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整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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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整体方案
机房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项目背景
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项目为中心大楼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二、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带星号(“*”)的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
1工程概况
本次机房为信息中心机房,建筑面积大约300平方。
考虑到信息中心机房投资大、使用周期长,业务发展快,现代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更新周期不长,因此机房建设必须尽可能采用世界上成熟的环境保障技术手段、自动化的监控技术。
同时机房建设各系统均不是相互隔离的,而是有密切的关联,因此要求综合考虑机房各个系统之间运行的系统性、统一性、兼容性。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信息中心机房工程,包括所需设备(含软件)及相关设备(含软件)零部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集成、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和质保服务等,各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含所有系统安装、测试、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维修保养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3招标范围及有关要求
3.1机房工程主要包括:
机房结构装饰系统、供配电系统、UPS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精密空调与新风)、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动力及环境一体化监控系统、KVM系统、机柜系统、门禁系统、辅助系统等项目。
如投标供应商本身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则须书面承诺将本工程中装修部分、消防部分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同签定前须提供合作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
工程涉及机房深化设计、装修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各系统的集成,人员培训和售后维护服务等部分。
3.2技术要求
投标人选用的投标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如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已响应。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主要设备、材料的厂家及产地。
项目管理
1)中标人负责对机房全部系统进行全面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须遵循的规范标准
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Ø《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0-2008)
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项目管理组织要求
1)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施工人员及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管理。
2)本项目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Ø经确认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只能担任本项目的工作,未经业主批准同意不得擅自调整更换,兼任其他工作;
Ø项目经理及项目主管人员须常驻工地,如因出差、探亲等原因离开南京必须事先书面向业主提出申请,获得同意方可离开;
Ø业主将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对项目主管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业主有权要求更换。
3)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要求:
Ø参加本项目施工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应系统施工作业的经历和经验;
Ø参加本项目施工安装人员须经相关系统职业技术培训或设备厂商的安装技术培训;
Ø业主将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对施工队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施工队或施工人员,业主有权要求更换。
设计依据和规范标准
满足各方面要求: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GJ32/D01—20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国际综合布线系统标准》ISO/IEC1180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六类国际标准》TIA568B.2-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会议系统电及音频性能要求》GB/T15381-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信息技术装置的接地配置和等电位联结》GB/T16895.17-2002
《抗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J08-83-2000
《智能建筑防雷设计规范》DB32/1198-200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设计与安装》国标09DX00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国标08X101-3
《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图集》国标03X801-1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国标99(07)D501-1
《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规定(暂行)》
工程施工要求
