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通用的资讯信息定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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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通用的资讯信息定义
一个通用的资讯(信息)定义
谢清俊
(台湾铭传大学)
谢瀛春
(台湾政治大学)
一、前言
大陆将Information译为信息,台湾译为资讯。
就此译名而言,信息和资讯可以划上等号。
然而,从汉语的一般使用上观察,信息和资讯的语义并不完全相同。
比方说,当伊拉克人和美国人收看同一则战争新闻时,我们可以说:
“他们接收到相同的资讯,可是解读此新闻获得的信息却不一样。
”如果说:
“他们收到相同的信息”,则语义不明。
在此例中我们可以了解,资讯一词的语义是指传播过程中直接收到的讯号本身,而信息则指接受者理解该讯号后对该讯号诠表的意义。
为了避免词语的歧义,本文讨论定义时,资讯指Information的形式(form),而信息则指此Information所承载的内容1。
如果词中有形式和内容的双重涵义,则直接用Information原文。
至于专有名词,则沿用台湾的译名。
Information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
然而,它究竟指的是什么却莫衷一是,且常有矛盾。
去年仍有学者说:
“Information是目前最重要、影响最广、却了解最少的技术概念”2。
近二十年来厘清Information定义的呼吁在论文、书籍中时有所见。
如麦登(A.D.Madden)2000年底指出,Information的含混多义,已经困扰学术界五十年以上,亟待厘清。
二、回顾
2.1马克鲁普
马克鲁普(1902-1983)是第一位游走于各领域,探索Information界说的学者。
1950年代,他注意到Information或知识对产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开始研究Information和知识对产业的影响。
他在花甲之年发表了一本专著,讨论Information和知识对美国境内产业的影响(1962)。
此即资讯经济学(InformationEconomics)之滥觞,也就是时下流行的知识经济的鼻祖。
Information和知识对产业的影响至今仍是资讯经济最关心的基本问题。
马克鲁普做上述研究时,有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
Information究竟是什么?
它与知识有什么关系?
这些基本的问题若无解,就很难导出Information或知识对产业影响的明确模式。
于是,他全力探索各学术领域中Information的界说。
马克鲁普于1983年1月去世。
同年,他的助理把他最后的研究心血集结出版(Machlup&Mansfield,1983)。
这是跨领域研究Information的第一本书,书中集结了41位学者从认知科学、神经科学、资讯学(Informatics)、人工智能、语言学、语音学、计算语言学、图书与资讯科学、模控学(Cybernetics)、系统科学与系统哲学、信息论、知识论、社会科学、传播学、经济学、资讯经济学等学科探讨Information的概念。
回顾马克鲁普跨领域研究Information的这二十多年,正值资讯科技对各学科影响日益加深之际。
1970之前,电脑对各学科而言不过是一个计算工具,资讯科技只是辅助的角色,协助各学科做例行的计算工作。
1970年代资料库如雨后春笋出现,使电脑摇身一变成为处理、储存、分析资料等不可或缺的工具。
由于大量研究资料的聚集,开拓了研究人员的视野,扩大了原学科的研究范畴,更改变了人们对问题的看法,甚至创造出解释问题的新模式。
其影响反映在各学科上的,如计算物理学(computationalphysics)、计算化学(computationalchemistry)、计算语言学(computationallinguistics)等。
它们多冠以计算(computational)之名,有别于该学科传统的研究内容。
1980后,全文资料库兴起,使电脑开始掌管研究文献,资讯科技逐渐渗入各学科中,发展出各具特色之内容。
这些依学科内容发展的资讯科技,便以该领域的资讯学(informatics)为名出现。
如生物资讯学(Bio-informatics)、化学资讯学(Chemicalinformatics)等。
在资讯科技对各学科的影响逐渐深化之际,Information的概念亦随之变动。
从麦克鲁普的书或论文上可见端倪(Schrader,1984)。
