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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复习提纲含答案

居住区复习提纲

第一章

1、20世纪30年代由谁提出“邻里单位”的概念并提出哪六条基本原则?

答:

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西萨·佩里以控制居住区内部车辆的交通、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宁为出发点,首先提出“邻里单位”的理论;

六项基本原则:

(1)邻里单位周围为城市道路所包围,城市道路不穿过邻里单位内部;

(2)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采用尽端式,以保持内部的安静、安全和交通量少的居住气氛;

(3)以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使小学生上学不必穿越城市道路,一般邻里单位的规模约5000人左右,规模小的邻里单位约3000~4000人;

(4)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校,它与其他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公园广场或绿地上;

(5)邻里单位占地约160英亩(合64.75公顷)每英亩10户,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半英里(0.8km);

(6)邻里单位内的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

2、居住区规划建设的发展进程共经历了哪些类型阶段?

答:

50年代居住区建设改造与稳步发展时期;60~70年代居住区建设停滞及恢复时期;80—90年代居住区建设振兴发展时期。

1978年之前,是单一模式,主要服从指标规划;改革开放之后,仍沿用传统观念,以福利分房为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进入商品房的发展阶段

3、通过我国居住区规划建设的长期发展共总结出哪些经验规律?

答:

研究城市特点(南北差异)生活变化规律人口结构的变化城市设计创新

第二章

1、生活居住用地的比重一般占到城市建设用地的40%~50%。

2、城市住宅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3、居住区的规模包括人口和用地两个方面,一般以人口规模作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级。

4、住宅区的类型与规模(人口与用地规模)

答:

1.居住区:

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50~100公顷。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

由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10~35公顷。

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

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4~6公顷。

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5、居住区的用地项目构成及其解释

答:

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3、道路用地:

居住区范围内的不属于上两项内道路的路面以及小广场泊车场回车场等.包括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4、公共绿地: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5、其他用地:

规划用地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用地及不可建设用地。

6、居住区规划结构等级形式包括什么?

答:

1、二级结构:

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

2、三级结构:

居住区---小区---组团

3、独立式组团结构

7、居住区规划布局形态的六种类型及其特点?

答:

(1)中心式布局:

以自然地形为构图中心同时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形成居住区中心。

(2)围合式布局:

中间主导空间可以形成宽敞绿地和开敞空间,容积率较大要注意建筑层数和间距,次要空间尺度要适中。

(3)轴线式布局:

空间轴线常为线性的道路、绿地、水体等,具有强烈的聚集性和导向性,并通过主轴上主要和次要节点来控制整体节奏和尺度。

(4)隐喻式布局:

注重对形态的概括,简洁、明了、易懂,但同时要注意联系相关理论,做到形、神、意相融合。

(5)片块式布局:

传统居住区常用的形式,以日照间距为主要依据,遵循规律紧密排列,各片块不强调主次,但要强调可识别性。

片块之间应有绿地、水体、道路等分隔。

(6)集约式布局:

将住宅公建集中紧凑布置,开发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垂直贯通,使内外空间渗透。

这种布局由于节约用地,组织邻里交往生活活动,尤其适用于旧区改建和用地较为紧张地区。

第三章

1、分析住宅建筑经济的主要依据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建造价和平面利用系数、层高、长度、进深等技术参数,

2、多层住宅的平面组合方式包括:

平直、错位、转角、多向。

3、住宅底层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方式包括:

插入式、外接式、半插入式、院落式。

4、公共服务设施的制定的定额指标包括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5、公共服务设施制定的计算方法包括千人指标(为主)、千户指标、民用建筑综合指标等。

9、居住区一般小学的服务半径为500m左右,中学为1000m左右。

6、简述住宅群体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和特点:

1)点群式:

低层独院、多层点式、高层塔式布局组成。

优点:

可围绕中心自由、规律布置,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对地形适应能力强。

缺点:

外墙面积大,太阳辐射热大,视线干扰较大,识别性差。

2)行列式:

在布置时可采用山墙错落、单元错开拼接、成组改变朝向、扇形、直线、曲线和折线形等多种形式。

优点:

构图强烈、规律性强,间距合理,便于施工,居室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

缺点:

单调、呆板、识别性差,容易产生穿越交通。

3)周边式:

住宅沿街坊道路周边布置有单周边、双周边。

优点:

易形成良好街景,具有内向集中空间,利于邻里交往和节约用地。

缺点:

部分朝向差东西比例较大,转角单元空间差、噪声干扰大,对地形的适应性差。

4)院落式:

将住宅围合成封闭或半封闭的院落空间。

优点:

易形成院落空间和公共绿化空间、阻挡风沙利于邻里交往和节约用地、提高容积率。

缺点:

部分朝向差,转角单元施工复杂,易产生阴影遮蔽。

5)混合式:

是指行列式、周边式、点群式或院落式,其中二种或多种相结合的组合形式。

优点:

空间丰富,适应丰富。

可将多种层数与类型相结合形成多变组合。

6)自由式:

优点:

日照和通风条件较好,灵活性强‘对地形的适应能力强,缺点:

外墙面积太大,视线干扰较大,识别性差。

7、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要便于居民使用同时要满足合理的服务半径是多少?

