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万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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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万象》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万象)》
金环万象城项目工程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年月日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四、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五、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拆装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六、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七、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八、吊蓝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九、悬挑钢平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六安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安徽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上海华东建设发展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105408.83㎡,该工程地上分为7个单体:
1#楼27629.33㎡,2#楼16147.41㎡,3#楼15424.3㎡,4#楼28099.89㎡,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5#楼7306.75㎡,6#楼3520.05㎡,7#楼2742.17㎡,框剪结构;1#地下车库4538.93㎡。
二、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本工程6#、B6#C、7#楼开挖深度≥3m的基坑,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1#、2#、3#、4#、5#、6#A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基础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有关条文的要求。
2.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1)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2)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3)上下通道的设置;
(4)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5)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6)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7)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3.基坑支护是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1#、2#、3#、4#、5#、6#A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1)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2)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3)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4)上下通道设置;
(5)排水措施;
(6)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8)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9)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10)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4.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1)排桩式挡土墙:
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2)地下连续墙:
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3)水泥土墙:
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4)土钉墙:
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5)土层锚杆:
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6)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7)本工程深基坑支护采用排桩+预应力锚杆支护型式。
四、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5)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6)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7)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8)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9)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0)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1)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12)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13)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14)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15)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6)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
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17)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18)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19)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
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20)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21)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
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3)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4)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5)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六安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安徽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上海华东建设发展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105408.83㎡,该工程地上分为7个单体:
1#楼27629.33㎡,2#楼16147.41㎡,3#楼15424.3㎡,4#楼28099.89㎡,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5#楼7306.75㎡,6#楼3520.05㎡,7#楼2742.17㎡,框剪结构;1#地下车库4538.93㎡。
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本工程1#、2#、3#、4#楼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米,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有关条文的要求。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1.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核
(1)高支模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5米的模板及其支架系统。
高支模专项方案应有计算书。
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2)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架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3)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当高大模板工程达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须组织5名及以上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
(5)支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
立杆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必须做板压测试,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杆。
(6)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编制说明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
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c.施工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d.施工工艺技术:
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f.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g.劳动力计划:
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h.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
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i.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7)搭设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9)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对于模板支撑体系,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11)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12)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
(13)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
(1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15)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16)高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
2.使用与检查
(1)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
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2)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
(3)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b.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c.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d.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e.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f.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
3.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2)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
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现浇混凝土时,施工员和监理员必须到现场,实施安全控制。
(5)现浇混凝土的时间应尽可能安排在白天上班时间,让工人保持旺盛的精力,便于发现危险、脱离危险,化解危险。
4.模板拆除
(1)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2)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
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3)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5.监督管理
(1)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高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3)监理单位对高支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六安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安徽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上海华东建设发展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105408.83㎡,该工程地上分为7个单体:
1#楼27629.33㎡,2#楼16147.41㎡,3#楼15424.3㎡,4#楼28099.89㎡,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5#楼7306.75㎡,6#楼3520.05㎡,7#楼2742.17㎡,框剪结构;1#地下车库4538.93㎡。
本工程1#、2#、3#、4#楼根据施工单位上报审核的施工方案,垂直运输设备采用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
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
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
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2.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3)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4)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5)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6)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7)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
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四、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1、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2)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3)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3、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2)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
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6)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4、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5、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
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
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
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7)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