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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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
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
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和质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均必须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
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及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请假制度
1.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毕业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
2.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3.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短期请假
1.凡因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
〔1〕寻找就业单位、参加人才市场,或者去就业单位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
〔2〕办理校外分散实习、或者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
2.申请短期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签字批准方可离校;
3.请假条交由辅导员留存备案;
4.短期请假原则上为3天时间〔包括周六、日〕,4-5天需由学生科长批准,6-7天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批准,超过1周需提交院委会讨论决定;
5.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到指导老师处报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6.短期请假一学期不得超过5次。
7.短期请假的办理步骤为:
〔1〕填写请假条〔在辅导员处领取〕—→指导老师签字批准—→辅导员签字批准并备案;
〔2〕返校后至指导老师处报到,由指导老师开具已返校证明—→至辅导员处报到并销假。
三、校外分散实习
1.凡需在校外单位进行分散毕业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均须填写《盐城工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申请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已经与实习单位确立了就业意向,并由实习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方可申请办理校外分散实习。
3.申请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一次短期请假,以便去实习单位办理《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手续。
4.短期请假返校后,提交已填写的《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单位提供的就业意向证明,办理校外分散实习手续。
5.校外分散实习手续的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得到分管院长或院长的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各专业有相应的毕业实习的时间,一般为两周或四周。
在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各专业规定的毕业实习时间结束前返校,在指导老师处报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校外分散实习的办理程序大致为:
〔1〕在辅导员处领取《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并详细填写;
〔2〕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填写毕业实习期限、毕业实习应完成的实习内容和要求,并请指导老师在申请表上签字;
〔3〕申请短期请假,至校外实习单位填写申请表格有关栏目,办理申请表所要求的有关签字盖章手续;
〔4〕短期请假返校后,依次到指导老师、专业系主任、分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院长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至辅导员处递交申请表,进行请假登记。
〔5〕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实习返校后,到指导老师处报到,递交要求在实习期间完成的材料,并由指导老师开具已返校证明,然后到辅导员处销假。
四、校外毕业设计〔论文〕
1.但凡已经与校外某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学生,方可申请至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未与校外签署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但已经与校外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可在一个月内签署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且校外单位可出具临时就业意向证明的学生,也可申请办理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
3.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与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单位签署《盐城工学院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填写《盐城工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申请一次短期请假,以便去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办理临时就业意向证明〔已有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除外〕、《协议书》和《申请表》的有关手续。
5.短期请假返校后,递交临时就业意向证明〔已有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除外〕、《协议书》和《申请表》,办理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
6.办理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手续最迟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一周内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得到分管院长或院长的批准后,方可办理。
7.所有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常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递交有关材料和返校汇报情况。
8.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和材料,按时返校销假,并递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全部材料,以便进行毕业答辩。
9.未签署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学生,必须在一个月时间内,将就业协议递交到学校。
10.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办理程序大致为:
〔1〕在校园网下载《协议书》和《申请表》
〔2〕《协议书》、《申请表》中各栏目信息的填写内容、格式和要求,均必须在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
〔3〕申请一次短期请假,至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单位填写《申请表》及《协议书》中的有关栏目,并办理有关签字盖章手续。
无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还须请校外实习单位开具就业意向证明;
〔4〕短期请假返校后,依次到指导老师、专业系主任、分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院长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至辅导员处递交《申请表》和《协议书》以及就业意向证明〔已有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除外〕,进行请假登记。
〔5〕无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学生,必须在1个月之内与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并将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递交到辅导员处。
不能按时签署就业协议的,必须立即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6〕按时返校,到指导老师处报到,递交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完成的全部材料,并由指导老师开具已返校证明,然后到辅导员处销假。
五、其它请假
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如遇病事假或其它原因需要请假的,按学校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六、附则
1.本制度规定经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于2009年2月12日讨论通过。
2.本制度规定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制度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要求:
本请假制度规定抄送至本院领导、院办、教务科、学生科、各专业系、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各毕业班辅导员、各毕业班班级,并在全体毕业班学生中进行宣传。
附:
1.《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短期请假条》
2.《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
3.《盐城工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4.《盐城工学院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短期请假条
第
①
联
:
交
辅
导
员
班级
学号
姓名
宿舍
号楼室
联系
事由
请假时间
月日--月日,共天
返校时间
年月日
指导老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二○○年月日
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短期请假条
第
②
联
:
交
宿
管
员
班级
学号
姓名
宿舍
号楼室
联系
事由
请假时间
月日--月日,共天
返校时间
年月日
指导老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二○○年月日
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短期请假条
第
③
联
:
交
指导老师
班级
学号
姓名
宿舍
号楼室
联系
事由
请假时间
月日--月日,共天
返校时间
年月日
指导老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二○○年月日
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
学生
性别
班级
联系
申请分散
实习的原因
实
习
性
质
毕业实习
实
习
地
点
省市
单位全称:
校外指导实习人员情况
姓名
职称
学位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实习计划进度
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要求及应完成的实习内容:
本校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校外实习
指导人员
指导的
主要内容
分散实习
学生的详细
住宿地址
校外指导人员意见:
校外指导人员签字:
年月日
分散实习接受单位意见〔请说明有无让学生在本单位就业的意向〕:
领导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生家长意见:
(请留下联系)
家长签字:
年月日
指导老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学生所在专业系意见:
专业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生所在二级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注:
二级院〔系〕留原件,送学生本人、专业系、接受单位复印件各一份。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学生:
所在院〔系〕:
联系:
填表时间:
盐城工学院教务处
一、基本情况
学生
班级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现在详细地址
父母或
亲友
姓名
关系
工作
单位
联系方法
毕业设计〔论文〕
校内指导教师
职称
联系
校外
毕业
设计
〔论文〕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体制
主要业务
〔经营项目〕
单位地址
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住宿地址
校外毕业设计单位毕业设计条件简介:
申请校外毕业
设计的理由
学
生
联
系
方
法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E-mail
二、指导教师及毕业设计〔论文〕计划情况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职称
学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主要科研成果〔项目、论文、专著、获奖、专利及其他〕: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名称
项目总的名称
该生承担专题名称
题目来源、目的:
校外指导教师承担的主要指导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进度安排
时间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校内指导
教师签字:
校外设计完成时间
返校时间
三、有关部门意见
1、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接受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月日
2、校外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3、学生所在专业系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
4、二级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5、教务处意见:
主管处长签字:
年月日
注:
二级院〔系〕留原件,送毕业设计(论文)接受单位、专业系、教务处、学生本人复印件
各一份。
盐城工学院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毕业班学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良好方式,为学生直接面向社会、接触社会、适应社会提供了时机,它既有利于学生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也有利于学生提高掌握新技术的能力,同时也为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一定的帮助。
为加强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外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效果,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学生所在院<系>〕:
乙方〔校外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
丙方〔学生〕:
甲方承担的责任:
1、为乙方提供相关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
2、对乙方指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及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内容进行审批。
3、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协助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
4、催促检查参加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催促校内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情况〔如毕业设计<论文>进度、遵守规章制度、安全等〕并与校外指导教师一起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5、与学生商定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安排。
6、对乙方反馈的有关学生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乙方承担的责任:
1、负责提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场所,并为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及相关试验〔实验〕提供方便。
2、指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设计〔论文〕内容报甲方审批。
3、给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待遇由乙方与甲、丙方协商决定。
4、定期与甲方指导教师联系,通报学生的工作表现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以保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5、负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场所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6、保证学生参加校内教学与指定活动的时间,如有冲突,服从甲方活动安排。
丙方承担的责任:
1、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应保证按《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执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设计〔论文〕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2、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须执行院〔系〕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回校接受阶段性设计〔论文〕任务的检查、指导,在规定时间回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4、遵纪守法,并履行上列责任,如不能做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自起,至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毕业设计〔论文〕起止时间: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项目〕总的名称:
该生承担专题名称:
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联系:
联系:
联系:
:
:
:
日期: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