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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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篇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根据该项目设立评价及其批准文件,编制了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供有关部门审批和备案。

 

第一章设计依据

1.1、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9)《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

(10)《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1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化劳字第247号文[1991])

(1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

(1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14)《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1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2004年4月8日)

(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2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11]第40号)

(21)《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22)《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1.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

(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5)《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7)《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18)《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0)《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21)《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2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2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2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7)《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HG/T20666-1999)

(2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2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3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

钢直梯》(GB4053.1-2009)

(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

钢斜梯》(GB4053.2-2009)

(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33)《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2008)

(3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36)《安全色》(GB2893-2008)

(37)《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3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3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

(40)《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

(41)《信号报警、安全连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00)

(4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4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4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45)《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46)《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4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8)《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49)《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

(5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5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1.3、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1、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营业执照;

2、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与该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

3、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4、业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2.1、概述

2.1.1、设计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完善、可靠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使项目达到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目标。

2.1.2、设计范围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所涉及的生产装置和新建设的配套设施所涉及的内容,包括:

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工艺过程、生产设备和贮存装置、公用工程等方面。

工程其他的部分不属于本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范围内。

2.2、建设项目内部情况

2.2.1、建设项目简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

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小西沟自然村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总投资:

100万元

项目联系人:

柴湘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资金:

约16万元。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是一家私营企业,由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

柴湘元。

主要经营液体燃料甲醇。

公司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小西沟自然村。

2.2.2、建设项目的组成

由销售设施、储存设施及供应站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设施组成。

2.2.3、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甲醇、添加剂由汽车槽车运送至加油站密闭卸油点处,将其与卸油口快速接头连接好,打开储罐的开启阀门,闭合其它储罐阀门,利用位差将甲醇(添加剂主要有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稀料、生物醇油、甲醇、蒸馏水等)输送至相应的贮罐储存(常压),再由混料泵计量后按比例将甲醇、添加剂打入成品罐,经静置后自然混合;然后,通过带有计量、计价和税控装置的电脑计量装置将成品罐罐内的变性甲醇抽出,实现变性甲醇的销售。

工艺技术较成熟、安全、可靠。

2.2.4、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名称及最大的储存量

该站所需合格成品甲醇由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采用公路罐车运输,运距约200公里。

见表2-1

表2-1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储量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最大储量

材质

备注

1

甲醇

25

碳钢

原料

2

添加剂

25

碳钢

辅料

3

成品燃料

50

碳钢

成品

2.2.5、项目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简述

甲醇由汽车槽车运送至供应站卸车点处,将其与卸车口快速接头连接好,打开甲醇储罐阀门,利用位差将甲醇输送至相应的储罐储存(常压),需销售时,通过计量泵将罐内的甲醇抽出,实现甲醇的出售。

 

(2)卸车工艺流程图

 

(3)销售工艺流程图

 

2.2.6、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给排水

给水:

该站区自备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且供应能力可以达到站内水量需求标准。

排水:

站区内雨水利用场地坡度向周围散流排放;产生的生活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理;清洗油罐产生的含油污水由专业公司集中回收。

2、供配电

该站区供电电源乡镇供电线路引入,外供电源电压为380V/220V采用TN-S系统,站区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

室外电源采用三相四线制,室内三相五线制。

该站的电源进户线采用镀锌铁管引入室内电源箱。

电缆穿越马路、基础等均穿铁管保护。

防爆场所照明配电箱、开关、灯具和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且营业室、配电室和计量泵罩棚区均安装应急照明灯。

3、防雷防静电接地

(1)接地干线采用40×4镀锌扁钢,埋深0.8m。

接地极采用镀锌管(SC50-2.5m),接地线采用40×4镀锌扁钢,垂直打入地下,埋深0.8m,与接地干线焊接并做防腐处理。

(2)该项目厂区设施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防雷执行《建筑设计防雷规范》(GB50057-2010)5.4中的有关规定。

厂区内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储罐两端同时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厂区内内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防雷电接地共用一接地体。

(3)计量泵罩棚顶与钢筋柱连接后与接地极连接。

接地极做法与重复接地相同。

利用构造柱主钢筋(四根)做引下线接于室外距地0.5m做断接卡,再用Φ16镀锌钢筋引至接地极。

凡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电气外壳均做接零保护。

(4)办公室、门卫等建筑物,经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小于0.05次/a,可不装设防雷装置。

(5)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支架均与保护线可靠连接,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管架均设置静电接地。

(6)汽车油罐车设置与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7)卸车处设静电接地端子板及报警仪,并可靠接地。

