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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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动物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是学院进行本科生实验教学的主要基地,担负着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掌握和提高实验技能的重任。

为逐步实现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办学条件和效益,把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建成国内甚至国际一流水平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第20号令的精神,实验教学管理要以《高等学校实验工作规程》条例为执行依据。

教学实验中心的主管单位是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二)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的任务和体制

第三条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开设的所有平台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在此基础上,中心各实验岗位人员还要参与实验室管理和建设的工作。

第四条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下设形态学实验室、微生物学实验室、机能实验室和应用化学实验室。

中心每个岗位人员通过在全院教职工中招聘产生。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实验教学岗位由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并由中心统一进行实验岗位的工作考核。

(三)人员管理

第五条教学实验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中心所辖各实验室因目前人数较少,暂不设主任、副主任,由中心主任指定主要负责人1人。

第七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短期和中期的建设目标,并指导和协助各岗位人员制定其所在实验室的发展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中心和各实验室的年度建设计划和仪器设备申请计划。

3、安排好中心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计划,保证实验正常开出,并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4、组织实验准备和实验教学人员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开展教改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5、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抓好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6、积极做好本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养的工作,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每年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在实验室工作有突出成就者,要及时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学院或学校予以表彰或破格提升。

第八条实验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1、努力掌握有关本科教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及实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尤其是对于自己刚接触的新课,要主动与该课主讲教师取得联系,虚心向有经验的实验员学习,争取在短时间内基本熟悉该课程实验的情况,使实验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积极协助主讲教师制定有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体系,实验人员要积极申请获得有关课程的实验指导任务(兼任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

3、认真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参加指导教学实验及进行科学试验工作。

尤其是对于新开的教学实验,要参加试做,并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前的资料、器材、实验方案等准备工作。

4、承担有关教学工作需要的领料、加工、溶液配制和分装、实验材料和实验用品的分组与摆放、实验需用仪器的准备、教学模具和教学切片的制作等工作,以保证实验教学能按时、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结果。

5、承担所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保养工作,购置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入帐,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请人修好,确已不能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以保证在学年检查时做到物帐相符。

实验室有多名教师存在时,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分工。

6、负责做好实验室(包括实验教室、实验准备室、仪器室等)的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

7、参加实验室的改造、装修、布局等工作,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

8、经常查阅有关实验方面的杂志,掌握国内外先进实验仪器设备的发展动态,引进先进的实验方案及实验技术,协助主讲教师做好新世纪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每年力争有实验教改方面的论文发表。

9、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

1、努力掌握有关教学实验基本原理及实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积极协助主讲教师制定实验教学体系和计划。

3、主持做好新开实验的试做工作。

4、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负责制作CAI课件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完善。

5、负责填写所带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计划表》并及时交实验中心主任汇总。

6、加强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

第一次实验开始前要向每位讲解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每次实验开始前要检查并记录学生对本次实验的预习情况,然后用课件仔细讲解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技术,做好示范工作;实验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鼓励学生创新,并当场记录每位学生的操作技能情况;实验结束要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在下一次实验开始前要完成实验报告的批改工作,并填写好《实验情况记录表》交给中心主任存档。

7、要做好考试和考核工作,所有实验结束后要及时上交《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及有关需存档的资料(实验报告、考卷等)。

8、要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的改革,积极进行实验内容、实验手段、实验装备的更新与改进工作。

要适应“全面素质教育的创新能力培养”的新形势,多开设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

第十条每年要对中心各岗位人员继续考核,对考核成绩显著的个人要进行表彰和鼓励,

具体办法为:

1、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各实验岗位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完成实验准备工作情况、教学效果情况及学生和实验指导教师的反映、对实验室建设的贡献等。

2、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4个等级,标准为:

(1)优秀:

圆满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和协助实验指导工作,受到学生和实验指导教师的好评;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受到实验室主任的好评;积极参与实验教学的改革,努力开拓新的综合性实验项目且效果显著,年内有实验教学方面或科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

(2)良好:

较好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和协助实验指导工作,基本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受到学生和实验指导教师的好评。

