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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版

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

第一节档案

档案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起源、社会的演进而产生和发展的。

从口口相传到结绳刻契,从文字记录到声像记录,再到电子记录,档案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一、档案的起源与发展

(一)档案的起源

迄今为止,档案起源学说并不统一,主要有原始社会产物论(文字—档案—国家,结绳、刻契—档案—文字—国家)和阶级社会产物论(国家—文字—档案,文字—国家—档案)两大类型。

档案的产生是以处理复杂事务为目的、以一定的物质基础为载体条件的。

在远古蛮荒之初,在茹毛饮血的旧石器时代,投掷、尖劈、杠杆等帮助人们度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

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社会关系简单,原始社会早期人们的交往、社会活动仅靠口口相传就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我国的远古传说十分丰富,如有巢氏架木为巢,燧人氏钻木取火,伏羲氏结网捕鱼,神农氏种植五谷百草等。

这些传说使我国远古悠久的历史得以流传。

但有了传说并不等于有了档案。

当社会从低级阶段向前发展时,为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生产和生活要求,人们开始以实物帮助记忆,即在物件上作出一些标记或符号表达思想或记事。

我国历史上主要有结绳和刻契等原始记事方法。

《易经•系辞》载: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载:

“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

刻契记事比结绳记事更进一步。

所谓刻契,即在木片、骨片或玉片上刻上符号以记事。

这种记事方法在我国古籍中也有记载。

西汉学者孔安国《尚书•序》载: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

刻契记事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中也能得到印证。

《隋书•突厥传》载:

“无文字,刻木为‘契’。

”说明一些少数民族在文字产生前已有“契”了。

到20世纪50年代,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仍以刻契记事。

原始人还善于用图画来记事,比刻契记事又进了一步。

传说中,远古时期人们用花、虫、鸟、兽等各种符号记录种种事物。

近年我国出土的原始社会晚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彩陶上的刻画符号,被学者认为就是简化了的图画。

远古时期,人们尽管借助于各种标记、符号,用结绳、刻契、图画等记事方法,能保存、传递相关记录信息,但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语言文字的限制,加之原始记事方法的局限性,留存的记忆往往是不确切、不完整的,不能成为普遍的社会交往工具。

历史、语言学家把这一时代称为“助记忆时代”。

同时,原始记事在一定范围内有历史记录、契约、凭证、备忘等作用,因此,可以看作是档案的萌芽,即档案起源的初始形态。

(二)档案的产生与发展

文字的发明和载体材料的使用,为档案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际交往的扩大,人类智力的提高,是档案产生的内在条件,国家形成之后,档案不断完善和发展。

因此,档案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1.文字的产生和载体材料的使用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档案起源于原始记事,但原始记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档案。

文字作为语言记录符号产生以后,使得早期人类大同小异的记录符号逐渐变得整齐划一,从而形成系统。

只有文字才能准确表达思想,文字的产生为准确地记录事实提供了条件,从而为档案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但文字作为一种表达思想、记录事实的符号,必须要存储于一定的载体材料上才能得以保存下来。

人类最初寻找的可供记录文字的物质载体取材于自然或是对自然物进行简单的加工,形成粗加工的档案载体材料,比如甲骨、石刻、简帛等,这些载体材料的使用也为档案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随着生产实践的继续发展,记录语言的文字符号系统进一步完善,出现了比较有条理的信息记录。

这些有条理的信息记录使用完毕后,为了日后查考,被整理保存起来,便形成了档案。

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的3000多年前的商代甲骨文字档案,是迄今发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字记录档案。

2.人类交流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是档案产生的社会条件

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人们需要帮助记忆和交流的工具,而文字记录正起到了保存社会活动记忆、便于交流的作用。

随着部落社会的发展,人们交往越频繁,在部落治理、协调矛盾、发展生产、对外交流等活动中更需要一种协作和管理的工具,于是就产生了记录这种管理状况的文书,这些记录被保存下来,就成为档案。

3.国家的产生使得档案的产生与发展有了充分保证

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出现了阶级、国家以后,管理规范性增强,出现“有条理文书”,档案与档案工作有了相应规范。

因而,档案逐渐成熟与得到快速发展,其产生与发展得到了比较好的保证。

可见,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在文字的产生、载体材料的使用、人类的交流、社会的发展、国家的产生等诸因素影响下,档案逐渐产生,并不断发展。

