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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模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确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河南省确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位置:

(二)宗地面积:

宗地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宗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土地用途:

(四)建筑规模:

按城市规划要求,以审定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六)规划容积率:

(七)规划建筑密度:

(八)建筑限高:

(九)绿地率:

(十)公共配套设施: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16年月日时分 。

五、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宗地编号

起始价

(万元/亩)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在确山县中心城区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mdtdzpg。

com)进行。

凡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一)注册会员、办理数字证书

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为注册会员并办理数字证书。

如果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各方都必须为注册会员,并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为主竞买人,由主竞买人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数字证书(USBkey)的办理,请按照《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中.

(二)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登录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宗地勘测定界图;

3、规划设计条件;

4、拍卖出让须知;

5、宗地详细规划图和区位图;

6、其他相关文件。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认真阅读拍卖出让公告中竞买保证金缴纳方法。

交纳保证金时,付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

如果为联合竞买,必须按申请时填写的联合竞买各方的名称及对应的出资比例分别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

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应按照拍卖公告指定账户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因网上交易的银行系统目前处于测试阶段,不能使用.本宗地竞买保证金申请人须按公告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然后持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打印的网上申购订单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产股办理资格确认).每笔竞买保证金对应一宗出让土地,同时竞买多宗出让土地的,应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拍卖出让程序

(一)公布拍卖信息

拍卖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予以公布.

(二)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

(三)网上拍卖限时竞价

1、网上拍卖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4分钟倒计时.4分钟倒计时截止,没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及网上竞价结果。

2、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报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四)发布出让结果公告.

八、网上拍卖限时竞价规则:

办理好数字证书,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按照限时竞价规则要求参与报价。

(一)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报价规则为:

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至少1个加价幅度,也可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

只有满足竞买加价幅度等竞买条件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确认并即时更新目前最新报价。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三)网上交易设定的所有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九、确认竞得入选人

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报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网上拍卖有竞买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一)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二)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拍卖不成交。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成交结果并将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拍卖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审查文件包括: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确认的进账);

7、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8、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确认的进账);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确认的进账);

7、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8、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时,联合竞买人与实际出资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否则视为募集资金而提供虚假资料行为。

4、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协议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的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不变。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确认的进账);

7、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8、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9、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确认的进账);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申请人应当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报价及限时竞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及限时竞价。

十一、拍卖出让结果公布

出让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驻马店土地招拍挂网和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媒体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十二、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及附件,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应在2016年 月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或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产股咨询。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并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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