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写作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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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公文写作格式
行政公文
命 令(令)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用的一种公文。
命令(令)一般由国家领导机关和国家领导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令)。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一般不用命令(令),多用指示或通知。
其它任何国家机关及党的领导人一律不能发布命令(令)。
命令(令)可在内部行使,也可在报刊上公布。
命令(令)的特点有:
权威性和严肃性。
其种类可分为:
颁布性命令(即公布令),事项性命令(即行政令),任免性命令、奖惩性命令。
命令(令)的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签发人和年月日三部分组成。
标题。
有三种构成方式,一是发布者加文种,二是主题加文种,三是发布者加主题加文种。
正文。
命令(令)的正文通常由“原由”和“使命指挥”两部分组成。
“原由”部分写明发布本命令(令)的原因、理由或依据,“使命指挥”部分写明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的使命事项。
由于种类不同,正文在具体写法上也不尽一样。
颁布法规性公文时,要写明颁布的内容,于何时经何机关或会议通过批准,何时生效或开始执行。
发布重大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时,主要写明发布本命令的理由和目的,部署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施行的范围与时间等。
任免性命令要写明任免的领导机关或会议名称、被任免者的姓名和所任免的职务。
奖惩性命令要写明奖惩的事由、奖惩的等级与办法以及奖惩的目的、意义等。
签发人和年月日。
在正文的右下方标明发布此命令(令)的机关领导人姓名和签发的年月日。
命令(令)的内容要概括、集中、明确,要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相一致。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命令(令)的格式和结构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鲜明的层次感;文字简炼,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命令(令)的语言应简明扼要,用词准确、规范;语言要庄重严肃。
公 告
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公告通常是国家领导机关用来宣布重大事件;某些部门经过授权也可以代表国家发表公告;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发公告。
公告的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颁布重要法规;二是公布国家主要领导人选举结果;三是公布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病情;四是公布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活动情况;五是发射导弹、火箭、卫星等;六是公布国内外关注的重要事项。
从公告在实际使用中可显示出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对象范围广,二是事项内容精,三是叙述文字简。
根据其内容的性质,公告可分为:
指令性公告、事由性公告和服务性公告三大类。
公告的结构,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标题。
写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发文机关加上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的公告》。
第三种是以“公告”二字为标题。
正文。
内容一般比较单一,常见的是一文一事,只限于宣布事件的内容。
有的“公告”正文,包括依据、事项和结语三部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一九××年×月×日补选”为公告的依据部分;“×××为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为公告的事项部分;“现予公告”为公告的结语部分。
有的“公告”正文,只有依据和事项,省略了结语。
也有的只有事项部分。
可根据内容,灵活安排公告正文的结构。
落款。
并非所有公告都有。
若作为公文下发或在报刊上刊登的,一般都写上落款,若通过电台发布也可不写落款。
公告的落款,一般只有发布日期一项内容。
如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公告,在落款处要签上这次大会的主席团名称。
由于公告所宣布的事件关系重大,所以,写作时要语气庄重,简明扼要,公布事项要具体准确。
通 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通告具有指导作用、约束作用和教育作用。
通告的特点是:
约束性、原则性、可行性、公开性。
通告按其内容性质可分为:
制约性通告、告知性通告和政策性通告。
通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落款、主题词几部分组成。
标题。
有完整式和省略式两种。
完整式即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省略式即或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或省去事由。
发文字号。
由机关代字、年度号、顺序号组成。
若内容简单的一般告知性通告可不写发文字号,用于张贴、报刊上刊登,也可不写。
正文。
一般由通告的根据、通告的事项、通告的结尾三部分构成,但也有只写通告事项。
通告的内容不同,选择根据的种类也不同,如政策根据、法律根据、理论根据、事实根据、批准根据等。
开头交待根据的目的在于说明理由,引出通告的具体内容。
通告的事项,是通告的关键部分。
制约性通告,在写通告事项时,往往采取分条列项的写法,将禁止的事项或要求、规定等一一写明,有时还写上时间或地点。
告知性通告,内容较简单,只需将要告知的事项陈述清楚即可。
政策性通告,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将需通告的事项写清楚,并指出若有违反者,应根据哪些政策规定加以处理。
通告的结尾,多以“特此通告”来表述。
落款。
要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日期、加盖公章。
如果标题中已写明发文机关名称,落款处也可将其省略。
其在报刊上刊登可不盖章。
主题词,是从通告的中心内容中提取的中心概念。
作为正式公文发布的通告,要有主题词,若张贴或在报刊上刊登,则不必写主题词。
写通告,要力求结构严谨,在采用分条写法时,要注意各条之间的先后顺序,每条内容的排列一定要合乎逻辑。
语言要通俗简洁。
通 知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任用干部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
是公文中用途最广,使用最其繁的文种。
通知可使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指示、法规等及时地明确地传达到特定机关和特定人员中,以保证其及时、全面地贯彻执行;可使上下级机关之间互相沟通,增加机关工作活力;可使其行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通情报,交流经验、互相借鉴,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的特点有:
特定机关为特定事项而制定;有特定的受文单位;有特定的时间。
通知按其内容性质及目的要求可分为:
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紧急通知、联合通知。
通知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受文单位、正文、落款、主题词、抄报或抄送等几部分组成。
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若用带文件头的公文专用纸,标题中可省略发文单位名称;若是几个单位联合发的通知,要在“通知”二字前加“联合”两字;若通知的事情很紧急、很重要,要在“通知”前加“紧急”或“重要”字样,以引其受文者的注意。
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号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构成。
如果是联合通知,应以主办单位的字号发文。
受文单位。
一般写在正文前一行,顶格。
正文。
一般由缘由、事项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缘由部分,是通知的开头,需简要写明通知的原因、目的或发通知的根据。
事项部分,是通知的内容。
由于种类不同,这部分在写法上也不一样。
指示性通知要提出具体任务、措施和要求,使下级机关知道做什么,怎么做。
批示性通知,包括“发布”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批转”性通知。
“发布”性通知的事项部分很简单,一般只写明所发布的行政法规或有关文件的名称,并写明“请遵照执行”即可;“转发”性通知要写明转发的对象和对受文机关的原则要求;“批转”性通知要写明对被批转公文的态度,说明所批转公文的意义及对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
结尾部分,常用“特此通知,望认真执行”或“本通知自×月×日其实行”等语,以示强调。
也有的通知没有结语部分。
落款。
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日期和公章三项内容。
若带有文头的通知,也可在此省去发文机关名称。
这一部分位于正文末尾的右下方。
主题词。
是将公文的中心内容概括为相应的主题概念,一般用规范化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加以表达。
批示性通知,其主题词可从发布、转发的文件中提取。
每件公文的主题词一般有三至五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写的位置在落款之下、抄送、抄报栏之上。
顶格写。
抄报或抄送。
这部分应根据通知的内容而定。
若通知的内容除受文单位外,还有必要让其它单位知道,就需写明抄报或抄送。
对上级机关用“抄报”,对下级或平级机关用“抄送”。
抄报、抄送分别占一行靠左空一格写。
写通知,条理要清楚,通知事项要具体明白。
要注意词义的轻重及适用范围。
如通知中常用的“遵照、按照、依照、参照”等词,这些词都是表达依据的,但其词义的轻重及适用范围不同,使用时应掌握分寸。
一般来说,非常重要的文件,用“遵照”执行;较为重要的文件,用“按照”或“依照”执行;需要学习或借鉴经验的用“参照”执行。
通 报
通报,是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通报可使有关组织、单位和个人,及时借鉴他人先进经验,使其见贤思齐,以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可使有关单位或个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可为制定新的决策提供依据。
通报的特点是:
典型性、真实性、目的性、政策性、及时性。
通报按内容性质可分为:
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
通报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受文单位、正文、落款、主题词、抄报或抄送几部分组成。
标题。
大体有全称标题和省略式标题两种。
前者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后者为省去发文单位名称或省去事由部分。
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号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张贴的通报可省去此项。
受文单位。
位于正文前一行,顶格。
根据其发放范围,可写一个,也可写若干个受文单位。
若属广发性通报,可不写受文单位。
正文。
由于通报的种类不同,正文的写法也不同。
表彰性通报的正文,首先,要具体叙述先进事迹;接着写表彰决定,即给表彰的对象什么样的表扬、奖励;最后阐明表彰意义或提出号召和要求。
批评性通报的正文,要先叙述错误事实发生的经过,把有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叙述清楚;接着对错误事实进行评论,分析其原因,点明其性质,指出其危害和不良影响;然后依据法律和政策作出处理决定;最后还可提出希望和要求。
情况通报的正文,一般先写发“通报”的缘由;接着通报有关情况并加以分析;最后提出要求和希望。
落款。
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日期和公章三项内容。
若用带有文头的公文专用纸行文,在此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但必须要加盖公章。
主题词。
将通报的核心内容概括为几个主题概念,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加以表达,位于末页下部的抄报抄送栏之上。
抄报或抄送,这部分并非每份通报都有,而是根据通报的内容而定。
若通报的内容除受文单位外,还有必要让其它单位知道,那么,就需写明抄报或抄送。
对上级机关用“抄报”,对下级或平级机关用“抄送”。
写通报,通报的事情要有典型性,通报的内容应做到有情况,有分析,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通报的内容要真实可靠,表彰先进应该既充分又不夸张,批评错误要既严肃又不过分。
通报的语言要简练、中肯、实事求是。
报 告
报告,是一种上行文,由下级机关发往上级机关。
报告的作用是:
下级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汇报工作,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问题。
报告的主要特点是:
汇报性、陈述性。
其种类按范围可分为:
综合报告、专题报告;按内容可分为:
情况报告、工作报告、报送报告、意见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检查报告等。
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受文单位、正文、落款几部分组成。
标题。
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
受文单位。
是报告的主送单位。
如果报告涉及的问题不需要上级机关给以解释或答复,可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文单位,若需上级机关给以解释或答复,受文单位只能写一个,以免发生误解,延误工作。
正文。
一般由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
正文的前言,先简要交待写报告的原由或目的等,然后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过渡到主体部分。
正文的主体是报告的具体内容。
不同种类的报告,主体部分的写法也不同。
情况报告,重点要把问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