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与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05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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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与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0515

 

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及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

 

“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写组

二〇一五年四月

 

第一部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与移交指南

1.总则

1.0.1为加强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归档与移交工作,统一归档标准,建立系统、完整、准确的地下管线普查档案,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地下综合管线和专业管线普查与修补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0.3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归档与移交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本指南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城市测量规范》(CJJ8)、《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技术导则》(RISN-TG011)、《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2.术语

2.0.1地下管线undergroundpipeline

是指敷设在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等管道(缆线)、管线综合管沟(廊)等。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称为城市管线,在城市之间的地下管线称为长输管线。

2.0.2地下管线探测undergroundpipelinedetectingandsurveying

获取管线走向、空间位置、附属设施及其有关属性信息,编绘管线图、建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包括管线资料调绘、探查、测量、数据处理与管线图编绘、成果提交与归档。

2.0.3地下管线普查generalsurveyofundergroundpipeline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全面查明城市建成区或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现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精度指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在城市建成区或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地下管线探测、事故隐患排查、地下管线图编绘、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实施动态管理的全过程。

2.0.4地下管线信息系统UndergroundPipelineInformationSystem

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辑、存储、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2.0.5地下管线数据库UndergroundPipelineDatabase

按照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数据的仓库。

2.0.6元数据Metadata

用于描述要素、数据集或数据集系列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

2.0.7基础资料准备basicdatapreparation

包括普查所需控制测量资料、地形图和地下管线现况调绘图的准备。

2.0.8普查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ofageneralsurveyproject

普查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机构建立、实施方案制定、招投标、基础资料准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9地下管线普查资料generalsurveyofundergroundpipelinedata

在地下管线普查组织、管理与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探测资料、信息管理系统资料、验收资料等。

2.0.10地下管线普查电子数据成果electronicdataresultsofgeneralsurveyofundergroundpipeline

在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通过电子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储存于光盘、磁盘、磁带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电子数据成果。

其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准备、监理、施工阶段电子数据成果文件,电子图成果文件,电子数据库成果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成果文件以及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电子数据成果。

2.0.11业主单位owner/client

地下管线普查的项目法人,或为实施地下管线普查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2.0.12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3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4归档puttinginto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3.基本规定

3.0.1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和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单位。

3.0.2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形成主体包括普查的业主、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工程参建单位。

3.0.3地下管线普查的业主、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相关单位应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地下管线普查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4在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与移交工作中,业主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地下管线普查立项后,应告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便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普查归档工作进行及时的跟踪与指导。

2在工程招标及与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普查归档资料的编制责任、内容、套数、载体、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和整理业主单位形成的普查资料(含电子数据),并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单位普查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5收集和汇总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单位整理立卷的普查档案。

6地下管线普查总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普查档案进行预验收;通过预验收的工程,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核发预验收认可文件;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不得组织工程总验收。

7在地下管线普查总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档案(含电子档案)。

3.0.5在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与移交工作中,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参建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单位形成的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含电子数据),并进行立卷。

2若业主单位组织监理、探测、软件系统开发等任务的分项验收,各参建单位应在分项验收前,将本单位形成的归档资料立卷后向业主单位移交。

3若业主单位不组织分项验收,各参建单位应在总验收前,将本单位形成的归档资料立卷后向业主单位移交。

4监理单位负责对普查资料归档工作进行监理,包括归档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检查。

3.0.6在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与移交工作中,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得到业主单位的告知后,应对普查资料的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书面告知业主单位。

2对普查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在普查总验收前,应对普查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预验收认可文件。

4建立功能完善、操作方便、安全实用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普查的电子数据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5在接收电子数据时,应做好入库检查工作,利用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分层、属性结构、逻辑关系等进行自动查错,确保入库数据的规范、系统、完整、真实和准确。

6做好地下管线数据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提供利用时,应按照相应的保密规定,对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解密处理。

3.0.7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归档本着“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各形成主体对其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地下管线普查主要工作内容

