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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

 

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

 

省第三测绘院

省第一测绘院

二○一一年七月

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

1、目的与意义

地名/地址数据库是空间定位型的关系数据库,它对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的各类地形进行注记,连同其汉语拼音及属性特征等录入计算机建成的数据库。

地名/地址数据库与地形数据库之间通过技术接口码连接,可以相互访问。

当前地名/地址数据库作为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的一个子库,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地名/地址信息是基础地理信息的基本要素,是以信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最基础的经济资源。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省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建立已成为大势所趋。

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建设是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容之一。

地名/地址数据库的主要容包括行政区域地名、街巷名或小区名、标志物名、兴趣点名或门(楼)址等。

建立一个高质量、高效率的地名/地址数据库,其目的在于:

(1)地名管理规化。

通过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建设,可以使地名规化、单一化。

(2)快速提供地名/地址信息,为地名/地址管理及科研服务,从根本上改变其在管理和决策手段的落后面貌。

(3)准确及时的向社会提供各类地名/地址信息,并且能准确的指出其地理位置。

(4)建立一个统一规的数据库以便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浪费资金。

(5)建立一个快速、及时的地名/地址更新维护机制。

(6)提供专业服务:

即地名/地址数据库与专题数据结合,提供专业服务功能。

2、建设原则

2.1数据标准统一

为保证地名/地址数据库成果质量,我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使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地名/地址数据分类、地名/地址描述规则、地名/地址编码规则、技术方法和质量数据标准。

用国家、行业已有的标准规进行地名/地址类别编码,有效利用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库的实用价值。

2.2信息齐全、现势

地名/地址数据库包含省域围所有地名,包括行政区、居民点、建筑物、单位、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脉及旅游景点等,所有经过补查确定的以及新增或更名的地名信息要全部入库,地名的属性信息全面,包括地名的读音、写法、位置等基本信息属性;所有录入的地名/地址信息必须符合现实情况,达到真实和准确无误。

2.3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对已有的地名数据库、基础测绘成果、城镇地籍测量成果、GPS电子导航数据及相关部门的地名信息等资料,经复查、审核无误的均应使用,避免重复采集和调查,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4更新维护方便

建立合理的数据更新和维护流程机制,地名/地址信息的频繁变化要求能能随时对地名/地址进行更新和维护,从而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现势性,提高数据库管理的效率。

2.5强化公共服务,具有前瞻性

在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基础上,增加地理实体标识码,可关联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联系,提供地名/地址公共服务;同时,数据库建设要具有前瞻性,使数据库符合信息化发展要求,如在地级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基础上增加工农业、商业、邮政、文体、卫生等多种信息,可以建成全地区的经济信息并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3、已有资料分析及利用

3.11:

5万地名数据库

省1:

5万地名数据库由国家测绘局2003年组织建设完成,包括行政区域名、城乡居民地名、企事业单位名、交通要素名、纪念地和古迹名、山名、水系名、自然地域名等分类地名共计398208条。

3.2GPS导航数据库

省GPS导航数据库覆盖了省14地市,122个县,2354乡镇共计7.2万余公里的道路数据;涉及11个分类的46549个兴趣点。

采集日期截止2007年5月。

3.3省级基础测绘成果

省级基础测绘成果包括覆盖全省的1:

10000DLG、DOM、DEM、DRG成果。

地名/地址数据库建将充分利用省级基础测绘的DLG成果,DLG成果数据中地名注记要素可作为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的基础,并以此作为工作底图进行地名/地址信息外业补查,用于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的DLG尽可能现势性强,最好以近几年更新和测绘的DLG为宜。

近年我省基础测绘更新1:

1万DLG包括冷水江测区、-洞庭湖测区、测区、修铜测区、攸县测区、测区、洪江测区、长株潭测区、宁远测区等,以上几个测区影像数据覆盖围约为16万平方公里,基本为2005年至2011采集更新的。

剩余地方基础测绘的DLG数据基本为以七八十年代测绘的地形图进行扫描矢量化而得,数据现势性不强。

3.4城镇地籍数据

城镇地籍数据基本为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城镇围的,测图比例尺一般为为1:

500,采集测绘时间基本为2007年至2009年。

城镇地籍数据中1:

500DLG中包含有部分兴趣点(POI)数据的信息,兴趣点的位置信息及部分属性信息可以从地形图中提取,而部分属性信息还必须从其他途径获取。

3.5其他资料数据

不能从基础空间数据中提取出来的地名/地址信息可以从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地名办等其他委办局提取。

相当部分的兴趣点(POI)数据属于专业数据或商用数据,这部分数据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从其他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获取源数据进行加工生产。

4、项目实现目标与要求

4.1总体目标

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旨在通过收集整合现有地名信息,进行必要的外业补查,业进行数字化处理、标准化入库处理,通过对地名数据的详细采集和核查,精确输入,以及完备的审查,以建立资料准确、详实、齐全的地名/地址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挂接至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地名/地址数据的组织、维护、安全管理、数据发布和元数据发布等服务,为社会的建设、管理提供更好的地名信息查询和地图定位服务。

