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内企业纳税筹划与反避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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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内企业纳税筹划与反避税措施
国内企业纳税筹划与反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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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纳税筹划与反避税措施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各种纳税筹划的方法:
包括转让定价法,膨胀成本法;技术改造时机选择法等。
转让定价法
转让定价不但是国内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之一,而且是跨国企业进行国际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之一。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一般说来主要有:
1.利用商品交易方式的筹划。
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利润或收入,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有些实行高税率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压低产品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之间的产品购销通常采用三种方式:
一是由一方完全掌握产品销售权,对另一方的产品实行包销;二是按照一定比例包销部分产品;三是实行委托代理销售,支付代理销售费用。
这三种方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纳税筹划机会。
只是在完全和部分包销的情况下,产品售价受人为因素左右的条件更为方便;委托代理制则主要通过代理销售费用的高低来实现税负转移的目的。
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筹划。
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销售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纳税筹划。
例如:
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
3.利用机械设备的筹划。
机械设备包括各种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各种动力、输送和传导设备等。
机械设备购销业务中的转让定价,一般都表现为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以旧换新等情况。
这在合资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企业中比较多见。
4.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时,可以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例如,某些企业在向其关联企业提供销售、管理或其他劳务时,不按常规收取报酬,采取要么多收,要么少收或不收的策略相互转移收入进行纳税筹划,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转移。
5.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比较困难,很难有统一的标准。
关联企业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调节其利润,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
6.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
关联企业之间利用租赁及其设备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很多:
(1)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
如处在高税区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机器设备,以最低价格租赁给低税地区的关联企业,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高税区的关联企业,就可以达到转移利润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
(2)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3)先卖后租用。
购进设备投入生产后,即可提取折旧,如将投产后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用,这样买卖双方,对统一设备都可以享受首年折旧免税额。
租用设备的承租方还可以享受在利润中扣除设备租金的好处。
如果是在加速折旧的情况下,这种效果会更加明显。
7.利用贷款业务的筹划。
在借款业务中,关联企业可以通过人为地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的方法转移利润,以减少整体税收负担。
有些资金比较宽裕或贷款来源较顺畅的企业,由于其税负相对较重,往往采取无偿缴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给其关联企业使用,这样,这部分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全部由提供资金的企业负担,增加了成本,减少了利润。
8.利用管理费用的规定。
我国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向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注册会计师的审查报告。
但是,税法却没有具体规定支付标准,这便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膨胀成本法
膨胀成本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材料的购入价格随市场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发生变化。
供不应求时,材料价格就会上涨,反之,就要下落,我国近年来材料价格的变动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影响所得税。
对企业来说,材料费用计入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后出法和折中计算法等不同的方法。
不同的计算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利润的多少、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这也是避税者从事避税活动所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原材料的价格总是不断上涨。
后进材料先出,打入成本就高。
通过后进先出,将成本调到最高位,有利于企业实现避税。
材料计算方法作为企业内部核算的具体方法就是利用市场价格水平而言,它不可能总是处在一个标准,总是要波动和变动的。
而这种价格的变动与波动,都会被企业利用,为达到某种目的创造条件。
就材料费用计入成本而言,企业维护自己最大利益的基本保证就是将留在库中的材料转化成资金占用最少的材料。
膨胀成本法除了计算材料以外,还有折旧计算。
由于折旧都要计人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额的多少。
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关系到税负轻重。
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包括平均使用年限法、自然损耗法、加速折旧法等。
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纳税企业来说会产生不同的税负影响。
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产生的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有早晚之分。
其次,不同的折旧方法造成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直接关系到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
因而造成累进税率制度下纳税的差异。
企业就是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力图减少成本,维护企业利润。
从减轻税负出发,一般来说,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重。
这是因为平均使用年限法是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某一年利润过于集中,而个别年份利润骤减,避免山头式利润的“谷”和“峰”,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
