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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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精.docx

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精

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

填报部门:

(加盖公章)审批事项名称:

民办教育机构各项变更

审批内容

分立、合并、变更办学层次

变更名称

变更地址

变更举办者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相关条件。

申请材料

附件1: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分立、合并、变更层次材料接收、初审表》

附件2: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名称材料接收、初审表》

附件3: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地址材料接收、初审表》

附件4: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材料接收、初审表》

附件5: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表格

附件6: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

附件7: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改革章程修改备案表》

受理机关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决定机关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审批程序

附件8: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审批程序

办理时限

分立、合并、变更层次、地址: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形式答复

变更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形式答复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与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法律效力

取得批复后方可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年检的内容之一

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1: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分立、合并、变更层次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办事处教育办

公共事业局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报告(原件)

2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原件)

3

《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原件)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后学校资产及变更后学校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

6

园地园舍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7

房屋质量检测合格意见书

8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9

变更后学校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件)

10

变更后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原件)

11

变更后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

12

变更后学校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备案表

13

变更后学校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

14

重新填写核准登记书(原件)

办事处教育办材料受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材料受理、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原件并由教育办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并加盖教育办公章。

附件2: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变更

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办事处教育办

公共事业局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报告(原件)

2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原件)

3

《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原件)

5

园地园舍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6

房屋质量检测合格意见书

7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8

变更后学校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件)

9

变更后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原件)

10

变更后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

11

重新填写核准登记书(原件)

办事处教育办材料受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材料受理、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原件并由教育办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并加盖教育办公章。

附件3: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地址变更

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办事处教育办

公共事业局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报告(原件)

2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原件)

3

《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原件)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后学校资产及变更后学校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

6

园地园舍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7

房屋质量检测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8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9

变更后学校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件)

10

教育办实地初步验收情况表(原件)

11

重新填写核准登记书(原件)

办事处教育办材料受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材料受理、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原件并由教育办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并加盖教育办公章

附件4: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变更

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办事处教育办

公共事业局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报告(原件)

2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原件)

3

《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原件)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后学校资产及变更后学校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

6

园地园舍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7

房屋质量检测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8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9

变更后学校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件)

10

新举办者为法人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新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原件)

11

重新填写核准登记书(原件)

办事处教育办材料受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材料受理、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原件并由教育办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并加盖教育办公章。

附件5: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

材料接收、初审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办事处教育办

公共事业局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报告(原件)

2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原件)

3

《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后学校资产及变更后学校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

5

园地园舍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6

房屋质量检测合格意见书

7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8

变更后学校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原件)

9

变更后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原件)

10

新法定代表人核准表

11

重新填写核准登记书(原件)

办事处教育办材料受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材料受理、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原件并由教育办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并加盖教育办公章。

附件6: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

民办教育机构名称

民办教育机构地址

举办者

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学层次

办学形式

办学范围

招生对象

业务主管机关

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项目

1.合并、分立2.变更办学层次3.变更地址

4、变更名称5.变更举办者6.变更法定代表人

项目名称和内容

(变更前)

项目名称和内容

(变更后)

申报材料

(按提交材料情况逐条填写)

 

办事处教育办初审意见:

 

经办人: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共事业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7: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章程备案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及联系人

招生范围

批准办学机关及批准文号

办学许可证号

章程事项摘要

名称、地址

 

办学宗旨、规模、

层次、形式

资产的数额、

来源、性质

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

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章程事项摘要

出资人是否要求

取得合理回报

学校自行终止

的事由

 

章程修改程序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办事处教育

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意见

 

(印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手续完备后,备案受理机构、申请备案单位各一份。

2.本表应附章程一式二份、加盖骑缝章。

附件8: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变更

审批程序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填写材料初审表和变更申请表)

所在办事处教育办出具意见并盖章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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