4.2具体目标和任务

4.2.1数据标准和规的制定

根据我省实际,在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中,制定统一地名/地址数据技术标准,数据编码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通过分层、分类、分要素的方案进行数据组织,实现空间地名/地址数据的规化处理和管理。

4.2.2数据资源收集整合、补查

收集整合、核对审查、补充采集省省域约21万平方公里的围,并按国家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标准收录全部的地名/地址信息。

整合、补查包括行政区、街道(乡镇)、社区、小区、企事业单位、楼栋号、门牌号、道路、水系、山体等分类地名/地址信息约80万条,实现平均每平方公里4条地名信息。

4.2.3数据处理与入库

对收集整合、补查的地名/地址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数据检验、数据转换和入库,最终提交数据库的数据在集合拓扑关系、属性信息等方面都要满足规制定的要求。

4.2.4数据更新、维护

制定一个科学合理、能满足未来需要的数据更新、维护流程机制。

每年对数据库进行一次更新,更新资料来源主要有更新的1:

5000、1:

10000数字线划图成果,各县市区城镇地籍测量更新后成果数据,经确认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网络标注的兴趣点数据,以及民政部门掌握的地名变更信息。

5、进度安排

根据我省自身的特点,数据库建设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路线来进行,将项目进度分为准备阶段、数据收集整合阶段、数据补查阶段、业数字化处理阶段、数据转换入库阶段、数据更新维护阶段等六个阶段。

5.1准备阶段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完成地名/地址库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申报及技术方案编制,开展资料分析。

5.2数据收集整合阶段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收集现有的地名库、GPS导航数据、基础测绘DLG成果、城镇地籍测量DLG成果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从中整合提取覆盖全省的地名/地址信息。

5.3数据补查阶段

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对整合提取的地名/地址信息分类分析,利用DLG或DOM工作底图,根据需要进行必要外业补充采集、核对检查。

5.4业数字化处理阶段

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以整合提取的地名/地址数据为基础,根据外业补查的相关信息,业对地名/地址数据进行数字化输入、修改、完善、属性录入、标准化处理。

5.4数据转换入库阶段

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以业数字化处理的地名/地址数据为基础,根据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对数据进行转换入库,建立省级地名/地址数据库。

5.5数据更新维护阶段

数据更新维护是长期过程,地名/地址数据库建成后需要每年进行更新维护。

6、作业依据

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CH/TXXXX-2011

2)《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

3)《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23705―2009

4)《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

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9005-2009

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1992

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8)《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

9)《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

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2001

11)《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GB/T17278-2009

1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

1:

5001:

10001:

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20258.1-2007

1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部分:

1:

50001:

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20258.2-2006

14)《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1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7、技术路线与方法

7.1技术路线

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环节,包括数据收集整合提取、工作底图编制、数据补查、数字化输入、数据处理、转换入库等工作容,需要规划、测绘、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的基本思路为:

以现有数据资料(包括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资料、数字正射影像资料、已有的地名数据资料、GPS导航数据资料等)为基础,业进行整合、提取,组织外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补充采集、核查,完成地名/地址数据信息的收集、核实与标注;以外业补查工作底图和基础数据源,依托编辑软件平台,按有关技术要求对所有地名/地址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数字化输入和相关属性信息的录入,并进行编辑整理,在此基础上利用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成果的转换入库,建成省级地名/地址数据库。

7.2技术流程

地名/地址数据库建立流程图

7.3工作方法

7.3.1技术要求分析

地名/地址数据技术要求需要根据需要设计,要结合用户需求和工作需要,同时充分考虑民政、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实现数据的多用途,提高利用率。

一般的说应该含有行政区、街道(乡镇)、社区、小区、企事业单位、楼栋号、门牌号、道路、水系、山体等大类。

地名信息属性构成也需要根据需要设计,必须要满足用户的需求,必须要含有足够的信息,同时便于查询、检索以及符号化表现。

7.3.2现有资料收集、整合提取

地名/地址信息可以从省级基础测绘数据、城镇地籍数据、已有的地名数据、GPS导航数据等中提取出来;不能从基础空间数据中提取出来的地名/地址信息可以从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地名办等其他委办局提取。

城镇地籍中1:

500、1:

1000的地形图中包含有部分兴趣点(POI)数据的信息。

兴趣点的位置信息及部分属性信息可以从地形图中提取,而部分属性信息还必须从其他途径获取。

相当部分的兴趣点(POI)数据属于专业数据或商用数据,这部分数据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从其他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获取源数据进行加工生产。

7.3.3外业补查

地名数据的外业补查是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业收集到的各类地名/地址数据进行分类分析,核查建制村及其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对灾后重建居民地、城市外围新增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等地名/地址信息选用现势性强DLG或DOM为工作底图进行实地核查、采集调绘,补充采集遗漏的地名/地址信息,核实地名的现势性及正确性。

