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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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xx铁路复工工程JL-Ⅰ标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建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范围:
施工单位:
编制:
审核:
批准:
xx铁路一监理标工程监理总站
2021年12月
第一章施工放样监理细则
第二章钻(冲)孔基础监理细则
第三章模板、支架监理细则
第四章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第五章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第六章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第七章旁站监理方案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建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施工放样监理细则
1目的
对xx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进行监理,保证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xx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建筑施工放样的控制。
3实施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
4编写依据:
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2引用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3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
4.4《xx铁路复工工程监理规划》。
4.5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工程施工方案。
5监理控制要点
5.1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控制网的坐标轴,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副轴线一致;建筑物的±0。
高程面,应根据场区水准点测设。
5.1.1民用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也可根据建筑红线定位。
5.1.2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结构、高度、基础埋深程度,分别布设一级或二级控制网。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边长相对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一级
<1/30000
7″/√n
二级
<1/15000
15″/√n
5.1.3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1控制点,应选在通视良好、土质坚实、利于长期保存、便于施工放样的地方。
5.1.3.2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物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方向上。
5.1.3.3主要的控制网点和主要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固定标桩。
5.1.3.4控制网轴线起始点的定位误差,不应大于2cm;两建筑物(厂房)间有联动关系时,不应大于lcm,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
5.1.3.5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应根据表5.1.3测角中误差的大小,按表5.1.4.5选定。
表5.1.3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
仪器精度等级
测角中误差
2.5″
3.5″
4.0″
5″
10″
1″级仪器
4
3
2
-
-
2″级仪器
6
5
4
3
1
6″级仪器
-
-
-
4
3
5.1.3.6矩形网的角度闭合差,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4倍。
表5.1.4.7-2普通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边长量距较差相对误差
作业尺数
量距总次数
定数最大偏差(mm)
尺段高差较差(mm)
读定次数
估读值至(mm)
温度读数值至(℃)
同尺各次或同段各尺的较差(mm)
二级
1/20000
1~2
2
50
≤10
3
0.5
0.5
≤2
三级
1/10000
1~2
2
70
≤10
2
0.5
0.5
≤3
5.1.3.7矩形网应按平差结果进行实地修正,调整到设计位置。
当增设轴线时,可采用现场改点法进行配赋调整;点位修正后,应进行矩形网角度的检测。
5.1.4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
内部的控制点,宜设置在浇筑完成的预埋件上或预埋的测量标板上。
引测的投点误差,一级不应超过2mm,二级不应超过3mm。
5.2建筑物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建筑物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
附合路线闭合差,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要求。
5.2.2水准点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网的标桩或外围的固定地物上,也可单独埋设。
水准点的个数,不应少于2个。
5.2.3当场地高程控制点距离施工建筑物小于200m时,可直接利用。
5.2.4当施工中高程控制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
5.3建筑物施工放样
5.3.1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1总平面图。
2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3建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4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5设备的基础图。
6土方的开挖图。
7建筑物的结构图。
8管网图。
9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点位分布图。
5.3.2放样前,应对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核。
5.3.3测设各工序间的中心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中心线端点,应根据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中相邻的距离指标桩以内分法测定。
2中心线投点,测角仪器的视线应根据中心线两端点决定;当无可靠校核条件时,不得采用测设直角的方法进行投点。
5.3.4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或轴线控制桩。
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
线板和轴线控制桩应注意保存。
必要时,可将控制轴线标示在结构的外表面上。
5.3.5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偏差,不应超过表5.3.5-1的规定。
表5.3.5-1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允许误差
项目
内容
允许偏差(mm)
基础桩位放样
单桩或群桩中的边桩
±10
群桩
±20
各施工层上放线
外廊主轴线长度L(m)
L≤30
±5
30<L≤60
±10
60<L≤90
±15
L>90
±20
细部轴线
±2
承重墙、梁、柱边线
±3
非承重墙边线
±3
门窗洞口线
±3
轴线竖向投测
每层
±3
总高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H>150
±30
标高竖向投测
每层
±3
总高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H>150
±30
2施工层标高的传递,宜采用悬挂钢尺代替水准尺的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对钢尺读数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改正。
传递点的数日,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确定。
规模较小的工业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宜从2处分别向上传递,规模较大的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宜从3处分别向上传递。
传递的标高较差小于3mm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施工层的标高基准,否则,应重新传递。
3施下层的轴线投测,宜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
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在结构平面上按闭合图形对投测轴线进行校核。
合格后,才能进行本施工层上的其他测设工作;否则,应重新进行投测。
4施工的垂直度测量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施工的精度要求、现场观测条件和垂直度测量设备等综合分析确定,但不应低于轴线竖向投测的精度要求。
5大型设备基础浇筑过程中,应及时监测。
当发现位置及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及时处理。
5.3.6结构安装测量的精度,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柱子、桁架和梁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5.3.6-1的规定。
