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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

ⅩⅩ县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营造农村信用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提高支农贷款质量,切实履行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发展的社会责任,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定信用乡镇、信用村组,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分级评定、分级验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所属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

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及联社农村市场部负责人、乡镇驻村干部、村支“两委”主要领导、信用社(分社)负责人和信贷员组成,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信用社(分社)负责人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用社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信用村组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监督落实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规程,建立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阳光放贷机制。

(三)负责信用村组创建的组织、评定和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信用村组的年审工作。

(五)负责信用村组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信用乡镇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申报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信用村组的授牌和摘牌工作。

(八)负责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成立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

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县联社理事长、主任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社理事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联社,县联社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业务、稽核、风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信用村组的指标真实性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信用乡镇评定和申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信用乡镇的授牌和摘牌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信用乡镇年审工作。

(六)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组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评定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信用组评定条件:

(一)信用农户占应评级农户的80%以上。

应评级农户为总农户数剔除长期外出务工农户、年满65周岁以上农户、五保户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农户。

其他原因指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贩毒成员,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等。

(二)本年度内信用农户贷款面50%以上或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满意度达到90%。

信用农户贷款面指信用组评定年度内曾持有过贷款的信用农户总数(包含本年度内还清贷款的信用农户数)与应评级农户之比。

(三)农户不良贷款面5%以下(四级)。

农户不良贷款面是指评定信用组时有不良贷款余额的农户数占有贷款余额农户数的比例。

(四)不良贷款四级分类占比5%(含)以下。

(五)村民组长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六)已建立小额信贷柜面放贷运行机制。

(七)村民组长无不良贷款。

第九条 信用村评定条件:

(一)辖内信用组占70%以上。

(二)农户建档评级面95%以上。

农户建档评级面=已建档评级农户数/应建档评级农户数×100%。

应建档评级农户为总农户数剔出长期外出务工农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农户。

其他原因指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贩毒成员,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等。

(三)信用农户占应建档评级农户的90%以上。

(四)原则上农户贷款面60%以上或农户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农户贷款面是指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贷款农户之和与该村应建档评级农户占比。

金融服务满意度以向农户问卷调查计算确定。

(五)信用农户贷款面90%以上。

信用农户贷款面是指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贷款信用农户之和与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农户之和占比。

(六)已贷款信用农户年检面100%。

已贷款信用农户是指上年度已发生贷款业务及年初仍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

(七)按四级分类农户不良贷款面5%以下。

农户不良贷款面=不良贷款农户数/有贷款余额的总农户数。

(八)各项贷款不良率按四级分类占比5%(含)以下。

(九)建立阳光放贷机制。

包括:

1、公布贷款操作流程;2、公布评级授信程序和标准,公示农户评级授信结果;  3、建立农户凭贷款证、身份证的柜面放贷机制。

(十)村组领导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无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

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十一)按四级分类村组干部无不良贷款。

第十条 信用乡镇评定条件:

(一)辖内信用村占70%以上。

(二)原则上农户贷款面50%以上或农户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农户贷款面是指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贷款农户之和与该村应建档评级农户占比。

金融服务满意度以向农户问卷调查计算确定。

(三)信用农户贷款面90%以上。

信用农户贷款面是指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之和与当年已发生贷款及申报时点仍有贷款余额的农户之和占比。

(四)已贷款信用农户年检面100%。

已贷款信用农户是指上年度已发生贷款业务及年初仍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

(五)按四级分类全乡镇农户不良贷款面5%以下或按五级分类农户不良贷款面10%以下。

(六)按四级分类不良贷款率5%(含)以下。

(七)建立阳光放贷机制。

包括:

1、公布贷款操作流程;2、公布评级授信程序和标准,公示农户评级授信结果;  3、建立农户凭贷款证、身份证的柜面放贷机制。

(八)按五级分类乡镇所属单位无拖欠信用社贷款。

(九)乡镇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无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所属单位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长期往来。

(十)按四级分类乡镇干部及所属村组干部无不良贷款。

第十一条 信用组评定程序:

