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135345 上传时间:2023-07-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docx

加尤镇计生工作汇报全年1212

加尤镇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情况汇报

中共加尤镇委员会加尤镇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15日)

今年以来,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两个”28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发〔2007〕2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2007〕28号)文件以及全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着力抓好以降低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全面完成我镇2009年度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就今年以来我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尤镇地处凌云县东北部,距县城27公里,东与河池市金牙乡接壤,北与乐业县新化镇毗邻。

全镇总面积275平方公里,土石山各占一半,辖12个行政村224个村民小组,分别居住着壮、汉、瑶三个主体民族281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562人,占总人口的19.79%。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情况。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全镇共出生人口438人,出生人口比去年同期(479人)少41人,人口出生率为15.59‰,人口出生率比市下达责任指标16‰低0.41个千分点,比去年同期(17.3‰)低1.7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11.64‰。

出生人口计划内398人,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87%,比市下达责任指标86%高4.8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83.92%)高6.95个百分点;二孩出生187人,计划内出生160人,二孩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56%,比去年同期(73.3%)高12.26个百分点;多孩出生9人,政策外多孩率为2.05%,比市下达责任控制指标2.5%低0.4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2.71%)低0.66个百分点。

死亡111人,死亡率3.95‰,比去年同期(5.13‰)低1.18个千分点。

2、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情况。

一年来,全镇共落实“四术”436例。

其中结扎169例(其中落实当年109例,占当年应扎136例的80.15%),放环232例(其中落实当年放环118例,占当年应环150例的78.7%),取环27例,人流引产8例,综合节育率为86.93%,药具占综合节育措施比例为7.57%。

当年长效避孕率为79.37%,比去年同期(73.75%)高5.62个百分点,比市下达责任指标75%高4.37个百分点。

3、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一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100,与正常值(106:

100)基本持平。

比去年同期(112:

100)低3个百分点。

3、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一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100,与正常值(106:

100)基本持平。

比去年同期(112:

100)低3个百分点。

4、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全镇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119.13万元,已征收80.30万元,征收率为67.40%。

其中,去年10月份以来全镇共发生违法生育案件39起,立案39起,立案率100%。

当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49.8万元,已征收31.54万元,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63.33%,比去年同期(73.93%)低10.6个百分点;历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69.33万元,已征收48.76万元,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70.33%,比去年同期(63.38%)高6.95个百分点。

5、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

全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7户,其中农村部分独生子女户共121户(年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5户)。

保健费共2.244万元已全部兑现,农村部分独生子女户政府已全部帮交了新农合1.089万元。

6、兑现奖励扶助政策情况。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全镇共有55户对象符合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条件,60岁奖扶对象共58人。

奖扶资金达16.18万元已全部兑现奖扶资金到群众手中。

7、全镇育龄妇女现孕和二孩办证情况。

全镇现孕妇女106人,其中一孩怀孕81人,二孩怀孕24人,二孩计划外怀孕3人,发现多孩超孕1人,目前正在想方设法动员对象进行人流引产。

全镇服务手册发放221本;二孩生育证应发197本,现已申请发证171本。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区、全市、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全镇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并调整和充实了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机构,明确了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和镇政府常务副镇长具体抓。

把控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全镇12个村配好配强人口计生专干,并与各村、镇直各单位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管理目标责任状。

将镇领导、镇包村干部、计生办包村干部、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和县直机关单位联系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各项指标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召开了6次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每个季度定期召开1次镇村干部会议,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年来,我镇继续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契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千村万户树新风”活动为载体,重点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两个”28号文件,深入基层、农村、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

将“关爱女孩行动”和优质服务为主线,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目前,我镇各村人口学校都能坚持定期对育龄群众开展“五期”教育,宣传相关法律和人口政策,传播优生优育、避孕方法和生产技术、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增强了人口学校的疑聚力和吸引力。

年初以来制作更新户外大型钢架宣传牌(10×4M)1张,小型固定宣传牌19张,组织文艺演出1场,从多个角度宣传避孕及生殖健康知识,使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宣传品进村率达100%,宣传品入户率达70%。

5月22日和10月16日,镇人口计生办、医院、团委、妇联专门组织了20多名干部职工、技术人员到市场开展2次义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活动,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0本,接受咨询600人次,发放避孕药具650余盒(片)。

(三)加强计生服务站所建设,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工作

年初以来,我镇积极筹集资金建设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按照县财政配套一点资金,县人口计生局从社会抚养费中协调一点资金,镇人民政府筹集一点资金,区财政厅帮扶一点资金的渠道,重点抓好我镇的计划生育服务所综合楼建设项目,服务所建设面积达630平方米总投资56万元,尚缺口25万元。

目前,工程正在收尾当中,预计月底可投入使用。

全镇以深化技术服务为龙头,重点抓好“一环二扎”基础工作,把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纳入村民自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突出抓好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内容,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并按时公布相关内容,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比例达100%;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建立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全镇12个村委会都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自治达到了100%。

(四)积极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按区、市、县的活动方案要求,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两级计生服务建设,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生育管理服务、利益导向、知情选择、村民自治的管理机制,切实抓好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手,扎实开展好创建工作,保证优质服务水平达到先进服务的要求。

