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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方案

 

工程桩承载力和完整性检测方案

备案表

 

工程名称: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22#新建工程

申报单位(建设):

汉寿新合作商贸物流园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长沙宏宇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

2017.4.20

 

工程基桩检测方案备案前,检测单位不得进行检测。

以下检测方

案在质监站委派的监督工程师具体监督下实施,监督工程师未到位的

检测报告质监站不予认可

 

(本表一式四份:

备案后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站各一份)

 

工程桩基桩检测方案责任主体审查表

工程名称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22#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汉寿县

建设单位

汉寿新合作商贸物流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业珍

勘察单位

湖南有色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潘宏毅

设计单位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唐国安

监理单位

常德恒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

蔡以忠

施工单位

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

安利胜

检测合同

编号

基桩类型

预应力管桩

检测

方法

承载力

抗压试验

检测依据

JGJ106-2014

完整性

低应变法

检测依据

JGJ106-2014

检测信息

单位工程

名称

总桩数(根)

桩径(㎜)

基础设计等级

特征值

(kN)

总检测数量

监督抽检数量

委托监督

检测单位

承载力

完整性

承载力

完整性

抗压

(根)

抗拨

低应变

抗压

抗拨

低应变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5#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40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6#新建工程

116

300

720

3

45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5#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38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6#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38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9#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40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0#新建工程

116

300

720

3

45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21#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38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22#新建工程

102

300

720

3

38

测单位

工程名称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22#新建工程

检测单

位名称

长沙宏宇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

主要检

测人员

上岗证书编号

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设计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勘察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检测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监督部门

备案

意见

监督组

意见

监督工程师意见(签字):

组长意见(签字):

分管监督站长(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备案局长(签字):

基桩检测技术方案

(适用基桩静载试验、完整性检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22#新建工程

工程地点

汉寿县

建筑层数

总桩数

844

桩型

预应力管桩

检测桩

基本信息

桩型1:

桩径300mm,总桩数根84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720KN。

设计要求

竖向抗压承载力;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

检测方法

承载力

静载荷试验

完整性

低应变反射波法

检测目的

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

数量

承载力

抗压:

24根

抗拨:

桩身完整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完整性

低应变:

322根

检测依据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备注

2、现场检测设备

(1)承载力现场检测设备表

设备

型号

编号

检定日期

检定有效期

静载设备

千斤顶1

QW630T

CH001

2016.08.11

2017.08.10

千斤顶2

QW630T

CH002

2016.08.11

2017.08.10

百分表

0-50mm

3A20068

2016.08.12

2017.08.11

百分表

0-50mm

3A20037

2016.08.12

2017.08.11

(2)完整性现场检测设备表

设备

型号

编号

检定日期

检定有效期

低应变

设备

基桩动测仪

RSM-PRT(T)

2010070299

2016.08.08

2017.08.07

加速度传感器

LC0104C

P128

2016.08.08

2017.08.07

3、现场检测

(1)检测准备:

静载检测现场准备

1、本工程做静载荷试验桩24根,反力装置:

堆载法

2、受检桩身强度:

静载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静载试桩桩顶标高应根据设计要求、场地情况、利于试验的原则确定,桩顶要求无浮浆、砼新鲜密实、平整,试桩桩顶的处理详见《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106-2014附录B。

4、要求检测环境无强烈振源,并采取防雨、排水措施。

5、现场电源满足设备运行及照明。

6、试验前检查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7、场地内道路要满足车辆进退场、调头及仪器设备安装的要求。

8、钢架结构、支墩搭建应牢固可靠,荷载堆码应整齐、美观、安全。

主、次梁应严格对中,主梁、千斤顶预留适当。

9、在准备工作完成后,自委托方通知进场之时起,24小时内开始进场安装。

10、试验开始前技术负责人向公司现场检测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低应变完整性现场准备

1、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工程桩总数20%的基桩进行检测;且对于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动测宜在基槽开挖至设计底标高凿去桩头浮浆或松散、破损部分,并露出坚硬的混凝土表面后在基础垫层浇捣前进行。

3、受检桩的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少于15MPa。

4、桩头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桩身基本等同。

5、桩顶面应平整干净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且无积水,妨碍正常测试的桩顶外露主筋应割掉。

(2)检测方法:

本次基桩检测试验方法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本次静载试验采用堆载法

,由工字钢和跳出板搭成堆载平台,上面均匀堆放砼块构成加载反力系统(详图)。

试验过程采用全自动加载控制系统人工手动加载控制系统

,加载采用1台千斤顶,当采用2台及2台以上油压千斤顶应并联同步工作,千斤顶输出轴力通过试桩中心。

压力值由经过标定的压力表给出,试验用千斤顶、高压油泵、高压油管的容许压力分别大于最大加载时压力的1.2倍。

试桩的沉降变形,通过四只对称布置于沉降测定平面的位移传感器□百分表

进行测量,其分辩率为0.01mm。

所有传感器均用磁性表座固定于基准梁上,基准梁具有一定刚度。

基准桩中心与试桩中心的距离均大于2m,基准桩中心与压重平台支墩边的距离均大于2m。

加载反力系统图

2、本工程加载方式:

慢速维持荷载法

快速维持荷载法□。

3、检测计算:

因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720kN,取桩侧阻、端阻抗力分项系数rsp=2.0,故试验能力应保证在1440kN以上,本工程堆载最大荷载144吨。

4、荷载分级:

将试验极限载荷平均分为10级,首次加两级荷载,以后每次加一级。

5、沉降测读:

(1)慢速维持荷载法(用于试验桩检测):

每级加载后按第5、15、30、45、60分钟分别读记一次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当每1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慢速维持荷载法每级维持时间为2小时(试桩检测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2)快速维持荷载法(用于工程桩检测)□:

工程桩每级加载后维持时间不少于1h,按第5、15、30、45、60分钟分别读记一次沉降量。

测读时间累计为1h,若最后15min时间间隔的桩顶沉降增量与相邻前15min时间间隔的桩顶沉降增量相比未明显收敛时,应延长维持荷载时间,直至最后15min的沉降增量小于相邻15min的沉降量为止。

6、终止加载条件及卸载方法:

按照规范,当试验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终止加载并卸荷。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注:

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5)试验桩头已破坏,试验无法继续进行。

(6)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7)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5min,按第5、15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

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2h,测读时间为第5、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7、试验注意事项:

(1)在试验过程中,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基准梁不受震动、碰撞等因素影响;注意千斤顶是否渗油,活塞行程是否过大,钢梁是否变形等现象。

(2)试验过程中如发生停电、人为事故、仪器设备故障等现象造成试验中断,应查清原因,妥善解决,待恢复正常后,若对试验工作无影响,则试验可继续进行,否则试验工作应重新开始。

(3)安装、观测、值班、安全、保障等事宜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试验成功。

单桩竖向抗拨承载力检测

1、试验方法

本次试验装置采用反力装置,试验反力装置的最大抗拔能力满足试验加载的要求。

加载采用一台630

T油压千斤顶手动加荷,压力值由经标定的压力表给出,再由千斤顶的率定曲线换算成荷载值,压力表精度不小于0.4级,试验桩的桩顶上拔量通过对称布置桩头的百分表测量,其分辩率不小于0.01mm,所有百分表均用磁性表座固定在试验桩桩顶面的桩身混凝土上。

2、荷载分级与加卸荷顺序

试桩每级荷载增量按最大试验荷载的十分之一确定,卸荷量每级为加荷量的两倍,共分5级卸荷。

3、测读采样时间

(1)、每级荷载施加后维持时间不少于2h,按第5、15、30、45、60min测读分别测读试桩桩端上拔量位移各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2)、试桩上拔量相对稳定标准:

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3)、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

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4、加荷稳定标准

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上拔观测值计算。

5、终止加荷条件

当出现下述现象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作用下的上拔量5倍。

(2)按桩顶上拔量控制,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时。

(3)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倍。

(4)对于验收抽样检测的工程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6、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确定

①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

对于陡降型δ-S曲线,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其始点所对应的荷载值。

②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在前面若干级荷载作用下,δ-lgt曲线呈直线状态,随着荷载的增加,δ-lgt曲线变为双折线甚至三折线,尾部斜率呈增大趋势,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取δ-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的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③如果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稳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取前一级荷载值。

④如果已达加载反力装置或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或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而终止加载时桩的总沉降量不大,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取为不小于实际最大试验荷载值。

⑤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对应的荷载值。

7、单桩竖向抗拔承载特征值的确定: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规定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是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除以安全系数2得到的。

桩身完整性检测

1、检测方法:

采用低应变反射波法.

2、测试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5ms;幅频信号分析的频率范围上限不应小于2000Hz。

(2)设定桩长应为桩顶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身截面积应为施工截面积。

(3)桩身波速按本地同类型的测试值初步设定。

(4)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和频域分辨率合理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1024点。

3、传感器的设定值按计量检定结果设定。

4、测量传感安装和激振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感器安装应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应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2)实心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距桩中心2/3半径处。

空心桩的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且在壁厚二分之一处,并与桩中心连线成900夹角。

(3)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钢筋笼的主筋影响。

(4)激振方向应沿桩轴线方向。

(5)瞬态激振应通过现场敲击试验,选择合适重量的激振力锤和锤垫,宜用宽脉冲获取桩底或桩身下部缺陷反射信号,宜用窄脉冲获取桩身上不缺陷反射信号。

5、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测点的纪录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2)检查判断实测信号是否反映桩身完整性特征。

(3)不同检测点及多次实测时域信号一致性较差,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

(4)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的量程。

检测数据真实性保证

1、检测开始时,通知委托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派员参加见证。

2、检测开始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核实堆载质量是否满足最大加载要求。

3、卸载前,最大加载值需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并在检测数据记录上签字,必须有不少于一根桩检测有监督工程师到场监督。

公正性承诺:

1、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开展工作。

2、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及时。

3、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合格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方案编制人签字:

 

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

审批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总监签字:

(监理部签章)

年月日

 

地基基础检测选桩(点)记录表

工程名称:

汉寿县新合作商贸物流中心1-22#新建工程

地基或基础型式

桩径

(㎜)

成桩

总数

(根)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检测方法

检测方案比例

检测方案数量

□预应力管桩(锤击)

□预应力管桩(静压)

□钻(冲)孔港灌注桩

□挖孔灌注桩

□锚杆(索)

□天然地基

□复合地基

□其他

□低应变

□钻芯法

□高应变

□静载法

□压板试验

□轻便触探

□抗拔试验

□其他

选桩(点)原则

□随机抽检□质量疑问□设计要求□监督抽检□结构重点

检测桩(点)号

建设单位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勘察单位

 

年月日

检测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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