答:

(1)居住区级:

800~1000米

(2)居住小区级:

400~500米

(3)居住组团级:

150~200米

8、居住区文化商业服务中心的布置方式包括什么?

答:

①沿街布置。

②步行商业街。

③成片集中布置。

④混合布置。

⑤集约化布置。

10、居住区道路的功能分级组成及其各级道路断面图示?

 

答:

第一级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红线宽度一般为20到30米,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米,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则增至10~14米,人行道宽2~4米。

第二级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红线宽度一般10~14米,车行道宽度6~9米,人行道宽1.5~2米。

第三级住宅组团级道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内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米。

第四级宅间小路通向各户或者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5米,(连接

 

高层住

宅时其宽度不宜小于3.5米)。

前三项为道路用地,第四项为住宅用地。

 

(第四级)

 

11、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单车道道路每隔150米设置车辆互让处。

12、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到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m,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m。

13、居住区道路合理的转弯半径有哪些要求?

答: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城市干道相交R=10-15米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住宅区相交R=9-10米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居住小区级道路以下道路相交的R=6米

14、论述居住区道路的三种基本形式及其特点。

答:

1、人车分行由车行和步行两套独立的道路系统所组成,车行常设于小区或组团的外围。

步行穿插小区内部将户外场地公共建筑和住宅紧密联系形成人行和车行相对独立的外部空间环境。

保证住宅区内部生活环境的安静与安全。

2、人车混行机动车交通和人行交通共同使用一套路网,道路多采用互通式环状路、尽端路或两者合用。

是居住区内最常见的交通组织方式。

3、人车共存采用能控制机动车速度的道路结构为原则。

15、图示居住区道路网络的六种形式。

16、居住区内静态交通的概念、布置方式和存车方式。

答:

静态交通是指各类交通工具的存放方式,一般应以方便、经济、安全为原则,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有室外、室内、半地下、地下等多种存车方式。

17、居住区停车率的概念和要求。

答:

居停车率=停车位数/居住总户数;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10%(8%~10%为宜)。

居民停车场库位置要方便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居民停车场库布置要留有发展余地。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表中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

19、居住区绿地系统的组成

答: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20、居住区绿地的指标按人口规模住宅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

居住小区不少于1.0平方米/人。

居住区不少于1.5平方米/人。

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21、居住区公园:

最小规模1公顷,居民步行到达距离不宜超过800米.居住小区游园:

面积0.5公顷为宜.居民步行到达距离不宜超过400米.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23、景观设计大体将水体分为静态水和动态水的设计方法。

22、居住区内所有的景观都是通过景观要素来体现的,景观设计的素材和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植被,水体,铺地和景观小品。

其中,地形地貌是设计的基础,

22、一般景观的景观道路分为哪三种?

答:

主要道路:

贯通整个景观。

次要道路:

沟通景区内各景点、建筑。

林荫道、滨水道、休闲小径、健康步道和各种广场。

休闲小径、健康步道。

尤其健康步道是近年来最为流行的健身方式。

 

24、按照设施景观的服务用途可以将居住景观设施总结哪几类?

答:

休息设施如座椅、桌等。

信息设施如标志、指示牌等。

卫生设施如垃圾桶、公用厕所等。

运动设施如各类运动场、球场等。

游乐设施如儿童游戏设施等。

第四章

1、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长春市应满足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3、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4、建筑日照间距(D)=日照间距系数X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H)

5、长春市住宅日照间距规定:

旧区改造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5;插建的建筑物应当充分考虑周围建筑环境,并且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7;新区开发,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97。

长日照建筑: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插建的建筑物,日照间距系数均不得小于2.0。

6、计算题:

有关不同情况的日照建筑的计算。

例题:

如图所示,长春某住宅区中有正南正北方向的A、B两楼,均为6层,坡屋顶(坡度≤45°)檐口挑出宽度为900mm,建筑室内外高差为600mm,其中A楼底层为临街商铺(商铺可不考虑采光),商铺进深18m层高为3.5m,住宅进深12m层高为2.8m,建筑长度均为70m,日照间距系数1.7,请计算A、B两楼需要满足的最小日照间距。

(写出计算步骤和公式)

答案;计算步骤:

(1)住宅建筑B楼的建筑高度H=2.8*6+0.6+0.9=18.3(m)

(2)由于A楼底层为临街商铺所以住宅建筑B楼的计算高度Hc=18.3-3.5=14.8(m)

