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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XX市卫生系统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总体目标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职责分工

3.预警与分级

3.1预警

3.2分级

4.动物疫情判定、人间病例诊断与疫情发布

4.1动物疫情判定

4.2人间病例诊断

4.3疫情报告

4.4疫情公布与通报

5.应急处置

5.1启动预案应急机制

5.2预案应急机制终止

5.3应急处置措施

5.3.1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5.3.2一般(Ⅳ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5.3.3较重(Ⅲ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5.3.4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6.2激励机制

6.3责任追究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7.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7.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7.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7.5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7.6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8.预案管理

9.附件

XX市卫生系统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总体目标

为预防控制鼠疫XX市流行和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鼠疫诊断标准GB15991-1995》、《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鼠疫控制及其考核原则与方法GB15992-1995》、《消毒技术规范——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动物和人间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XX市卫生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疾控、医政工作的副局XX市疾控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法制监督科、医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中医科、爱卫办等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XX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安排部XX市鼠疫防控工作。

XX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1.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实行鼠疫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鼠疫防控工作。

2.1.3成立预防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

⑴成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组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副主XX市卫生监督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流行病学、消毒、检验和卫生监督专业人员组成的鼠疫预防控制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鼠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组织实施疫情控制并对下级疫情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提出预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对防控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⑶成立由综合医院业务院长为组长、传染(感染)科、呼吸内科、ICU、儿科、急诊科等专家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

主要职责是负责鼠疫病例的诊断、制定诊疗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救治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医院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XX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预防控制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2.2职责分工

2.2.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XX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协XX市鼠疫防控工作。

统一调XX市卫生资源对鼠疫疫情进行应急控制,组织开XX市鼠疫防控技术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发热病例,对XX市区鼠疫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XX市级鼠疫防控物资储备。

根据鼠疫疫情及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XX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相应应急机制及预警级别的建议,及XX市政XX省卫生厅报告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情况。

⑵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辖区内的鼠疫防控工作。

制定鼠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鼠疫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对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置;根据鼠疫疫情及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XX市区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相应应急机制及预警级别的建议。

并及时XX市区政府(管委会XX市卫生局报告本地发生的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情况。

⑶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会商防控措施落实,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2.2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XX市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工作计划;评估和预XX市疫情;发生疫情时,做好现场消杀及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发生现场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

做好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负XX市鼠疫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督导XX市区鼠疫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

XX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XX市区鼠疫预防控制及监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对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情况依照疫情的发生、发展、控制过程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⑵医疗机构职XX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发热病例和鼠疫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乡镇镇卫生乡村卫生室)XX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病死动物情况以及有病死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鼠疫防控工作。

⑶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依法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3.预警与分级

3.1预警XX省卫生厅《XX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预警标准,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XX省卫生厅提出预警:

3.1.1监测点(鼠疫、出血热或钩体监测点)主要宿主或主要媒介数量异常升高,家鼠总密度(鼠夹法)≥10%;

3.1.2黄胸鼠密度≥5%、鼠体印鼠客蚤指数≥2.0;

3.1.3监测中鼠疫间接血凝检出阳性动物血清,但未达到动物鼠疫流行判定标准;

3.1.4发现群体鼠类不明原因自毙现象;

3.1.5鼠疫染疫和可能染疫的宿主动物(黄鼠、旱獭等)非法运至本地区;

3.1.6周围地区发现动物间或人间鼠疫疫情;

3.1.XX省卫生厅认为需要提出预警的其它情形。

3.2疫情分级XX省卫生厅《XX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即根据鼠疫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2.1一般(Ⅳ级)鼠疫疫情:

指在XX省内发生鼠间鼠疫疫情或染疫动物输入事件。

3.2.2较重(Ⅲ级)鼠疫疫情:

肺鼠疫在一个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数未超过5例。

腺鼠疫在一个XX市)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在19例以下。

3.2.3严重(Ⅱ级)鼠疫疫情:

在一个XX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两个以上XX市);或腺鼠疫发生流行,XX市行政区域内多点连续发病2020上。

3.2.4特别严重(Ⅰ级)鼠疫疫情

依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

4.动物疫情判定、人间病例诊断与鼠疫疫情发布

4.1动物疫情判定

发现鼠间疑似鼠疫疫情,立即采样送XX省疾控中心检测,如结果阳性报国家疾控中心确认。

接到有相关鼠疫疫XX省份或其他有关单位通报,XX省卫生厅复核,确XX省发生染疫动物输入事件。

4.2人间病例诊XX市卫生局在接到疑似病例报告的12小时内XX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并XX省卫生厅。

首例疑似鼠疫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确认,非首例病XX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确认。

4.3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发现鼠疫疑似病例后,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XX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4疫情公布与通报XX市发生人间鼠疫疫情XX市政XX省卫生厅XX省卫生厅根据情况向社会发布鼠疫疫情信息。

当XX省卫生厅关于外地传入疫情信息通报后,及XX市政府报告,向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通报。

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接到上级疫情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下级医疗卫生单位通报。

