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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被诛十族的政治文化意义

(张之楠,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后)

一 被诛十族

明初有一个震惊当时及其令后来震惊的历史事件,即明成祖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之事,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之十八记此事之本末云:

文皇发北平,僧道衍送之郊,跪而密启曰:

“臣有所托。

”上曰:

“何为?

”衍曰:

“南有方孝孺者,素有学行,武成之日,必不降附,请勿杀之,杀之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

”文皇首肯之。

及师次金川门,大内火,建文帝逊去,即召用孝孺,不肯屈,逼之,孝孺衰绖号恸阙下,为镇抚伍云等执以献。

成祖待以不死,不屈,系之狱,使其徒廖镛、廖铭说之。

叱曰:

“小子从予几年所矣,犹不知义之是非!

”成祖欲草即位诏,皆举孝孺,乃召出狱,斩衰入见,悲恸彻殿陛。

文皇谕曰:

“我法周公辅成王耳!

”孝孺曰:

“成王安在?

”文皇曰:

“伊自焚死。

”孝孺曰:

“何不立成王之子?

”文皇曰:

“国赖长君。

”孝孺曰:

“何不立成王之弟?

”文皇降榻劳曰:

“此朕家事耳!

先生毋过劳苦。

”左右援笔札,又曰:

“诏天下,非先生不可。

”孝孺大批数字,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曰:

“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文皇大声曰:

“汝安能遽死。

即死,独不顾九族乎?

”孝孺曰:

“便十族奈我何!

”声愈厉。

文皇大怒,令以刀抉其口两旁至两耳,复锢之狱,大收其朋友门生。

每收一人,辄示孝孺,孝孺不一顾,乃尽杀之,然后出孝孺,磔之聚宝门外。

孝孺慷慨就戮,为绝命词曰: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庶不我尤!

”时年四十六。

复诏收其妻郑氏,妻与诸子皆先经死。

悉燔削方氏墓。

初,籍十族,每逮至,辄以示孝孺,孝孺执不从,乃及母族林彦清等、妻族郑原吉等。

九族既戮,亦皆不从,乃及朋友门生廖镛、林嘉猷等为一族,并坐,然后诏磔于市,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谪戍绝徼死者不可胜计。

孝孺季弟方孝友就戮时,孝孺目之,泪下。

孝友口占一诗曰:

“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

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

”士论壮之,以为不愧孝孺之弟。

孝孺又有二女,年俱未笄,被逮过淮,相与连袂投桥水死。

僧道衍即姚广孝,十四岁出家为僧,却事道士席应真,得其阴阳术数之学,以“知天道”为名,在建文帝削诸王之权时,力劝燕王朱棣起兵。

在靖难之役中,为朱棣献计献策,为最终取得政权立下了汗马功劳。

道衍好学工诗,与当时的文人交往密切,宋濂、苏伯衡等文人皆推奖之,故其知方孝孺之名、之学与个性,因此在朱棣入南京时,密托朱棣勿杀方孝孺。

明成祖朱棣在历史上留下了血腥杀戮之名,但在即位之初,似乎并无杀戮之意。

余继登《典故纪闻》录成祖事迹,其中有关于用人的文献,兹录三条,其一云:

成祖既即位,谕群臣曰:

“凡人才识不同,长于此或短于彼,苟事有所误,即明言之,予不汝责。

若隐而不言,日久觉露,情同欺罔,法则难容矣。

其二云:

成祖既封功臣,因谕群臣曰:

“君臣不能保全者,常始于不相信,苟不相信,即父子将为秦越,况君臣乎!

吾于诸功臣,报之厚而待之诚,常见其善,不见其不善,惟其才而任之,保功用人,可以两得。

其三云:

成祖初即位,义乌县教谕高泽言:

“自古帝王必虚心纳言,今臣民有所论奏,愿假以辞色,使得各尽其情,善者采之,不善者置之,则贵臣不敢蒙蔽,下情得以上达,忠言日闻,天下之事无雍滞矣。

”成祖嘉纳之,以示六部臣曰:

“疏远之臣,犹能心存国事,在朕左右受腹心之托者,当思正直自奋,用副委任。

这些材料说明明成祖还能够正确看待臣属,能够用人之所长、信任臣僚和虚心纳言。

尽管可以说这些材料是成祖为自己或史臣对成祖的文饰,或是虚意的表面文章,但事实上成祖即位后并没有如朱元璋那样大肆杀戮功臣。

对于道衍所托勿杀方孝孺,朱棣“首肯之”,说明他答应了道衍的密托,开始并没有要杀方孝孺之意。

朱棣希望方孝孺能为自己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则坚持正统的皇位传继之制,斥朱棣不应自己做皇帝,激怒了朱棣。

细观谷应泰《壬午殉难》中所载朱棣诛杀之臣,皆为忠心建文而不为其所用之人,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是何其多,又何止朱棣一人!

