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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毕业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毕业论文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

学生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福建厦门陶行知研究会校外学习中心

批次层次专业142建筑专业管理

学号W14219880

学生丘智华

指导教师梁铁强

起止日期2017.3.2210点-

2017.3.612点

 

 

1.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支柱产业之一。

建筑业是否能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关系着所有国民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从而我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建筑安全事故形势还比较严峻。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因此,研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规律,探讨其层出不穷的原因对于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有四千余万,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

但他们的劳动环境、安全状况却不容乐观。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占所有伤害事故总数的很大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来看,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

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加上近年来新技术大量出现,建筑结构的高度、跨度不断增大,主要事故的类型有了新的变化。

因此探讨其成因,提出对其的对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安全重于泰山,我们国家各个岗位上的人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的研究同样是层出不穷。

他们中有才识渊博的教授,有初出茅庐的毕业学生,还有经验丰富的一线管理或技术人员,作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诠释着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理解。

对于建筑工程安全方面的文献多是着重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及到各种事故的具体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几乎在每一篇文章中都有体现,但往往有不够具体和全面的不足。

本文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现状和具体特点出发,先是从总体的角度来讨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的原因,然后具体到五大伤害,探讨他们发生的原因,并给出其安全措施。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简况

建筑施工是由沉重的建筑材料、不同种类的施工机械、多工种密集的作业人员,在地下、地表、高空多层次作业面上每时每刻都在变更作业结构,全方位时空立体交叉作业[]。

其卫生条件、进度情况、现场及周围、社会生活条件等等对建筑工程施工都存在限制,加上复杂环境造成了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在各个国家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伤害性强的的事故类型。

我国的基础建设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建筑业也随之快速发展,加上我国独特的国情,造成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高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

从2011年主要统计数据上显示,建筑业总产值以万亿元计,首次突破了两位数,达到11.773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2.6%。

去年我国新开工项目332931个,比上一年增长431个,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62亿平方米,增长19.5%[]。

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同时,建筑业又是一个风险高与意外倾向性强的行业,是职业安全事故率最高的工业部门之一。

其安全状况严重制约了建筑业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了我国建筑业的声誉和蓬勃发展,影响着我们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英国可达项目成本的3~6%,在美国和香港这一比例分别高达7.9%和8.5%[]。

这方面,我国虽没有做过类似的统计,但相信不会例外。

建筑市场竞争是十分激烈,这一比例有超过厂家平均利润率的态势,那时,试问,承包商的利润有何而来?

安全问题阻碍着建筑业的长远发展。

2.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现状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直接反映着建筑伤亡事故的情况.是建筑安全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998年一2007年,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发生10206起,死亡11629人,平均每年死亡1160人(参见图1-1)。

2008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77起、死亡3叨人。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但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大事故巧起,死亡54人[]。

这些事故的背后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是惨痛的代价,人民生命遭受严重的威胁,国家经济蒙受巨大的损失,每年因建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乃至数千亿。

总体上看,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人员伤亡情况并不是总是上升或者下降的态势,而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政府监控的力度的变化而变化。

但我国每年发生的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一直是居高不下,每年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建筑业是仅次于采矿业的高危行业。

图1-11995-2007年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单件性、生产的高复杂性、高密集性、露天作业多等特征,因此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建筑业一直是伤亡事故高发的一个行业。

尤其是对国内来说。

在国内,建筑业的事故发生率和伤亡率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业,成为我国事故高发的第三源头。

建筑行业一直是一个危险性高行业,虽然在政府、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万人死亡率由1980年的2.8下降到近年来的1.5以下,但与西方的其他先进国家相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在我国的发生率仍然很高,英国的建筑业的万人死亡率仅为我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为0.5左右,为全世界最低。

从我国住建部的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可以看出,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得到实质性的加强,才能进一步保证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就整体现状看,我国的建筑事故伤亡比例水平很高。

因而,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伤亡事故,探究其原因,给出相应的措施成为厄待解决的问题。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及其伤害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电气工具使用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

3.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类

3.1.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大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及其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拆除过程中,因施工员违规操作等而直接产生的施工安全事故。

这种事故一般是在工程作业进行中发生的,此类事故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频率较高,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较多的一种类型。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作业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以及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尤其是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如果在外加灾害(如地震、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其危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

技术是安全的保证,以前被确信无疑的技术有可能突然出现问题,起初不值一提的瑕疵有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导致严重的事故的发生。

在工程建设领域,这方面同样有惨痛失败的教训发生。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产品在施工、使用的过程中,因为使用或周边环境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使用不当。

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地震等。

在一些地质灾害频繁的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环境事故的发生。

对于环境事故的发生,我们不能单单归咎于自然灾害,而要反思在设计或施工过程中缺乏对环境事故的预判和防治能力。

1、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3.1.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伤害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

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被称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大伤害,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每栋建筑物或构筑物一经开工之后,位置就不会产生移动了,建筑人员要围着建筑物进行各种作业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这些特征,决定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要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类别是:

  

(1)高处坠落

高空坠落型是指从事高空作业从从墙头、墙顶、屋面、脚手架坠落的人身伤亡事故。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进行作业,是建筑施工的主要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因此成为建筑伤亡事故中主要的事故,占伤亡事故总量的35%~40%。

多发生在临边处作业、洞口、模板、脚手架、龙门架、等上面作业中。

  

(2)物体打击

建筑工程经常会受到时间的约束,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安排部分的甚至全面的空间或平面交叉作业,因此,物体打击也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常见伤亡事故,占建筑伤亡事故总数的12%—15%。

  (3)触电

电力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动力来源,施工过程中要靠电力照明,更存在大量的电动设备和电动机械。

施工中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会接触到电力,触电事故也是建筑工程中的频发一种事故。

  (4)机械伤害

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造成的伤害。

这类伤亡事故占事故总量的10%左右,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第四大事故。

  (5)坍塌

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急速增加,基础工程量越来越庞大,土方坍塌成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第五大类事故。

通过对2008年到2010年5月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得出中国建筑业最新伤亡事故类型图4所示。

图2-12011年事故类型发生情况

 

 

99

2004

2005

2006

2007

前5年

1

高处坠落

44.8

53.1

45.52

41.03

45.45

2

基坑坍塌

6

14.43

18.61

20.61

20.36

3

物体打击

12

10.57

11.82

12.79

11.56

4

触电

16.6

7.18

6.54

6.2

6.62

45

机具伤害

7.2

6.72

5.87

8.78

6.42

6

合计死亡率

92

88.36

89.41

90.42

7

合计死亡人数

1324

1193

1048

1012

表2-1历年建筑安全事故统计(%)

通过上图分析可知,事故的主要类型是高处坠落,坍塌以及物体打击,其中高处坠落所引起的事故比例为最大,占到所发生事故的一半以上。

其次是坍塌,一般是由建筑构件质量低劣造成楼板、檐沟突然倾覆断裂和建筑设计方案失误,坍塌所引发的伤害更大,因为它一般会造成群死群伤。

3.2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规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是长期间断发生的,由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具有的上述特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具有以下规律。

主要有建筑物部位规律,建筑时间规律,建筑自然环境规律,施工人员动态规律。

3.2.1建筑部位规律

图2-22011年各类型事故发生部位情况

图2-2是2011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我们可以从中分析出洞口和临边、塔吊、脚手架、模版、基坑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几率较大的部位。

这几个部位发生的几率占60%以上的比例。

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和施工操作中我们要对这几个部位加强检查和防护。

3.2.2发生的时间规律

一年中的时间规律

一般在春季劳动密集的时间多,节假日之前多,下班时多,工程程即将完工或主体工程即将结束多。

冬季寒冷天气及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少。

图2-32008年和2009年每月伤害事故发生规律

从图2-3可以看出11月份—2月份的事故发生明显比其他月份少,在2月份达到最低,这是由于冬季施工缓慢引起的,而2月份正好是春节所在的月份,大部分工人都回家过年所以事故发生率明显比其他月份低。

3月份—10月份是事故的高发期,在七月份达到一个最高点,过于炎热的天气也会危及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热量消耗和脱水是常见的威胁,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暑降温措施,努力把这些影响降到最低[]。

一天中的时间分布规律

伤害事故最容易在工作最紧张的时候发生。

从我国施工工人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强度看,一天中的上午10时左右和下午2时左右,工人体力消耗增大,身体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工作的紧张程度最高,伤害事故也最容易发生。

3.2.3建筑自然环境规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与自然环境的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并有一定的规律性。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大都发生在狂风暴雨之后或酷热天气,或者发生在电线星罗密布或闹市区进行施工之时。

可以从地点、专业、用工形式、气候四个方面对自然环境规律进行阐释。

对与地点:

对近年来我国发生事故的建筑工程工程结构类型进行分析,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是发生伤害事故的最主要结构类型,占70%左右,相应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发生的事故和死亡率也最高。

其中发生事故最多的阶段是在装饰装修阶段,其次是主体结构施工,再次基础施工发生伤害事故。

对于专业: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最多的是装潢、安装专业,其中电气专业为第一位,吊装、起架、木工专业事故频率也很高。

这与其工作性质有关,装潢安装专业人员,机械高密集水平、垂直立体交叉施工,所以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

其次为土建专业[]。

对于用工形式:

农村来的包工队、农民工,对安全施工认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贫乏,素质较低,缺乏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这些人员是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是安全防范的重点。

对于气候:

一般认为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伤害事故的概率要高。

但统计显示,在晴天发生事故和死亡人数均超过总数的70%,阴天发生事故的比率占第二位,为20%多,而雨天和雾天发生伤害事故的比率较低,其中雾天最低。

这可能和晴天时人员较为麻痹大意和雨、雾天气减少施工且反而比较注意安全防护相关[]。

3.2.4施工人员动态规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操作人员有个紧密的联系,并一定的规律可循。