表5.3.6-1柱子、桁架和梁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内容
允许偏差(mm)
钢柱垫板标高
±2
钢柱±0标高检查
±2
混凝土柱(预制)±0标高检查
±3
柱子垂直度检查
钢柱牛腿
5
柱高10m以内
10
柱高10m以上
H/1000,且≤20
桁架和实腹梁、桁架和钢架的支承结点间相邻高差的偏差
±5
梁间距
±3
梁面垫板标高
±2
注:
H为柱高度(mm)。
2构件预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5.3.6-2的规定。
表5.3.6-2构件预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内容
测量的允许偏差(mm)
平台面抄平
±1
纵横中心线的正交度
±0.8√l
预装过程中的抄平工作
±2
注:
l为自交点起算的横向中心线长度的米数。
长度不足5米时,以5米算。
3附属构筑物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3.12-3的规定。
表5.3.6-2附属建筑物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内容
测量的允许偏差(mm)
栈桥和斜桥中心线的投点
±2
轨面得标高
±2
规定跨距的丈量
±2
管道构件中心线的定位
±5
管道标高的测量
±5
管道垂直度的测量
H/1000
1.设备基础竣工中心线必须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较差不应大于5mm。
2.对于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小心线应由竣工中心线引测,同一中心标点的偏差不应超过±lmm。
纵横中心线应进行正交度的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
同一设备基准中心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mm以内。
3.每组设备基础,均应设立临时标高控制点。
标高控制点的精度,对于一般的设备基础,其标高偏差,应在±2mm以内;对于与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标高控制点的标高偏差,应在±lmm以内。
第二章钻(冲)孔桩基础监理细则
一、目的
对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的钻(冲)孔桩基础进行监理,保证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建筑施工放样的控制。
三、实施
依照《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
四、编写依据:
1.引用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
3.《xx铁路复工工程监理规划》。
4.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各站站房等的工程施工方案。
五、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发现并会商解决设计中存在的疑问和差漏碰问题。
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是否满足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审核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建立应急预案。
3.核对主要进场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长、测量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现场技术主管、材料员、试验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能否满足工作需要,以及到位情况。
4.现场检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性能与报验单是否相符,是否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的需要。
5.现场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以及自检试验报告;配合监理站实验室按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测试验等。
6.审查现场拟采用的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是否已经过监理分站、监理站试验室审批同意;现场检查施工混凝土的各项主要指标(坍落度、泌水率、含气量、表观密度、水胶比、抗压强度、耐蚀性、电通量、弹性模量、抗渗性)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7.审核施工放样的测量成果,确认控制点平面位置和高程的贯通测量成果符合规范和设计精度要求。
核对平面布桩示意图与设计无误,孔位放桩准确无误。
8.审查施工便道、施工用电、用水、临时料库的建设及布置是否合理;审查废水、泥浆的排放、拉运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执行。
5.施工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钻机就位,应逐点检查孔位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超过50㎜。
2.当桩与桩之间中心距小于2.5D时,应跳钻施工。
3.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检查孔口,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斜度不得大于1%;
②护筒可用4~8mm厚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使用旋转钻机时应大于100mm,使用冲击钻机时应大于200mm;
③护筒埋设深度:
在黏土中不宜小于1.0M;砂土中不宜小于1.5M;护筒下端外侧应采用黏土填实,护筒顶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1.5M,并高出施工地面0.3M,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4.日常监理巡查应经常检查:
①机组的“钻孔记录”是否填写齐全、及时、准确。
②护筒内的泥浆面始终要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受水位涨落影响的护筒内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
③检查泥浆指标和含砂率,不断地置换泥浆,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防止塌孔。
④在清孔过程中,灌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相对密度应小于1.20;含砂率不得大于4%、黏度不得大于20S;
⑤废弃的浆、渣应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5.成孔的深度应按设计及规范的下列要求进行控制:
①摩擦型桩:
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必须保证设计图纸中的设计桩长;
②端承型桩:
桩端的成孔标高应以持力层岩样为主要依据,以设计桩长为参考依据,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6.桩身成孔进入岩层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MM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M时,应捞取渣样,并判认岩性,并记入“钻孔记录”。
7.终孔检查验收,应采用验孔器检查孔径及垂直度,并再次复核孔位偏差情况,其各项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桩径D允许偏差为±50且不小于-0.1D。
②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
③桩位允许偏差:
ⅰ.单桩、条形桩基沿垂直轴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的边桩允许偏差为D/6,且不大于100MM。
ⅱ.条形桩基沿轴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间桩的允许偏差为D/4,且不大于150mm。
ⅲ.单柱下的单桩中心位置允许偏差为D/15。
8.清孔后,孔底沉渣厚度:
摩擦桩为100MM
端承桩为50MM
9.钢筋笼的制作、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主筋间距
±10
箍筋间距
±20
钢筋笼直径
±10
钢筋笼长度
±50
②分段制作的钢筋笼,纵向钢筋的接头应优先采取焊接,D<22的钢筋容许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为45d,接口必须按规范要求错开。
③水平钢筋纵横向钢筋交接处均应焊牢。
④钢筋笼外侧需设置混凝土垫块,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以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⑤钢筋笼下插时要防止碰撞孔壁,随时观察泥浆变化,钢筋笼下插过程中如出现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插,钢筋笼下插到指定位置后应立即固定后方可浇注混凝土。
10.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实验室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m3(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②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1%~4%,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
11.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②混凝土的初存量应满足首批混凝土入孔后,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中的深度不得少于0.8M,并不宜大于3M。
③灌注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④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不得中途停顿。