4.0.1普查准备阶段

地下管线普查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内容:

可行性调研,项目立项,制定实施方案,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基础资料准备,组织招投标,签署合同等。

4.0.2地下管线普查监理

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对探测单位的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理。

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

接受监理(委托)任务、监理工作准备、合同履行监理、工程准备监理、探查监理、测量监理、数据监理、档案资料监理、监理总结报告编写、监理成果资料提交和参加普查验收。

3.3.14.0.3地下管线探测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地下管线探测前期工作:

包括已有地下管线的资料收集和现况图调绘,探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2地下管线明显点实地调查与隐蔽点探测;

3控制网布设与地下管线点测量;

4事故隐患排查;

4地下管线数据处理及计算机数据文件编制;

5地下管线图编绘;

6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

7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4.0.4系统建设

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有:

需求分析,系统总体设计,系统详细设计,编码实现,样区实验,系统集成与试运行,成果提交与验收,系统维护。

4.0.5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探测成果验收和软件开发成果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准备验收材料,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验收会议,验收评定。

附图:

地下管线普查主要工作内容:

 

附图:

地下管线普查主要工作内容

5.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归档内容与质量要求

5.1.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归档内容

5.1.1凡是与地下管线普查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和数据,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5.1.2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具体归档内容

A普查准备阶段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普查立项、组建普查领导机构的申请、批复文件

3组织实施文件

4招投标文件

5合同书及安全保密协议

6有关会议纪要

7管线调绘、控制测量、地形图等现况资料

B监理资料

1监理大纲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阶段监理计划

5工程进度监理记录

6工程准备监理记录

7探查监理记录

8测量监理记录

9数据监理记录

10探测成果资料归档整理监理记录

11质量评价记录(包括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

12监理总结报告书

3.3.2C地下管线探测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地下管线探测前期工作:

包括已有地下管线的资料收集和现况图调绘,探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2地下管线明显点实地调查与隐蔽点探测;

3控制网布设与地下管线点测量;

4事故隐患排查;

4地下管线数据处理及计算机数据文件编制;

5地下管线图编绘;

6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

7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D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应提交如下成果资料:

1用户需求说明书;

2概要设计说明书;

3详细设计说明书;

4系统安装文件及源代码;

5测试与验收报告;

6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7系统使用手册;

8技术总结报告。

E普查成果图表资料

1控制点成果表及展点图

2地形图及图幅接合表

3综合管线图及图幅接合表

4专业管线图及图幅接合表

5管线数据库成果表(包括管线点成果表、管线段成果表和注记表等)

6其它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有关的图形和属性文件

F工程验收资料

1普查验收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

2参加验收会议人员名单、专家名单及签到表

3地下管线探测、监理和系统软件报告书

4验收意见

5普查工作相关照片、录音、录像、缩微品等

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具体归档内容应按本指南附录A执行。

5.2.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5.2.1归档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系统、完整,能够反映地下管线普查实施的全过程。

5.2.2普查资料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文件指定的位置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5.2.3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应有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监理单位的确认。

5.2.4原始记录、计算资料和起算数据应经过检查审核,有抄录、记录、检查、审核者签名。

5.2.5管线图需经过作业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室内图面检查、实地对照检查、仪器检查、开挖验证,并符合质量要求。

5.2.6监理报告要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估和等级评定并经监理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5.2.7专业地下管线成果资料须经专业管线权属单位确认并签字盖章。

5.2.8普查文件材料必须耐久,所用的笔墨纸张必须质量优良。

书写必须采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图样整洁,线条清晰、易辨。

6.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立卷

6.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6.1.1普查资料的立卷要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保存和利用。

6.1.2普查资料按业主、探测、监理、软件开发为单位,按普查工作流程和测区进行分别立卷。

6.1.3地下管线普查档案分为文字、表、图和数据盘四大类,分别立卷。

1文字:

文字材料按普查工作流程分类装订成册。

具体归档内容按照本指南第五章执行。

排列顺序按照主次以及形成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2表:

各类检查记录表、探查表、测量表、管线点和控制点成果表分别装订成册。

按照形成的主次以及时间顺序按规律进行排列。

3图:

按照综合管线图、各专业管线图和地形图分别装盒,各类管线图、地形图按照图幅接图表从北至南,从西至东的顺序依次排列。

4数据光盘:

每套数据盘均有文件名册,装盒成册。

6.1.4案卷不宜过厚或过薄,以20mm-50mm为宜,一般不超过50mm。

6.2.案卷编目

6.2.1卷内文件材料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依次逐页连续编写。

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编写在右下角,两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编写页号时宜使用打号机。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6.2.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卷内目录表样式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2序号:

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3档号:

分类号+卷号,此项由档案馆填写,移交单位只需用铅笔填写卷号。

4文件编号:

填写文头上的文号或图纸的图幅号。

5责任者:

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单位名称或主要责任者。

图纸、验收、评定书等,应填单位名称。

6日期:

填写编制文件材料、图纸的年、月、日。

验收文件以盖章上的日期为准。

7页次:

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号:

案卷的顺序号,待所有案卷编目完成后,编排卷号。

再逐卷填写在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上。

9图纸卷的卷内目录应附图幅接图表,并在结合表中标明案卷内的图幅。

10卷内目录表排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6.2.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样式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页数、材料载体、案卷质量情况,记录立卷过程和档案利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事项,立卷人、记录人等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6.2.4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包括:

档号、总登记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共几卷、第几卷。

案卷封面上的编制日期、保密期限、密级、进馆日期、卷数等由探测单位填写。

1档号、总登记号:

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填写。

2案卷题名:

由探测单位提供。

宜包括测区号、测区名称、文种或图幅号等信息。

3编制单位:

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名称。

4编制日期:

普查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5保密期限:

填写“永久”或“长期”。

6密级:

填写“机密”或“秘密”。

7共几卷、第几卷:

指某一探测单位所形成的文、表、图、光盘的总卷数以及当前案卷的顺序号。

6.2.5案卷脊背由档号、案卷题名构成,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式样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执行;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案卷,档号项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填写。

6.2.6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6.3.案卷装盒

6.3.1案卷内按照文字、表、图顺序进行排列装盒。

6.3.2文字材料和表格均为A4标准幅面,装入档案盒中。

图纸宜为A1标准幅面,折叠成A4标准幅面后按立卷的顺序装入档案盒。

6.3.3光盘卷装盒后,附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

6.3.4案卷装具可采用卷盒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ⅹ220mm,厚度可为20、30、40、50mm。

2卷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7.地下管线普查电子文件的归档

7.1.电子文件的格式和质量要求

7.1.1凡是在地下管线普查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数据等都应属于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应包括工程前期、工程监理、管线探测、信息系统开发和普查验收等过程的电子文件。

具体按照本指南第五章执行。

7.1.2地下管线普查电子文件的存储应采用通用格式。

主要电子文件通用格式要求如下表:

文件类别

通用格式

文本文件

XML、DOC、TXT、RTF

表格文件

XLS、ET

图像文件

JPEG、TIFF

图形文件

DWG、DXF、DGN

影像文件

MPEG2、AVI

声音文件

WAV、MP3

程序文件

EXE

数据库文件

MDB、SHP

7.1.3普查中提交的通用型电子文件,应同时提交其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号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等。

专用软件产生的普查电子文件应转换成通用型文件。

7.1.4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与普查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著录数据、参数、元数据等必须与普查电子文件一同提交。

7.1.5地下管线普查电子文件应具有的真实性、完整性、通用性、安全性。

1普查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必须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2普查电子文件内容、元数据等信息保持完整无缺失。

3普查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应建立关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且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地下管线设计、施工、监理、测绘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并且应符合管线信息系统的要求。

4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病毒和非法访问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