(三)我国档案形态的演变

我国拥有璀璨的文化典籍,其中档案文献浩瀚瑰丽。

自从进入文明时期以来,由于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档案内容日益丰富,档案的形态和名称也不断地发展变化。

1.甲骨档案

我国古代档案的年代之久远、数量之庞大、内容之广泛、价值之珍贵,世所罕见。

商周时期的档案,从出土实物和可靠的记载来看,已有甲骨文、铜铁钟鼎铭文、石刻、帛书和简册等。

中国对文书和档案最早的称呼,按现有资料来说,叫作“册”“典”。

据《尚书•多士》篇记载:

“唯殷先人有册有典。

”甲骨文中也有册字和典字。

所以,至少商代已有简册档案是可以相信的,只是至今未发现实物,详情无从考证。

甲骨档案主要集中于商代,现在的甲骨,多为盘庚迁殷到纣亡的273年间的遗迹。

商代甲骨档案,从其载体材料和记录方式来研究,可以看出当时已达到相当可观的程度,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的水平。

甲骨档案的文字多用铜刀或石刀刻在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篆刻得规整美观。

甲骨文多是王室占卜及与其有关的记事文字,所以又叫“卜辞”。

占卜虽然是迷信性质的活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商王朝的一种重要活动。

凡祭祀、军事、农耕、牲畜,或者关于风雨、年成、疾病等事,都要卜问吉凶,因此,甲骨文的内容相当丰富。

这些甲骨文书,多是比较集中地保存于宗庙所在地,有的按朝代排列,有的把龟甲和牛胛骨分别保存,有的龟甲还穿孔编连成册,可见,它们是被有意识地收集起来保存在库房的档案。

2.金石档案

广义地理解,金石包括金属铭器和石刻,如《吕氏春秋•求人》中“故功绩铭乎金石”,有注为:

“金,钟鼎也;石,丰碑也。

”金文是铸刻在金属鼎彝上的一种铭文,也称钟鼎文。

一般是指冶铸在青铜上的文字。

古人称铜为金,因常称钟鼎文为金文。

有铭文的青铜始于商代,但数量较少,金文字数也不多。

最初的青铜器,是供人作物件使用的,以后逐渐在物件上开始铸有几个字,以铭志制作人或物主,一般说来它们还不具有档案的性质。

到了西周时期,青铜手工业大有发展,不仅冶炼技术相当高,分布也很广,这给金文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已出土的周代青铜器达5000多件。

由于周代奴隶制的发展和疆土的扩大,国家权力的加强,分封和征伐,以及科学文化活动等社会实践的发展,周代的许多青铜铭文具有了档案的性质。

西周时期,许多青铜器的铸造,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欣赏和具体使用,而是为了记事,以至于作为法律上的契约。

钟鼎彝器中,作为记事和凭信的金文,无疑具有古代档案的性质,即称为金文档案。

金文档案的鼎盛时期在西周,东周以后,由于其他记录材料的使用,社会信息的增加,钟鼎文一般已不适应,因而逐渐衰微。

由于金属工具的使用及其他社会背景,在中国曾有一段时期石刻比较流行,其中有些可称为石刻档案。

据有关资料记载,殷代有极少数石刻,西周尚未发现,东周以后逐渐增多。

最著名的当属东周初年的10块“石鼓文”,其形有如圆桌,前人说它像鼓,故被称为“石鼓”。

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较有系统内容的石刻文字记录。

秦汉以后,石刻碑碣大量出现。

随着铁器时代以及秦汉统一帝国活动的发展,石刻档案进入盛行阶段。

不仅数量增加,内容也较丰富,既有帝王出巡、狩猎、宣扬功德、生产活动、社会重要事件的记述,也有颁发政令、规定法纪的文告等。

采用石刻的形式,使传知范围扩大,又利于长久留传,因而直到明清、民国时期仍有所见。

几千年来,我国历代石刻档案保存下来许多难得的历史资料。

3.简牍档案

金石档案虽然坚固耐久,但其载体比较笨重,制造铭刻也比较费工,且不便于传递。

所以自商周直至东晋时期,特别是从周代到汉代1000余年之间,多用竹片和木板撰写文书与保存档案,通常称作“简策”“简牍”“简书”等。

多年来,我国各地曾先后大量出土了古代简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时活动的直接记录,属于古代档案性质。