(一)村民小组提出评定申请。

对符合信用组评定条件的,由村民小组向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村委会审查推荐。

对符合信用组评定条件的,村委会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组申请评定及验收表》填具审核推荐意见。

(三)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审查验收。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2、各项指标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达到评定标准;3、农村信用社是否真正建立农村小额信贷的柜面放贷机制;4、是否对信用农户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结论是否合规;5、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四)评定授牌。

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定会议,符合评定条件的由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授牌。

第十二条评定信用组应报送的资料:

(一)村民小组评定信用组申请。

(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组申请评定及验收表》。

(三)未建档评级农户汇总表-附未建档评级农户清册。

(四)信用农户汇总表-附信用农户清册。

(五)村组干部及贷款情况统计表。

第十三条信用村评定程序:

(一)村委会提出评定申请。

(二)信用社对申报评定信用村进行招标验收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定会议,对符合评定条件的出具信用村评定报告,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申请评定及验收表》填具审核推荐意见。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2、各项指标是否真实,指标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达到评定标准;3、农村信用社是否真正建立农村小额信贷的柜面放贷机制;4、村组干部有无拖欠信用社贷款等;5、检查信用村(组)档案归集是否完整、管理是否规范。

(四)评定授牌。

对符合评定条件的信用村,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并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申请评定及验收表》填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按第十四条要求报送资料一并报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县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给予正式批复,由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授牌。

第十四条评定验收信用村报送资料:

(一)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创建信用村的验收请示。

(二)乡镇政府成立信用工程建设评定领导小组文件。

(三)乡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的清收不良贷款责任书,如为相关目标管理文件的,需包括清收不良贷款的相关内容。

(四)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信用村的评定报告。

(五)村委会评定信用村申请。

(六)《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评定审查及验收表》,以前年度创建的需提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年审表》。

(七)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建档评级汇总表(村委会及信用社负责人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报送以下附件:

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建档评级农户名册;2、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未建档评级农户名册。

(八)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情况汇总表。

(九)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村组干部名册及贷款情况统计表(村委会及信用社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信用乡镇评定程序:

(一)乡镇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提出评定信用乡镇书面验收申请。

(二)县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定会议,对符合评定条件的出具信用乡镇评定报告,并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申请评定及验收表》填具评定意见。

(三)省联社办事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小组审核验收。

对符合评定条件的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申请评定及验收表》填具审核验收意见后,并向省联社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验收请示。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2、对照评定标准实际检查各项指标是否真实、指标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达到评定标准;3、农村信用社是否真正建立农村小额信贷的柜面放贷机制;4、是否按要求落实有关信贷服务的优惠措施;5、乡镇干部及所属信用村组干部有无拖欠信用社贷款等;6、乡镇各单位是否拖欠信用社贷款;7、检查信用村组档案归集是否完整、管理是否规范。

(四)验收授牌。

省联社组织对申报验收的信用乡镇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评定条件的,给予正式验收批复后,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授牌。

第十六条评定验收信用乡镇需要报送的资料:

(一)办事处申请验收信用乡镇的请示。

(二)县成立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评定信用乡镇的评定报告或评定会议纪要。

(四)乡镇评定信用乡镇申请。

(五)《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申请评定审查及验收表》。

(六)县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评定信用村的批复文件。

(七)信用村创建评定情况汇总表(以村为单位汇总统计)-附信用村评定验收表、年审表(指上年度创建部分)。

(八)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建档评级汇总表(以村为单位汇总统计)。

(九)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汇总表。

(十)乡镇所属单位存贷款、干部贷款及信用村村组干部贷款汇总表。

同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乡镇单位名册及存、贷款情况统计表;2、乡镇干部名册及贷款情况统计表(指非信用村部分)。

第四章信用乡(镇)、信用村管理

第十七条授牌和摘牌:

(一)信用村评定完成后,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对信用村进行授牌;信用村年检不合格的,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对信用村进行摘牌。

(二)信用乡镇评定完成后,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信用乡镇授牌。

信用乡镇年检不合格的,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摘牌。

第十八条优惠政策。

信用社分别按信用村、非信用村,信用农户与非信用农户落实信贷支持的各项措施。

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组的信用农户,实行资金优先安排使用、授信额度适度提高、贷款利率优惠等。