处此情境,马克鲁普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其研究结果亦难免有偏颇之失。
2.2麦登、拉柏(DouglasRaber)和巴德(JohnM.Budd)
麦登(2000)对Information概念和界说的分析与整理有相当贡献;不仅纠正一些错误,也指出以往忽略的重要观点。
依麦登的整理,以往林林总总的概念可归纳为四类:
(1)、视同知识的表达(informationasarepresentationofknowledge)
(2)、视同环境中的数据(informationasdataintheenvironment)
(3)、视同传播、通讯的一部份(informationaspartofcommunication)
(4)、视同资源或货品(informationasaresourceorcommodity)
以上四类概念都是将资讯视为实物(physicalentity)。
以往将Information视同知识(informationasknowledge)或视同权力(informationaspower)者,麦登更正为“视同知识的表达”。
这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知识、权力是抽象的,而知识的表达是具体的。
所以,这更正不仅使Information的概念更为正确明晰,也隐约点明了Information、知识、权力之间的关系。
又如,以往将Information与传播等同看待(informationascommunication)。
麦登则更正确的指出:
Information是传播、通讯过程中的一份子。
如此一来,Information与传播便不能等同视之。
至于数据与Information的关系,麦登加上环境因素,这表示数据的解读与情境有关(并与该文以下的论述互相呼应)。
上述三个要点都是麦登对Information概念很重要的修正。
麦登认为情境是影响资讯概念的重要因素,如果忽略了情境,即无法正确评估和了解资讯。
他在传播的架构下,以作者情境(authorialcontext)、读者情境(readershipcontext)和消息(message)作了一个通用的定义,将Information视为能改变接收系统的刺激1。
资讯是什么?
为什么Information含混多义?
为什么会有上述四类概念?
这四类概念之间有什么关联?
麦登的文章并没有解答这些问题。
提出情境与资讯的关系是重要见解,但以传播模式、刺激来界定资讯,前人已有所作,无法超越既有的窠臼。
所以,到目前为止,大家都只能说资讯视同什么、像是什么,而无法说出资讯是什么,通用的界说至此仍是一个谜。
2003年,拉柏和巴德的文章抓到了痛处,指出Information之所以含混多义,是因为把能指(signifier,即指标)和所指(signified)混为一谈(2003)。
也就是说,有时Information作指标解,有时又作所指解。
因为指标和所指不是同一个东西,收纳在一个概念下,这个概念就变得含混多义,而且意义之间有矛盾现象。
拉柏和巴德依记号学的解释指出:
资讯和信息的关系正如能指之于所指。
记号学把一对能指和所指合称为一个记号(sign),并明定记号是一个实体。
他们认为Information应视同记号。
这种说法表明,Information的歧义是由能指和所指混淆所生,而具体和抽象两种不相容的属性同时存在于一个概念中,即形成矛盾。
以上是自马克鲁普至今,经过二十多年才厘清的一些概念。
三、哲思
继马克鲁普之后,陆续有不少学者试图为Information找个通用的定义,除了前述的麦登、拉柏和巴德之外,如Schrader(1984),Buckland(1991),Ruben(1992),Meadow&Yuan(1997)和Losee(1997),他们整理各领域的Information界说,并提出值得参考的概念。
然而,对通用的定义仍显得一愁莫展。
综观各领域对Information的界说,不难发现,都是为解决该学科的问题而定,其界说自然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这样做在研究方法上是有问题的。
因为综合之前该先思考:
各学科与Information相关的问题或情境为何?
彼此是否相容?
若不相容,能合在一起吗?
若需合,应有什么条件?
这样综合得到的定义有什么意义?
没有如此探究,则无法综合各领域的界说而导出通用定义,而如此探索实在是问题重重而窒碍难行。
美国制宪时,老富兰克林在美国国会的讲演辞可作为以上说法的评注:
“……因为,你集合了许多人,利用他们的集体智慧,也就无可避免的也集合了这些人所有的偏见、他们所有的激情、他们的错误主张、他们的地方利益、他们的自私看法。
从这样的一群人身上,可能期望一个更完美的产品吗?