1)本项目的设备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应作施工安装详细记录,系统设备在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2)本项目的设备全部由中标人完成现场调试/测试,并作好详细调试/测试详细记录,在此期间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中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在搬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安全保护,防止产品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由此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4)凡涉及本项目由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除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外,均报监理及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线缆、配线及设备端口标签要求
1)所有使用的标签应为机器打印,手写标签不予接受。
标签上的编号应同时支持简体汉字、英文字母、数字、标点,标签上字体应清晰。
2)标签应具有永久的防脱落、防水、防高温特性。
3)所有线缆必须单独标签,线缆的两端及较长线缆的中间均须加上标签。
4)所有设备端口都应使用标签予以标识。
5)所有前端设备须以标签加以标识,并清楚地表明其位置。
6)所有的配线及跳线都应采用标签予以标识,并单独编号。
7)线缆、配线及设备端口标签应与系统接线图保持严格一致。
电源与接地系统安装要求
1、电源与接地系统必须保证建筑物内各电子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设备安全。
2、机房供电装置和设备应包括:
1)正常工作状态下的供电设备,各子系统交、直流供电,以及供电传输、操作、保护和改善电能质量的全部设备和装置;2)应急状态下的供电设备,各子系统交、直流供电,应急电源装置,以及供电传输、操作、保护和改善电能质量的全部设备和装置。
3)正常电源和应急电源自动切换设备和电源系统的监视、故障报警设备。
3、电子信息机房的接地包括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检验、测试和验收
系统验收分为四个阶段:
软硬件产品进场验收、管线/接地装置等隐蔽工程验收、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1)软硬件产品进场前验收和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由业主和中标人共同进行。
2)本项目设备和附件安装完成后先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连接、测试和调试。
测试和调试可分施工阶段进行,最终需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测试。
如果设备和系统在测试中不合格,需在问题矫正后进行不少于两次连续性和两次间断性的测试,直至再无同样或其它问题出现为止。
3)由中标人负责的软硬件产品进场前验收和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由中标人提供。
测试仪器应满足测试功能和精度的要求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所有测试所需的更换件、消耗件等,应由中标人提供及装配;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内。
4)系统工程竣工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由中标人、业主共同进行。
若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中标人应接受业主委托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测试和验收。
系统的检验、测试结束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
系统测试的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但若系统未通过验收,中标人应根据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不合格的内容逐项进行改进并重新向业主提请测试和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中标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安全保护与维护工作。
6)中标人应在进行测试一周前把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国家相关测试和验收规范、测试仪器的详细资料呈交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所有这些仪器应于使用前进行校验。
必要时提请国家指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对仪器的精确度进行测试和校正。
7)系统的检验、测试和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测试和验收规范执行,系统指标和功能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标准。
3.3服务承诺及技术培训
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工程竣工后的服务计划,阐明售后服务体系,质保体系,免费维护年限,维护响应,产品软、硬件升级、更新,买方应享受的优惠待遇等。
2)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工程竣工后的培训计划,包括基本操作培训和专业人员培训以及买方应享受的优惠待遇等承诺。
3)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及2-3人的各子系统的重要设备的设备生产厂商认证培训,直到取得相应证书。
有特殊培训要求的详见各子系统的培训要求。
4各子系统相关技术要求
4.1各子系统的总体要求
1)各子系统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各子系统的设备选型应在本技术规格书的推荐品牌中选择。
3)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功能需求,当技术规格书的功能与工程量清单的功能不一致时,以技术规格书为准,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
4)所有招标图纸资料中未表示出来而在本技术要求中提及的设备、材料和工作都应包括在承包合同中由中标人供应和完成。
凡是没有明确说明但可以推断而又是整体系统安装和运行时不可缺少或必需的一切附属配件和工作也应包括在承包合同中由承包商供应和完成。
