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御苑工程项目监理规划1 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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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述

第一节概况

一工程名称和地址

1工程名称:

皇御苑C区

2工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商住区

二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

1建设单位: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

2勘察单位:

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规划立项情况

本工程已取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1-2003-0105号)和设计方案(深规土设方字1200410465号)批文。

已取得深圳市公安消防局设计批文(深公消审2004初BB147号)和深圳市民防办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批文(2004-068C1号)。

本工程总投资约40000万元,监理招标部分投资约40000万元,资金已落实。

第二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滨河路以南皇城广场西侧,为高层民用住宅建筑,建筑层数为28层,建筑高度94.200米,钢筋砼结构。

二工程范围

本工程内容包括:

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深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含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智能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外建筑及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及人防工程等。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18672.88M2

总建筑面积

75431.48M2

计入容积率面积

55293.15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5293.15

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20138.33

其中: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9416.32

地下二层建筑面积

9437.43

核增建筑面积(一层架空)

1264.58

其它

20.00

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2136.61

覆盖率

11.0%

绿化率

77.0%

地下停车数量

379辆

住宅总套数

714套

总层数

28层

四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程用途:

住宅小区。

2本工程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600天。

保修期二年。

3质量要求:

按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

一监理工作范围

1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2预计施工工期600天,设计工期60天。

监理保修服务期二年。

二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目标和任务

1 设计监理质量总目标

(1)建筑造型、使用功能、装饰标准等方面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2) 在文件规定、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等方面满足城市规划、公用设施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3) 结构安全;

(4)经济性好;

(5)技术先进。

2 设计监理投资控制目标

(1) 使设计在满足质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不超过计划投资,并尽可能节约费用;

(2) 初步设计的概算不超过估算;

(3) 施工图设计完成时,控制其预算不超过概算。

3 设计监理进度控制目标

(1)按质、按量、按时间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按设计合同规定的出图数量、总工期及服务配合要求完成设计变更和相应归档工作。

4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

(1) 处理好质量和投资二者间的关系,使项目的质量在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条件下,满足业主所要求的功能和使用价值;

(2) 协调好设计内外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规划和控制设计工作的进度;

(3) 审核设计单位提供的进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类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保质、保量完成,满足本工程项目的需要。

三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目标和任务

1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质量目标就是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实体建设,确保工程项目一次验收通过。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投资控制目标就是按工程预算控制投资,使工程结算价不超过施工预算价。

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工期控制目标就是按施工合同控制施工工期,控制整个工期在600天之内。

4 监理任务就是按照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和有关监理规范、条例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通过合同管理、法规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具体措施,充分协调好各有关方面,确保本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监理工作原则和依据

1监理原则

监理工程师必须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设计监理和现场监理工作。

2 设计监理依据

(1)经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

(2)设计合同;

(3)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评估报告;

(4)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用地许可证等相应证明文件;

(5)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6)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及设计参数;

(7)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定额、费率;

(8)地区地质、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

(9)其他有关资料。

  3 施工监理依据

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是业主和承包商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理服务合同。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所明确的各项任务。

认真执行业主授予的各项职权。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以及业主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均可作为监理依据。

同时监理依据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本工程设计技术文件、图纸等;

(2)有关本工程的各种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3)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4)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规程、标准等。

(5)有关监理规程、规范、条例、文件等。

五监理工作内容

1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设计准备阶段已经完成,设计监理工作主要是在设计和施工阶段。

(1) 设计阶段

1) 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优选;

2) 提供基础性资料,协调设计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3) 设计进度控制;

4) 工程投资控制;

5) 设计质量控制;

6) 协助业主做好设计文件的报批工作;

7) 参加设计变更的管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及其在费用、时间、质量、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审核设计变更必要的设计费用。

8) 对设计成果(建筑设计方案、结构设计方案、给排水设计方案、电气设计方案、智能建筑方案和各专业施工图等)进行验收。

(2) 施工阶段

1) 组织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2) 协调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3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职责

(1)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4 在施工阶段的事前控制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施工设计文件;

(2)熟悉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

(3)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4)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

(5)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用款计划,临时用地计划;