……”(陈之藩,2005)。
有人认为科学或学术研究没有偏见、激情、利益和私心,其实不然。
每个学科都有其研究目标和应用范畴。
既有范畴,偏见即生;既有标的,则不无涉及激情、利益和私心的可能。
比方说,早期的词典或百科全书认为,资讯是从资料或数据导出有用的信息,管理学科亦有资讯即有助于管理决策相关的资料的说法。
这“有用”或“有助于”有无涉及那人或该学科的利益、私心?
既涉及利益、私心,就不全是理性的,其中不无感情用事的成份。
如此的界说,如何综合?
即使综合了,意义何在?
根据以上讨论,可以导出一个重要前提:
通用的Information定义应该与应用的情境无关。
若能找到与应用无关的界说,就没有应用的问题和情境的干扰,才可能找到通用的定义。
在洋洋洒洒的Information概念中,有没有与应用无关的?
唯一的例子是申农对Information量测的界定(申农与韦弗,1978)。
申农以符码出现的机率为基础,界定了资讯量的量测。
此界定与任何应用无关,只与Information呈现的形式-符码有关。
申农理论的影响是跨学科的,不仅影响科学和工程界,对语言学、传播、艺文、甚至哲学都有影响。
自从韦弗(WarrantWeaver)将它与传播结合后,申农的通信理论成为传播学的重要基础理论,几乎每一个往后发展的传播模式都有申农模式的影子(张国良,2002)。
也就是说,其中都有传播者、传播通道、受播者和讯号、信息这些成份。
申农的理论之所以产生跨学科的影响,主要即基于其定义与应用无关。
但申农模式仍不足以成为通用的资讯定义,因为它仍受限于呈现的形式-符码。
从体、相、用的系统思维来看,定义可以从“相”或“用”的角度建立1。
申农从资讯呈现的现象-符码发生机率着手,而其他学者是从资讯的应用出发。
从方法论而言,这是思维方式的差别,亦即立定义的出发点及程序的不同。
立定义的目的是为了种种应用。
若方法不同,则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从用而立的定义,可解决特有的问题,有其简洁适用的优点,却囿于其范畴,会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一般所谓的工作定义(workdefinition)或操作定义(operationaldefinition)即指此。
从相所立的定义一样可以致用,它是从现象、性质的理上推及用,并不依附或囿于任何一个应用问题,可免于单一学科或情境的影响或限制,所以其应用的范畴较广。
但仍可能受到相的限制,申农的模式即如此。
所以,寻找一个通用的相就成为Information通用定义的关键。
四、定义之推演
关于Information的种种相,可从其生命周期得知。
其中最重要、最普遍的相,是其生成之相,亦即创作Information时所呈现的现象。
因为表现人类所知、所感的形式符号有共同的法则,且此相与各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无直接关连。
4.1从创作端立的定义
资讯的创作是每个领域都有的。
美学中对创作的探讨颇多(朱光潜,1989)。
根据美学的词语,创作是一个外化的过程,亦即将心中所知(抽象的)表现于外在世界(实物的)的过程。
资讯的创作亦如此。
依创作现象: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谢清俊等,1997)。
此定义与苏珊‧郎格(SusanneLonger)对艺术品的定义:
“艺术即表现人类感情的形式符号”(唐孝祥等,2002),有异曲同工之处。
详言之,人类有“致知”的能力。
论及认知时,称这能认知的主体─人为“能知”,把所有知道的事物统称为“所知”。
所知的成份甚广,从心理认知上说,有理性的成份,如常识、知识;有感性的成份,如感触、感觉;有创意的成份,如想象、设计、规划;有意志的成份,如信仰。
所知是无形无相的,总要凭借物理现象的形式(实物)表达,才能供他人查觉。
查觉后才知其存在,才能沟通、保存,或供种种的利用。