地名信息的补查与标注必须按标准、依规操作,必须根据需要认真标识,做到图面整洁,字迹清楚,尽量避免信息遗漏,杜绝错误或不准确信息,为地名/地址数据的正确录入、建库及应用奠定基础。

地名/地址信息的外业补查需要以现有的数据资源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组织实施,主要有以下工作容:

①数据资料的准备。

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包括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图资料等;②工作草图编制,综合已有的信息资料,外业补查以DLG或DOM为工作图件;③补查标准的制定,规和统一外业补查人员的地名/地址名称和标绘方法,以及后续外业补查成果的数字化整理入库,包括界线标注标准、地址门牌号标注标准、名称标注标准等;④地名/地址补查培训和技术指导;⑤外业补查,包括各类界线的标注,地址门牌号的标注,道路名称标注,山体、水系标注等。

7.3.4业数字化输入与处理

地名/地址要素的数字化输入与处理是以外业补查后的工作成果图作为数字化底图和基础数据源,地名/地址要素在数字化及处理的过程中以注记方式进行标注,保证地名/地址数据的准确性及属性的一致性,相关的地名/地址属性信息通过数字化采集软件同时赋值。

地名/地址数字化采集输入及处理包括图形要素(主要表现为点、线、注记等)的输入和属性的录入。

图形要素的输入以各类比例尺地形图作为背景(新增要素多的补查图需要扫描),将地名要素逐个输入到计算机中。

7.3.5地名/地址数据转换入库

地名/地址数据的转换入库以业数字化输入与处理输出的中间交换文件为基础数据源,最终生成符合建库格式的地名/地址数据成果,包括行政区、街道(乡镇)、社区、小区、企事业单位、楼栋号、门牌号、道路、水系、山体等分类地名/地址等要素。

地名/地址数据转换入库由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实现,数据转换入库通过数据交换文件进行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实现地名数据的集成处理与批量转入。

7.3.6数据更新维护

更新维护将每年收集省级基础测绘采集、更新1:

5000、1:

10000数字线划图成果,各县市区城镇地籍测量更新后成果数据,经确认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网络标注的兴趣点数据,以及民政部门掌握的地名变更信息,从中提取变更和新增的地名/地址信息,经过业标准化处理,对省级地名/地址数据库进行更新。

8、预期成果

(1)建立以面向地理实体、分层细化为重要特征的、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的地名/地址数据库;

(2)相关文档成果,包括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检查验收报告。

9、经费预算

项目自2011年8月起建设,2012年12月完成项目主要工作。

项目预算总经费为500.0万元。

9.1预算编制依据

(1)财建[2001]923号文件关于印发《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建[2009]17号文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

(3)湘国土资发[2008]32号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9.2预算容及计算方法

(1)资料收集、信息整合提取费用

经初步分析统计,已有地名/地址信息约60万条,需要收集包括1:

5万地名数据库、GPS导航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城镇地籍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资料数据,并从中提取整合出地名/地址信息,收集、整合提取每条信息的费用按0.5元预算,预算经费为30万元。

(2)外业补查费用

按照地名/地址信息现势性及准确性的要求,整合提取的60万条地名/地址信息约有15%需要野外核对检查,外业核查每条信息费用按5元预算,预算经费为45万元;同时按照项目目标全省地名/地址数据库需采集80万条地名/地址信息,则还有20万条地名/地址信息需要外业实地补充采集,外业补充采集每条信息按10元预算,预算经费为200万元。

外业补查预算费用共计245万元。

(3)业数字化处理、转换入库费用

业数字化处理、转换入库需要对约80条的地名/地址信息数字化输入、修改、完善、属性录入、标准化处理、转换入库,业数字化处理每条信息按2元预算,预算经费为160万元,数据转换入库每条信息按0.5元预算,预算经费为40万元,业数字化处理、转换入库合计预算费用200万元。

(4)其他费用

包括项目成果验收、培训等相关费用,及不可预见费,预算费用25万元。

9.3后续更新和维护费用

地名/地址信息的频繁变化要求能能随时对地名/地址进行更新和维护,为保持数据现势性,需每年对地名/地址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更新和维护按项目预算费用500.0万元10%预算,预算每年50.0万元进行地名/地址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

9.4项目经费预算表

省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经费预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

数量

工作时间

预算标准(元)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项目工程费用

475.0

1

资料收集、信息整合提取

60

0.5

30.0

2

外业补查

245.0

(1)

核实检查

9

5

45.0

(2)

补充采集

20

10

200.0

3

业数字化处理、转换入库

200.0

(1)

数字化处理

80

2

160.0

(2)

转换入库

80

0.5

40.0

其他费用

25.0

1

成果验收费用

15.0

2

培训费用

5.0

3

不可预见费费用

5.0

合计

500.0

单位财务负责人:

萍项目预算编制人:

炯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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