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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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方案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GB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CodeforDesign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Engineering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CodeforDesign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Engineering
GB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出版社
2009北京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规范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障国家资源战略安全,使水土保持林工程建设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获得生态效益而制定的。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对水土保持林工程的基本术语、专业调查、小班区划调查、栽植材料调查、总平面图设计、新建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低效水土保持林改造工程设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其它工程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实施,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
国家林业局调查调查规划设计院。
参编单位: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主要起草人:
王宏伟、桑和会、杜滨宁、郭祥胜、赵有贤、薛秀康、蒋代书、高作峰、丰庆荣、宋菲、李建华等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保证水土保持林工程建设质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障国家资源战略安全,使水土保持林工程建设在节约资源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以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和人工造林等营造方式新造水土保持林以及现有低效水土保持林改造工程设计,本规范所指的水土保持林属于防护林的二级林种。
1.0.3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0.4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群众利益相结合,水土保持与发展经济、美化环境相结合,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0.5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的先决条件是调查了解工程区各种自然和社会条件,认清各种不利因素的运动规律。
1.0.6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是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其批复文件)。
1.0.7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图设计、营造林设计、森林保护设计、配套工程设计等内容。
1.0.8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应明确建设目的、工程规模、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1.0.9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必须重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
1.0.10水土保持林工程大中型项目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
1.0.11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和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0.1水土保持林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以防止与调节地表径流,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水利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营目的的森林。
2.0.2水土保持林建设planningandmanagement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规划用于水土保持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土保持林进行营造、改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2.0.3水土保持林营造establishment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借助自然力或人为措施形成水土保持林的过程。
主要包括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和人工造林三种营造方式。
2.0.4水土保持林经营silviculture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为保证水土保持林持续发挥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作用,对水土保持林进行管理、抚育、改造、更新的过程。
2.0.5植被盖度vegetationcoveragerate
地面上所有植物(含乔木、灌木、草本)冠幅覆盖面积与总面积之比。
2.0.6林木混交比speciescomposition
单位面积林地上,某一树种的株数或面积与总株数或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2.0.7低效水土保持林lowfunctioning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低效水土保持林是指因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干扰,林分生长发育不良,未能达到设计预期,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低下的林分。
2.0.8林业有害生物forestpests
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动植物等有害生物。
2.0.9水土保持林大、中型项目classificationoflargeandmediumsizesoilandwaterconservationproject
按照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区范围大小,将水土保持林项目区分成不同规模级别:
跨省(市、区)的水土保持林项目为大型项目;涉及一省(区)多个地区的水土保持林项目为中型项目。
3综合调查
3.1一般规定
3.1.1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综合调查,综合调查包括专业调查、小班区划和栽植材料调查等,了解水土保持林工程建设区范围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及成土母质、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概况,居民点、交通等社会经济条件,以及配套工程等情况,为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提供基础材料。
调查内容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2专业调查
3.2.1灾害性气象因子调查。
通过观察、访问,了解病、虫、鼠、兽、强风、冰雹、霜冻、干旱、雾凇、地质等灾害因子对林分的危害。
3.2.2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主要了解该地土地利用状况;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收入来源与消费水平;劳动力数量与劳动成本;交通与通讯状况;农业现代化程度;林业机构与科学支撑能力等。
3.2.3乔灌树种调查。
调查了解乡土树种资源与分布;调查适生树种、速生树种和长寿树种的情况;主要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如高生长、径生长、根系分布、成林高度、冠形、冠幅、分枝特性、种间竞争规律、抗病虫害能力、抗侵蚀能力、抗大气污染能力以及经济利用价值等。
3.2.4立地类型调查。
工程区过去已有过类似调查,编制过立地类型、造林类型、森林经营类型和立地指数表的可验证修改补充后应用;否则要另行调查,重新编制。
立地类型调查采用路线调查和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线调查
1)路线选择:
借助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按海拔、地形、土壤、母岩、母质、植被、林相等因子划分立地类型,按垂直等高线组织、布设调查线路。
路线选择要有代表性,尽可能以最短的距离穿越最多的立地类型。
2)外业调查:
沿拟定的路线前进,随时记载地形的明显变化,在地形、植被明显变化的典型地段设点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土壤调查:
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植被调查:
植被类型、植被总盖度、各层盖度、主要植物种类(建群种、优势种)及其生活型、多度、盖度、高度。
2样地调查
分别立地类型进行调查,每个类型至少要有3个样地。
样地调查因子参照本规范附录A。
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1)地质、地貌:
母岩类型、特点,样地所在的地貌(大、中、小)、部位、坡度、坡向、坡位、坡形、海拔、对坡距、开阔度等。
2)土壤:
土壤剖面宽度50~80cm(以能正常作业为准),深度到母质层或地下水,土层特别深厚的挖到1.0m以下。
分层记载土层厚度、土壤颜色、质地、结构、紧实度、石砾含量与大小、干湿度、新生体、侵入体、潜育程度、根系量、酸碱度、碳酸盐反应、地下水深度、枯枝落叶层、生物活动等情况。
3)植被:
群落层次、结构,植物种类、多度、盖度、高度、物候期、生活力与分布状况,指示植物,群落名称,群落演替规律。
4)林分特征:
林分起源、树种组成、郁闭度、平均胸径、平均高、林分密度、蓄积量、经营度、立地指数等。
3.2.5其他项目调查。
对工程区内与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经营有关的其他生态与营林项目进行调查。
3.3小班区划调查
3.3.1水土保持林工程区小班区划调查,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已进行经营区划和小班调查的,在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复核,抽取一部分小班复核其立地质量、经营面积、林地使用权等。
否则,要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建立小班调查卡片。
3.3.2小班区划应尽量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为界,同时兼顾资源调查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下列情况应进行小班区划:
1权属不同;
2森林类别及林种不同;
3生态公益林的事权不同;
4林业工程类别不同;
5地类不同;
6起源不同;
7优势树种(组)比例相差二成以上;
8VI龄级以下相差一个龄级,VII龄级以上相差二个龄级;
9商品林郁闭度相差0.20以上,公益林相差一个郁闭度级,灌木林相差一个覆盖度级。
3.4栽植材料调查
3.4.1调查当地栽植树种的种子与苗木供需现状,现有苗圃、采穗圃、母树林与种子园情况,栽植材料种类与质量、育苗设施与技术措施,了解主要造林树种种苗的标准。
3.4.2苗圃
了解现有苗圃地的权属、位置、立地条件、育苗面积、种子来源与质量、苗木种类与质量、育苗设施与技术措施。
调查每亩用种量与产苗量,育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力量及经验教训、病虫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踏查可用于新建苗圃地的位置、立地条件(土壤、植被、地貌、水源、病虫害等)、面积、权属等情况。
3.4.3采穗圃
踏查了解现有采穗圃的权属、位置、立地条件、面积、树种、年龄、种条规格与产量、种条采集季节、培育技术措施、病虫害种类及防治措施等。
3.4.4母树林
踏查了解现有母树林的权属、位置、面积、立地条件、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大小年产种量、病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3.4.5种子园
踏查了解现有种子园的权属、位置、面积、立地条件、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大小年产种量、病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4总平面图设计
4.1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