相反,快速折旧法把利润收入统统地集中在后几年,使后几年的利润收入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差距,从而导致后几年必然承担较重的税负,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
由此,就利用折旧避税而言,可归纳为这样的结论:
折旧也好,利润也好,凡是大起大落的变化,其所承受的税负就重,凡均衡、稳定的发展,就可以避免一些税负损失。
膨胀成本,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怎样分摊利费用,即利用费用分摊,达到膨胀成本,减少利润,从而减轻税负的目的。
利用费用分摊法扩大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纳税水平时应注意解决这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实现小利润支付;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怎样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费用开支有多种内容。
如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项杂费开支等。
在这些费用开支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遍,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重要的内容。
拿劳务费用开支来说,任何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都有一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
在最佳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劳务费用最省。
因此寻找发现这一最佳结合状态点是运用费用分摊法的基础。
怎样寻求最佳状态点,现举例说明:
某一企业劳动人员组合状态是一个管理人员、三个技术人员和50个劳动者一道组成一个生产单位,各种人员之比为1∶3∶50。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劳动者的个人工资比为1∶1.2∶0.6,即管理人员的工资为100元,技术人员的工资为120元,劳动者为60元。
在这种情况下是最佳组合,并且劳务费用开支为最省。
如果劳动人员不是这样组合,而是10个管理人员,1个技术人员和100个劳动工人。
那么,这时的劳务费用是绝对增大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采用再高超的费用分摊办法也很难达到有效避税的目的。
同样,对经营管理者的费用开支也是一个道理。
在了解如何建立费用开支最低标准以后,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费用分摊的办法。
费用分摊法一般有三种:
①实际费用摊销法,即根据实际费用进行摊销,没有就不摊;②平均分摊法,即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在每个产品的成本中;③不规则摊销法,即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的成本中,也可能在一批产品中,一分钱也不摊。
这三种方法产生的结果不同,对企业利润冲减程度和纳税多少均有差异,企业利用这种差异进行有效避税。
上述三种不同费用分摊方法中,分摊决非是简单地将发生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中就行了。
费用有时难以控制,非支出不可的费用并非完全可以预见到,然而费用摊入成本却可以控制。
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采用这样或那样的费用分摊方法。
由于不同费用分摊方法事实上对利润和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就必然面临如何选择的问题。
详细地分析论证及大量的实践表明,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最大限度抵消利润,减少纳税的最佳选择。
只要生产者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就可以一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税负过高的现象,部分税负就可以有效地躲避。
二、技术改造时机选择法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为了改善其工作性能和产生更好的收益,而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上的革新、改造。
从理论上讲,技术改造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内进行。
但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选择技术改造时间,使企业获得更多更好的经济利益,则是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
从纳税角度讲,企业选择不同的时间也会对纳税产生影响。
因此,技术改造时间并非任意选择,而是有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即选择最佳时间有利于避税活动,选得好,企业的好处就多,纳税数额就相对减少,反之,企业的好处少,纳税额多。
例如,某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价值100万元,使用年限10年,且该企业实行平均使用年限法提取折旧。
当机器正常运转且是满负荷工作时,该企业10年内产品收入和利润见表7-1,(假设成本仅由折旧组成),使用税率见表7-2。
表7-1 该企业10年折旧、销售收入及利润分年表 单元:
万元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10年
折旧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收入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0
利润
10
9
8
7
6
5
4
3
2
0
表7-2 该企业适用税率表
利润收入
适用税率(%)
5000元以下
5
5000元20000元
10
20000元50000元
15
50000元100000元
25
100000元以上
40
企业10年内纳税额及税负如下:
第1年纳税额:
(100000-50000)×25%+(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12500+4500+1500+250=18750(元)
税负为:
18750/100000×100%=18.75%
第2年纳税额:
(90000-50000)×25%+(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10000+4500+1500+250=16250(元)
税负为:
16250/90000×100%=18.06%
第3年纳税额:
(80000-50000)×25%+(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7500+4500+1500+250=13750(元)
税负为:
13750/80000×100%=17.19%
第4年纳税额:
(70000-50000)×25%+(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5000+4500+1500+250=11250(元)
税负为:
11250/70000×100%=16.07%
第5年纳税额:
(60000-50000)×25%+(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2500+4500+1500+250=8750(元)
税负为:
8750/60000×100%=14.58%
第6年纳税额:
(5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4500+1500+250=6250(元)
税负为:
6250/50000×100%=12.5%
第7年纳税额:
(4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3000+1500+250=4750(元)
税负为:
4750/40000×100%=11.88%
第8年纳税额
(30000-20000)×15%+(20000-5000)×10%+5000×5%=1500+1500+250=3250(元)
税负为:
3250/30000×100%=10.83%
第9年纳税额:
(20000-5000)×10%+5000×5%=1500+250=1750(元)
税负为:
1750/20000×100%=8.75%
第10年纳税额为0,税负为0。
那么,10年总税额为84750元,总税负为15.69%。
如果第三年进行技术改造和完善,即以自己提的20万元对固定资产进行性能改革和完善,使利润增加,那么从第三年到第十年这八年,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及税负就会发生如表7-3所示的变化。
技术改造后该企业年折旧、销售收入、税率及税金表
表7-3 (第3年到第10年) 单元:
万元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10年
折旧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收入
