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单元句法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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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单元句法下
第八单元
【導讀】本課繼續介紹古代漢語句法知識,共分六節。
第一節至第三節分別介紹古代漢語的體詞謂語句、被動句和比較句。
注意:
體詞謂語句與通常所說的判斷句不是一個概念,體詞謂語句是個範圍更廣的概念,它包括判斷句,也包括說明、描寫、列舉和表示原因等體詞作謂語的句子。
古代漢語中不同類的體詞謂語句有一些不同的特點,主要是“也”字的用與不用有差異,學習時要注意。
被動句分爲有標記被動句和無標記被動句,“見”“爲”“被”和漢代出現的“所”是被動標記,而介詞“於(于)”“爲”我們不認爲是被動標記,它們的作用祇是引介施事成分,而這種用法又祇是它諸多用法當中的一種而已。
比較句分等比、差比和極比三小類,各小類的句法形式是不完全相同的。
第四節介紹古代漢語的強調和省略及其句法表現。
這兩種現象實際上都是語用現象,但是在語句形式上各有其獨特的反映,而且對於閱讀古代文獻作品來說,瞭解強調與省略的知識和有關的規律也是很必要的。
第五節介紹古代漢語回指和關連的句法手段。
這兩種現象也屬於語用現象。
第六節介紹一些常見的固定結構。
本課的課文選篇與注釋都是與語文知識部分相配合的,可以結合起來學習。
不過,由於本課語文知識部分涉及的知識點比較多,課文部分難以全部照顧到。
第一節 體詞謂語句
體詞謂語句指的是名詞、代詞、數詞、量詞等體詞或體詞性短語充當句子謂語的句子。
古代漢語的體詞謂語句的語義類型主要有以下六種:
一、表示判斷。
可以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加“是”字來理解。
這種體詞謂語句句末一般都有“也”字,不用“也”字的比較少見。
例如:
(1)陳勝者,陽城人也。
(《史記·陳涉世家》)
(2)夫將者,國之輔也。
(《孫子兵法·謀攻》)
(3)兵者,不祥之器。
(《老子》)
(4)此人力士。
(《史記·魏公子列傳》)
(5)子誠齊人也。
(《孟子·公孫丑上》)
(6)呂公女乃呂后也。
(《史記·高祖本紀》)
(7)此則寡人之罪也。
(《國語·越語上》)
(8)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莊子·秋水》)
先秦時期,判斷句一般不用係詞,以上例(5)至例(8)中的“誠”“乃”“則”“非”等都是副詞,不是表示判斷的係詞。
此外,《尚書》裏的判斷句有時用“惟”,《詩經》裏的判斷句有時用“維”。
例如:
(9)厥土惟白壤。
(《尚書·禹貢》)
(10)予惟小子。
(《尚書·大誥》)
(11)髧彼兩髦,實維我儀。
(《詩經·鄘風·柏舟》)——髧(dàn):
頭髮下垂的樣子。
儀:
配偶。
(12)譚公維私。
(《詩經·衛風·碩人》)——私:
女子稱姊妹的丈夫爲“私”。
這裏的“惟”或“維”也不是係詞,而是表示強調的語氣副詞。
真正的係詞是始見於《論語》的“爲”字。
例如:
(13)子爲誰?
爲仲由。
(《論語·微子》)
(14)余爲伯鯈,余而祖也。
(《左傳·宣公三年》)
(15)敢請,女爲誰氏?