(3)A、B两楼需要满足的最小日照间距D=日照间距系数*遮挡建筑的计算高度Hc

(4)故A、B两楼需要满足的最小日照间距D=1.7*14.8=25.16(m)

 

第五章

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及其各用地范围的规定。

答:

一、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的确定

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二、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

1、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于住宅用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相邻的,以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边界为界。

2、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

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1、有明确用地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基地界限划定,无明确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可按建筑物基底占用土地及建筑四周实际所需利用的土地划定界限。

2、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幢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四、道路用地范围的确定

1、城市道路一般不计入居住区的道路用地;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属于公共服务设施专用的道路不计入道路用地。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五、公共绿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绿地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住宅组团绿地,不包括住宅日照间距之内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非居住区范围内的绿地。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的规定:

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的规定:

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六、其他用地的计算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2、各项经济指标的计算公式。

1)住宅平均层数——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

算式:

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m)/住宅基底总面积(m)(层)

(2)高层住宅比例(≥10层)——即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算式:

高层住宅比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m)/住宅总建筑面积(m)X100%(%)

(3)中高层住宅比例(7~9层)——即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算式:

中高层住宅比例=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m)/住宅总建筑面积(m)X100%(%)

(4)人口净密度——即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

算式:

人口净密度=规划总人口/住宅用地面积(人/hm2)

(5)人口毛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

算式:

人口毛密度=规划总人口/居住区用地面积(人/hm2)

(6)住宅建筑套净密度——即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

算式:

住宅建筑套净密度=住宅总套数/住宅用地面积(套/hm2)

(7)住宅建筑套毛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

算式:

住宅建筑套毛密度=住宅总套数/居住区用地面积(套/hm2)

8)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即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算式: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用地面积(m2/hm2)

(9)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算式:

住宅建筑面积毛(净)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居住区用地面积(住宅用地面积)(m2/hm2)

(10)住宅建筑净密度——即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值(%)。

(11)建筑密度——即各类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12)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即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和居住区用地面积(万m2)的比值。

算式:

容积率=居住区总建筑面积/居住区用地面积

13、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

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14、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15、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16、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第六章

1.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具体内容?

答1:

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地面形式、组织地面排水;确定道路、建筑、场地及其他设施的标高、位置以及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等。

2.设计地面按其整平连接形式可分为三种:

1)平坡式:

将地面平整成一个或多个坡度和坡向的连续的整平面,其坡度和标高都较和缓,没有剧烈的变化(如图)。

一般适用于自然地形较平坦的基地,其自然坡度一般小于3%。

对建筑密度较大、地下管线复杂的地段尤为实用。

2)台阶式:

标高差较大的地块相互连接形成台阶式整平面,相互交通以梯级和坡道联系(如图)。

这种台阶式设计地面适用于自然地形坡度较大的基地,其自然地形坡度大于3%。

建筑密度较小,管网线路较简单的地段尤为适用。

3)混合式:

即平坡式和台阶式混合使用。

如根据地形和使用要求,将基地划分为数个地块,每个地块用平坡式平整场地,而地块间连接成台阶。

当用地平均坡度小于5%时,地形较平缓,地面常设计为平坡;河岸用地常考虑低矮台阶与植被组合,形成缓坡。

当用地平均坡度大于8%时,地表水冲刷加剧,同时人们步行感觉不便,且单排建筑占地顺坡方向高差达1.5m左右时,宜采用台阶式,或台阶与平坡结合的混合式。

3.竖向设计方法

答:

1.设计标高法:

1)确定设计地面形式;2)道路竖向设计;3)室外地平标高设计;4)建筑标高与建筑定位;5)地面排水;6)挡土墙、护坡

2.设计等高线法

4.竖向工程设施包括什么

1.护坡:

分为草皮土质护坡和砌筑型护坡两种。

砌筑型护坡指干砌石、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其坡比值为1:

0.5~1:

1.0。

草皮土质护坡的坡比值应小于1:

0.5。

为了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同时利于水土保持,对护坡的坡比值要求适当减少。

2.挡土墙:

对于用地条件受限制或地质不良地段,可采用挡土墙。

在建筑物密集、用地紧张及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阶应采用挡土墙。

5.竖向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3.排水:

居住区场地排水坡度不易小于0.2%,且场地的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路面高程高出0.2米以上。

5.竖向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答:

(1)分析规划用地的地形、坡度,为各项建设用地提供参考,包括场地的坡度、坡向、高程及纵、横剖面分析等;

(2)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方案,合理利用地形,满足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3)确定道路控制点的坐标、标高,以及道路的坡度、曲线半径等;

(4)确定建筑的定位、正负零标高及室外地坪的规划控制标高;

(5)结合建筑物布置、道路交通规划与工程管线敷设,确定居住区内其他用地的标高与坡度;(6)确定挡土墙、护坡等室外防护工程的类型、位置、规模;

(7)估算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进行土(石)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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