(3)及格:

能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参与指导学生实验工作中无严重过错,学生、教师和领导对其较少有不良反映。

(4)不及格:

工作中有严重失误,导致一次以上实验不能正常开出者;或学生、教师和领导对其工作有较强烈意见者。

3、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法为:

自填并上交考核表→述职报告→主任调查评分→学院领导审查通过→学院组织人事科公布结果。

4、考核结果将直接与业绩津贴挂钩。

学院组织人事科预留业绩津贴(每标准岗3000元,依次类推)于年底时发放,对于考核优秀和良好者将全额发放,对于考核及格者发放90%,考核不及格者不发放。

扣留的业绩津贴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者,若数额过少,院里将从其它途径对优秀者进行奖励。

5、对考核不及格者将取消其实验岗位资格,退回原所在系、所。

6、由院领导和院务委员会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

(四)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和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物资的管理。

具体工作包括设备的增置、验收、报损、调拨、报废、留用及低值耐用品管理等。

(五)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下拨学院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实验费由中心主任负责掌握,严格实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制订的“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爱护使用”的原则。

(六)实验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每学期上班第一周前,主讲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应将本课程的实验教学计划交给实验准备教师和中心主任各一份,以便安排实验教室和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每年9月15日~10月15日,各课(包括一学年中的上、下学期)实验指导教师应填好《教学实验计划表》并以软盘或电了邮件形式上交中心主任。

第十五条实验指导教师应尽可能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进行实验教学。

第十六条第一次实验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传有关实验室管理、教学管理与考核和实验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验指导教师要实事求是地做好每次实验的记录工作,并予下次实验开始前填好《实验情况记录表》放入设在各实验室内的中心主任信箱,学期结束时由中心主任装订成册放入档案柜保存。

记录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实验日期;②实验名称;③应到学生人数、实到学生人数和迟到早退学生人数;④学生当场操作成绩记录;⑤上交的实验报告份数;⑥值日学生的表现;⑦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准备的评价及建议;⑧实验报告的批改成绩等。

第十七条由实验室主任在适当时期通过问卷形式向学生征求对实验准备工作、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的意见。

第十八条全部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好《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并与有关考卷一起上交实验中心。

中心主任审查后负责将学生实验成绩转交给课程主讲教师。

第十九条由中心主任保管好所有的实验教学资料。

第二十条由中心主任负责汇总、上交教学实验计划表并检查实验讲课执行情况,各实验室的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要积极配合中心主任的工作。

(七)实验室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实验岗位人员要积极、负责地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加强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触电、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各实验室人员所在实验室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所属的所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本科生的实验教学活动,原则上不用于与学生实验无关的科研活动。

确有需要的,须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前提下,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保证做到以下3点:

1、不将自己的仪器设备带入室内;2、不将室内的仪器设备带出室外;3、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验,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动物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负责检查落实和解释。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教学实验菜单实验编号:

开课系:

开课实验室:

(章)

实验名称:

开设情况:

已开、预开

课程名称:

实验类别:

基础、技术基础、专业

指导教师/辅助实验人员:

实验要求:

必修、选修、示范

开设时间:

上学期、下学期

实验学时数:

每组人数:

班级人数:

面向专业:

实验者类别:

实验目的及内容提要:

实验仪器设备和用具,及台(套)数:

课堂用

数量

 

准备用

数量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消耗品:

1

6

2

7

3

8

4

9

5

本实验限制因素(季节,实验对象,条件等):

本实验费用估算(包括试剂,实验材料,仪器折旧等):

元/人

备注:

附:

浙江大学2000-2001学年教学实验计划表(正面)

动物科学学院系实验室

实验编号:

实验名称:

实验类别:

基础、技术基础、专业

课程名称:

实验要求:

必修、选修、示范

指导教师:

每组人数:

实验学时数:

开设时间:

上学期,下学期

面向专业:

实验者类别:

班级及人数:

实验目的及内容提要:

实验主要仪器设备及台(套)数:

每次实验必需消耗材料及数量:

本实验获奖记录:

备注:

实验室主任(签名)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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