(《儀禮·士昏禮》)
從《論語》開始,不用係詞“爲”的判斷句一般都在句子末尾使用“也”字,這個“也”字不是係詞,也不是語氣詞,而是表示判斷的助詞。
《論語》《左傳》等文獻裏,當判斷句的主語和體詞謂語之間使用係詞“爲”的時候,句末都不用“也”,相反則一般都使用“也”。
如例(14)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個例子包含兩個判斷句,前一句用了係詞“爲”,句末無“也”,後一句未用係詞“爲”,句末有“也”。
可見“也”的功能與“爲”的功能是一樣的,用來表示判斷。
係詞“是”開始出現於秦漢時期。
例如:
(16)韓是魏之縣也。
(《戰國策·魏策三》)
(17)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
(《穀梁傳·桓公六年》)
(18)人毋(無)故鬼攻之不已,是是刺鬼。
(《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甲》)——“是是”前一個“是”是代詞,後一個“是”是係詞。
(19)此必是豫讓也。
(《史記·刺客列傳》)
例(16)(17)和例(19)中的“是”都是係詞,尤其是例(19),“是”前出現了副詞“必”,顯然已經不是代詞了。
不過,這幾個句子末尾都還有“也”字,說明當時“是”雖然已經演變爲係詞,但是它的判斷作用還不是很強。
係詞“是”雖然在秦漢時期産生了,而且之前就已經出現係詞“爲”字,但是漢代的文獻裏,判斷句仍然以不用係詞爲常見。
二、表示比況
可以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加“如”“像”“好比是”等來理解。
這種體詞謂語句句末可以有“也”,也可以沒有“也”。
例如:
(1)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
(《論語·顔淵》)
(2)夫魯,齊、晉之唇。
(《左傳·哀公八年》)
(3)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
(《史記·商君列傳》)——貌言:
美麗動聽的言辭。
至言:
實實在在的話。
(4)有人於此,年兄弟也,言兄弟也,才兄弟也,貌兄弟也,而壽夭父子也,貴賤父子也,名譽父子也,愛憎父子也。
(《列子·力命》)
三、表示說明或列舉
可以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加“數(shǔ)”“歸”“是”或“有”等來理解。
這種體詞謂語句句末一般都不用“也”字。
例如:
(1)(冀州)厥土惟白壤,厥賦惟上上,錯,厥田惟中中。
(《尚書·禹貢》)——賦,賦稅。
上上:
第一等。
錯:
措置。
中中:
中等,第五等。
上古時期將田地分爲九等,中中是第五等。
(2)德行:
顔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
宰我、子貢;政事:
冉有、季路;文學:
子游、子夏。
(《論語·先進》)
(3)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
(《孟子·萬章上》)——弤(dǐ):
漆成紅色的弓。
(4)君王左州侯,右夏侯。
(《戰國策·楚策四》)
(5)其北則康居,西則大月氏,西南則大夏,東北則烏孫。
(《史記·大宛列傳》)
(6)取國有五難:
有寵而無人,一也;有人而無主,二也;有主而無謀,三也;有謀而無民,四也;有民而無德,五也。
(《左傳·昭公十三年》)
例
(1)意思是“(冀州)那裏的土壤是白色的土壤,那裏的賦稅屬於第一等,但可以不納貢;那裏的田地屬於中等”;例
(2)意思是“在德行方面要數顔淵、閔子騫、冉伯牛和仲弓;在言語表達能力上要數宰我和子貢;在政事才幹方面要數冉有和子路;在文學才華方面要數子由和子夏”;例(3)意思是“牛羊歸父母,倉廩歸父母,干戈歸我,琴歸我,弤弓也歸我”;例(4)意思是“君王您左邊(東邊)是州侯,右邊(西邊)是夏侯”。
四、表示對主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某種特徵的描寫
翻譯時要加上適當的動詞。
這種體詞謂語句句末不用“也”字。
例如:
(1)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左傳·閔公二年》)——大布:
粗麻布。
大帛:
粗絲織成的厚布。
(2)(君子)緇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
(《論語·鄉黨》)——緇衣:
黑色的上衣。
羔裘:
用黑色的羊羔皮做的裘。
素衣:
未經染色的布做成的上衣。
麑裘:
用白色的小鹿皮做成的裘。
(3)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
(《左傳·宣公四年》)
(4)高祖爲人,隆準而龍顔,美須髯。
(《史記·高祖本紀》)——準:
鼻子。
(5)今東方連年饑饉,百姓菜色。
(《漢書·翼奉傳》)
五、表示數量
這種體詞謂語句句末一般也不用“也”字。
例如:
(1)(衛文公)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左傳·閔公二年》)
(2)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諸侯;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
(《孟子·告子下》)
(3)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
(《戰國策·趙策三》)
(4)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
與臣而將四矣。
(《戰國策·魏策四》)
(5)漁者幾何家?
