡云(2008年)针对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指出“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缺陷,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配套措施。

”何小锋、林四春(2012年)在《论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股权投资基金的文化制度中,其认为:

“由于文化习惯不足,有限合伙制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信托制在中国几次起伏。

社会公众对这一新兴制度还没有达到足够的熟悉程度,也没有建立起足够的信心,需要不断的实践尝试和反馈,才能不断熟悉和习惯使用合伙制与信托制。

这样,他人管理型的投资基金就不仅有法律制度支持,也有了深厚文化支持。

”其还“建议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法制办、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社会专家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部际指导小组”(类似证监会发审委)。

另外还提出:

“发展才是硬道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先发展,不一定要先有管理办法。

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投资基金也能发展。

从完善法律角度控制风险:

王平(2011年)在《全球私募股权基金的新动向及启示》中,“对未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有五点: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放宽投资限制,扩大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3)推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丰富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4)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育力度,打破人才匾乏的行业发展软肋(5)适当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建立灵活有效的监管体系。

”刘睿、罗平、刘志坚(2012年)在《危机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

挑战与对策》首先回顾了近年来尤其是金融危机后我国PE行业的发展现状,在讨论和分析PE行业在理论和现实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基础上,对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

首先,应确立明确的监管目标、原则和手段。

私募市场的监管和公募有很大的不同。

其次,应明确监管主体。

再次,应明确PE的法律地位,完善融投资支持体系,鼓励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其认为:

“推出统一的法律制度和明确的监管规则目前已成为推动我国PE行业健康发展和维护金融体系效率与稳定的当务之急。

”金中夏、张宣传(2012年)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与发展趋势》中,从全球PE/VE的发展趋势、中国PE/VE发展现状、我国PE/VE的主要特征进行研究后,对我国PE/VE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后,回到国际监管动向的角度,对我国未来政策的思考提出: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PE/VE,宏观政策层面需要重视以下两方面问题:

(1)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注意保持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防止因为流动性泛滥和资产价格泡沫诱发PE/VE的投机倾向,这种倾向会将PE/VE行业引入歧途,抑制真正的创新和价值投资。

(2)应构建有利于PE/VE行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退出理论。

退出理论研究集中于退出策略和分配决策两方面。

关于退出方式,熊超(2012年)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及对策探析》中指出:

“PE投资以IPO为主要的退出方式。

”而王晓东、赵昌文、李昆(2004年)认为“从退出收益、退出价格、退出成本、内部控制权激励效应、退出时效性和退出市场容量这六个指标来看,企业并购的总体退出绩效高于首次退出方式。

”寇宇、减维(2008年)则认为“ApO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佳退出方式,ApO是介于lpo和反向收购之间的融资程序,能够弥补lpo和反向收购的不足。

ApO即融资型反向收购,是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完成与美国”CBB(全美证券商协会监管的非交易所性质的交易市场)市场壳公司反向收购交易的同时,实现向国际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从而使最初投资者退出的种退出方式。

张国栋(2012年)在《PE退出模式分析》中指出“不管是通过上市退出还是通过回购、并购方式退出,或者进行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每种方式都有自身的优缺点,不存在绝对的好或者坏,关键是看PE基金应根据被投资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和产品创新程度来选择适合投资基金和被投资企业的最佳退出方式。

”薛洁(2011年)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中提到“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通道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首先是建好创业板,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IPO退出搭建良好平台。

其次是尽快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收购退出提供良好平台。

”高杰(2012年)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中指出:

“便利的退出机制有助于PE基金高质高效地运用资金。

目前我国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均已建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也在进行,这都为PE基金的退出提供了渠道。

然而,PE基金投资的企业绝大多数为非上市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完善对于PE基金的退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一是要探索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场外产权交易市场,疏通PE基金进入和退出通道;二是要充分发挥产权市场聚集和扩散信息功能,搭建股权投、融资信息平台,为PE基金投资非上市公司提供有效信息;三是要积极开展并购投资、企业退市、PE基金转让甚至上市的研究,为PE基金退出提供更加通畅的渠道。

(2)国内外关于技术产权交易的实践现状

选题将讨论的技术产权交易是指技术拥有方(专利或成果)或技术企业股权拥有方,出于特定的目的(技术转移、专利信托、融资、投资股权退出、产权多元化、股份经营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交换的活动,涉及到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两个层次的问题。

①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状况

从全球来看,私募股权投资的思想早在15世纪末欧洲的远洋探险活动中就已经体现出来。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是私募股权基金在美国的起步期。

二战后的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步入到起步期逐步开始成长。

而现代意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也是产生于此时。

1946年美国风险资本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RD)的成立是现代意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开端。

ARD公司于1957年对数字设备公司DigitalEquipmentCorporation(DEC)的投资,被视为是历史上第一个重大的风险资本投资的成功案例。

从1958年开始,美国私募股权基金虽受到政策推动,但还是遇到众多发展障碍,私募股权几近发展缓慢。

直至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私募股权几近开始步入健全期,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开始出现。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第一次经济萧条和然荣的循环使私募股权投资进入到第二个时期,出现一股大量以垃圾债券为资金杠杆的收购浪潮。

随着90年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在全球掀起了新一波的增长高潮。

2003—2007年,全球由之前的互联网泡沫逐步走弱,杠杆收购也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从而使私募企业的制度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受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在2008年至2009年间经历了比较严重的衰退,全球IPO几近停滞,私募股权行业呈现萎缩态势。

然而,从2010年开始至今,全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重新进入上升期。

虽然相比历史最高水平还有一些差距,但全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已经从金融危机中恢复过來,有所好转但仍处于低位盘整区间。

②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状况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起步较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仅20多年时间。

但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PE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1985年—1997年是中国私募的起步阶段。

这一阶段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并且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推动作用。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

"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首次从政策上提出了用风险投资的方式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

1985年9月国家科委和财政部主导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随后,全国各地都相继建立了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或高科技发展基金。

一些著名的国际创业投资机构,也纷纷于90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极大的推动了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与国际的接轨。

1998——2001年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稳步发展阶段。

1998年3月成思危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关于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受到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由此引发了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第一个高潮。

这一阶段风险创业投资的飞速发展仍然与政府的推动作用有很大的相关性,一个重要表现是国有创业投资公司大量出现。

同时,我国的风险投资资本也纷纷进入IT和瓦联网领域,并寻求在海外股票市场上市。

2001年下半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灭,资本市场低迷。

此前风险投资业的快速扩张暴露了一些不健全的制度弱点,投资行为显得不够成熟。

政府在此期间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系列正式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政府的积极态度,为低谷中的风险投资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2003年下半年,全球经济逐步从网络经济破灭的阴影中走出,美国股票市场回暖。

2004年开始,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重新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通过一系列措施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2005年出台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

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

2006年以来,《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为我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经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明确承认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合伙人形式,解决了双重纳税的问题,使“两头在内”的人民币基金形式成为可能。

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2008年国家逐步放松对券商、保险、银行机构等金融和资产管理类机构在股权投资方面的政策限制,推动了境内人民币基金的发展热潮。

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金融30条”中,在国家级的层面上出现了股权投资基金的提法。

当年募集的资金量更是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正式开启,更是为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

在2009年起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不可避免地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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