20世纪30年代在西北居延(今内蒙古境内)汉代烽燧遗址中发现一万余枚汉简,后来在湖南、山东、江苏等地也有汉简出土,20世纪50年代从长沙楚墓和信阳出土有战国时期的简册。

1996年,湖南长沙文物工作队,在长沙市走马楼西侧的古文化遗址的第22号古井内发现了三国孙吴纪年简牍数万枚,共20余万字。

此次出土的吴简如此之多,堪称三国时代考古的惊人发现。

这批吴简详细地记录了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关系等,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史,特别是三国时期的政治制度、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及赋税制度等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因此,长沙吴简的出土被认为是20世纪以来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考古成果之一。

采用简牍这种形式,取材和书写比较容易,编连篇幅比较灵活,也较便于保存和传递。

在当时的条件下,简书是一种比较进步的记录方式和信息载体,它在十多个世纪的岁月里充当文书、档案以至书籍的主要成分,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从皇帝诏令御书、政府文告,到民间文书信件,都写在这些竹、木片上,存留至今,有着宝贵的史料价值。

4.缣帛档案

与简牍几乎同时产生的还有缣书、帛书。

据有关专家推测,帛书可能与典册一样,在殷商时期即已有之。

从考古发掘的材料得知,商代织物除麻布之外,还有丝织品的绮和刺绣,说明丝织业在商代已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这就为使用丝织载体的文书和档案提供了可能性,但是迄今未见实物。

春秋战国之际,纺织业较前更为发达,丝帛麻葛逐渐遍布城乡,既可作衣着,又可作书写绘画材料。

因而出现了“帛书”“缣书”“缯书”等称呼,兼指文书、档案和书籍。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秦汉以后,在简牍仍然大量使用的同时,一些贵重文书用丝织的缣帛书写的逐渐多起来。

用缣帛书写的文书可以舒卷,所以又称作“卷”“卷轴”。

现在保存下来的缣帛档案,有从长沙楚墓中出土的帛书,属于战国时代的古文书。

汉墓中发现有较多的帛书,其中有我国迄今所见的最早的舆图档案,也是世界上迄今已发现的最早的地图。

缣帛作为文书和档案的载体材料,比起竹木简牍显然更为进步。

缣帛作为书文和存档的材料,既轻便柔韧,又剪裁灵活,传递和保管都比较方便。

文书、档案的载体形式,对其承受的信息量和文种体式等都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如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以后舆图档案的产生与发展,显然是缣帛为之提供了良好的载体条件。

所以直到近现代,仍有以帛书形式撰文和绘图的。

5.纸质档案

简帛档案固然有其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优点,但如《后汉书》所说:

“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

”公元105年,东汉蔡伦率领手下工匠发明了植物纤维造纸术,对人类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国至今存有唐开元年间(公元714年)的纸质档案,从中可以看到官府某些活动记录的原始墨迹。

造纸术的发明,使文书、档案和其他文献载体、记录方式,逐渐地发生了空前的大变革。

我国虽然在东汉时期已有“蔡侯纸”,但在社会上比较普遍地以纸书取代简帛文书,却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

据《太平御览》引《桓玄伪事》称,在东晋安帝时(公元404年)太尉桓玄曾下令说:

“古无纸,故用简,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

”从汉到晋数百年间,处于简、帛、纸并用的过渡时期。

由于逐渐改用纸张撰写文书和保存档案,因多在案几上办理公文,所以此后称“文书”“簿书”“文簿”“案卷”“文案”“案牍”“文牍”等。

纸张出现和普及后逐渐取代了原来多种档案载体形式,纸张档案几乎一统天下。

纸张作为档案载体材料,给档案和档案工作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由于经济实用,书写和印刷方便,档案的数量大为增长。

随着档案数量的增加和传递频繁,档案管理活动的复杂程度也加大了,这对档案分类、鉴定、保管、编目等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迅速提高。

19世纪上半叶,音像技术被发明,自此音像档案不断产生和丰富。

音像档案主要包括照片、影片、缩微品、录音带、录像带等,与纸质档案相比,音像档案具有更强的直观性,而且可以有效减少库房存储压力,因此,在一定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普及。

6.电子档案

说到电子档案,得先说一下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是20世纪中叶以后出现的新名词,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文件。

《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DA/T58—2014)对电子文件是这样定义的:

“电子文件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电子文件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具有与传统纸质文件完全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系统依赖性、信息与特定载体之间的可分离性、信息存储的高密度性、信息的可变性等。

