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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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模板

××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实施条件。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市民政系统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______〔2016〕___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全市民政系统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办理非当场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民政系统政务服务部门,是指___市___区域内各级民政局事业单位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务服务部门。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

第三条 名词解释。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先予受理和办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第四条  容缺受理原则。

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第五条  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

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第六条  目录清单。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实行容缺受理。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材料目录。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  容缺材料。

可以容缺受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二)社会组织资信证明、印章证明,银行账号备案,党建承诺书,人员资格证书,管理计划、方案、制度等;

(三)同一政务服务部门需要多个阶段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前一阶段办理时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多个政务服务部门依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办理下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上一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

(五)其他可以容缺受理的材料。

第八条  容缺时限。

申请人承诺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时限不得超过政务服务部门办理该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

第九条  容缺申请。

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办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受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书。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一)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承诺期限内补正容缺受理材料;

(五)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容缺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受理;对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名称、补正形式、时限及超期补正的处理方式,并出具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通知书。

第十一条  容缺补正。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和政务服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受理材料,补正时间以容缺受理材料送达政务服务部门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运行流程。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办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容缺办理。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正容缺受理材料,政务服务部门已经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决定文件或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政务服务部门尚未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相关批文或证照送达申请人。

第十四条  终止办理。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终止办理,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终止办理后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失信惩戒。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未履行容缺受理承诺书承诺义务的失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纳入政务服务承诺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工作评估。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容缺受理工作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监督管理。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对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容缺受理情况进行监督,将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容缺受理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容缺受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失职延误、推诿扯皮的政务服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解释实施。

本制度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3.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4.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样本)

 

附件1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社会团体慈善组织认定

 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

 

 2.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关于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5.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财务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2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

 √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

 

 5.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理事会基本情况

 

 6.会员情况表

x

 7.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x

 8.场所使用权证明

x

 9.捐资承诺及验资报告

x

3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会议纪要)

 

 3.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5.负责人备案表

 √ 5.负责人备案表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x

4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表

x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会议纪要)

x

3.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表

√3.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表

4.章程核准申请表及章程

x

5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1.行政许可申请书

x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会议纪要)

x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清算报告书

x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x

5.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5.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6.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文件

x

7.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收缴情况表

x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需要业务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行政许可证件的,应提供行业资格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包括拟任理事长、拟任副理事长、拟任执行机构负责人情况表)

x

6.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

x

7.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情况

x

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和章程核准表

x

9.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和捐资承诺函

x

1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员情况调查表

1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员情况调查表

11.社会服务机构自律承诺书

11.社会服务机构自律承诺书

7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

x

 2.理事会决议

x

 3.清算报告书(财务清算报告、清算组织主要成员名单)

x

 4.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5.凭证收缴情况表

 5.凭证收缴情况表

8

慈善信托设立备案

 1.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一式__份

x

 2.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作为委托人的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__份)

 2.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作为委托人的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__份)

 3.信托文件一式__份

x

9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

 1.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申请书一式__份

x

 2.重新签订的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一式__份

x

 3.原受托人出具的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处分情况报告一式__份

3.原受托人出具的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处分情况报告一式__份

10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收养登记证

 

____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____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身份证、户口簿

3.身份证、户口簿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5.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

 

11

撤销收养登记

1.身份证、户口簿

1.身份证、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

x

3.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

x

12

大型建筑物及居民区名称命名更名备案

 1.××市大型建筑物及居民区名称命名更名备案申请表(含大型建筑物或该住宅小区的基本数据)

 

 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和附图)》复印件

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和附图)》复印件

 3.大型建筑物或该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图(_3图纸加盖设计院出图专用章,规划局审批章)、效果图(鸟瞰图)

x

13

少数民族尸体转运证明

 1.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1.可以提供其中一项

 2.具有法律效益的死亡证明

 

 

附件2

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本人(单位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法定代表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XXXXXX,受托XX,身份证号XXXXXXXX,申请办XXXXXXXX政务服务事XXXXXXXX,XXXXXXXX,申请容缺受理。

现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   年  月  日前补正下列材料:

(一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

(三XXXXXXXXXXXX

五、若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生产建设,在未能取得正式批准文件之前,承诺不开展相关生产建设活动;

六、愿意承担失信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

受托人(签字)XXXXXXXX

年XX日

 

附件3

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本窗口收到你申请______________XXXX所提交的下列材料:

1、

2、

3、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但缺少以下材料:

1、

2、

3、

根据《××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相关规定,现予受理,请你(单位)于______________之前补齐相关材料。

逾期未补齐材料,原审批文件收回并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特此通知。

受理人:

XXX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字):

联系方式:

XX_____年____月___日

注:

本受理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人各存一份。

温磬提示:

“容缺受理”与企业或个人征信体系相关联,请您遵守承诺!

以免对您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4

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样本)

你(单位)于XX月日申请办XX政务服务事项并作出相应承诺,XXXXXX,经研究,根据《××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终止办理你(单位)申请的该项政务服务事项。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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