是故,自古以来,所知的表达依赖物理现象,也受限于这些物理现象的性质及其发展出的表达技术、工具和环境。
在此,让我们用媒介一词泛指这些表达所知的材料和引伸的相关技术、工具和环境。
所知仰赖表现系统(expressionsystem)以呈现其内涵。
常见的表现系统有:
语言、文字、符码、符号(symbol)以及记号(sign)等。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是从人类的所知出发,借重表现系统的特质,利用工具、技术与环境等因素,将所知呈现在媒介物质上的过程。
其基本立场是借外化的共相以界定Information,是故此定义并不涉及资讯承载的内容─信息。
所知是一个范畴可大可小的集合名词。
从一件创作呈现的所知,一己之所知,一个群体的共同所知,乃至所有人类所能知的总和,都是其所指涉。
这正是界定Information所需的格局规模;因为资讯无处不在。
换言之,此定义适用于任何人文化育的内容外化。
也就是说,此定义适用于所有人造的资讯,遍及人文、社会、历史、宗教、艺术、科学、工程……等方面。
唯一未含摄在内的,是来自自然界的资讯,这问题将在下一节讨论接收端时说明。
根据此节所说,可厘清知识、所知、信息与资讯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下所列:
(1)、所知即是信息,也是Information的内容,资讯是所知的形式。
(2)、资讯是形式、是实物,是我们可侦知、电脑可能直接处理的。
所知、信息和知识都是抽象的。
(3)、知识是所知中的一部份。
信息≠资讯,知识≠资讯,所知≠资讯。
(4)、资讯承载着所知、信息、知识。
(5)、资讯只是所知在媒介上的投影(形式)。
(6)、应用时,我们用的是信息(所知),不是资讯;资讯只是承载此信息供我们侦知的中介形式。
4.2从接收端立的定义
创作端的重点在资讯的生成,接收端则在对资讯的了解和感受,二者有相当的差异。
创作端或接收端的行为都是转换,但程序相反。
此转换可视为广义的传播行为。
创作端与接收端的重要性质罗列如表一。
表一:
创作端与接收端的重要性质
项目
创作端
接收端
人
作者
读者
行为特质
(转换)
从所知起,外化,从心至物;
从抽象到具体
从任何形式起,皆可感受、了解。
内化,从物至心;从具体到抽象
目的
创作资讯
了解资讯承载的内容及其意义
情境
固定的作者情境
不固定的读者情境
结束状况
收敛。
作品完成后即止。
发散。
了解资讯的原义后,尚可作种种情境下之诠释(意义之延申)。
产出
有传播意图的人为资讯仅为读者能接收资讯中的一部份
理性的了解与感性的感受作者欲传达之意义与读者之诠释
在接收端,读者可以接受自然界的资讯,像科学家观察自然现象、文人依景生情,亦可观察人文、社会等人为的现象。
这些资讯都不属于创作端的创作。
创作时有一个传播的意图在,而许多人文、社会现象,并无此传播的意图1。
此外,心中的回忆、想象等也可作为了解、思虑、感受的对象2。
所以,从接收端来说,能接收的资讯远比创作端所产生的多样。
要言之,人们对任何形式皆可感受、了解,亦皆可自其中得到意义3。
接收者能观察到的资讯类型,如表二所示:
表二:
接收者能观察到的资讯类型
创作者
传播意图
典型的行为
资讯例举
接收者资讯的定义
有
(人为的)
有
传播
语言、文章、礼仪、艺术、符码(code)、记号(sign)、符号(symbol)……
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有独头意识
构想、创作
回忆、想象、虚构之事物……
读者心中构想的形式
无
观察
除以上之外的人文、社会现象
资讯即形式
无
(自然的)
无
观察
自然现象
一旦资讯创作完成,相关的情境即已固定。
换言之,该资讯(作品)所有相关的背景,如作者创作时的个人身心情境、作品创作时的时空、社会、政治、文化……等情境,都不会再改变了4。
接收时则完全不是上述的状态;读者可在任意的时空,依当时的情境解读资讯(作品)的意义。