《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对电子档案是这样定义的:

“电子档案就是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自从20世纪中叶电子档案产生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其迅速发展全面改变了档案工作的方式、方法,并正在逐步取代纸质档案。

因此,我国国家档案局2012年印发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对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在国家层面作出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四)档案的词源

据现有材料分析,“档案”作为一个词语而出现,始见于《清太宗皇帝实录》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甲午日记载中。

顺治十五年(1658年)浙江巡抚陈应泰揭帖:

“因年久记不得了,还当查彼时出征档案。

等语。

及查档案,并无马进宝带来兵丁数目。

”现存清代档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册》中亦曾谈及“档案”。

大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的杨宾《柳边纪略》说:

“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

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矣。

”这是迄今所见最早对“档案”这一名词的说明。

从语义学方面来看,“档”,《康熙字典》解为“横木框档”,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案”,《说文解字》释作“几属”,就是像小桌子一类的东西。

由此引申,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书叫作“一案”,并通称收存的官文书为“案”,或“卷案”“案卷”。

“档”字和“案”字连用,就是存入档架收藏起来的文书案卷,而且把放置档案的架子称作“档架”,把一格称为“一档”。

可见“档案”概念有其形象的和内在的意义。

二、档案的内涵

(一)档案的定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档案这一概念的定义,大致有学术定义和法律定义之分。

学术定义的表述相对抽象,同时涵盖范围较大;法律定义一般采用列举型,采用穷举方法说明对象,如《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是指法律监管范围的档案,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专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关于学术定义,我国档案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和阐述。

在这里,简要介绍几种档案定义。

由陈兆祦、和宝荣主编的《档案管理学基础》(1986年出版)把档案的定义表述为:

“档案是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件。

”1996年,该书修订本将档案定义修改为:

“档案是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直接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这一定义提出了“历史记录”这一档案的本质属性,并作为档案概念的属概念。

吴宝康、和宝荣、丁永奎主编的《档案学概论》(1988年出版)给档案下的定义为: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表、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

”冯惠玲、张辑哲主编的《档案学概论》(2006年出版)给档案下的定义为:

“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

关于法律定义,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二条对档案的表述是: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是指法律监管范围的档案,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专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而并非一般意义的档案。

(二)档案的内涵

一般意义上的档案概念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定义要素。

1.档案的形成主体具有多元性

档案形成主体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军队、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家庭和家族。

档案的来源十分广泛,按照《档案法》对于档案形成主体的列举,包括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会形成档案。

2.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文件是为处理某一事情而产生的,是无意识(自然)形成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都会转化为档案,只有那些对今后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才会被有意识地制作和继续保存下来,才能成为档案。

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有保存价值,已经办理完毕并经过规范整理的文件材料才能转化为档案。

档案和现行文件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阶段。

3.档案的实存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档案历史记录是一种客观存在,根据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通过不同的记录方式和载体形式表现出来,并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发展。

档案的记录方式有文字、图表、声像、数码等。

档案的载体,古代主要有纸草、龟甲兽骨、泥版、金属、石材、竹木、贝叶、缣帛、纸张等;近现代主要有纸张、胶片、磁带、磁盘及各种实物等。

4.档案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

与图书、资料等不同,档案是特定的形成者在当时当地直接、自然地形成的原始记录,是第一手的材料,而不是事后编写或随意收集的材料,更不是凭空杜撰的材料。

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特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它所针对的人类社会活动为依据,如文稿的修改痕迹、当事人签名手迹、单位原始盖章等,都反映了历史面貌、自然状态。

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也是档案的根本价值所在,保管保护好档案,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原始性,保持档案的历史面貌。

(三)档案的属性

档案的属性,就是档案的特征、特点、性质。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相对于图书、资料等信息记录,档案有其独有的特性。

档案表现出多种属性,包括本质属性和一般属性。

1.档案的本质属性

档案的本质属性是由其形成过程决定的。

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从档案的基本概念可知,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特定的形成者在当时当地进行某种活动过程中,因为活动的需要形成的可以反映该活动的历史记录。