不管怎么说,朱棣对建文旧臣的屠戮,使他留下了血腥屠杀之名,也正如谷应泰所评述的那样,朱棣不能如“川泽”之“纳污”而失“王者之大度”。

黄宗羲对此亦持同样的看法。

有人说方孝孺性格“激烈过甚”,从而“致十族之酷”,黄宗羲却将责任归之于朱棣的“天性刻薄”:

“夫成祖天天性刻薄,先生为天下属望,不得其草,则怨毒倒行,无(按:

一本作何)所不至,不关先生之甚不甚也。

不观先生而外,其受祸如先生者,宁皆已甚之所至乎?

此但可委之无妄之运数耳。

”这样悲惨的结局,责任主要在明成祖,而非在方孝孺。

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共八百七十三人,可谓开了历史之先河,暴虐之惨,在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

谷应泰比较成祖与历史上政权更替中发生的杀戮,论曰:

闻之川泽纳污,瑾瑜匿瑕,王者之大度也。

以故什方旧怨,汉帝首封,射钩小嫌,齐侯不问,况吠尧者主未必桀而詈我者节重于许乎!

若乃文皇之正位金陵也,宜发哀痛之言,为谢过之举。

其能从我游者,固且厚糈以宠范阳,尊官以礼魏征矣。

若或天命虽改,执志弥坚,亦复放还山林,听其自适。

逄萌之挂冠东都,伯况之杜门广武,狂奴故态,何相迫乎?

而文皇甫入清宫,即加罗织,始而募悬赏格,继且穷治党与,一士秉贞,则袒免并及,一人厉操,则里落为墟,虽温舒之同时五族,张俭之祸及万家,不足比也。

乃若受戮之最惨者,方孝孺之党,坐死者八百七十人;邹瑾之案,诛戮者四百四十人;练子宁之狱,弃市者一百五十人;陈迪之党,杖戍者一百八十人;司中之系,姻娅从死者八十余人;胡闰之狱,全家抄提者二百十七人;董镛之逮,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以及卓敬、黄观、齐泰、黄子澄、魏冕、王度、卢元质之徒,多者三族,少者一族也。

又若赴义之最烈者,铁铉之尸还反背,景清之死犹犯驾。

就义之最洁者,教授之明伦恸哭,樵夫之自投东湖,若此之俦,则又未易更仆数也。

嗟乎!

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故步、阐之门皆尽,机、云之种无遗。

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

又况孔融覆巢之女,郭淮从坐之妻,古者但有刑诛,从无玷染,而或分隶教坊,给配象奴,潘氏承恩于织室,才人下降于厮养,此忠臣义士尤所为植发冲冠,椎胸而雪涕者也。

抑予闻之,荡阴之战,血惟嵇绍,靖康之祸,死仅侍郎。

而建文诸臣,三千同周武之心,五百尽田横之客,蹈死如归,奋臂不顾者,盖亦有所致此也。

方高皇英武在上,其养育者率多直节,不事委蛇。

而文皇刑威劫人,其搜捕者易于抵触,难于感化。

虽人心之不附,亦相激而使然也。

至于宋朝忠厚,不杀大僚,孙皓凶残,恒加烧锯。

臣以礼使,士不可辱。

呜呼!

成祖之作法凉矣。

以残暴而著名的秦代,杀戮不过诛三祖,而成祖此次杀戮之重,竟超过了公认的暴秦!

对于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之事,除了谷应泰的这一大段对壬午殉难惨烈之状进行了激烈的抨击外,后世多有评述,皆认为方孝孺得祸之惨烈,为古今所无。

明人王弘诲在《方正学先生祠堂碑》中说:

“我成祖文皇帝靖难师入金陵,一时抗节死义之臣,则正学万先生为尤烈云。

”明人项复宏《重建方正学先生祠堂碑》中说:

“以先生死事之惨,遗祸之烈,外史氏往往深伤之,以为出于先生之不幸。

”明人施浚明《跋方正学先生祠祭田记》中说:

“贞臣殉君,自古非乏。

其用心最苦,而受祸最烈者莫如方先生。

”明人张绍谦《祭方正学先生祠文》中说:

“古今遭时之难,死事之惨,孰有如先生者乎?