27
27
26
25
24
23
22
21
利润
14.5
14.5
13.5
12.5
11.5
10.5
9.5
8.5
税金
3.675
3.675
3.275
2.875
2.475
2.075
1.75
1.5
税负(%)
25.34
25.34
24.26
23
21.52
19.76
18.42
17.65
年折旧额的计算是用技术改造后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总额100万元均摊到后八年的平均值,即100万元/8年=12.5万元/年。
此外,税金及税负的计算方法与以前采用的方法相同,故此处不再重新记述详细计算过程。
后八年和前两年纳税数额相加得到总纳税额为:
18750+16250+36750+36750+32750+28750+24750+24750+20750+17750+15750=248000(元)
10年内总税负为:
248000/1140000×100%=22.75%
如果第五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四年已提折旧40万元对所用机器设备进行性能改良,以增加经济效益,那么从第五年到第十年这六年中每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税负的变化见表7-4。
技术改造后该企业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及税金表
表7-4 (第5年到第10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10年
折旧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收入
35
35
33
31
29
27
利润
18.33
18.33
16.33
14.33
12.33
10.33
税金
5.027
5.027
4.407
3.607
2.807
2.007
税负(%)
28.41
28.41
26.99
25.17
22.77
19.43
年折旧额是用技术改造后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总额100万元均摊到第5到第10年这六年之中的结果,即100万元/6年=16.67万元/年。
此外,税金及税负的计算方法与以前采用的方法相同。
后六年和前四年纳税额相加得到的总纳税额为:
18750+11250+16250+52070+52070+13750+44070+36070+28070+20070=292420(元)
10年内总税负为:
292420/1239800×100%=23.59%
如果第7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六年已经提取折旧60万元对所用设备进行性能改良,以增加经济效益,那么从第7年到第10年这四年,每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税负的变化见表7-5。
技术改造后该企业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及税金表
表7-5 (第7至第10年) 单位:
万元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10年
折旧
25
25
25
25
收入
60
58
56
54
利润
35
33
31
29
税金
11.875
11.075
10.275
9.475
税负(%)
33.93
33.56
33.15
32.67
年均折旧的计算是用技术改造后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总额100万元均摊到第7到第10年这四年中的结果,即100万元/4年=25万元/年,此外,税金及税负的计算结果同前所列。
后四年和前六年纳税数额相加得到的总纳税额为:
18750+16250+13750+11250+8750+6250+118750+110750+102750+94750=502000(元)
10年总税负为:
502000/1730000×1000%=29.02%
如果第9年进行技术改造,即前八年已提折旧80万元对所用机器设备进行改良,以增加经济效益,那么从第9年到第10年这两年中的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税负的变化见表7-6。
技术改造后该企业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表
表7-6 (第九年至第十年) 单位:
万元
第9年
第10年
折旧
50
50
收入
75
72
利润
25
22
税金
7.875
6.675
税负(%)
31.5
30.30.34
年折旧额的计算是用技术改造后的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总额100万元均摊到第9年、第10年的结果,即100万元/2年=50万元/年,此外,税金及税负的计算方法同前所列。
后两年和前八年纳税额相加得到的纳税总额为228500万元,总税负为23.08%。
根据上述不同年限进行技术改造的情况,我们做进一步分析,看究竟哪一年实行技术改造的效果最有利于企业。
首先分析一下不同时期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利润、税收、税负的增长幅度。
以企业最初投资所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平均使用折旧法时预期实现的利润为基数。
第3年实行技术改造时,企业的利润增长率是:
(技术改造后实现的10年利润总和-未实行技术改造时10年的利润总额)/未实行技术改造时的10年利润的总和×100%
=(1140000-5400000)/540000×100%=111.11%
纳税额的增长率为:
(技术改造后的10年纳税总额-未实行技术改造时10年的纳税总额)/未实行技术改造时的10年利润的总和×100%
=(248000-84750)/84750×100%=192.63%
税负增长率为:
(技术改造后实现的10年总税负-未实行技术改造时10年的总税负)/未实行技术改造时的10年的总税负×100%
=(21.75%-15.69%)/15.69%×100%=38.62%
第5年实行技术改造时,企业的利润增长率是(计算公式同上):
(1239800-540000)/540000×100%=129.59%
纳税额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292420-84750)/84750×100=245.04%
税负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23.59%-15.69%)/15.69%×100%=50.35%
第7年进行技术改造时,企业利润的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1730000-540000)/540000×100%=220.37%
纳税额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502000-84750)/84750×100%=492.33%
税负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向上):
(29.02%-15.69%)/15.69%×100%=84.96%
第9年进行技术改造时,企业利润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990000-540000)/540000×100%=84.33%
纳税额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228500-84750)/84750×100%=169.62%
税负增长率为(计算公式同上):
(23.08%-15.69%)/15.69%×100%=47.1%
为了充分发现哪一年进行技术改造对企业造成的税负增长最小,我们对第3年、第5年、第7年、第9年进行技术改造后的利润增长造成的纳税额的增长和税负的增长作一比较,从中就会发现在哪一年进行技术改造时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利润最高、税负最小。
进行这种比较的具体方法,是用技术改造完成后10年的税负增长率除以技术改造完成后10年的纳税额增长率。
技术改造完成后10年的税负增长率:
技术改造完成后10年的纳税额增长率×100%
依据这一公式,第3年进行技术改造后,这一公式值为:
38.62%/92.63%×100%=20.05%
第5年进行技术改造后,这一公式值为:
50.35%/245.04%×100%=20.55%
第7年进行技术改造后,这一公式值为:
84.96%/492.33%×100%=17.26%
第9年进行技术改造后,这一公式值为:
47.1%/169.62%×100%=27.77%
计算结果表明:
在第7年进行技术改造时,企业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多。
以上分析与计算向我们提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任何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都有一个最佳时机选择,这个选择正确与否与企业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上面的分析和公式计算仅是向读者和纳税者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方法,具体到某一企业、某一具体纳税人,他们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以便确定一个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技术工作时间表。
三、融资租赁信托法
(一)融资避税筹划
融资避税法是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