5)所有的设备和材料除必须符合本技术要求与图纸资料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中国国家的有关标准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6)中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和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给招标单位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如果是进口设备,必须提供报关单、原产地证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待批准后方可定货和安装。
7)中标人在本工程范围内提供的设备、材料、装置或附件均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的检测、认证,并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产品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人的授权证明文件。
8)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设备、材料,如因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对投标文件中的部分非关键设备、材料、装置或附件的型号进行变更时,首先应保证更换的设备、材料、装置或附件的性能指标等同或优于原设备、材料、装置或附件,且整体性能指标不下降,其次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还需随附相关的证明文件、产品性能指标等。
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2系统概述
本次机房包括信息中心的主机房、辅助区、监控区,机房工程包括:
机房结构装饰系统、供配电系统、UPS系统、空气调节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KVM系统、机柜系统、门禁系统、辅助系统等项目。
信息中心机房设在病房楼7楼,建筑面积大约200平方米。
机房内安置网络核心设备、网络应用服务器、数据中心服务器、OA服务器等设备。
工程包括:
机房的合理分割、设备布置、建筑环境装修、供配电系统、UPS系统、空气调节系统、接地系统、消防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KVM系统、机柜系统、门禁系统、辅助系统以及现有各系统的割接等项目。
工程涉及机房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装修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各系统的集成,人员培训和售后维护服务等部分。
4.3、方案设计依据和标准
机房设计必须满足信息化网络和主机服务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的要求。
机房工程的设计要注重各系统(配电、照明、空调、消防、动力环境监控和接地系统等)之间的融合、节能与安全。
机房设计和施工需达到GB0174-2008规定的A级机房的标准。
机房的环境必须满足对应级别机房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
机房的技术要求应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的附录A之A表中A级机房技术要求执行
4.4建设内容及要求
4.4.1机房装修
4.4.1.1总体要求
总体布局上确保机房主要区域有足够层高及净空间,机房整体感强,大方、简朴、不凌乱;统一风格,符合国家A类机房的技术规范,选择高效节能的相关设备,材料选择以自然材质为主,充分考虑环保因素。
本次工程需要通过消防有关部门的验收。
4.4.1.2材料选用标准
装潢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耐火等级符合A级机房要求。
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及保障电脑系统信息安全,要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地面采用全钢无边抗静电地板,选用品牌见品牌要求。
4.4.1.3区域功能划分
机房总面积约300m2,划分为以下几部分:
主机房、辅助区、监控区、办公区。
4.4.1.4墙面工程
机房墙面装饰材料要求具备屏蔽、防静电、隔声、防火、隔潮、隔热和减少尘埃附着的功能。
机房内的墙全部采用内夹石膏板保温隔热彩钢板材料贴面,彩钢板之间接缝为密拼自然缝隙,整齐美观。
钢瓶间墙面采用刮瓷粉,至少刷三次环保乳白色乳胶漆。
机房区域与外部之间必须全部隔离,并敷贴保温材料,防止夏季外部结露。
4.4.1.5地面工程
选用进口或国产优质抗静电地板(600*600*35)和优质通风地板(600*600*35)(钢瓶间除外)。
地板架空高度不低于0.4米,以利于强电走线和精密空调下送风。
地板周边采用不锈钢材质踢脚板封边,机房地板下进行防尘、净化、保温、静电泄流等处理。
4.4.1.6吊顶装饰工程
天花以及梁、墙沿上部进行防尘、防静电、保温隔热处理。
吊顶按设计标高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
吊顶及马道坚固、平直,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金属连接件、锚固件除锈后应至少涂两遍防锈漆。
吊顶基本要求:
确保机房有较高的净空间、承载能力高、便于检修、质轻、防火(A级)、防潮、吸音、不起尘、不吸尘。
吊顶选材:
吊顶系统应便于拆卸,方便吊顶上部设备的检修,机房吊顶整体表现应线条明快、层次分明,提升机房视觉高度。
建议吊顶选用金属微孔铝板辅以明龙骨,方便拆装。
4.4.1.7门、隔断工程
门:
将主机房与监控室之间的门改为有框不锈钢玻璃防火门,主入口和设备出口为钢制防火门。
窗:
将机房内的窗户全部采用彩钢板进行封堵,并在原窗户的玻璃上贴膜以保证大楼外立面的美观。
4.4.1.8隐蔽部分工程
针对装饰工程中的隐蔽工程,系统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隐蔽部分材料采取:
A、墙体部分作防潮处理,B、部分非阻燃材料涂刷防火涂料,C、所有隐蔽用材必须符合机房用材性能的指标,做到不起尘、阻燃、绝燃,不会产生静电,牢固耐用并无病虫害发生。
4.4.1.9机房防水工程
机房专用空调安装时,地面采取防渗漏处理,其上下水管均需直接放管,避免其直接穿越机房。
上、下水管采用复合铝塑盘管,对空调和有可能发生漏水的地方加漏水监测。
4.4.1.10机房防鼠防虫工程
机房内切实做好防虫、防鼠处理,所有孔洞、门窗必须密封。
4.4.1.11机房防电磁辐射工程
防静电地板下作静电接地。
机房内金属地板、支撑脚、金属天花、墙面抗静电彩钢板,墙面板背面均做有效的电气连接并分别连接到大楼联合接地汇流排,形成法拉第笼,有效的防止电磁干扰。
机房施工中所有线缆均穿金属管,且保证管道电气接地通路良好;使用金属软管作为过渡连接时,尽量减少接头(不多于两个),并使接头深度嵌入,这样能够保证所有接头部位形成低阻位,有效减少非连续接头部位产生的漏磁通。
机房内所有电缆、电线、信号线尽量采用地板下敷设,防止电力线与楼体混凝土钢结构产生耦合干扰。
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需符合机房防雷要求。
直流工作地采用机房地面上安装均压带,网格状布置,保证有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解决设备外壳静电荷有效泄漏的问题。
对所有电力配电柜(盘、箱)的母线输入端加装防浪涌、防过电压、防细小雷电流避雷器。
4.4.1.12机房装修配置清单
机房工程装修部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房顶、地面防尘漆
三遍、环保型
m2
600.00
2
机房墙面\地面\顶面修补找平处理
项