5.应急处置

5.1启动预案应急机制

鼠疫预警发布或鼠疫疫情发生XX市、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要及时根据报告的信息、监测资料确认结果和事态发展状况,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意见,作出是否启动本预案应急机制的决定,并同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相应预案应急机制及预警级别的建议。

5.2预案应急机制终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鼠疫疫区控制完成后,大、小隔离圈内已达到灭鼠、灭蚤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内无继发病例,疫区疫情控制指挥部可提出解除疫区封锁,终止预案应急机制的申请报告。

预案应急机制终止由批准启动预案应急机制的同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预案应急机制的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3应急处置措XX市、XX市、区)按照以下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

5.3.1预警应急处置措XX省卫生厅发出预警以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承担监测点任务XX市区实施监测。

若监测中鼠疫间接血凝检出阳性动物血清,但未达到动物鼠疫流行判定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灭鼠灭蚤的爱国卫生运动;相应范围内进行人间鼠疫疑似病例搜索及病因调查;开展环境和居家消毒;

⑵发现群体鼠类不明原因自毙现象,或者鼠疫染疫和可能染疫的宿主动物(黄鼠、旱獭等)非法运至本地区,比照一般(Ⅳ级)鼠疫疫情应急反应。

⑶周围地区发现动物间或人间鼠疫疫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卫生检疫工作,防止疫区受染动物以及产品的输入;在相关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鼠疫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鼠疫知识水平;与疫情相邻XX市区卫生XXXX市指导下,加强本地鼠疫疫情的监测工作。

5.3.2一般(Ⅳ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鼠间鼠疫疫情或染疫动物输入事件XX市区应采取以下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措施:

XX市、区)卫生局

⑴组织领导XX市区卫生系统开展鼠疫疫情应急反应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力量赴现场开展鼠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

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疫情监测情况XX市卫生局,并向XX市、区)政府报告。

并及时将疫情通报交通等有关部门。

⑶划定疫点,并报XX市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实行疫点封锁。

⑷组织隔离和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和疫点内发热或淋巴结肿大病例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大众健康宣传教育。

⑹在疫区范围内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咨询电话。

XX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⑴组织疫情应急处置小分队赴现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

⑵启动鼠疫应急监测,在XX市区内实行鼠间和人间鼠疫疫情零报告制度。

⑶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⑷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灭鼠、灭蚤工作。

⑸做好疫情调查处理人员的个人防护。

⑹实行零报、日报、有事随时报告工作制度,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及反馈工作。

医疗机构

加强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或淋巴结肿大病人的监测,并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

责任报告人发现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时,必须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XX市区卫生监督机构

依法开展鼠疫疫情处置工作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是疫情报告、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呼吸道门诊运行和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鼠疫监测情况、非法加工、出售染疫动物的情况。

XX市某一个或某几XX市区发生一般鼠疫疫情时,未发生一般鼠疫疫情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应根据疫情的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主动分析XX市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组织好XX市区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鼠疫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卫生检疫工作,防止疫区受染动物以及产品的输入;在相关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鼠疫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鼠疫知识水平XX市卫生局根据疫情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的请求,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5.3.3较重(Ⅲ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较重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XX市政府组织领导,采取以下措施XX市、XX市、区)两级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

⑴根据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控制疫情需要,向同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的建议。

⑵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开展鼠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指导、参与疫情的调查处置;必要时XX省卫生厅给予支援。

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疫情信息;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通报鼠疫疫情信息。

⑷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监测、医疗救治、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⑸病人就地隔离治疗XX市、XX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⑴疫情监测。

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时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⑵流行病学调查。

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疑似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传染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鼠疫病例个案调查表》,并进行网络直报。

⑶疫点、疫区处置。

组织对鼠疫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交通等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工具、站(点)等鼠疫疫点的消毒工作。

对疫区的饮用水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疫点、疫区内外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⑷指定医务工作者或有关防控人员每天到疫点、疫区内进行巡回搜索,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鼠疫病例。

⑸指导和协助铁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实施交通卫生检疫XX市、XX市)两级卫生监督机构

依法开展有关鼠疫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是监督检查疫情报告、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运行、医疗救治、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疗机构

⑴原则上就地隔离治疗鼠疫病人。

⑵严格执行鼠疫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防止医院内感染。

⑵在同级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鼠疫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样本采集工作。

⑶非定点医院按照《鼠疫诊断标准GB15991-1995》诊断为疑似和确诊病例后,立即由定点医院将病人转送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按照《鼠疫诊断标准GB15991-1995》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⑷定点医院:

做好鼠疫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早期足量联合应用抗生素,治疗病人,降低病死率。

加用磺胺类药物作为辅助治疗或人群的预防投药。

用特效抗菌素的同时,加用强心和利尿剂,以缓解鼠疫菌释放的毒素对心、肾功能的影响。

根据需要,派出专家指导基层开展病人的医疗救治。

⑸定点医院的确定。

XX市西苑医院为集中收治鼠疫病例的医院,XX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定点医院,各XX市)综合医院为XX市)定点医院。