(《史記·龜策列傳》)
六、表示原因或條件
表示原因的可翻譯成“是……的原因”,表示條件的可翻譯成“依靠(憑借)……”。
例如:
(1)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左傳·隱公五年》)——此例是“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體詞性結構。
(2)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梁惠王上》)——此例疑問代詞“何”作謂語,詢問原因。
(3)夫戰,勇氣也。
(《左傳·莊公十年》)
(4)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
(《史記·項羽本紀》)
第二節 被動句
句子的主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爲的受事者,同時謂語表示的行爲是對受事主語有消極影響的行爲或者是出乎意料的行爲,這樣的句子叫做被動句。
古代漢語的被動句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施事成分不出現的被動句
這種被動句的主語表示受事者,而施事者不出現,通常稱之爲意念被動。
例如:
(1)魯酒薄而邯鄲圍。
(《莊子·胠篋》)
(2)事兩君者不容。
(《荀子·勸學》)
(3)項羽是以兵大敗。
(《史記·高祖本紀》
例
(1)“邯鄲圍”意思是“邯鄲被圍”;例
(2)意思是“同時事奉兩個君主的人不被寬恕”;例(3)“兵大敗”意思是“軍隊被打得大敗”。
二、用“於”“于”引出施事成分的被動句
這種被動句中“於”“于”及其所引出的施事成分總是分佈在謂語動詞之後。
例如:
(1)郤克傷於矢。
(《左傳·成公二年》)
(2)困于酒食。
(《周易·困卦·九二》)
(3)禦人以口給,屢憎於人。
(《論語·公冶長》)
(4)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孟子·滕文公上》)
有時也有施事成分出現而不用介詞“於”“于”引介的情況,《史記》中較多見。
例如:
(5)縱有姊姁,以醫幸太后。
(《史記·酷吏列傳》)——“姁”音xū。
(6)郎、侍中皆冠鵕鸃,貝帶,傅脂粉,化閎、籍之屬也。
(《史記·佞幸列傳》)——鵕鸃(jùnyí):
有文彩的赤雉。
閎、籍:
以聲色事人的宦者之名。
例(5)“幸太后”意思是“被太后寵幸”;例(6)“化閎、籍之屬”意思是“受閎、籍之類的人影響”。
三、用助動詞“見”“被”“爲”的被動句
上古時期,出現在被動句中的“見”和“被”都是助動詞,“爲”在被動句中不引出施事成分時也是助動詞。
例如:
(1)愛人者必見愛也,而惡人者必見惡也。
(《墨子·兼愛下》)
(2)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
(《莊子·秋水》)
(3)國一日被攻,雖欲事秦,不可得也。
(《戰國策·齊策一》)
(4)以萬乘之國被圍於趙。
(《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
(5)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爲戮乎?
(《左傳·成公二年》)
(6)胥之父兄爲戮於楚。
(《史記·吳太伯世家》)
四、用“爲”引出施動者的被動句
“爲”在被動句中出現始於春秋末期,在春秋末期和戰國初期的文獻裏,“爲”大多是助動詞,不引出施事成分,到戰國晚期的文獻裏,“爲”引出施事成分的介詞功能則已經占明顯優勢。
例如:
(1)不爲酒困。
(《論語·子罕》)
(2)兔不可復得,而身爲宋國笑。
(《韓非子·五蠹》)
(3)身死人手,爲天下笑者,何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
五、“爲……所……”式被動句
這種被動句始見於戰國末期,漢代很常見。
其中的“所”不再是一個構成名詞性成分的前綴,而是一個被動標記。
例如:
(1)申徒狄諫而不聽,負石自投於河,爲魚鼈所食。
(《莊子·盜跖》)
(2)夫人直議者不爲人所容。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3)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爲人所制。
(《史記·項羽本紀》)
(4)微趙君,幾爲丞相所賣。
(《史記·李斯列傳》)
(5)趙軍爲秦所坑於長平之下。
(《論衡·辨祟》)
漢代以後,這種句子中“爲”字引介的施事者也可以不出現。
例如:
(6)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
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
(《史記·項羽本紀》)
(7)沮授爲操軍所執,乃大呼曰:
“授不降也,爲所執耳!
”(《後漢書·袁紹傳》
古代漢語被動句中的助動詞“見”“被”“爲”和“爲……所……”式中的“所”可以看作是被動的標記,介詞“於”“于”和“爲”都不是被動標記,因爲它們不僅可以引出施事成分,在其他句子中也可以引出其他成分。
第三節 比較句
古代漢語的比較句有三種:
等比、差比和極比。
一、等比
等比也可稱比況,表示兩種事物相同或不同,相似或不相似。
有兩種形式。
1.謂語中心語由“同”“異”“齊”“儕”“擬”“侔”“比”“殊”“一”“等”等充當,比較對象用“於”或“與”引出。
用“於”引出的都分佈在謂語中心語之後,用“與”引出的都分佈在謂語中心語之前。
例如:
(1)叔孫氏懼禍之濫而自同於季氏。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2)爲晉正卿以主諸侯,而儕於隸人。
(《左傳·昭公元年》)
(3)(吳)今而始大,比於諸華。
(《左傳·昭公三十年》)
(4)趙名晉卿,實專晉權,奉邑侔於諸侯。
(《史記·趙世家》)
(5)詐而襲之,與先驚而後擊之,一也。
(《荀子·議兵》
(6)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
(《左傳·襄公十四年》)
(7)車重與大將軍等,而無裨將。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有時“於”也可以省略。
例如:
(8)德厚侔天地。
(《史記·孝文本紀》)
2.謂語中心語由“如”“若”“似”“猶”充當,比較對象一般都直接出現在謂語中心語之後,作賓語。
例如:
(9)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論語·八佾》)
(10)秦之有韓,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
(《韓非子·存韓》)
(11)以若所爲,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
(《孟子·梁惠王上》)
(12)此其自多也,不似爾向之自多於水乎?