”明人李维桢《方正学先生石墓记》中说:

“方正学先生殉节遘祸,于建文诸臣中最烈,而近日所以恤录章显者亦最盛。

”清人鲁超《重修求忠书院碑记》中说:

“夫成祖之时忠义之士歼灭无遗,瓜蔓之抄祸延海内,而罹祸之惨无如先生者。

”清人汪有典《方正学先生传》中说:

“秦政赫连勃勃,振古之穷凶也,然未尝有十族刑。

盖自开辟以来,忠义屠戮之惨,至明为极,而燕王实肇其端;死难亦惟明为盛,而先生特冠其首。

”清人沈叔埏《书《逊志斋集》后》中说:

“先生得祸之烈,为古今所无。

需要说明的是,朱棣收方孝孺十族而诛之,亦有史家对此事加以质疑。

郑晓在《文学博士方先生传》中记载此事说:

“置左右授笔札,又曰:

‘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儒大批数字云云,投笔于地,又大哭。

且骂且哭曰:

‘死即死,诏不可草。

’文皇大怒,命磔诸市。

孝儒慨然就戮,为绝命词曰: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庶不我尤!

’时年四十六。

复诏收其妻郑(氏),郑先已经死,宗族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

”郑晓在这里并没有提到明成祖诛方孝孺十族。

谈迁在记惠宗建文四年事中提到诛方孝儒事云:

“促草诏,孝儒掷笔哭骂不已。

上曰:

‘吾能赤人九族。

’对曰:

‘即死安能加族我乎!

行见后之叛俑今日也。

’下狱,逮其宗戚相踵示之,哭骂如故。

上怒,命抉其吻,剔其舌,孝孺犹噀血犯御座,磔之。

”朱彝尊对此事亦不以为然,在《逊志斋文钞序》中说:

“公既死,朝廷严文字之禁,而郑氏所辑,凡四、五册,余皆叔丰补完之,公之文卒赖以传。

然则诸君子或为公友,或在公之门,当日咸不及难,吾是以知门人故友为十族之说,亦传之者过也。

”朱彝尊认为,朱棣诛方孝孺十族之说,乃士人传说之过,有所夸张。

清代史学家夏燮对此事曾加考异,说:

“当日或加三为四,或加九为十,传闻异词不足辨。

”对诛十族之说亦言不足为信。

上引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言廖镛亦被“诏磔于市”,《明史》卷一百四十一《方孝孺传》则云“其门人德庆侯廖永忠之孙镛与其弟铭检遗骸瘞聚宝门外山上”,二者对此的叙述相矛盾。

相比较而言,《明史》所言更为可信,可见确如朱彝尊所说,朱棣并没有收尽方孝孺十族而诛之。

不过,针对廖镛与廖铭兄弟,张朝瑞在《翰林院文学博士方孝孺》中有不同的说法:

“籍九族。

文皇怒不已,必诛十族,乃以门人廖镛等为一族,诛之。

”似乎廖镛与方孝孺同时被诛,而又在《都督廖镛》中叙此事始末云:

“靖难后,文皇以廖侯两子镛与铭尝受学方孝孺,令召之。

孝儒怒曰:

‘汝读几年书,还不识个“是”字!

’两子复命,文皇大怒,令收孝儒,刑之聚宝门外,凡七日,骂声不绝。

廖两子拾遗骸,葬聚宝门外山上。

甫毕而廖氏亦见收,两子逃去。

永乐元年四月,锦衣卫镇抚司奏获镛、铭,送刑部,论死。

镛弟钺及从父淮安指挥佥事昇俱谪戍边,镛母东瓯王长女也,并铭女送浣衣局。

”这里说廖氏兄弟是先收葬方孝孺遗骸,而后被锦衣卫所逮后处死的。

在《翰林院文学博士方孝孺》中还提到“当时孝孺所与游,有魏泽、王稌”,并附有魏泽、王稌二人小传。

魏泽之小传云:

“字彦恩,溧水人,有学行。

洪武中累官至刑部尚书,后谪宁海典史,时方逮捕孝孺族党,泽悉力周旋,藏其幼子,以故方氏有遗育。

谢文肃公诗所谓‘孙枝一叶是君恩’也。

后泽过孝孺故居,为诗悼之曰:

‘笋舆冲雨过侯城,抚景令人感慨生。

黄鸟向人空百啭,清猿堕泪只三声。

山中自可全高节,天下难居是盛名。

却忆令威千载后,重归华表不胜情。

’闻者无不归泽之义矣。

”魏泽藏方孝孺幼子事,后人有辩诬,实无其事。

王稌之小传云:

“王稌字叔丰,祎之孙,绅之子。

积学能文,有祖父风,受业方孝孺,孝孺甚器重之。

孝孺之及于难也,稌周旋其间,又与孝孺表侄郑殉至聚宝门外求负其遗骸归葬,不可得,坐逮系狱。

文皇念祎忠,特宥之,方欲向用,而稌以疾辞还金华,读书青岩山下,将终身焉。

棕与童景庸书,言痛念逊志名迹日就湮没,欲执事与同志商榷,搜辑其学行幽潜生卒始末为行状以传,凡有爱慕之心者自能默识谨藏,或可待时发扬于万一,稌遂辑方氏遗文为《侯城集》以传,人咸义之。

”即真如《忠节录》所云,廖镛与廖铭兄弟确实被诛,如魏泽、王稌等人亦确实没有被诛,所以说方孝孺被诛十族之论是不完全准确的,确实有他人夸大的成分,使得这次事件在以讹传讹中被放大。

对此事的辩疑,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的第三章亦有所说明,可参看。

朱棣诛方孝孺十族时,为使方孝孺屈服,每逮一人,辄以示,方孝孺不为所动,“执不从”,于是连累而死者八百七十三人。

因此有人认为方孝孺应该早自杀,就不至于连累八百七十三人:

“夫先生之殉难也,被逮者八百七十三人,十族之祸必其同里为多,后之论者谓先生设早自裁决,或不至累及八百余人,是以八百余人为先生死也。

方孝孺忍痛直视着自己的十族共八百七十三人被处死而不屈服,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或动力能使得他做到忍住巨大的悲痛而不屈服?

方孝孺在坚守什么?

二 《题山水隐者》诗

方孝孺,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斋,入蜀后,蜀献王赐号正学。

浙江宁波人,生于元至正十七年(1357),至1402被明成祖朱棣所杀时,46岁。

方孝孺自幼天资聪明,五岁时即能读书作诗,六岁时作《题山水隐者》诗云:

“栋宇参差通翠微,路通犹恐世人知。

等闲识得东风面,卧看白云初起时。

”乍看本诗,似乎方孝孺幼时即向往一种隐逸、悠然隐士生活和不受拘束的心态。

实际上却并不是如此。

所谓“等闲识得东风面”,出自朱熹的《春日》诗,原诗云: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首诗向来被理学家看作是一首悟学之诗,明代后期理学家冯从吾曾说:

自虞廷言中,而学者多以发而皆中节之和当之,不知道理有个所以中节处,不在发时。

当喜怒哀乐之未发,而此理已具矣。

此时说个不偏不倚,真是不偏不倚;说个无过不及,真是无过不及。

虞廷之所谓中,正指此耳。

虽不睹不闻,而天下事却件件离不得,无其迹而有其理,故曰天下之大本。

孔子知天命知此者也,曾子止至善止此者也,孟子道性善道此者也,善哉乎!

朱子之推言之也,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又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学问透悟乎此,是从先天未画处立根,故曰立天下之大本。

此是无声无臭的道理,不是子思点破,令人何处寻讨。

冯从吾说这首诗是朱熹“学问悟透”之语,是喜怒哀乐未发而理已具,是无声无臭的道理,是天下之大本。

又曾引该诗之后说:

“既识得东风面,则万紫千红总是春,安往非学,安往得厌,安往非诲,安往得倦。

”悟得此诗,则无处非学。

与冯从吾差不多同时稍后的另一理学家陆世仪则在引该诗后说:

“分明道出一贯气象。

”这个一贯气象,当然是理学家的一贯气象了。

明初理学家吴与弼在梦中还吟咏此诗,云:

“等闲识得东风意,便是桥边鸟鹊春。

”吴与弼尊奉程朱理学,多次梦见所尊崇的朱熹,如云:

“梦侍晦庵先生侧,先生颜色蔼然,而礼甚恭,肃焉起敬起仰也。

”因此,吴与弼虽然对朱熹的这首诗稍加变化,诗意和包含的道理,仍然与朱熹的原诗是一致的。

所以,由方孝孺六岁所作的这首《题山水隐者》诗来看,他追求和向往的绝不是隐逸的悠然生活和飘逸心态,理学家悟透学问之境才是他追求的最终目标,在学问追求和人生选择上,方孝孺必然会向理学家的境地靠拢,而随后的学习、求师和思想发展验证了方孝孺的这个选择和追求。

三 家庭之教与师授

方孝孺有一段回忆自己读书经历的文字,说:

“某六七岁时,初入学读书,见书册中载圣贤名字,或圣贤良相将形貌,即有愿学之心,每窃寸纸,署其名与同軰诸学子拱揖而指麾之。

父兄虽加呵禁,不止也。

既而年十岁余,渐省事,见当世奔走仕宦者不足道,以为圣贤之学可以自立,外至者不足为吾轻重也,遂有慕乎道德之心。

又四五年,侍先人北游济上,历邹鲁之故墟,览周公、孔子庙宅,求七十子之遗迹,问陋巷、舞雩所在,潜心静虑,验其所得,慨叹以为彼七十子者,纵颜、闵未可几及,其余若樊迟、冉求辈,使学之同时,岂皆让之乎!

但今世无圣人出,不得所依归,故不若尔。

迨今又五六年,阅理滋多,约心愈久,始知古人未易卒至。

盖其信道之心笃,自治之法严,故其所成,近求之无遗行,实用之有成功,非近代虚名者比也。

某诚信其然,故不自放于俗,每兴伤今崇古之思,积之既多,发为言语。

道政事必曰伊、尹、周、公,论道德必曰孔、孟、颜、闵,寝而思者,此数君子也,坐而诵者,此数君子也。

用心一入于此,犹恐流于过高,如古狂人,而不适于用。

”方孝孺六七岁之时,见到圣贤良相将相貌,就有愿学之心。

明后期焦竑以此论方孝孺之志:

“方孝孺髫龀chen已善属文,双眸炯炯如电,读书十行俱下,日积寸许。

见典册所载圣贤名字,或良将相形貌,辄默记,欣然有愿慕之志,乡人呼为小韩子。

”根据这段自述,方孝孺在一生的学习、求师和阅历过程中,以学圣贤自立。

所以,上引《题山水隐者》诗看上去是表现隐逸之趣,实是表现出方孝孺自幼即有理学家和做圣贤良将相之志。

方孝孺以孔、孟等前代圣贤为自己学习对象,慕乎道德,明人孙如游《重刻正学方先生文集序》中将方孝孺的道德文章比之如孟子:

“昔战国时士风卑鄙,竞习于滨阿澳泌,取媚当世,而孟子独以泰山岩岩之气振之,真所谓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者,千古而后,赖《七篇》之存,而其气之浩然塞天地者尤可想见,则兹集之关世教匪眇少矣。

嗟乎!

孟子处浊世抱道弗试,徒托于《七篇》之文,而先生当盛代经纶肇始,勋业未究,即道德文章足表见千古,而赍志以往,读兹集者其尚有余忱也夫。

”在孙如游看来,无论从气节还是从道德文章上,方孝孺都可比隆于孟子。

方孝孺一生追求气节和道德文章,是受到家庭和他的老师宋濂两方面的影响。

据方孝孺自言,方家“世敦儒术,为邑礼义家”。

其父方克勤,字去矜,方孝孺述其父之经历云:

“先君生而端重殊常,五岁能读书,自辩章句。

年十余,暗记五经,为文有奇语。

里中老生啧啧赏异,呼为神童。

稍长,阅关、闽遗书,叹曰:

‘为学当如是矣。

’遂刮去浮藻,竭心推性命之秘,闭门讲习,不知饥渇寒暑。

年十八九,充然成德为名儒,受业质疑者继乎门。

先君口举手画,横分竖贯,曲折明备,各称其所欲。

初邑人自宋季以骈俪雕刻为学,莫有谈周公、仲尼之道者,至先君始以《易》教授,开陈其说,士俗为之大变。

……先君纵观南宋故都,为文贳酒,酹岳武穆王墓,歌黍离之诗,慷慨泣数行下。

……先君自是道益明,志益坚。

知元之将乱,弥自韬晦,穷理致知以尽其变。

至于阴阳消长之度,礼乐名物之数,井田封建之制,躔次疆理之说,咸求折中,授业者日益多。

”从这段话来看,方克勤其一是自幼攻读圣贤之书,讲求性命之学;其二有经济天下之志,其三以循“道”作为自己的政治观念,其四精通古代礼乐名物之数、井田封建之制等。

在下面的叙述中,我们将看到,方克勤秉持的这四个方面,对方孝孺产生了多大的影响。

方克勤出仕明朝,在济宁作地方官时,亦以此教授地方:

“初先君受济宁之命,以为非常之恩,不可不尽力。

到部,为书悬之通衢,谕以朝廷养民之意,孝悌忠信之道。

俾民有所不平,诣府自言,禁吏不得叱呵之。

日引耆耋之士坐语,问以得失。

郡学官阙,先圣庙颓坏,先君聘前进士为师,弟子未备者,选充之。

役浮屠葺庙堂,凿庙前地为泮池,撤佛庐,增廊庑,度庙后地为射圃,造弓矢,置旐鹄,日视学,率诸生习业。

始,郡兵后,人未知学,先君以身为师,为之立章句,谨节文,讲内圣外王之道,不踰时皆化,儒服者斑斑间出。

”与朱元璋以严刑峻法治国的方针不同,方克勤是以“孝悌忠信之道”来治民,即其为政是以“教化为先。

用方孝孺的话说,方克勤自身“孝爱切至”,每有“奇味”时,母亲不食,宁肯让“奇味”败腐而不食。

处事以国家为先,有人劝其为家计,他却说:

“先国可也,敢射利乎?

”有其父必有其子,方孝孺在这方面表现出了和父亲一样的作风。

方孝孺对父亲是极其佩服,评价其为人云:

“动容周旋,必以礼法,率真任质,不事表襮。

与人交好,不以久近冷热。

一立谈顷,洞见肺腑,发言持论,一本于正。

性命之道,晚益精熟,荣辱利害,视之若一。

临终之际,知非自致,超然委命,颜色不改。

呜呼痛哉!

先君之学,明白纯正,以绍述考亭为己责,所志益深且远,逢时得位,亦欲推以淑斯人。

否则退隐邱园,传其业于书,以诏后世。

”方克勤正直儒士的形象跃然纸上。

又评价方克勤所循之“道”云:

“先君之道,盖法时乎《易》,取政乎《书》,主敬乎礼,体和乎乐,雅言以诗,制事以《春秋》。

其深高博大者,虽不可测而知,然而家焉而有善俗之化,官焉而致富庶之治。

发之乎政事,著之乎文辞,比于古之贤人循吏,未之或加也。

以上方克勤事迹,为方孝孺所自述。

方孝孺之师宋濂感方克勤之事迹,亦作《故愚庵先生方公墓版文》(姚履旋等辑《逊志斋外纪》卷之上作《故愚庵先生方公墓铭文》),对方克勤大加赞扬,称其:

“能诚求实践,参前倚衡,俨若上帝鉴临,涵养既纯,发舒自异。

”方克勤之于方孝孺,正如《逊志斋外纪》录廖道南《殿阁词林记略》中所言:

“方先生得家庭之教,于书靡不通究,常慨然以古圣贤自期,以经纶天下为己任。

”黄宗羲亦云其学主要出自家庭之教:

“持守之严,刚大之气,与紫阳真相伯仲,固为有明之学祖也。

先生之学,虽出自景濂氏,然得之家庭者居多。

洪武九年,方孝孺从父之命,投师宋濂。

在学习过程中,宋濂对方孝孺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方孝孺与宋濂师生之间比较,下文有详细叙述,本处暂且省略,不过后人评论方孝孺超出宋濂之上。

如郁衮《方孝孺》中说:

“在宋濂门为高弟子,从濂后每私居念及,或见其手迹,或对客谈及濂事,辄涕泣。

既官汉中,其家不能存,言于蜀王厚抚恤之。

墓在夔,每舟次夔,必往祭墓下,恸哭移时乃去。

在建文时,羽仪斯文,隐然为当世重。

以蜀王尝赐号正学斋,世号正学先生。

所著有《逊志斋集》三十八卷。

《大易枝辞》、《周礼考次》、《武王戒书注》、《帝王基命录》、《文统》、《宋史要言》诸书皆逸不传。

孝孺文章似宋苏轼,雄迈奔放,沛然若狂流倒峡而气不可遏。

发为论著,酿粹都郁,虽博极群书,而根据六经,宪章孔、孟,宋程、朱以前无有也。

濂尝推之,谓欧阳少师、苏长公姑置勿论,自余诸子与之角逐文艺之场,未知孰为后先。

其后李贤亦称孝孺师景濂,议论波澜,类东坡之才,而忠义之气,凛然不可犯,景濂不能及,世以为知言。

”这是言在忠义之气上超出宋濂。

明人张弼《书方正学<逊志斋集>后》云:

“二十年前,瑞安杨元霁知吾华亭,尝出方先生《逊志斋稿》见示,乃录本也。

且道先生大节颇详,谨读而妄书其后曰: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宇宙之间,仅见此老。

’……三代而下,可考其详者,大节或有之,所养所学,恐未逮乎!

当时有以欧、苏拟之者,宜其弗屑也。

我朝以宋潜溪、杨东里为文章称首,然恐亦不当出其右乎!

呜呼,以文章家目之,殆非先生之知己也。

”这是言在文字上超出宋濂。

仔细品评这段话的含义,似乎正是方孝孺有守死善道之节,才有超出宋濂、杨士奇等人之文,实际上主要也是指气节。

郁衮所引李贤之语与张弼之语,还是符合史实的,下有详述。

四 坚守“正统”

还是回到本章开头所说的那个问题,方孝孺宁被诛杀十族而不取法,他在坚守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要先看看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的原因开始。

谷应泰《壬午殉难》及其他各种史料在提到方孝孺被杀之前与明成祖朱棣的对话基本一致,就是本章开头所引的那段话。

朱棣答应了姚广孝的密托,不杀方孝孺。

在朱棣的心里,有起用方孝孺之意,故一进南京,就召用方孝孺。

方孝孺不从,朱棣将其系之狱中而不杀,让其徒廖镛、廖铭兄弟劝说,方孝孺斥二人曰:

“小子从予几年所矣,犹不知义之是非。

”朱棣要写即位诏书,众人皆举方孝孺。

方孝孺不肯,原因是朱棣自己不应即帝位,应让给建文之子或建文之弟,朱棣认为这是自己的家事,在方孝孺宁死不写诏书的哭骂中被激怒,而诛其十族。

方孝孺宁被诛十族而不草诏书的做法,向来有不同的评判。

肯定者居多,如明人张翰《方孝孺》中云:

“死节一事,则成仁取义,之死靡悔。

迄今人人能言之,不可泯灭已。

”也有论其为迂者。

清人陈祖范《方孝孺死节论》中说:

“夫孝孺之死当矣。

彼为孝孺而死者何罪?

孝孺于此,独不可少迂回焉,效薛方之诡对,文文山之请黄冠归乡,姑以纾其十族之难,而后自引决焉。

天下后世,亦必共谅其志,何乃欲成一己之节,而累及无辜?

返之于心,得毋有不安者乎?

君子曰:

此固孝孺之所不忍也,而非孝孺之所不安也。

临刑时,顾其弟孝友而泪下,夫岂不忍于弟而忍于他人乎?

”陈祖范言方孝孺迂腐,应该先纾十族之难,然后自决,后世之人也必会谅解其苦心。

亦有人论方孝孺说:

“可以无死者也。

虽有鼎革不至易姓,夫非高皇帝之子欤?

以高皇帝之臣,君高皇帝之子,于义为有托。

”这正如朱棣所言,这是朕之家事,但方孝孺却抗声言朱棣:

“非吾君也,仇也。

方孝孺如此坚持,是不是迂腐之见呢?

据实而论,方孝孺在很多方面确实有过于迂腐之处。

如其论赵苞事即可见一斑。

赵苞为辽西守,鲜卑劫质其母、妻及子以攻城,赵苞说:

“昔为母子,今为王臣,义不得顾私恩。

”虽力战破敌,其母、妻及子亦皆遇害,事详见《后汉书》卷一百十一《赵苞传》。

赵苞之行为,向来颇受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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