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动车保险保单批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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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保险保单批改管理办法
机动车保险保单批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单批改工作,在总公司下发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实务(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分公司在车险保单批改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分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险保单批改种类及适用规则
(一)普通批改
本批改项适用于变更车辆信息(包括车型、车辆种类、车辆用途、座位数/载质量、注册登记年月、车辆使用性质、车辆报废年限)、批增/减承保险别和车辆过户、修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地址、电话等信息的批改。
(二)退保批改
本批改项适用于保单退保处理。
(三)保单(或标志)遗失补办批改
本批改适用于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申请补办的情况。
(四)手续费批改
本批改仅适用于对于保单进行手续费比例及金额的批改,不适用于对于业务来源渠道、代理人及代理协议的变更,并且在批改手续费比例时不得超过原保单所属代理协议的手续费比例上限。
二、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情况及所需要件
(一)普通批改
1、由于投保人投保信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批改
⑴保单正本
⑵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⑶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
⑷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委托书(见附件2)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⑸批改申请书
2、由于车辆过户导致的批改
⑴保单正本
⑵车辆行驶证原件
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⑷车辆过户交易票复印件
⑸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若单位客户:
单位盖章确认的过户申请)或过户后车主身份证(若单位客户:
单位盖章确认的过户申请)
(6)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⑺批改申请书(须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过户后车主的签字或签章)
上述1、2类原因的批改申请书填写格式见附件1(内容1)
3、由于分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批改
⑴车辆行驶证或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批改申请书(经办人须将操作失误原因据实填写在批改申请书上,并由经办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批改)
该原因的批改申请书填写格式见附件1(内容2)
(二)退保(或批减险种)批改
1、交强险允许退保的情况
根据《交强险承保实务(2009版)》规定,投保人解除交强险合同只允许以下6种情况:
⑴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⑵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⑷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只能退保保险起期在后面的保单);
⑸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商业险允许退保(或批减险种)的情况
除上述交强险允许退保的情况外,客户可根据其他实际情况退保。
上述1、2类情况界定为客户正常退保(或批减险种)。
3、由于分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且无法通过批改处理导致的保单退保(或批减险种)情况。
本条所述情况界定为非客户正常原因导致的退保(或批减险种)。
4、车险退保(或批减险种)必须要件(客户正常退保)
⑴保单及发票正本、交强险标志
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签章)确认的退保申请书
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有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⑷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法提供保险单和标志的,必须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亲自办理退保手续,并提供签字(章)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我司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或批减险种)手续
⑸针对不同退保原因,办理退保必须的其他必要件:
i车辆报废证明或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ii交管局车管所出具的车辆停驶证明
iii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车辆封档通知书
iv签单日在前的其他公司保单原件
v车辆转卖交易票原件或已经变更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原件
vi车辆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明
vii其他必要的材料
5、车险退保(或批减险种)必须要件(非客户正常退保)
⑴保单及发票正本、交强险标志
⑵批改申请书(经办人须将操作失误原因据实填写在批改申请书上,并由经办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批改)
⑶若是交强险退保,只允许重复投保交强险情况下的操作,且必须在批改申请书上注明在我司重新出具的交强险保单号。
该原因的批改申请书填写格式见附件1(内容3)。
(三)保单(或标志)遗失补办批改
1、保单(或标志)遗失补办的情况
⑴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申请补办的,可在收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书面补发申请后,通过业务系统重新打印保险单并加盖带有“补发”字样的印章,也可在与投保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用抄件或业务留存联复印件替代;
⑵商业险发生损毁或者遗失申请补办的,一般情况下,可在收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书面补发申请后,向其提供单证业务留存联复印件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2、保单(或标志)遗失补办必须要件
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身份证(若单位客户:
单位盖章确认的补办申请);
⑵机动车行驶证;
⑶若有车辆过户情况,需要提供过户双方的身份证方可予以补办;
⑷交强险单证、标志补办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1)
(四)手续费批改
⑴批改申请书;
⑵申请更改手续费比例或金额的车险业务明细及车险业务专报(业务专报中须注明手续费比例金额更改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三、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流程
(一)由于投保人原因需办理批改的
1、流程示意图:
2、流程说明:
⑴投保人提出批改申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签字确认,若为单位须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上述“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情况及所需要件”中“由于投保人原因所致批改”要求的要件。
⑵业务经办部门受理,业务经办人或综合内勤核实办理批改者身份,初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要件(身份证原件查验后,核实人员签“与原件核实无异”确认),同时核实该保单是否有理赔未了案件(要求理赔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⑶业务经办人或综合内勤将以上事项核实无误后,如批减或退保保单涉及中介费用的,妥善处理好退保涉及的中介费用追回问题,涉及到批减或退保保单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⑷业务经办人或综合内勤将已核实的所有车险批改资料交由核保人复核,核保人复核所有批改资料无误后,在批改申请上签字确认。