(《莊子·秋水》)
“似”後面的比較對象有時也可用“於”引出。
例如:
(13)其俯仰周旋有似於四時。
(《荀子·樂論》)
有時“如”“若”與“然(焉)”配合,構成“如(若)……然(焉)”格式,意思是“像……那樣(一樣)”。
這種格式裏的“焉”通“然”。
例如:
(14)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
(《孟子·公孫丑下》)
(15)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
(《禮記·大學》)
(16)彼誠有之者與誠無之者若白黑然。
(《荀子·君道》)
(17)夫民心之慍也,若防大川焉。
(《國語·楚語下》)
(18)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
(《論語·子張》)
二、差比
差比表示兩種事物相比較,一種事物甚於或不及另一種事物。
差比句一般由三部分構成:
被比較的對象,比較對象和比較內容。
其中比較內容一般由形容詞表示,充當謂語中心語。
在肯定句中比較對象一般用“於”引出,分佈在謂語中心語之後。
例如:
(1)師少於我,鬬士倍我。
(《左傳·僖公十五年》)
(2)與人善言,暖於布帛;傷人之言,深於矛戟。
(《荀子·榮辱》)
(3)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於”有時可以不出現,《史記》中較多見。
例如:
(4)(驃騎將軍)所斬、捕功已多大將軍。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5)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
(《史記·遊俠列傳》)
例(4)“多大將軍”意思是“比大將軍多”;例(5)“甚己之私”意思是“比自己的私事更(上心)”。
有時比較對象用“焉”表示,“焉”出現在謂語中心語之後,概不用介詞引介,但翻譯時要加上相應的介詞。
例如:
(6)尤而效之,罪又甚焉。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7)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
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爲善。
(《孟子·公孫丑上》)。
——“有大”中的“有”通“又”。
在疑問句中比較對象成分多用“與”引出,疑問代詞常用“孰”。
例如:
(8)女與回也孰愈?
(《論語·公冶長》)——女:
通“汝”。
(9)色與禮孰重?
(《孟子·告子下》)
(10)吾與徐公孰美?
(《戰國策·齊策一》)
(11)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産業,不如仲力。
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史記·高祖本紀》)
(12)弘之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
(《漢書·公孫弘傳》)
“與”有時也可以不出現。
例如:
(13)趙衰、趙盾孰賢?
(《左傳·文公七年》)
(14)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孟子·梁惠王下》)——按:
“樂樂”前一個字讀lè,後一個字讀yuè。
(15)強楚,弊楚,其於王孰便也?
(《戰國策·韓策一》)
例(14)的意思是:
獨自欣賞音樂(與)跟別人一起欣賞音樂,哪一個更快樂呢?
這裏的“與人”是“跟別人一起”的意思,不是引出比較對象;例(15)的意思是:
使楚國強大(與)使楚國削弱,對於大王您哪一個更有利呢?
句中的“於”是“對於”的意思,不是引出比較對象。
戰國晚期以後,“孰”與“與”逐漸成爲固定結構,而且因爲是疑問句,句子的比較內容項有時可以不出現。
例如:
(16)救趙孰與勿救?
(《戰國策·齊策一》)
(17)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18)沛公曰:
“孰與君少長?
”良曰:
“長於臣。
”(《史記·項羽本紀》)
“孰”有時也換成“何”“奚”。
例如:
(19)薄疑歸,言之媼也,曰:
“衛君之愛疑奚與媼?
”媼曰:
“不如吾愛子。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20)楚王之獵何與寡人?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在中古早期,“何如”“孰若”也先後出現與固定結構“孰與”相同的功能,但“何如”更常見。
例如:
(21)吾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
(《後漢書·逸民列傳》)
(22)汝意謂長安何如日遠?
(《世說新語·夙惠》)
(23)腳痛孰若頸痛?
(《晉書·王廙傳》)
(24)未知足下之貴、足下之威孰若秦、楚兩王?