从接收端而言,只要是人们能够感受、有心了解的任何形式,都可以称为资讯。
简单的说:
形式即资讯。
五、定义的分析
已往以传播模式来界定资讯,常常将传输者与接收者同时纳入一个模式,且经常将传输者视同创作者。
如此则不易显现上二表所列的区分,并因而无法呈现与资讯相关的重要事实和性质。
所以,本文分别由创作端和接收端来界定资讯的定义。
至此,资讯的定义可综理如下:
从资讯的创作而言,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适用于所有传播的情境。
从接收的立场来看,面对传播,资讯仍为“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面对观察,则“资讯即形式”。
本文由此厘清了资讯的概念,以及资讯与知识、所知、信息之间的关系。
本文所立的资讯定义,可更详细说明如下。
5.1资讯性质的推导(谢清俊等,1997,1998)
性质是由观察事物的种种现象,经整理、归纳而得到的。
自然科学如此,人文、社会方面也如此。
自然科学经过观察、实验,人文、社会方面则透过观察、了解和诠释,两者在细节上稍有差别,但获得性质的源头——观察现象,则无二致。
以体、相、用的观念来说,观察事物的种种现象就是观察相。
前文也说过,定义可以从相或用的角度建立。
从用的角度立定义,会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从相的角度则较客观,可以免于上述的牵连和限制。
根据本文从“资讯生成之共相”而立的定义还有一个优点:
可以从定义中推导出它的性质。
因为性质是从观察相而得到的。
依创作端所立的定义: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的重要词汇,如所知、表现、媒介、形式,都一一显示它们与资讯生成的共相有密切关系。
换言之,这些词汇都是推导资讯性质的重要线索。
首先谈形式。
形式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资讯既是某种形式,则可得资讯的第一个性质:
(1)资讯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其次谈所知。
人是能知,依“能所”的关系,谈到所知,必涉及人。
换言之,人的所知和许多性质与此人能创作的资讯有关。
所知包含知识、感觉、信仰、意志、创意等,即人的心理范畴之反映。
所知也和环境有关,如人的情绪、身体状况、学识、经历,乃至于生活中的文化、政治、社会等情境,即麦登认为情境是影响资讯概念的重要因素。
依定义,资讯承载着所知。
所知之于资讯如影随形,若无资讯(形式)之承载,则无从侦得所知。
是故资讯与所知必为共存的状态。
不明此关系者,常将所知之性质误解为资讯之性质。
此实狐假虎威。
例如,有人以为书即知识,其实是书承载着知识。
又有人以为资讯即知识、资讯即感受、资讯即权力等,皆不明所知和资讯关系的缘故而张冠李戴。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资讯有此一类的性质:
(2)资讯因袭了所知的性质。
资讯是实存的物理现象,必需依附媒介物质。
如自古至今,媒介物质种类繁多,所呈现的资讯,便各有各的特色。
例如,目前大量使用的数位资讯依物质中稳定的能阶而存在,故数位资讯拥有能量的性质,而无物质障碍;引用数位媒介材料的资讯,便具有数位媒介材料的性质。
因此:
(3)资讯有依附媒介物质得到的性质。
再谈媒介。
前文已界定:
媒介是指媒介物质、依媒介物质而创造的工具、依工具而发展的技术,以及为大众方便,配合此工具和技术所做的公共资讯基础建设(各种制度、常规、以及公共设施)等。
目前处理资讯的工具,最重要者莫如电脑。
公共资讯建设,如各种网络。
这些工具、技术与公共资讯建设是使用资讯科技必需具备的环境。
依此而显的这类资讯性质即:
(4)资讯有驾驭媒介工具、技术与公共资讯建设所增益的性质。
最后谈表现。