该记录真实原始地反映了其对应的活动。

其次,从档案的形成过程可知,原始记录依次转化为文件、档案,成为人类处理某种事务、开展某种工作、进行某种活动的凭据和参考工具。

再次,从档案的形式来看可知,档案在形式上往往保留着原始标记,如签名、批示、修改痕迹、印章等。

最后,从档案管理角度可知,文书档案人员在对档案进行整理加工时,以保持内容原始性为原则,并通过确定文号、密级、编制档号、鉴定等手段,从管理上确认、固定内容的原始性。

同时,他们负有保管档案,不使其被篡改、删除等职责,以保持其原始性。

档案的原始性决定了档案的真实性,但并不能决定档案内容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身,这里就需要明确档案原始性、真实性的判断标准问题。

判断标准是:

档案与所对应的人类活动的一致性。

档案的真实性是指它真实地记载了对应的人类活动,而与这种人类活动本身的性质无关。

比如,虽然某些人的造假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假的,但由此形成的档案真实地反映了这种造假活动;再如,口述档案的内容未必具有历史真实性,但它真实地记录了当事人的口述历史活动。

2.档案的一般属性

(1)信息性。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

档案信息作为信息家族中的一员,具有信息的一般属性,如中介性、可替代性、可传输性、可分享性等。

同时,档案信息又具有自身的某些特征,主要表现为原始性和回溯性。

档案信息的原始性。

按照信息的特征和机能,可以将信息分为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

原始信息是指用数字和文字对某一项活动所做的最初的记载,对原始信息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才成为加工信息。

档案与图书、资料等其他信息相比,具有显著的原始性特征。

档案信息的这种原始性,使它具备了其他信息形式无法替代的证据作用。

档案信息的回溯性。

从文件到档案的转化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档案信息与其所反映的社会活动内容及该项活动的真实过程必然有一定的时间距离。

正是这种时间距离,使档案信息具备了回溯性的特征。

档案一旦形成,就成了过去社会活动的记述,即历史的记述。

东汉王充《论衡•谢短篇》中说:

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

档案信息的这种回溯性特征,使之成为贯通古今的信息。

(2)知识性。

档案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智慧的结晶,它记载了人类社会活动中大量有知识价值的事实、数据、成果和理论,包含了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知识的材料,是由个人、组织机构以至整个国家、社会逐步积累起来的原生态知识。

所以,档案是储存知识的一种重要载体。

在人类社会文明的历史中,如果没有档案,便失去了连续地、全面地直接记录和积累知识的原载体。

档案不仅有储存知识的功能,并且具有传播知识的功能。

它的知识传播功能不仅有空间扩散性,而且有历史的延续性,它可以将人类知识世代相传,使之连绵不断。

从古代史官守藏档案,他们的知识子孙相传,到打破“学在官府”制度,将档案中积累的知识在民间传播,直至近现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中对档案文献的广泛利用,都证明档案是人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因此,档案是人类社会进行精神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的一种重要智力资源。

(3)文化性。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

同时,文化也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

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显然,档案具有文化性。

首先,档案本身就是文化发展的产物。

人类不是从产生开始就有档案的,而是在产生了记录工具——文字后档案才产生的。

文字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文化属性。

其次,档案也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人类历史的积淀物。

最后,档案记录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4)社会性。

档案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今世赖之以知古,后世赖之以知今”的社会文化财富,具有社会活动的工具作用,同时又具有社会记忆作用。

(四)档案与相关事物的联系与区别

档案与文件、资料、图书、文物等相关事物具有各种各样的联系和区别。

为便于更好地掌握档案的本质和概念,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和梳理档案与相关事物的关系。

1.档案与文件

档案与文件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实存形态上的直接转化关系。

文件是档案的主要来源,档案是有日后查考价值文件的归宿,二者都来源于原始记录。

但二者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

(1)文件并不是档案的唯一来源。

档案的实存形态不仅仅是文件,还包括大量非文书类的原始性记录物,如笔记、日记等,在原始记录形成之后就被收藏保存,直接转化为档案,以作日后查考之用。

而文件也并非都转化为档案,只有日后查考价值高且处理程序完成的一部分文件才转化为档案。

(2)阶段不同。

在文件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中,有若干个发展阶段,文件处于现行使用阶段,当文件进入暂时或永久保存阶段后,即转化为档案。

因此,从所处的阶段来看,档案是现行使用完毕或告一段落的文件。

(3)价值不同。

文件由于是现行使用,因此是现行工作的依据,具有现行价值,而档案则是现行使用完毕的文件,主要起到工作查考和历史凭证作用,具有历史价值。

2.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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