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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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SMP-QA-409-00
题目:
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
共2页
第1页
制定人:
制定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
行政人事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
目的:
建立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
范围:
制药用水质量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制药用水分类
1.1生活饮用水为自来水(本公司为深井水),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QS-PW-001-00)。
1.2纯化水是将生活饮用水经二级反渗透处理制成的水,其水质必须符合“纯化水质量标准”(QS-PW-002-00)。
2制药用水管理
2.1生产管理部制订制水和输水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2.2生产管理部画出供水管网图,内容包括管线、阀门、通气点、排水点、使用点、管斜度、检测仪表、取样点、清洁点。
2.3生产管理部制订饮用水、纯化水制备标准操作规程。
2.4生产管理部根据水管网络图编订清洁规程,内容包括:
放水、排净、消毒、清洁等方法、使用工具、消毒和清洁剂、清洁频次、地点、时间,并遵照执行。
3水系统监控
3.1取样点各使用点出水口、纯化水贮罐进水口、总送水口、总回水口。
编号:
SMP-QA-409-00
题目:
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
共2页
第2页
3.2公司具备理化检验室,对必要理化检验项目按规定频次进行快速检测。
检测
合格方可供水,否则不得供水。
3.3质量管理部要定期对制药用水进行全项检验,发放检验报告单。
如发现不合格,通知生产管理部立即整改,查找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保证整改后检查合格。
3.4取样时间和检测频次。
3.4.1饮用水由企业委托防疫站每年进行一次全项检验。
3.4.2纯化水制备岗位操作人员每隔两小时对贮罐的进水口、总送水口、总回水口检测一次电导率、酸碱度等。
质量管理部每周全项检测1次,填写纯化水检验记录、纯化水检验报告单。
3.4.3对洁净区各纯化水使用点出水口,质量管理部可轮流取样,但需保证上述各取样点每月至少全项检验1次。
3.4.4新安装制水设备投入供水前,连续制水,由质量管理部连续三周取样检测。
3.4.5节假日或生产使用停工一段时间后,再开工前取样检测。
3.4.6发生异常情况或不合格,增加监控频次或缩短取样时间。
3.5纯化水贮存纯化水采用316L不锈钢贮罐,循环使用。
3.6纯化水设备管道定期(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3.7制药用水在重新启动或运行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年度回顾分析,根据结果确认验证周期。
3.8质量管理部制订制药用水检验操作规程、取样规程,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遵照执行。
4.9规定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全部合格后准许供应和使用,如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供应或停止使用。
4.10检验要有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纯化水质量监控记录,上述记录按规定期限(长期)存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