年检“不合格”的,取消信贷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后续监测。

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季对已创建的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进行后续监测。

在监测中发现信用乡镇、信用村有关指标下滑或已经不满足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条件的,给予一个季度宽限期,宽限期仍达不到评定条件的应予摘牌。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

县联社每年对辖内信用乡镇、信用村进行100%的检查,加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

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结束后,创建档案应分别信用乡镇、村由当地信用社归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信用村档案资料包括:

(一)县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评定信用村的批复。

(二)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创建信用村的验收请示。

(三)信用村评定资料。

(四)信用村年检资料。

第二十三条信用乡镇档案资料包括:

(一)省联社信用乡镇验收的批复。

(二)省联社办事处申请信用乡镇验收的请示。

(三)信用乡镇评定资料。

(四)信用乡镇年检资料。

第二十四条日常资料管理。

日常资料指是工作开展中要随时变更或查阅的资料,如“农户贷款情况表”,“农户调查、评级、授信情况表”等。

日常资料按乡镇、村的层次关系放置,并分村建立汇总表,以方便更新和查阅。

第五章年检

第二十五条信用乡镇、信用村年检时,以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定条件为年检评价标准。

第二十六条信用乡镇、信用村年检工作分别由县、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完成年检工作。

年检达不到评定信用乡镇、村组条件的应摘牌,并取消信贷优惠服务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用村年检程序:

(一)信用社对信用村评定指标逐项清理统计,据实填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年审表》。

(二)信用社根据实际指标情况,填写指标是否达标的审查意见,报送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议。

(三)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信用社对信用村指标审查意见,填具年审“合格”或“不合格”初步审查意见,报送县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进行年检审核。

(四)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应提出明确的年检审核意见,年检审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年检“不合格”的应同时提出整改时限及要求。

年检表除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备案存档外,应同时返还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归入信用村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用村年检报送资料:

(一)《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年检表》。

(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建档评级汇总表(村委会及信用社负责人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报送以下附件:

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建档评级农户名册;2、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未建档评级农户名册。

3.5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必须具有丰富的激励手段14(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情况汇总表。

(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村组干部名册及贷款情况统计表(村委会及信用社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a)年初根据工厂前三年产品产量确定月度产量基数;根据前三年的工资水平,同时考虑各处室的分配系数确定工资基数。

第二十九条信用乡镇年检程序:

3.1彩超市场潜力和前景分析

(一)信用社对信用乡镇评定指标逐项清理统计,据实填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年审表》。

(二)信用社根据实际指标情况,填写指标是否达标的审查意见,报送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查。

i)直属企业的利润直接上缴财政部。

(三)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信用社对信用乡镇指标审查意见,填具年审“合格”或“不合格”初步审查意见,报送县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进行年检审查。

(四)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应提出明确的年检审查意见,年检审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年检“不合格”的应同时提出整改时限及要求。

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年检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报省联社办事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近几年,东风厂的关键人才流失率明显下降,与工厂较好地使用情感激励有很大关系。

第三十条信用乡镇年检报送的资料:

基于以上考虑,公司有些人员包括Sinney女士积极倡导发展新的代理商,加强渠道建设和代理商的竞争,推动公司整个产品线的销售额。

(一)《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年检表》。

管理透明其次要做到过程透明。

从期望理论出发,一定要让职工明确组织如何对自己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如何根据考核的结果给自己回报。

东风厂对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制定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由原来的定性考核多改为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办法规定了考核范围、权限和期限(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的具体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及处理办法。

考核的具体内容,涉及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岗位职责及相关业务知识、领导能力和工作态度等;

(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年检表》。

(三)《信用村创建评定情况汇总表》。

BeijingCapitalInt'lAirport1.70HK$5.005.0613.712.510.5(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建档评级汇总表》。

第一章引言(五)《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汇总表》。

(六)《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乡镇单位存贷款、干部贷款及信用村村组干部贷款汇总表》。

同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乡镇单位名册及存、贷款情况统计表》;2、《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乡镇干部名册及贷款情况统计表》。

00069696国债(6)2006-06-142.33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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