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与全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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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与全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方案汇编

全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与全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方案汇编

 

全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XX年全县环保工作会议。

在此,我首先代表局党组向亲临指导的县四家领导表示热烈欢迎!

向长期支持并奋战在环保一线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乡镇领导、环保信息监督员、环保专干以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邹县长全面总结了近两年环境保护工作和目前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并就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按照会议安排,作为环保职能部门,下面我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讲几点具体的业务性工作,与大家共讨。

一、优化服务,依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

去年以来,全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逐步深化了排污费征缴改革,初步实现了“阳光收费,规范执法”的预期目标;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反弹和园区项目清理等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了造纸企业、涉锑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资江流域水污染源调查等工作。

但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取得的成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医疗固废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我县环境保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源头控制上有新突破。

一要把好项目建设关。

坚持“便企亲商”的原则,积极为政府和项目单位当好参谋,努力提供环保咨询服务,从源头上避免重污染、低产出、高能耗和重复建设项目落户我县。

坚持环境第一审批权,所有项目的立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否决。

抓好新上项目环评工作,项目实施必须坚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

二要把好生产关。

要抓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生产,在培育和壮大工业企业中,政府与部门、基层与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看问题、做决策,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环保部门在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上,严把环评关。

去年3月底,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果断拆毁、关停了小淹顺安、长塘界牌等5家排放不达标、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7月初,对渣滓溪锑矿、同心矿业等7家涉锑企业实施了关停整顿;9月底,完成了对资江流域水污染源的调查工作;10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了放射源、危险废物等专项环保工作的清查工作,等等,为纵深环保执法,污染企业治理取得了实质性工作。

今年,我局制定了“七线”管理的工作制度,其中重点对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等四线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加强对非法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污染企业等管理,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限期达标治理工作力度,抓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严格监控固废物流向,防止引发“二次污染”。

对已经达标排放的,要防止反弹;对工艺落后,能耗高的重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限期不能治理的,要果断进行关停,真正从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二,加大城镇环境整治力度,在提高城镇环境质量上有新突破。

城镇环境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城镇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投资环境和综合竞争实力。

因此,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把改善环境作为城镇建设的大事来抓,环保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制订并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城镇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结构的调整。

我县城镇局部地区各类污染仍较突出,污染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如商住混杂楼油烟、噪声扰民、生活垃圾堆放和沿资江流域集镇水质污染等问题是社会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县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去年,县委、县政府以及东坪镇政府投入上百万元进行了柳溪河、资江沿岸等河段的清淤、打捞和绿化工作,加强了城镇街道垃圾桶、警示牌的摆放、设立;投入上千万元规划建成城区引水工程;小淹镇也加强了城镇中心区的饮水工程建设。

下一阶段,我局将配合建设、城建等部门抓紧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项目,积极指导并配合各乡镇完成垃圾中转站统一配置和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确定建筑垃圾处置点。

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染源的治理和监察力度,积极做好城区污染物总量及功能区达标工作,逐步削减和停用分散小锅炉,确保城区空气质量达标排放;加强城镇区歌厅、舞厅等三产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协调解决好油烟扰民、噪声扰民等问题。

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件事,县四家领导多次指示环保部门,在公路沿线、江段、河段乱倒垃圾的问题要进行处理、要进行通报、要进行查处,不要因为小问题而极大地影响了安化人民形象。

我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这里强调,今后对乱倒、乱堆垃圾的现象请各乡镇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全力做好“面子”上的环保工作。

第三,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在生态环境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有新突破。

认真落实《安化县人民政府XX年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围绕建设“神韵安化”的主题,要把项目建设、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自我投入结合起来,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尽快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投入、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目前,我县农村环境点源污染与棉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

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办发[XX]6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着力解决好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明确全县14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并建立水源保护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环保、卫生防预等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质环境监测、卫生监测、评估和各乡镇属地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各乡镇要按照建设新农村实质要求,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积极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采取规模重组、集地开发、技术指导、环保设施加强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严重和生产项目、工艺、设施落后的企业在我县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

第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在环保执法上有新突破。

环保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将行使环境管理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廉洁自律。

环保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众所盼、所虑、所急的环境问题解决好,努力树立环保队伍的新形象。

要把环保执法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要加强执法培训,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规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规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依法行使职责。

要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环境规划、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促进环境的有效治理。