(《南史·齊高帝諸子傳》)
三、極比
極比表示特定範圍內的事物沒有甚於選定的比較對象的。
極比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否定形式,另一種是反問形式。
1.否定形式。
這種形式中否定詞一般用表示周遍的否定代詞“莫”或“無(毋)”,謂語中心語由形容詞充當時,比較對象一般用“於”或“乎”引出,而由“焉”稱代時則概不用介詞引介;謂語中心語由動詞“如”“若”“似”等充當時,比較對象直接作賓語。
這種形式一般可以翻譯成“沒有……能比得上……”。
例如:
(1)蟲莫知於龍。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知:
同“智”。
(2)學莫便乎近其人。
(《荀子·勸學》)
(3)禍莫大於不知足。
(《韓非子·解老》)
(4)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傳·宣公二年》)
(5)知臣莫若君。
(《左傳·僖公七年》)
(6)相人多矣,無如季相。
(《史記·高祖本紀》)
(7)上察宗室諸竇,毋如竇嬰賢。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2.反問形式。
與前一種形式相比,可以說這種形式用疑問代詞“孰”“何”“奚”或副詞“豈”代替了“莫”“無”,其餘部分則基本一致。
在戰國中期以前,疑問代詞基本上祇用“孰”,晚期以後“何”“奚”等疑問代詞才開始出現在這種句式中。
這種形式一般可以翻譯成“哪里能比……”或“哪里比得上……”。
例如:
(8)能以國讓,仁孰大焉?
(《左傳·僖公八年》)
(9)夫既以愛而不欺矣,言孰善於此?
(《韓非子·難一》)
(10)大王萬歲千秋之後,願得以身試黃泉,蓐螻蟻,又何如得此樂而樂之?
(《戰國策·楚策一》)
(11)若之力奚若我哉!
(《列子·力命》)
(12)鈞之出地,以爲和於秦也,豈若由楚乎?
(《戰國策·魏策三》)——鈞:
通“均”。
(13)夫保全一身,孰若保全天下乎?
(《後漢書·逸民列傳》)
戰國晚期以後,“孰與”成爲一個固定結構,也可以構成反問句,表示極比。
例如:
(14)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天論》)
(15)夫恬淡少欲,孰與鳥獸?
鳥獸亦老而死。
(《論衡·道虛》)
極比也有肯定形式,不過在上古很少見。
肯定形式用表示最高程度的副詞“最”,比較對象不在句內出現,而存在於語境當中。
這種形式始見於戰國晚期。
例如:
(16)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
(《荀子·王制》)
(17)客有爲齊王畫者,齊王問曰:
“畫孰最難者?
”曰:
“犬馬最難。
”“孰易者?
”曰:
“鬼魅最易。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18)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
(《戰國策·趙策四》)
(19)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第四節 強調與省略
強調和省略都是語用的表現。
在語言交際過程中爲引起交際對象對某一部分信息的特別注意或重視而採取一定手段使相關的語言成分得到凸顯,這就是強調。
省略與強調正相反,爲了表達的簡潔和經濟,而將某些不影響信息傳遞的成分省略掉。
一、強調
強調可以通過語音手段,也可以通過句法手段或詞彙手段。
古代漢語已經是死去的語言,祇存在於書面文獻當中,所以語音手段的強調已經很不容易看出來,但句法和詞彙手段卻是很清楚的。
古代漢語通過句法和詞彙手段進行強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易位
用易位方式進行強調,即用改變句子成分的分佈位置的手段來實現語用上的強調。
這種現象通常稱之爲“倒裝”。
前面說過的賓語前置用“之”“是”等標記的情況實際上就是一種強調性易位。
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以及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也有人認爲是強調性易位,但本書不採納這種說法。
除此之外,古代漢語的強調性易位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謂語易位。
謂語易位現象見於感歎句、疑問句和祈使句,都是爲了強調凸顯謂語部分,而將謂語易位到主語之前,前置的謂語和後置的主語之間一般有停頓,要用逗號或其他標點符號隔開。
感歎句:
(1)賢哉,回也!
(《論語·雍也》)
(2)君子哉,若人!
(《論語·憲問》)
(3)美乎哉,山河之固!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4)快哉,此風!
(宋玉《風賦》)
(5)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
(《孟子·梁惠王上》)
(6)甚矣,汝之不惠!
(《列子·湯問》)
(7)甚矣憊!
(《公羊傳·宣公十五年》)
以上前四個例子中易位的謂語後面都有表示感歎的語氣詞“哉”,是一種表示強烈感歎語氣的易位;例(5)易位的謂語之後用的是表示感歎的語氣詞“乎”字,例(6)(7)易位的謂語後面用的是表示肯定的語氣詞“矣”,句子所表示的感歎語氣不如前四例那麽強烈,但也是一種感歎性強調。
疑問句:
(8)子曰:
“何哉?
爾所謂達者?
”(《論語·顔淵》)
(9)夫子聞之,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