7.1.6地下管线图的具体要求:

1地下管线图文件应包括综合管线图、专业管线图和管线断面图,图形类型宜采用AutoCADR14或以上版本*.dwg格式。

提交的综合管线图分幅比例尺宜为1:

500,专业管线图的分幅比例尺宜为1:

1000,管线断面图比例尺的选定应按图上不做取舍和移位能清楚图上内容为原则。

管线图成果中图上坐标应与实地坐标一致,坐标系统与城市基本地形图坐标系统一致。

2地下管线图文件编绘采用外业测量管线数据,与管线数据库一致,采用成图软件自动成图,要素应包括基础地形、道路中心线、控制点、管线点、管线段和相关的注记信息。

管线图中的管线点、管线段等应包含相应的属性信息。

3提交的电子管线图文件应彩色绘制全图,地形图的编绘参见《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示》GB/T20257.1,管线图的编绘参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规程》CJJ61-2003。

同时需提交与图形文件相关的字体“fonts”文件。

7.1.7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具体要求

1数据库成果采用MSACCESS7.0或以上版本的MDB格式。

提交的数据库档案应完成相连测区的接边处理,消除数据矛盾,实现整个测区的数据准确连接。

2数据库成果中应包含以下属性信息表,其中与管线相关的属性表宜按管线类别分别成表:

编号

项目

内容

1

测区信息元数据

记录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的基本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普查时间、测区号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等。

2

图幅信息元数据

记录综合管线图的图幅信息,应包括图幅号和图幅的角点坐标等。

3

控制点成果数据

记录测区的基本控制成果信息,应包括控制点点号、控制点等级、三维坐标和埋石类型等。

4

管线点属性数据

描述地下管线点的相关属性信息,应包括点编号、特征、附属物和管点坐标等。

5

管线段属性数据

描述地下管线段的相关属性信息,应包括起终点号、材质、埋设方式、管径、流向和权属单位等。

6

辅助数据

描述特定的窨井轮廓线、沟道边线等图形实体。

一个图形实体对应一条记录。

应包括图形类别、图形说明、图形节点点数和图形的节点数据等。

7

注记属性数据

记录管线点和管线段的注记相关信息,应包括点号、旋转角度、标注内容等。

7.1.8基础地形数据库文件应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应符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入库要求。

7.1.9普查电子文件的命名,宜由三位阿拉伯数字加汉字组成,数字是本成果文件保管单元内电子文件编排顺序号,汉字部分则体现本电子文件按照文件的内容及特征或图纸的专业名称或编号。

地形图电子文件宜按照城市的基本地形图命名规则来进行命名,管线图电子文件命名宜包含管线类别、图幅号信息。

7.1.10提交的声像电子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其要求如下:

照片应不低于500万有效像素,要求图像清晰、完整、真实。

录像成果以标准DVD格式或其它能正常打开的高清标准存储,要求影像清晰、画面平稳、内容完整。

录音成果资料应声音清楚、内容完整、材质完好。

7.2.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

7.2.1 归档的普查电子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l已按电子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将其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2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普查活动的全过程,并经过分类整理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7.2.2普查电子文件的归档应与相应的普查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同时进行。

7.2.3电子文件整理成卷后,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电子档案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业主单位移交。

同时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交接。

8.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8.0.1业主单位在组织普查项目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普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普查项目的验收。

8.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查验下列内容:

1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2档案整理立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光盘是否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状态;

3管线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是否整洁;

4文件的形成、来源是否符合实际,单位或个人签章是否手续完备;

5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是否符合要求;

6电子数据成果整理、格式,以及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8.0.3普查验收合格后的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应在普查验收后及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管理。

8.0.4档案资料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业主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至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资料的移交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根据档案移交目录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名盖章;

8.0.5普查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业主单位保存,一份由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移交证明书。

附录A:

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的具体归档内容

序号

归档文件

保存单位

业主单位

探测单位

监理单位

软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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