1.00
3
机房顶、地面橡塑保温板
20mm,B1级防火
m2
600.00
4
机房地面铝箔纸
m2
300.00
5
机房区域1.0mm厚不锈钢拉丝踢脚板
100mm高
m
150.00
6
铝合金方板天棚面层
600*600*0.8,,材质为3003铝合金板材,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
m2
300.00
7
天棚U型轻钢龙骨(含吊杆)
m2
300.00
8
吊顶收边条
L型
m
40.00
9
抗静电全钢地板(钢制无边)
600*600*35(全封闭)
m2
300.00
10
地板配套风口
600*600
块
24.00
11
机房墙面轻钢龙骨
C75
m2
300.00
12
机房区域彩钢板饰面
内衬石膏板
m2
135.00
13
机房内墙面保温岩棉
50mm
m2
135.00
14
甲级双扇钢制防火门
2100*1500
樘
1.00
15
甲级单扇钢制防火门
2100*900
樘
2.00
16
防火玻璃隔断
12mm
m2
22.00
17
机房内墙面距地面1.5米做防水处理
项
1.00
18
开孔洞
空调进出管孔洞
项
1
19
室内给水塑料管(热溶、电溶连接)
项
1
20
螺纹阀门安装
DN15
项
2
21
室内承插塑料排水管(零件粘接)
DN50
项
1
22
地漏安装
项
1
23
配套紧固件等辅材
项
1
24
空调室外机安装台
项
1
25
机房窗户防火板封堵面饰彩钢板
樘
5.00
26
装饰材料拆除
项
1.00
27
垃圾清运
项
1.00
28
辅材
项
1.00
A
材料费小计
B
安装施工费(A*15%)
C
项目总计(A+B)
4.4.2机房供配电系统
4.4.2.1总体要求:
供配电系统是整个机房安全运行的基础,设计施工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可靠性。
整个系统必须充分考虑在电力输入、配电、UPS电源、防雷、接地系统等各个环节合理匹配。
在产品的选用上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器件、材料。
4.4.2.2供配电系统设计:
大楼提供两路市电给机房,在机房电源间至少安装市电总配电柜,安装台市电双电源自动切换,分别给精密空调、UPS、新风机、照明、维修插座等提供电能,设计容量为100KW。
UPS输出精密配电内置到模块化UPS机柜内,到每个机柜均有两个回路,所有线路采用电缆联接(照明及维修插座除外)。
配电联动要求:
机房配电与消防讯号联动,在有火警发生时,可即时停止机房内非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供电,如:
空调机、新风机、照明等设备供电电源。
配电柜要求:
配电柜作为供配电系统的核心,是保证各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
机房配电柜及柜内主要元器件(电流表、电压表、指示灯、转换开关等)均选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各配电柜设有N、G或PE汇流排。
所有空气开关连接均用铜排。
配电柜内各供电回路均预留备用供电回路,以便增容和维护使用。
配电柜输入端均安装进口电源防雷装置。
考虑今后的扩展要求,配电柜需留出一定的备用容量。
配电柜的每个输出端在面板上均需标明各自供电对象。
供电系统配电柜及供电布线规范、安全、整齐、屏蔽,不形成对数据信号线路的干扰。
4.4.2.3强电布线设计和施工要求
1).强电管道设计:
机房内所有强电管道采用金属网格式桥架,配以金属软管、金属管道、86型接线、分线盒。
并采用地板下走线方式。
其规格明细详见清单。
所有至灯具的照明支线均在吊顶内穿钢管敷设。
2).走线设计:
不同回路的导线严禁在同一根管内敷设;严禁管内只穿一根相线或零线,杜绝涡流现象。
机房内各设备电源线缆应采用金属桥架敷设,强弱电分开,避免长距离平行走线,交叉时,应尽量以接近于垂直的角度交叉。
3).线缆要求:
电线电缆除具有相应的载流量外,还要充分考虑阻燃特性要求。
机房所有电线电缆截面积的选择应考虑负荷大小、电压损失、工作升温引起的机械强度变化等因素,载流量应留有30%的余量,考虑今后机房升级,还必须留足增设设备所需的电缆。
所有电线电缆严禁有接头、断头、焊点。
为方便查线,每个电缆两端均加以套环标记。
4).插座要求:
机房内所有市电维护插座规格为250V/10A,安装高度300毫米,所有二、三孔插座、开关均采用国产优质品牌。
*机柜内电源PDU通过地板下走线桥架直接连接到UPS机柜内的精密配电模块对应的空开。
5).照明设计:
机房照明要求均匀无眩光无死角、各作业面无方向性限制、严禁使用具有强烈干扰性的电感整流装置。
照明设备要求便于维护检修。
照明系统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照明三种。
正常照明由市电供电,机房区照明灯具选择部分灯具或灯管作为应急照明灯具,平时由市电供电,市电断电时转换为UPS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线路单独走管穿线。
主机房和辅助区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
房间名称
照度标准值
统一眩光值UGR
一般显色指数Ra
主机房
服务器设备区
500
22
80
监控中心
500
19
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的照度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主要照明光源应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的谐波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17625.1的有关规定,灯具应采取分区、分组的控制措施。
辅助区的视觉作业宜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视觉作业不宜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2辅助区宜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视觉作业环境内宜采用低光泽的表面材料。
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非工作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主机房和辅助区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有人值守的房间,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备用照明可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通道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主机房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5lx,其他区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0.5lx。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不应采用0类灯具;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应有保护线,保护线应与金属灯具外壳做电气连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
技术夹层内宜设置照明,并应采用单独支路或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