移动式的接地连接线,采用绝缘附套导线,通过防爆开关,将接地装置与油品装卸设施相连。

(8)汽车槽车装卸场地,单独设置用于汽车装卸时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用-40×4镀锌扁钢与接地体连接,接地连接线采用-25×4扁钢。

接地极采用∠50×50×5,L=2500角钢,间距≥5m。

接地装置所用钢材均镀锌埋深地坪0.8m以下。

接地网与各接地装置连接的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二倍,并采用焊接,焊接处补涂防腐剂。

(9)本项目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及防静电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网与生产区域内接地网相连,经测试不满足要求的加装接地极。

4、通讯:

采用程控电话通讯方式(电话座机1部)。

5、暖通:

本项目冬天采用燃煤火炉取暖。

6、通风:

站区内主要设备设施均露天布置,全部采取自然通风。

2.2.7、项目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名称、型号、数量、材质和主要特种设备

表2-5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技术规格

数量

备注

1

甲醇储罐

φ2200X6900X10

25M3

1

2

添加剂储罐

φ2200X6900X10

25M3

1

3

成品罐

φ2200X6900X10

25M3

2

4

混料泵

50ZX15-12

Q=15M3/h、H=12M

N=1.5KW

2

5

计量装置

SCKR601

Q=5M3/h、P=0.25MPA

2

2.2.8、项目外部依托条件和设施

该项目外部依托的条件和设施:

消防站:

该站区小规模火灾立足于自救,大规模火灾依托于华池县消防大队(有消防人员8名,3辆承载5吨的消防车,每辆车承载泡沫和水各2.5吨),距离本项目约2.5km,报警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火灾现场。

水源:

供应站内水源取自院内深水井。

电源:

供应站电源来自华池县供电所。

2.3、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

2.3.1、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1、气象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位于——甘肃庆阳市华池县,本市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华池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境内山川塬兼有,梁沟峁相间。

全县海拔在1100-1780米之间,具有季内及黄土高原气候的双重特点,春冬季多风干燥,夏秋季雨水较多,暴雨多集中在7、8月份。

由于受季风的影响,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西南风。

年平均气温8.3℃

历史极端最高气温38.0℃

历史极端极端最低-26.5℃

年总降水量481.2mm

年日照总时数2250.0h

平均相对湿度62%

年平均蒸发量1523.2mm

最大积雪深度13cm

冻土深度为82cm

雷暴天数为25.7d

无霜期165d

平均风速为1.8m/s

最大风速为17m/s

甲醇储存对气象条件的要求不高,一般气象条件下即可满足工作要求,当地气象条件对项目影响不大,只是冬季保温,夏季高温季节注意人员防中暑即可。

2、地质

华池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庆阳市东北部,东北与陕西省的志丹、吴起、定边接壤,西南与本市环县、庆城、合水为邻。

地处东经107°29’-108°33’,北纬36°07’-36°51’之间。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当地区建筑场地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当地地质环境稳定,工程地质良好,地下水位深,对建筑物及道路基础无影响。

设备基础及道路经常规处理即可满足项目需要,在当地建筑物中,没有发现不良地质现象。

3、雷电

根据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一般规定,站房、罩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埋地储罐不装设接闪器,设防雷、防静电联合接地装置,且储罐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综上所述,只要根据规范要求做好防雷的防护工作及配套防护设施,雷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4、水文

该地地势平坦,没有暗河、冲沟,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

土质和水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无腐蚀性,对钢结构有弱腐蚀性。

竖向布置设计使全站形成一定的高程差,站区设计单独、完善的雨水排放系统,根据自然地形坡向,使雨水自动排向站外。

站址场地设计标高高于当地50年洪水重现期标高。

综上所述,洪水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2.3.2、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

1、项目的周边情况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小西沟自然村。

该公司经营场地系租赁当地村民谢振宏场的个人所属土地(见附件)。

站址选择用地满足当地建设用地规划部门要求(见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周边防火间距的要求,适宜建该站。

站区座西朝东布置。

围墙东侧为空地,距站区围墙3m处有一自用小库房;南侧为小西沟,跨过小西沟为山体;西侧为驾校;北侧为乡镇道路;站区上空有一沿东西方向的通信线,未跨越罐区。

2、项目与如下区域及场所的距离

表2-2项目与周边保护区域、设施距离关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保护区域、设施

实际距离/情况

1

华池县和泰民用燃料供应站

居民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周边无此类区域。

2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周边无此类区域。

3

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入口

周边无此类区域。

4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周边无此类区域。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周边无此类区域。

 

第三章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1、物料危险性分析

3.1.1、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为中闪点易燃液体。

其危害特性见表3-1:

表3-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一)

物料名称

危险化学品分类

相态

密度

沸点℃

凝点℃

闪点

自燃点

甲醇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32058)

液体

0.79(相对水=1)

64.8

--

12

464

表3-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二)

物料名称

职业接触限值(mg/m³)

毒性

等级

爆炸极限

v%

火灾危险性分类

危害特性

甲醇

50

Ⅰ级

(极度危害)

5.5-44

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慢性中毒症状有眩晕、昏睡、头痛、耳鸣、视力减退、消化障碍。

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

3.1.2、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本项目涉及的具有中闪点易燃液体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

其数量、浓度和所在单元及其状态见表3-2:

表3-2该项目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状态和所在作业场所及其状况一览表

序号

存在部位

名称

数量kg/h

状态

浓度

状况(℃/MPa)

危险特性

温度

压力

1

储罐区内部表面,输油管道,及加油区

甲醇

6410.95

气、液

99%

~90

~0.3

燃烧、爆炸

3.1.3、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7684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的规定,该项目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2、工艺过程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3.2.1、工艺过程可能导致泄漏的危险源

在卸车时,甲醇的外泄,可能顺地势向四周蔓延;其蒸汽有可能随风四处扩散;甲醇的气体密度比空气重,容易滞留在地表、水沟、下水道及凹坑等低洼处,并贴着地面流向远处,往往在预感不到的地方遇明火引起火灾爆炸,由于不能及时扑救,还可能引发二次事故。

3.2.2、工艺过程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的危险源

供应站在经营活动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和爆炸。

因为甲醇是易燃液体,而且具有挥发性,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就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火花或其它引发源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

燃烧和爆炸经常同时出现且相互转化,一旦发生火灾和爆炸,就可能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

1、在甲醇的储运装卸过程中,静电产生和积聚量大小与管道内壁粗糙度、流速、温度、杂质含量、甲醇所通过的过滤网呈正相关,与设备的导电性能、环境温度、油品的电导率呈负相关,过大的流量、流速的甲醇会产生静电积聚,静电放电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2、销售、卸车人员、计量人员在作业前没有消除身体静电,没有穿防静电工作服,作业时可能会产生静电火花,从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机动车没有熄火、或顾客在计量泵工作时打手机等,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4、配电装置、照明、电气设备老化,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

5、电力线路由于过负荷或自身质量存在问题,产生的电弧及附件着火引起绝缘层和保护套着火后,具有沿着线路继续延燃的特点,如果不采取阻燃措施,就会扩大火灾范围,甚至引发二次火灾爆炸事故。

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否则会留下火灾爆炸的安全隐患。

7、在罐区和销售区、卸油作业区动火,应严格履行动火作业规程,否则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8、在储罐、油管线、阀门、管件及计量泵设施的维护检修作业中,应对作业场所进行预处理和检测,如果达不到检修作业规程的要求而违规作业,有可能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甚至火灾爆炸事故。

9、检修储罐、计量泵、油管线时,没有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或在检修时由于铁器之间碰撞、摩擦产生火花,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清洗储罐时,未按清罐安全要求进行,储罐内介质气体未完全置换或清理不净,人员进罐动火检修,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1、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的要求选用的电气设备,由于使用时间过长,其性能可能会下降,如果不定期检测或更换,就有可能在今后的运行中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2、进入站内的工作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带入火种或穿戴禁用物品,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3、储罐罐体上安装阀门等附件,是产生爆炸危险气体的释放源。

泄漏挥发出的甲醇蒸气,由于通风不良而积聚,易于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14、如果储罐的进油管未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米内,卸车时可能出现甲醇喷溅,进而产生静电火花,引起卸油口部着火。

15、量油帽结合管如未伸至罐内距罐底0.2米高处,接合管底端口未被罐内剩余甲醇浸没形成液封,罐内甲醇表面以上的空间的甲醇蒸汽气由于量油孔关闭不严或打开从量油孔大量释放,或在人工量油时静电引发着火。

16、如果储罐通气管管口不安装阻火器,则难以避免外部火源通过通气管进入罐内引发事故。

17、供应站内另一危险源。

如果计量泵设在室内,容易在室内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3.2.3、可能导致中毒窒息的危险源

甲醇的致命剂量大约是70毫升。

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

急性中毒症状有:

头疼、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慢性中毒反应为:

眩晕、昏睡、头痛、耳鸣、现力减退、消化障碍。

甲醇摄入量超过4克就会出现中毒反应,误服一小杯超过10克就能造成双目失明,饮入量大造成死亡。

甲醇在体内不易排出,会发生蓄积,在体内氧化生成甲醛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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