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6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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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61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将案件转到人民法院民事庭继续审理

C、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D、仅对民事部分作出民事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问题、补充侦查的适用条件。

《刑诉解释》第1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故C选项正确。

同时,考生必须特别注意区别于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

2.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肯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B、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则可以直接执行

C、复核的法院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改判

D、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只对甲的死刑部分进行审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2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死刑复核程序。

《刑诉解释》第352条规定: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3.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

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36题,单选)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1节>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

所谓私人诉追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

而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

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

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B。

4.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1题,单选)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A选项中,甲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显然不属于“重要罪行”,不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A选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而非补充侦查。

故B选项正确。

申请回避和处理回避申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暂,故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一审回避申请处理后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二审同级检

5.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

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32题,单选)

A、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B、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视为自动撤销

D、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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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不起诉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

《最高检规则》第401条第2款规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故A、B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

6.如果同一案件有几个鉴定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几个鉴定人之问不能相互讨论

B、几个鉴定人必须共同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C、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D、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每个鉴定人有权单独作出自己的鉴定意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鉴定意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鉴定人与鉴定意见。

同一案件有几个鉴定人时,鉴定人之间有权相互讨论、研究,共同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但是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每个鉴定人有权单独作出自己的鉴定意见。

7.人民检察院对赵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则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赵某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如果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

C、如果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民事裁定的形式维持原判

D、赵某仅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刑事部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自动生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

参见《刑诉解释》第33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

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刑诉解释》第33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刑诉解释》第313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8.监察机关将刘某受贿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检察院经过两次退回补充调查,仍无法证明有罪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B、检察院不得自行侦查

C、监察机关对刘某的留置在移送审查起诉尚未期满,检察院可以继续留置

D、如果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审查起诉

【答案】:

A

【解析】:

《监察法》第47条规定: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

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

9.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9题,单选)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程序中听取辩护人意见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据此直接可见,A、B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本题选D。

10.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

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

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3题,单选)

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复核

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3节>立案监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方对撤销案件的救济途径。

A、B选项,本案的立案侦查源于公安机关的主动调查,而非被害人乙的近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的控告,因此对于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不需要通知乙的近亲属,因此也就不存在相应的申请复议、申请复核程序。

故A、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本题是立案侦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予以撤销案件,并非不予立案,因此不适用立案监督的规定。

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选项D,《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

11.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015年卷二30题,单选)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解释》第138条第1款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139条规定: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A选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故A错误。

B选项中,被告人寻衅滋事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属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12.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

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

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根据第108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祖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故A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146条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错误。

第138条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

13.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后,刘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刘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复核的情况及处理。

《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A、C选项不应选。

另外,本案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仅量刑不当。

依据上述规定,不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情形,因此B选项不应选。

综上,答案是D选项。

14.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7题,单选)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

需要说明的是,报复陷害罪按照2018年3月20日实施的《监察法》之规定,不存在侦查程序,而是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现就当年的立法及相关解释解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报复陷害他人,属于《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应当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因此本案侦查机关不是公安机关,不能执行取保候审,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

15.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A、实体公正

B、追求效率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答案】:

D

【解析】:

实体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罚当其罪。

而追求效率,则是要降低执法的成本和提高执法的产出,本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方法保护其权利,与效率无关。

另外,本案说明的问题与执法为民无直接联系,因此,A.B.C项错误。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

16.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问题。

依据《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

“……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法条,可知B项正确。

1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7题,单选)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6节>羁押必要性审查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故A错误。

第14条第1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甲涉嫌盗窃罪,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检察院可以公开审查也可以不公开审查。

故B错误。

第12条第2款规定:

“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

18.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疑,于是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

A、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B、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C、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诉讼原则

D、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专门机关职权。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条。

19.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作出决定?

()

A、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合并执行11年

B、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但合并执行仍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诉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原判没有宣告禁止

20.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

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

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中强制程序的适用、中止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和《刑诉解释》第382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同时本题考查了裁定和决定的适用。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

21.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B省高级人民法院

D、B省检察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

22.关于缺席审判,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哪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A、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C、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D、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审判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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