(6)审查承包商的材料来源,以及施工人员、施工装备进场情况等;

(7)对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的进场队伍的施工技术水准进行评估;

(8)协助业主办理施工用水、用电、通讯、消防、绿化、临时道路、环保及交通组织等的报批、报建手续;

(9)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

(10)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的各项工作;

(11)准备举行第一次工地会议,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2)进行现场复查,测量标桩审核,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应提出详细资料报业主。

(13)全面核验工程的合法性,收集备齐相关标准、规范,并建立档案。

(14)全面核查工程开工的安全保证情况及质量安全的监督落实情况。

(15)核审签发工程“开工令”。

5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集中力量做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1)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协助业主审核各种报建手续的完整性,协助业主向承包商交付测量基准点,督促承包商作好施工准备。

(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计划及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3)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组织召开分部工程开工预备会议,核审签发有关开工令(含分部分项工程)。

(4)进行工程技术环境监督检查。

(5)现场管理环境监督检查,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7)中间产品质量控制。

(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的审查。

(10)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调试验收。

(11)竣工质量检验。

(12)审查技术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3)参加业主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

(14)整理监理文档,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6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在竣工或部分竣工后,一旦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保修期阶段监理,应同施工阶段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现场监理。

(1)主要工作内容

A 定期进行工程回防;

B 确认工程质量的保修内容;

C 督促承包商实施保修;

D 返馈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意见。

(2)主要工作职责

A 参与工程交付,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B 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或要求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C 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修复。

D 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由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费用进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

E 督促承包商履行工程保修义务,负责组织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F 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G 督促承包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节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一监理人员职责和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我公司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监理责任;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3)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并组织全面实施,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5)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到重要文件;

(7)审核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8)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

(11)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12)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13)签认隐蔽工程记录,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14)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

(15)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6)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17)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上报业主;

(18)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9)承担本专业内的监理工程师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但下列工作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完成:

A 确定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责任;

B 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C 调整监理机构人员、工作分工及岗位责任;

D 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监理报告、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重要指令和通知;

E 签署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F 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G 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H 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

I 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2)承担本专业内的监理工程师职责;

(3)组织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检查,协调监理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关系,并负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审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负责日常管理及资料收集工作;

(5)组织参与保修阶段的回访工作;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制订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和管理工作;

(3)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负责记录整理本专业会审纪要内容,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专业意见;

(4)负责现场本专业方面各承包商间的协调工作、现场的质监工作及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5)负责对本专业的主要分项工程实行旁站监理、跟踪,配合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序间交接检查;

(6)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申请及报告等,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审查意见;

(7)参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增加工程量及其它文件的会签和处理工作;

(8)负责本专业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9)负责本专业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和质量控制工作;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

(1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本专业的有关监理报告;

(12)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文档资料;

(13)参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与监督;

(14)参与《监理工作总结》编写,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协助项目竣工验收;

(15)提出本专业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16)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反映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动向情况的有关报告;

(17)参加保修阶段的回访工作。

4监理员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行使检查和发现的职能;

(2)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工程例会,参与本专业工程进场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工作;

(3)参与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安全工作及工程进度和文明生产情况的检查,参与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序间交接检查;

(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和跟踪检查,协调现场总平面管理;

(5)负责资料管理,整理竣工资料,协助项目竣工验收及其它相关工作;

(6)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或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等情况;

(7)参加建筑工程材料的见证送检。

二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工作内容

1土建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土建方面的监理细则;

(2)参与业主于现场向承包商交付测量基准点有关文件的全过程,督促双方对测量控制点进行相互间的印证或校核,在复检无误后,进行签字(章)验收;

(3)参加建筑结构和土建部分的施工方案和图纸会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4)负责土建部分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

(5)负责土建部分施工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协助土建部分的安全、索赔等专项的处理工作;

(7)提交土建部分质量计量意见;

(8)参与土建部分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土建部分的工程质量动态报告;

(10)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土建部分的信息资料,记录监理日志;

(11)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2电气及设备监理工程师

(1)负责电气工程的监理,负责编制电气工程监理细则;