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⑤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0.8-1.0M,凿除泛浆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第三章模板、支架监理细则
1目的:
对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混凝土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保证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ISO9000:
2000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规范及设计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的混凝土工程监理。
3实施: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
4一般规定
4.1本细则适用于xx铁路复工工程房建工程的就地浇筑和工地预构件的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石的模板,支架的设计和施工。
4.2模板、支架的设计原则:
4.2.1宜优先使用胶合板和钢模板。
4.2.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支架、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4.2.3模板板面之间应平整,按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美观,线条流畅,可没倒角。
4.2.4结构简单,制作、装拆方便。
4.2.5浇筑混凝土前。
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用一品种,不得使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处。
4.2.6重复使用的模板、支架应经常检查维修。
5模板、支架施工方案的审核
5.1设计的一般要求。
5.1.1模板、支架的设计,应根据结构型式设计跨径,施工组织设计,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及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
5.1.2绘制模板、支架、总装图、细部结构图。
5.1.3制定模板、支架的安装、使用、拆卸保养等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注意项目。
5.1.4编制模板、支架、材料数量表。
5.1.5编制模板、支架、设计说明书。
5.2设计荷载
5.2.1计算模板、支架时,应考虑下列荷载并按下表进行荷载组合。
1.模板、支架、自重;
2.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其他工结构物重力;
3.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机具等行走运输或堆放的荷载;
4.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5.新浇筑混凝土对侧面模板的压力。
6.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水平荷载;
模板、支架设计计算的荷载组合
模板结构名称
荷载组合
计算强度用
验算刚度用
梁板和支架等
⑴+⑵+⑶+⑷+⑺
⑴+⑵+⑺
缘石、人行道、栏杆柱梁板等的侧模板
⑷+⑸
⑸
基础、墩台等厚大建筑物的侧模板
⑸+⑹
⑸
5.2.2钢、木模板、支架的设计,可按《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的有关规定执行。
5.2.3计算模板、支架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应考虑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的风力。
5.3稳定性要求
5.3.1支架的主柱应保持稳定,并用撑柱杆固定。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等作用下的抗倾倒稳定时、验算倾覆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3。
5.3.2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拱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5.3.3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l/250;
5.3.4支架受载后挠曲的杆件(盖梁、纵梁),其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跨度的1/400;
6模板制作及安装
6.1模板施工程序——模板选择(包括平整钢模板)——模板涂隔离剂——支撑地面平整——预留洞——预埋安装——处理板缝和支撑加固——拆模。
6.2钢模板制作
6.2.1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模板。
组合钢模板的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214)。
各种螺栓连接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6.2.2钢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成品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3木模板制作
6.3.1木模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木模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多次重复使用的木模应在内侧加钉薄铁皮。
木模的接缝可做成平缝,搭接缝。
当采用平缝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木模的转角处应加嵌条或做成斜角。
6.3.2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6.4模板安装的技术要求
6.4.1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模板与脚手架整体设计时除外)避免引起模板变形。
6.4.2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
基础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
浇筑在混凝土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小型结构物,可使用金属线代替拉杆。
6.4.3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签认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现模板的偏差变形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时应及时纠正。
6.4.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6.4.5当结构自重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l/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所产生的挠度。
纵向预拱度可做成抛物线或圆曲线。
7支架安装
7.1支架的一般要求
7.1.1支架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构件拼装。
无论使用何种材料的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
7.1.2支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垫木来分布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
2.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加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车辆冲击的支架应设坚固的防护设备。
7.1.3支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7.1.4支架制作的强度和稳定
1.支架整体、杆配件、节点、地基、基础和其他支撑物应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
2.就地浇筑梁式桥的支架,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及基础的允许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标高的要求。
整体浇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整体不均匀下沉产生裂缝,若地基下沉可能造成梁体混凝土产生裂缝时,应分段浇筑。
7.1.5施工预拱度和沉落
7.1.5.1支架应预施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值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支架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2.超静定结构由于混凝土收缩徐变及温度变化而引起的挠度;
3.由于结构重力引起梁的弹性挠度。
4.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5.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沉陷。
7.2扣件式支顶架验收
7.2.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7.2.1.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2.1.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7.2.1.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2.2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7.2.3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7.2.4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