一年来,共完成放环232例,取环27例,康检人数4639人,妇检人数1467人,查出有病32例,发放避孕药具366人,协助医院治妇科病8例,同时做好产后和四术后的随访工作,其中产后随访419人次,女扎后随访473人次,放环术后随访616人次,人流术后随访16人,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数的22%。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别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五)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计生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提高人口素质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充分酝酿,制定并出台了加尤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今年在镇财政比较困难情况下,镇政府从财政经费中拿出了22000元兑现给计生困难户,其中落实节育对象手术生活补助金13450元,对象落实节育手术车费补助9550元。

同时2009年按照镇里有关规定发放主动落实计划生育手术436人奖励金共29210元。

兑现村干部动员计生对象落实手术奖励金共27000元。

我镇不断充实计生干部队伍,把年富力强、懂业务、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热爱计生工作、能吃苦耐劳的人员安排到计生办工作岗位,从而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落实了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办和服务所的编制,并落实计生办主任副科级待遇。

配齐了12个行政村的计生专干,达到了一个行政村一个计生专干的标准,并落实了村计生专干享受本村副主任的待遇,即由去年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300元的工资。

我镇设有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室12个,镇级设有人口计生办和计生技术服务所并合署办公。

镇人口计生办配有干部16人,其中技术服务人员3人,全镇有镇、村计生协会组织13个,会员达2344人。

镇村人口计生机构组织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努力开展“两无一提高”活动,全面落实孕前孕期追踪管理服务责任制

一是努力创建“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和无政策外生育,提高计划生育率”活动。

按照县制定下发的《凌云县关于开展创建乡(镇)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和村(居)无政策外生育活动方案》的要求,严格扎实开展工作。

通过开展“两无一提高”活动,符合政策生育率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全镇创建有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和无政策外生育村3个,分别是么贤村、下伞村、上岩村。

二是把孕前孕期追踪管理服务作为经常性工作的龙头工程,坚持“三为主”方针,以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无政策外生育“两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活动。

通过“三查”服务,为群众提供有关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掌握了解群众的孕情变化情况。

对符合政策的要积极提供优质服务。

对属于政策外的要想尽办法依法动员落实补救措施。

今年以来,我镇加大了环扎工作力度,促进了“一环二扎”工作的落实。

特别是放环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责任制。

孕情跟踪责任落实到人,把跟踪对象分配到人,实行“人盯人”的跟踪管理服务。

人口计生办要向包村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当地孕情跟踪的“重点户”、“关心户”、“放心户”,包村人员要对重点户进行“一对一”的重点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做到了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是将孕情跟踪情况通过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系统逐级上报,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孕对象的具体情况,全面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

(七)依法行政落实到位

为了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解决困扰计划生育工作多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我镇成立了计划生育巡回法庭,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一是依法设置机构。

县法院调配了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提供了条件优越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配备了专用车辆,确保法庭能够及时、独立办案,高效和运转。

二是明确职责范围。

计划生育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案件,受理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

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严格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是坚持教育为主,对违法生育户坚持作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尽最大努力使他们理解政策。

五是强化法制宣传。

利用真实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计生巡回法庭的设立真正达到了“受理一件,执行一件,影响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八)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是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加尤镇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整治方案》,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计生、卫生院、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医疗机构、药店、个体诊所等单位的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各种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经检查没有发现违法案件和违纪行为。

二是镇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凌云县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方案》,并按去年县制定的2006年至2010“凌云县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5年工作规划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认真组织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标语、专栏,以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为主,深入村屯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男到女方家落户、女儿能够养老”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妇女的地位。

四是对领取了二孩生育证,未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终止妊娠的,在查清情况前暂缓安排生育。

五是对领取《二孩生育证》后又离开户籍地外出务工、经商的妇女、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六是抓好镇直机关出租屋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针对单位出租房是外来人口生育和多孩生育避风港的现象,要求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所辖区内的出租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外来人口和生育情况要准确掌握,对无证生育、非婚生育的对象要清理处罚到位,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要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把出租屋外来人口的避孕节育手术落实到位,如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启用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系统,信息数据录入率达100%,主要信息数据完整率、一致率、准确率分别达到96%以上。

(九)狠抓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我镇对流动人口和管理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实现了从户籍人口为工作重心向常住人口为工作重心转移。

同时还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反馈、调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

一年来,全镇流出育龄人口总数310人,流出育龄人口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86人,持证率达92.26%;流入育龄人口27人,持证8人,已验证8人,验证率达100%。

一年共流出育龄妇女125人,办证率为90.4%,其中已婚妇女19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为100%。

截止9月底,流入人口没有出生。

同时,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流出人口信息108条,反馈率为100%,交流信息8条,反馈信息3条,占提交信息数的87.5%。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镇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市、县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经费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影响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4、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度大。

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自治区“两个”28号文件精神为动力,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1、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2、继续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广大育龄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重心的下移。

4、以抓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为重点,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5、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强化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争取资金,努力抓好我镇服务所建设。

兑现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