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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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书

乡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文明城市建设全省领先战略,深入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特制定本目标任务分解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人民为根本目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力量,以人民满意为评判标准,以促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为重要保障,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的功能品质、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全体市民的参与程度、文明程度和满意程度,为我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提供强力的人文支撑、精神支撑和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清晰明了的任务分解机制、公正严明的督查考评机制、赏罚分明的工作激励机制、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务实的城市管理机制、共建共享的人民参与机制和精简高效的常态工作机构,确保文明城市建设的组织程度和工作绩效不断提升。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达标通过。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覆盖达标工程,不断提升每年一度的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和每三年一次的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成绩,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年度测评和每三年一次综合测评,为XX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全省领先的战略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全体市民对城市文明认可度显著提升。

坚持文明城市建设为民惠民宗旨、重在建设方针和从具体问题抓起的正确方法,按照从长计议、积极有为、分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把推进解决影响城市文明和市民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持之以恒,扎实推进,确保实现全体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成效的真切感受不断增强和对城市文明的满意程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按照分层分类推进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部门:

宣传、组织、纪检、各村。

  

  2、依法行政、加强监督。

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责任部门:

政法办、纪委、各村  

  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行“效能革命”,广大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对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

纪委、各村  

  4、搞好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高于80%。

  

  责任部门:

政法办、各村。

  

  5、完善法律援助与服务体系。

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服务热线;镇、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调解记录规范;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责任部门:

政法办、各村  

  6、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维护公民文化权益,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高于85%。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各村  

  7、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得到保障。

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工资保证金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进城务工人员创造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

  

  责任部门:

劳保所、建设办、工会、安监所、各村  

  8、开展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

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充实,阵地有保障。

  

  责任部门:

党政办、宣传口、各村。

  

  9、加大对各类教育事业的投入,全区人均教育经费支出高于420元。

  

  责任部门:

财经办、社会事业办  

  10、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  

  11、公共图书馆建设与管理。

完善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设,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馆内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

  

  12、加强群众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区文化馆建成二级馆;群众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每个镇区园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群众开放,活动开展正常。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  

  13、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认真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高于95%。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广济桥居、草市桥居。

  

  14、完善科普设施、落实科普队伍,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活动。

80%以上的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定期开展全区性科普志愿者活动。

各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区政府站设有科普页,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每年举办科普教育活动3次以上。

科普专项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全国科普日及重大主题科普活动另有专项财政经费保障。

  

  责任部门:

科协、广电站、社会事业中心  

  15、公共场所秩序良好。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责任单位:

建设服务中心、城管队、派出所、广电站、卫生监督所、广济桥居、草市桥居  

  16、公共设施维护。

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得到有效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责任部门:

建设办、城管队、环卫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供电公司。

  

  17、领导重视,强化考核监督。

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至少平均每年1次;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地方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

  

  责任部门:

党政办  

  18、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组织指导,办好家长学校。

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乡镇的重要内容;城区有相应组织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职能,依托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利用广播、电视、络等多种手段,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并能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妇联、各中小学  

  19、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家长对科学教子观念和方法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妇联  

  20、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年均家庭暴力投诉率低于2起/万户。

家长能以身作则的比例达到80%以上;家长能够尊重未成年子女隐私的比例达到80%以上;家长了解未成年子女交友状况并给予指导的比例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

  

  21、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调组织。

乡镇、社区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辖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技能培训;社区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掌握了解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社区普遍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团队活动。

  

  责任部门:

团委、各中小学、民政、劳保所、关工委、各村。

  

  22、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村民委员会配有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市配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组建多样、专兼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各中小学、关工委、各村。

  

  23、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中小学校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节假日和放学后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证未成年人能够开展活动。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各村  

  24、开展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社区与学校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青少年参与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依据。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各中小学、关工委、科协、各村  

  25、强化心理健康辅导。

在社区、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利用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建立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并有相应的培训和保障机制。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团委、妇联  

  26、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依托学校现有场地、设施,配备必要器材设备,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利用学校现有管理体制、师资队伍,由校长兼任少年宫主任,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坚持公益原则,每天放学后、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农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中心小学。

  

  27、开展经典朗读活动。

把经典诵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做到“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并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要内容;把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和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组织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冬令营等活动,建立推进经典诵读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各中小学。

  

  28、维护吧经营秩序。

吧严格执行上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等标志;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现象;建立查处“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吧”;家长对吧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关工委、各中小学。

  

  29、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

在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在校园周边执勤;对发生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学校周边涉校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责任部门:

政法办、派出所、关工委  

  30、加强校园周边市场和市容环境。

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点的管理,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600米内无经营性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学生、家长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政法办、各中小学、工商所、卫生监督所、城管队  

  31、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有具体工作措施;乡镇政府、村委会掌握了解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依法督促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妇联、各村  

  32、开展“关爱行动”。

开展“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组建“留守小队”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等制度;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区域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责任部门:

妇联、各中小学、各村  

  33、关注孤残儿童。

有机构为孤儿和残疾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提供服务;孤儿和残疾儿童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备就读能力的孤儿和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就近入学,并受到必要的照顾;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工作,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救助、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救助。

  

  责任部门:

政法办、残联、各村。

  

  34、交通秩序与管理。

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交叉路口阻塞率低于2%;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责任部门:

派出所、交警队、安监所、城管队、草市桥居、广济桥居  

  35、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

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部门:

卫生监督所、工商所、各村  

  36、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等各类救助资金。

  

  责任部门:

政法办。

  

  37、社会保险参保率计划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责任部门:

工办、社保所、各村。

  

  38、切实加强药品安全工作。

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亮证经营,没有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社区管理,有效遏制在社区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健康产品”情况;乡镇建立安全协查制度,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区有关部门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责任部门:

社会事业办  

  39、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责任部门:

工办、安监所、派出所、建管所、各村。

  

  40、基层综治工作。

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综治组织健全,充分发挥作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

  

  责任部门:

政法办、各村  

  41、创建文明单位。

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责任部门:

党政办、各参创单位、村  

  42、创建文明家庭。

开展全区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美德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区级以上文明家庭的比例达到20%以上。

  

  责任部门:

妇联、各村。

  

  43、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落实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开展创建活动;支持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

  

  责任部门:

党政办、各参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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