5.3.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XX省卫生厅直接组织指挥XXXX县区两级落实处置措施。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鼠疫疫情处理结束XX市、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在本级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鼠疫控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6.2激励机XX市、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对参加人间鼠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6.3责任追究

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参与鼠疫疫情处理未履行自己职责造成疫情蔓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7.保障措施

7.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鼠疫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不明原因肺炎、鼠疫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7.2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XX市、XX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有关单位要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采集动物、人样品应专人负责采集、专人负责送检,确保送检过程安全可靠。

在应急状态下,在卫生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可临时指定合格的实验室开展相关检测。

开展鼠疫杆菌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20)》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20)》等规定开展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7.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XX市、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及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7.4做好物资准备和经费保XX市、XX市、区)卫生局(文教卫局、社会事务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相应物资储备库,包括防护用品、预防药品、诊断试剂和消杀药械等物资;定点医院做好救治药品和器械准备。

7.5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定点医院负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转运。

必要时,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调度,提供相应的应急交通车辆,保障交通畅通。

8.预案管理

本预XX市卫生局组织制定和修订,并颁布实施XX市政XX省卫生厅备案。

各XX市、区)卫生局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应急预案XX市卫生局备案。

本预XX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9.附件

9.1XX市鼠疫疫情应急专家组组成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鼠疫诊断标准(GB15991-1995)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鼠疫自然疫源地及动物鼠疫流行判定

标准(GB16883-1997)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

(GB15978-1995)

9.5鼠疫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

9.6鼠疫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9.7鼠疫病例个案调查表

9.8鼠疫接触者调查表

9.9鼠疫检材采集、送检工作指引

9.10鼠疫临时隔离病院设置指引

9.11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

9.12鼠疫病人管理原则(试行)

9.13鼠疫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

9.14鼠疫疫情应急控制消毒要求

9.15鼠疫传播媒介生物(鼠、蚤)应急控制技术方法

9.16《国家鼠疫应急预案》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责

9.17XX市鼠疫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9.18XX省鼠疫疫情监测方案

附件1

XX市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曾文华

副组长:

罗强、杨敬富、王建平

成员:

龚文举、刘海波、于杰、章先斌、严彬、李乐东、赵良

 

XX市鼠疫预防控制专家组

组长:

王建平

副组长:

李兆林、谭平

成员:

王耀成、赵国斌、王泽清、陈清蓉、郑向梅、黄太武、段安斌

 

XX市鼠疫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长:

罗杰

成员:

涂自良、涂明利、柯昌征、付守芝、董继平、况军、郭西萍、陈全景、

胡茂胜、郑道武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鼠疫诊断标准

(GB15991-19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七种类型疫源地内由宿主、媒介和其他染疫动物、动物制品感染的,或与鼠疫实验室及其实验用品接触而感染的鼠疫病例,以及由国外鼠疫流行区进入我国的检疫留验病例,确定诊断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鼠疫监测及确定鼠疫动物病。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5978-1995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

GBl5992-1995鼠疫控制及其考核原则与方法

3.诊断原则

3.1患者具有流行病学线索。

3.2患者除具有鼠疫临床症状和3.1外,必须具有鼠疫细菌学诊断或被动血凝试验(PHA)血清F1抗体诊断阳性结果方可确诊。

4.诊断标准

4.1流行病学线索

患者发病前10d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接触过鼠疫疫区内的疫源动物、动物制品及鼠疫病人,进入过鼠疫实验室或接触过鼠疫实验用品。

4.2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用抗菌药物(青霉素无效)情况下,病情在24h内迅速恶化并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

4.2.1急性淋巴结炎,肿胀,剧烈疼痛并出现强迫体位。

4.2.2出现重度毒血症、休克症候群而无明显淋巴结肿胀。

4.2.3咳嗽、胸痛、咯痰带血或咳血。

4.2.4重症结膜炎并有严重的上下眼睑水肿。

4.2.5血性腹泻并有重症腹痛、高热及休克症候群。

4.2.6皮肤出现剧痛性红色丘疹,其后逐渐隆起,形成血性水泡,周边呈灰黑色,基底坚硬。

水泡破溃,创面也呈灰黑色。

4.2.7剧烈头痛、昏睡、颈部强直、谵语妄动、脑压高、脑脊液浑浊。

4.3患者的淋巴结穿刺液、血液、痰液,咽部和眼分泌物以及尸体脏器或管状骨骨骺取材标本,分离到鼠疫菌。

4.4患者2次(间隔10d)采集血清,用PHA法检测F1抗体呈现4倍以上增长。

5.疑似病例

具备4.1加4.2中任一项。

6.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4.3或4.4。

7.隐性感染者

有鼠疫流行病学线索,没有明显的鼠疫临床表现,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有PHA检测其血清出现1∶40以上F1抗体滴度者。

8.追溯诊断病例

在有过鼠疫流行病学线索的人群中,曾出现过鼠疫临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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