⑸出单中心按核保人的核保意见,核实所有批改资料无误后,录入核心系统做批改处理,出具批单,留存上述“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情况及所需要件”中要求的要件。
(6)若涉及保费变化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代办人)持批单和相关要件,到财会部办理缴纳保费或领取退保费等手续,业务经办人或综合内勤协助办理。
退保费原则上退回被保险人账号(被保险人信用卡),如有其他情况,按照分公司财会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由于非客户正常原因办理批改的
1、导致批改发生的责任人可以为业务经办人,由其提出批改申请(批改申请中须注明操作失误原因),并提供上述“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情况及所需要件”中“由于分非客户正常所致批改”要求的要件。
2、业务经办人将批改申请及相关资料提交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在批改申请书中签署意见。
3、业务经办人将由部门经理审核后的批改申请及相关资料交由核保人复核,核保人复核所有批改资料无误后,在批改申请上签字确认。
核保人同时会纪录业务经办人此类批改数量,每月定期向其部门通报,由其部门进行相关考核。
4、出单中心按核保人的核保意见,核实所有批改资料无误后,录入核心系统做批改处理(核心业务系统的批改原因按批改申请据实录入),出具批单,留存相关要件。
5、若涉及保费变化的,业务经办人持批单和相关要件,到财会部办理缴纳保费或领取退保费等手续。
6、若涉及手续费批改,业务经办人向承保部提交车险业务专报及批改明细,承保部审批后,持批改申请及批改明细由出单中心予以办理。
四、办理车险保单批改注意事项
(一)分公司车险批改权限只在分公司出单中心及武清支公司设置,各车险远程出单机构不允许设置车险批改权限,其代理业务的批改由专管员协助在分公司或支公司办理。
(二)投保人申请批改的内容必须符合监管规定,符合费率方案的规定,符合总公司、分公司的承保政策,且业务操作系统能够给予技术支持,严禁无理由进行保单批改,不允许以点、杠等符号替代批改理由。
(三)批单必须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进行批改,不允许倒签单或对已到期保单进行批改。
倒签单的判定标准是:
批改生效日期早于批改录入日期,批单生效日期最早应为自提出批改申请次日零时始。
(四)批文应与所作的批改相对应,不可在批文中任意增加与批改内容无关的描述,也不得删除系统生成的批文内容及计算公式;对于由于非客户正常原因导致的批改,可以在业务系统据实录入批改原因。
(五)除新车加牌批单,批改前查看此保单是否有未决案件,有未决案件的需经理赔部门书面签署同意后方可批改。
(六)不可进行更换保险标的批改,如同时批改车辆信息中的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中的任意两项。
(七)涉及过户的,除需核实其过户证明资料,如二手车购车发票、新的行驶证、车辆登记本复印件的同时,还需对保单中涉及到车辆实际价值的险别按交易票实际价值进行批改。
(八)严禁违规进行保费批退。
减费批改业务需查看此单是否已全额交费,未作交费确认的保单不可以进行减费批改。
涉及批减险种或批减保费的,出单中心必须在保单正本与批单上加盖“骑缝章”。
对交强险或商业险费率浮动有误、商业险保险金额下调等情况不允许做批减批单,确实需要更改的按退保重新出单处理。
(九)支公司涉及保费变化的批单及过户的批单,批改前须将批改申请等所有批改资料上传至影像系统或分公司核保人处,核保人须在审核批改手续齐全后方可给予核批通过。
(十)办理车险批改提供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上述流程的情况,车险核保人不予审核,出单中心不应给办理。
五、特殊情况的保单退保
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按上述流程正常退保(如无法提供退保相关手续等),由业务经办人填写特殊业务申请单(见附件3),业务部经理确认后上报承保部经理审批同意后办理,但涉及到的保单中介费用由业务部负责追回。
六、其它规定
(一)本管理办法实施后,若发生由于没有按分公司上述管理办法执行,导致发生各种问题,给分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是造成损失的,上述规定中涉及到的业务经办人或综合内勤、核保人等相关责任人,要负连带责任,由分公司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管理办法实施后,分公司原《关于办理车险退保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津车函[2008]5号)、《关于远程出单机构办理车险批改业务操作流程》(津中银保险车[2008]6号)作废。
(三)本管理办法是根据总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实务(2010版)》及中保协《交强险承保实务(2009版)》,结合天津地区车险见费出单实际情况而对车险批改流程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
(四)分公司各远程出单机构适用本管理办法,由分公司业务部门中介专管员协助办理。
(五)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2010年4月9日
附件1:
机动车保险批改申请书(内容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本人投保的(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保险单号。
因(原因),向贵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具体申请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申请变更为
特此申请。
投保人签字/章:
年月日
机动车保险批改申请书(内容2)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单号(号牌号码)(品牌型号)的车辆,
因(业务员填写投保单有误;录单员录入有误),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具体申请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申请变更为
特此申请。
相关责任人签字/章:
责任人部门经理签字:
年月日
机动车保险批改申请书(内容3)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单号(号牌号码)(品牌型号)的车辆,
因(业务员填写投保单有误;录单员录入有误;保额或费率系数有误)原因,特申请批减(或退保)(险别)。
重新出保单号为:
。
特此申请。
相关责任人签字/章:
责任人部门经理签字:
年月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单证、标志补办申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姓名)因
致交强险车的保险单/定额保险单/批单/标志)于年月日(损毁/遗失),特申请补办。
机动车交强险基本信息如下: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保险期间:
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人签章(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办理退保委托书(单位客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本单位在贵公司投保车辆保险,车辆牌照号码为:
,行驶证车主为:
,保单号为。
由于原因,该车辆需要退保,本单位特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持本单位退保申请及相关保单退保手续,前往贵公司办理退保,退保费(□划入本单位帐户□由(姓名)代为领取)。
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与贵公司无关。
单位户名:
单位帐号:
此致。
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章:
年月日
办理退保委托书(个人客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本人在贵公司投保车辆保险,车辆牌照号码为:
,行驶证车主为:
,保单号为。
由于原因,该车辆需要退保,本人因故无法前往贵公司办理车辆退保手续,特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保单退保手续,前往贵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代本人领取退保费。
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负责,与贵公司无关。
此致。
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章:
年月日
注:
上述委托书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
附件3: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特殊业务申报单
被保险人车牌号
业务经办部门业务经办人
情况或问题详述
□退保要件不齐备
□中介费用不认可
□其它情况
具体情况说明:
视需要由客户签字确认
业务部经理意见
车险核保人意见
承保部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