在这里,我代表全局干职工,向政府分管领导、各位乡镇领导、各位环保信息监督员再次表示衷心感谢,环保局近年来在队伍建设、环保执法等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与大家的鼎力支持、关心和配合是分不开的。

下一阶段,我局将着重从水环境污染的整治、非法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污染源头控制、排污收费监管、调处污染纠纷、环保宣传发动、环保法制工作、农村环境治理等环保工作入手,加强部门执法力度,树立环保服务思想,为各乡镇经济发展作出环保部门最大的努力。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有序地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查清我地区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处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按照全国、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县污染源清查工作在XX年4月份全面启动。

1、全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成立了以邹雄彬副县长为组长的安化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长、县统计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环保、统计、发改、财政、建设、卫生、工商、经贸、农业、畜牧等10个单位和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环保局。

同时,县环保局专门抽调了5名技术骨干组建了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就各自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组织选聘人员培训。

普查工作技术性强,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上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配备的数量,从全县各乡镇选聘名普查员和名普查指导员。

先后三次选派人参加省、市的技术和软件培训,并完成了对全县名参加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过举办培训班,考试结果都达到优良成绩。

筹措普查工作资金。

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县(市)的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解决。

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编报了普查工作预算,先期启动经费基本落实。

除市普查办给县普查办拨付了1万元工作经费外,县普查办正在向县财政编报普查工作预算经费。

营造普查工作氛围。

为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大会,举办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分管县长等领导多次宣讲污染源普查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报刊作好普查相关会议和普查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湖南环境信息》、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2、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按照普查要求,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录入、上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全面普查阶段的时间从XX年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止,将历时81天。

这一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

XX年3月10日之前,按照入户清查确定普查对象名单,将普查表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做到不错、不漏。

在发放普查表时,若发现遗漏或分类错误的排污单位,要及时更正普查对象名录,并补发或换发相应的普查表。

县普查办要加强现场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力争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对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加强普查表的审核把关。

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审核工作。

要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抽查审核等五级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审核一定要入门入户,对照普查表实地查看企业普查数据出处的原始资料和生产工艺及处理设备,确保填报的数据可靠、有出处。

依法履行程序,落实普查责任。

普查对象单位的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审核人及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要逐一签章,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普查员与普查机构之间普查表的交接要做好交接记录,逐一签名认可。

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及上报。

县普查办要在XX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同时报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市污染源普查办。

数据录入时,一定要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

三、支持理解,相互配合,努力克服和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应当说,近年来我局工作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通过关停“五小”企业,加强造纸行业整顿,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达标治理,使企业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过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观,县域空气质量平均保持在二级标准内,饮用水源水质确保水环境安全;通过加强严格环评审批,配合乡镇、企业搞好项目选址和规划,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工业污染达标排放逐步好转。

但在工作中也看到了我县的生态环境脆弱,环境质量逐步下降等问题,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很重,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解决。

从目前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视:

一是环境保护现状令人担忧。

据环保部门统计,全县“三废”排放总量逐年上升,其中XX年废水排放总量216.5万吨、废气排放总量168811万标立方米、废物排放总量81655吨。

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地域性生态恶化、城区和乡镇污水、垃圾污染、矿藏资源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农村面源污染等等,都将不同程度的制约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环境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相关部门、乡镇在履行环保职责上还不够协调统一,由于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在处理环保与发展的具体问题上往往出现偏差,环保部门在实施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对国家明确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我县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

1、普查清查工作范围广,覆盖面大,时间要求紧;

2、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我县现有的条件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上级级给予更多的技术支持。

3、污染源普查涉及大量社会调查工作,社会动员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困难将比我们预想的要多得多,特别是随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不断推进,由于目前普查运转资金不到位,对全县普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会带来不便。

各位领导、同志们,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做好环保工作是我们的神圣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各乡镇各部门的相互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全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方案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减轻面源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重金属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县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粘土砖厂、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是否组织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落实解决闽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问题;是否制定控制总量消费、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

重点检查南鹰电源有限公司、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

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电池产业、环保型砖厂等企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主导,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江流域重污染行业和紫阳石板材行业专项整治。

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的基础上,加大对位于江流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

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关停并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

严格执行《县紫阳乡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

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

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

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并于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本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对我县环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11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按任务分工于11月10日前向工作小组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领导小组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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