所知需透过约定俗成的表现系统,才能呈现在媒介物质上。
表现系统有多种,言语、文字、人工语言、音乐、舞蹈、绘画、雕刻、乃至于数学、逻辑等均是。
选用的表现系统和创作者的表达技巧,直接影响资讯呈现的方式和效果。
换言之,表现系统与表达技巧相关的性质,亦随资讯一并呈现。
依此而显示的这类资讯性质即:
(5)资讯有从表现系统与表达技巧上所呈现的性质。
以上依据资讯生成的定义推导出资讯的五类性质。
据此分类,尚可更进一步对资讯的性质作更细部的推演。
此外,所知、表现、媒介、形式这四个线索并非各自独立存在,彼此之间还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比方说,媒介会影响资讯的形式,也会影响表现系统和表达技巧。
考虑四个线索彼此之间的关系,还会增加些资讯的性质。
限于篇幅而从略。
5.2解释既有的资讯概念和厘清错误的认知
以往叙述资讯概念与界定资讯定义的论文,未曾说明为什么资讯的概念是如此这般。
本文提出的定义,可以说明各种资讯概念成立的理由,亦可纠正以往的误解。
例如,视资讯如同知识或知识表达的概念,是因为资讯承载着知识,而狐假虎威,就把资讯视同知识。
知识表达本就是所知呈现的形式中的一种,资讯的内容并不限于知识表达,亦可作情感之呈现,如美术作品。
余类推,不赘述。
5.3厘清资讯与各学科的关系
资讯无处不在,资讯与许多学科有很密切的关系。
此往因囿于学科之藩篱,学科间未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本文之资讯定义可指出下列各学科与资讯的关系,以及接轨的途径。
从创作端来看,本文已指出资讯与传播的共生关系,传播是人类文化诞生绵延的必要条件,故资讯或资讯科技与文化关系之密切,实超过一般之想象。
资讯对文化的影响有两个途径。
其一是资讯承载着所知,所知则含蕴人类所有的知识、经验、价值体系、信仰、情感……等,依维纳的系统理论1,所知指引着物质与能量以维持文化系统的存在、成长和演进。
其二是依媒介与资讯的关系,各理工学科对处理资讯的媒介,即材料、工具、技术和环境建设等,有密切关系之处,亦即这些学科与资讯学或资讯科技接轨处。
又如,公共资讯建设赖公共政策的实践。
于此,社会学、政治学也就与资讯接轨。
从“表现”观察,表现系统掌握所知或信息的呈现,所以有许多研究意义和如何表现意义的学科,如文艺创作、语言学、语音学、语用学、记号学、符号学、叙事学,以及各种艺术语言、专门的学术语言等,便由此与资讯接轨2。
从接收端来看,接收端的重点是对资讯意义的了解和诠释。
与此有关的学科甚多,除了上述研究意义和表现意义的学科外,理解意义的学科,如现象学、释义学(诠释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脑神经学……;乃至于应用为主的学科,如传播、教育、管理、图书……,几乎无所不包。
其中,不乏哲学相关之本体论、知识论、方法论等内容3。
要言之,资讯科技与人文、社会的接轨,可由接收端资讯的定义窥见端倪,这也是以往所忽略的。
由上观之,本文提出的资讯定义,可作为综合各学科与资讯关系的纲领,资讯学或资讯科技实在可作人文与科技之间的桥梁。
5.4本定义与以往资讯界说或定义的关系
本文资讯定义的范畴甚广,若适当缩小所知的范围、表现的系统与方式、使用的媒介等,便可化约为某一领域的操作定义。
是故本定义乃名副其实的通用定义。
六、结语
本文以东方的系统思维、从相的角度为资讯立了个通用的定义,解决了悬置五十余年的学术问题。
此定义厘清了以往对资讯的迷思,应有助于今后的学术发展和应用。
如前所述,从方法论而言,由相的角度立定义较从用的角度宽广,且不局限于单一学科或情境。
本文据此所立之定义即有跨学科之贡献。
正确了解资讯及其性质后,应有助于我们探究资讯科技对人文、社会的影响,推动跨领域的研究与合作,并思考和规划我们的未来。
限于篇幅,本文对资讯的界说,并未详尽,仅仅提出了纲要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