(2)负责电气工程施工图纸会审,书面提出有关审查的具体意见;

(3)审核承包商提交电气专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4)检查承包商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

(5)审核电气设备、电线电缆材料、预埋线管、开关、插座、灯具、接地设施、引下线等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情况、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许可证以及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6)草拟与电气专业质量有关的监理工程师通知;

(7)对管路预埋、电缆敷设及隐蔽工程等进行现场巡视和质量跟踪检查,组织参加电气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8)负责电气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初审,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9)填写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收集和整理本专业资料;

(10)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工程动态报告;

(11)负责电梯安装监理工作;

(12)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空调通风监理工程师

(1)负责本工程的空调通风监理工作,负责编制空调通风工程监理细则;

(2)负责空调通风工程的工程图纸会审和控制设计变更;

(3)负责空调通风部分的设备进场检查和验收;

(4)协助处理空调通风方面的安全、索赔处理工作;

(5)提交空调通风方面计量的质量意见;

(6)定期提交本专业范围内的设备检验,设备安装的动态质量报告;

(7)组织空调通风设备的试运行;

(8)负责收集、整理、保存设备专业的信息资料,记录监理日志;

(9)负责协调控制燃气工程进度和相关工作;

(10)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1)给排水方面设计与施工监理,负责编制给排水及水消防监理细则;

(2)负责给排水相关的设计质量控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给排水专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4)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5)审核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报告,组织材料、设备验收;

(6)草拟与质量有关的监理工程师通知;

(7)参与本专业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和验收;

(8)审核有关材料、设备的实验报告;

(9)负责给排水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初审,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10)填写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收集和整理本专业资料;

(11)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给排水工程质量动态报告;

(12)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5造价监理工程师

(1)负责审查本项目工程计量和造价管理工作;

(2)参与审查工程预算;

(3)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

(4)审核承包商工程进度用款和材料采购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投资;

(5)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的图表,及时进行投资跟踪;

(6)审核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7)审核工程增减所影响造价变更情况,审核编制和补充单价,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8)办理工程量签证,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

(9)收集、整理投资控制资料,编制投资控制的监理日志;

(10)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6测量监理工程师

测量的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负责。

(1)参与业主于现场向承包商交付测量基准点、规划红线和水准点等有关文件的全过程,督促双方对测量控制点进行相互间的印证或校核,在复检无误后,进行签字(章)验收,向承包商提供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商的定线控制测量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现场监控、检查和认定;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审查有关放线测量依据和查验相关数据,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误差成果资料;

(5)负责编制测量专业监理细则;

(6)参加建筑结构和土建部分的施工方案和图纸会审,重点审核定位尺寸;

(7)对建筑物的标桩和尺寸定位及沉降观测负责旁站监理;

(8)提交测量相关的建设性意见和测量监控报告;

(9)参与土建部分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专业部分的信息资料,记录监理日志;

7安全监理员

(1)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巡视与监督;

(2)负责土建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和跟踪检查,协调现场总平面管理;

(3)负责建筑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见证送检;

(4)协助信息档案员进行收发文登记和信息收集工作;

(5)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和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办理有关本工程的事务性工作。

8信息档案员

(1)负责信息收集和资料管理工作;

(2)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协助项目竣工验收及其它相关工作;

(3)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档案、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对各种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5)负责监理项目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及收发文记录的最终归档工作;

(6)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和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办理有关本工程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第一节机构配置原则

一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套要求

1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监理招标部分为40000万元。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特点,依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2]97号文件“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本工程施工高峰阶段至少配置10名监理人员。

2项目监理部的所有监理人员将严格按本工程监理人员配备计划,进驻现场从事监理工作。

如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进行调动,必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换监理人员必须满足业主及本工程相应监理工作的要求。

3如业主对监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应先向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更换理由,待总监理工程师查实后进行更换。

4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需由业主和监理单位按监理委托合同或协议办理。

二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 根据本工程规模大、专业多、工期紧、施工环境窄小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每个监理人员的作用,保证监理效果,我公司拟对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直线式监理组织形式”。

主要是建立一个机构简单、隶属关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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