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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某发电公司

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规工作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使公司工作票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票填写容包括工作票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工时管理、材料管理等。

第三条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各级人员必须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四条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工作人员除自己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应督促围的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如发现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对认真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肃处理。

对造成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某发电公司及各关联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设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可人资格,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对批准后的人员由设备部书面公布。

第七条检修部、运行部负责上报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工作可人,必须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外包检修单位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本公司担任工作负责人时,除必须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

结构、缺陷容等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尚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证

第三章 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九条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规定

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烟、风、压缩空气以及冲灰、输灰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4、对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可人,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可和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

5、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用工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根据直接领导人的口头命令或得到其同意后进行。

若工作由非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当值运行值班人员的允。

6、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围(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总的工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

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

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围的安全负责。

7、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8、生产现场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制度。

第十条电气工作票的填用规定

1、填用一种工作票规定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二种工作票规定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气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十一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4)了解检修工艺。

2、一种工作票由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各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且只能签本专业的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

二种工作票由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各部门班组班组长(现班组管理结构)及以上人员签发,并只能签发本专业班组的工作票;

3、工作可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可人一般由运行主、副值担任,必要时值长可以指定经过运行部上报设备部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本岗位管辖围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可人,但主要设备大、小修和公用系统除外。

2)运行部批准的工作可人和由于变动工作岗位等原因暂时不能继续担任工作可人的人员应书面公布,并报设备部备案。

值长、运行主、副值,各有关部门、科室应发给副本。

4、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负责人应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A、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B、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

结构、缺陷容等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C、掌握安全施工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2)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一级工、学徒工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3)检修部批准的工作负责人应书面公布并报设备部备案。

值长、运行班长,各有关部门、科室应发给副本。

5、外包检修单位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公司担任工作负责人时,除必须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

结构、缺陷容等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尚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证明。

第十二条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

如:

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等。

2)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3)电气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容:

A、应拉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注明编号) 。

B、应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

 

C、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

4)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6)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7)以上5)、6)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8)大、小修工作安全措施项目较多,设备部结合本公司情况,制订总的大项目安全措施。

2、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应主要填写以下容:

1)由于运行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等等)需要扩大隔断围的措施。

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3)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可人执行安全措施每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签名。

第十三条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1、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2、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取代此项检查。

3、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1)氢气、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密不漏。

2)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加锁、挂警告牌。

如截门不,必须采取关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车间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3)以上1)、2)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断开。

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第十四条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签发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2)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待。

3)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用一总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容之后。

4)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容。

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

2、接收工作票:

1)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下达有运行人员接工作票。

2)运行人员审查工作票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二种工作票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大小修、土建工作除外);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签字后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

3、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1)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主、副值在适当时候布置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重要措施应由主、副值监护执行。

2)安全措施中如需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主、副值应填写停电联系单,并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

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贴在纸工作票后。

4、工作可:

1)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纸工作票签字才允开始工作

2)工作可人将纸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对照纸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在纸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

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开始工作: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可下达开工命令。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可人不允在可开工后单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同意。

6、工作监护:

1)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应给予必要指导,并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2)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7、工作延期:

1)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工作检修时间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8、检修设备试运:

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纸工作票交工作可人。

2)工作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主、副值应填好“送电联系单”,并布置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复送电。

送电后,在联系单上记下送电完毕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贴在纸工作票后

3)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如断开电源措施主、副值应填写停电联系单,并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

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贴在纸工作票后,可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可手续。

4)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9、工作终结:

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工作负责人持纸工作票会同工作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3)工作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各留一份。

4)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和填写工作票报告。

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第十五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要求

1、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工作票一并办理该审批单;

2、若解除机组主保护以外的其它联锁和辅机的联锁,可不办理该审批单,但工作结束时不能投运的热工联锁,必须补办该审批单。

3、主要保护的解列必须得到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同意批准并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得到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口头授权的值长代签,但值长必须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1、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围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网控设备的检修由一公司网控运行可人可);如需要电气设备切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2、热控人员从事照明等系统工作时,由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工作票,监护热控人员工作;

3、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如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热机人员应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容之一;如不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容之一写入电气工作票。

第十七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的填用说明

1、“审批单编号”一栏的填写:

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部档案资料;

2、“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

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3、“申请部门”一栏的填写:

填写工作任务提出部门的具体名称;

4、“班组”一栏的填写:

填写申请解列主要热控保护装置所在班组的名称;

5、“申请人”一栏的填写:

1)工作任务由热控专业提出,应填写部门经理或专责工程师姓名;

2)工作任务由其它部门提出(值长可代为申请并填写),应填写任务提出单位的经理、专责工程师(值长)姓名;

3)由于运行工况变化需要提出时,填写值长姓名。

6、“申请解列热控保护装置名称”一栏的填写:

由工作任务提出单位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保护装置名称;

7、“申请解列时间”一栏的填写:

由工作任务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8、“解列原因”一栏的填写:

由工作任务单位填写解列保护的原因和必要性;

9、“解列步骤”一栏的填写:

由热控专业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解列步骤;

10、“批准时间”一栏的填写:

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

11、“解列时间”一栏的填写:

由措施执行人执行具体解列任务后,填写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安全监督人员应组织、教育员工学习和遵守本制度,随时检查分析工作票,月底做出合格率评价,并对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第十九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应负责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可人和工作负责人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作票检查或执行不力,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重违章构成事故的,即使未造成重后果,也要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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