O型血的人做事比较鲁莽、随意并经常胆大妄为,毫不在乎;身患疾病,心情忧郁的人经常心不在焉,对安全问题容易疏忽;年龄较小的人做事缺乏沉稳,技术性不强,施工知识及经验缺乏,对建筑工程危险的识别及防范意识不够;工龄较短的人,他们大多是外来务工者,或者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大多是补充到施工第一线,从事最繁重的劳动。

但这部分人员年龄较轻,精力旺盛,且施工工龄短,缺乏现场安全知识,听不进有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人提醒和阻止冒险蛮干的现象较多。

上述四种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高发人群。

应尽量让他们从事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与任何事物一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事故也有其固有的因果联系及其表现形式。

虽然有些事故原因暂时还没有被人们揭示,但它是客观存在着的,终究会被发现。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管理的任务,就在于揭示出事故的原因,制定措施防患于未然。

4.1海因里希法则

4.1.1海因里希法则的内容

海因里希法则又称为”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或”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1∶29∶300法则。

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

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4.1.2海因里希法则的提出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从统计众多灾害开始得出的。

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

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

29:

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

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

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4.1.3海因里希法则解释的事故因果连锁论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

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

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4.1.4海因里希法则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意义

海因里希的工业安全理论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理论。

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海因里希的理论同样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

海因里希的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海因里希的理论同样告诉我们,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都要加倍重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之前发现可能的隐患,防止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4.2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从海因里希法则我们可以看出,正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导致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呢?

项目的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确保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基于事故致因理论[],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具体如下:

4.2.1人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靠人,人也是管理的对象。

人的行为时安全的关键。

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事故产生的原因,形成了一套新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这个理论认为在管理过程中的控制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所以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反应,主要表现在身体缺陷、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三个方面。

身体缺陷:

疾病、职业病、智商过低、精神失常、紧张、烦躁、疲劳、容易冲动、易兴奋、对自然环境过敏、不适应快速或复杂工作、应变能力差等。

错误行为:

嗜酒、吸毒、赌博、玩耍、嬉闹、误视、误听、误动作、误判断、意外碰撞和受阻、误入险区等。

违纪违章:

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不按标准使用防护用具、不按标准流程或标准工作、玩忽职守、有意违章等。

统计资料表明:

有88%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而人的心理和生理直接影响人的行为[]。

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一定要抓住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个关键因素采取相应措施。

4.2.2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能适应周围的物质和环境,相应的物质和环境也能反作用与人。

如果物质和环境不能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便会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就是所谓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三个不同的表现形式:

设备和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的缺陷、物质和环境的危险源

设备和装置的缺陷,是指设备和装置技术性能降低、强度不够、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物理和化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等

作业场所的缺陷,是指工作面不够、存在安全隐患、立体交叉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不协调、道路狭窄、多单位同时施工等。

物质和环境的危险源主要有物理方面、化学方面、机械电气方面或是环境方面的。

4.2.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物质和环境都有危险源存在,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另一类危险源。

人们常在事故原因分析时列举一系列不安全行为。

表面看许多时候人的过失是明显的,然而更应首先考虑的是容易使人产生”疏忽"的不安全环境这一客观原因。

通常情况下,可以把环境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及工作环境(即为了满足和适应生产作业的需要,人为地制造的特殊人工环境)[]。

在工作环境中,如果人们按照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及自然环境)的习惯去处理问题,则常常会发生伤害事故。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因素。

4.3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探因

4.3.1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指物、环境以及人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都会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三者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上文中都有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下面说明这三种不安全状态是怎样导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了建筑施工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其在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成安全事故。

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自然环境和工作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自然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会增加施工难度,工作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会引起工人的情绪变化,增加其疲劳强度,这些都使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大。

人的不安全行为状态通常是指工人生理状态不稳定或处于病理状态,也包括工人的技能不熟练、知识水平不够,施工人员素质低、经验不够。

甚至还包括工人的性格是否适合本职工作。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工人大脑意识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他的正常反应,造成建筑安全事故。

4.3.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建筑安全管理缺陷和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

建筑安全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管理机制与安全生产的现状不相适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现场未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劳动组织不合理、技术缺陷、防范措施不当、管理责任不明确等。

比如:

劳动组织不合理会造成工作面狭小、因而相互干扰,从而引起交错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责任不明确进一步可以分为业主责任不明确和承包商责任不明确。

对于承包商责任不明确,虽《建筑法》明确规定承包商必须为工人投保,但投保只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风险转移给项目以外的第三方,并没有在实质上减少建筑工人的作业风险,相反却削弱了承包商对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承包商的责任:

对于业主责任不明确,主要体现在业主只关心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客户满意度等问题,经常要求施工单位抢进度、赶工期而忽视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状况,而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业主却一点责任都不承担。

这些因素均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企业和现场未建立起有效地安全管理体制。

20世纪80年代初以后,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项目按规模配备了专职安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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