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赵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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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赵县

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扶持果品、苗木、花卉的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推动果品、花卉的结构调整。

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扶持林业企业发展。

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产品生产提供公共支撑。

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制订全县梨果生产和造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梨果生产,抓好技术推广·普及工作;抓好梨果包装·管理·规范包装市场;搞好梨果储藏管理,加强梨果销售信息服务;抓好行业协会建设,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抓好全县植树造林工作,依法查处毁林案件;搞好植物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1484.4万元,其中:

非限额补助1484.4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4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0万元;项目支出977.4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较2016年增长614.2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36.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577.4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增加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车辆购置费0元)比去年增加7.8万元,增加原因是去年没有将项目三公经费资金列入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三公”经费整体比上年增加7.8万元。

五、绩效预算信息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县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

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照规划和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及巩固退耕成果等工程,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依法指导林业系统管理的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监督湿地、森林公园合理利用。

改善苗木花卉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谋划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木材行业管理,强化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

实施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组织参加林业行业的博览会、评比会和林果学术交流会等

组织指导全县科林业研项目实施,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基层推广体系建设等。

监督管理林业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质量安全监测及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国家、省、县级媒体广泛宣传。

在公园开设生态科普专栏、树木挂牌等,在车站街头、高速路口安装广告。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开展机关信息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

调研提出规划和政策建议,林业立法执法、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对外合作、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全县林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依靠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展的林业产业体系和高新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强化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净增长量列入各乡镇目标考核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2、依托工程造林,强化生态建设。

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全面协调发展。

依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加快建设综合防护林体系,在城镇、村庄、道路、河渠两侧等人口聚集区,启动一批区级重点绿化工程,加快建设生态景观林体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面貌大变样。

3、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产业建设。

4、增加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推广。

5、狠抓机制创新,强化社会造林。

6、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推进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改善品种,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和产量,提升经济效益。

做好果品监督抽检,及时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7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林业生态建设

912.40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完成国家、省下达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造林任务及全县森林覆盖率考核目标。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造林绿化

810.40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县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

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面积增长率

≥0.8

≥0.6

≥0.5

<0.5

造林绿化面积

90%

≥70%

≥60%

<60%

  森林抚育

32.00

组织全县造林单位和乡镇村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作业,低质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

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退耕还林

按照规划和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及巩固退耕成果等工程,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工程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退耕还林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防沙治沙

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沙化土地得以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得到改善。

防沙治沙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80%

  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保护

界定国家、省市和县级公益林,对纳入重点公益林范围的森林资源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加强公益林监测、保护和管理。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天然林保护能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界核定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70.00

依法指导林业系统管理的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监督湿地、森林公园合理利用。

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恢复。

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林果产业发展

18.00

扶持果品、蚕桑、苗木、花卉的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推动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

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扶持林业企业发展。

推进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改善品种,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和产量,提升经济效益。

  支持现代果品业发展

18.00

组织实施果品、蚕桑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指导果品、蚕桑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

推进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改善品种,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和产量,提升经济效益。

促进全县果品基地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

果品良种使用率、果树结构调整和树体改造面积、主要果品优质果率

≥85%

≥70%

≥60%

<75%

  支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改善苗木花卉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提高我县苗木和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

年新发展花卉种植面积(亩)

≥200

≥180

≥150

<150

  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谋划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木材行业管理,强化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

实施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组织参加林业行业的博览会、评比会和林果学术交流会等

提高我县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林业贴息贷款落实率

≥80%

≥70%

≥50%

<50%

培育林下经济面积亩数

90%

≥80%

≥70%

<70%

林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12.00

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产品生产提供公共支撑。

研制并示范推广林业生产管理的良种、良法,提高林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

  林木良种繁育

负责全县林木良种选育、引种及林木种质资源管理

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保障林木良种供应,加快林木良种推广步伐。

良种基地建设完成率、年度林木良种培育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林业改革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推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

增加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林业防灾减灾

12.00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指导、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系统遭受自然灾害后林业生产恢复重建。

开展森林保险相关工作。

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

≥0

≥1‰

≥2‰

≥4‰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0.1‰

<0.2‰

<0.3‰

≥0.3‰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完成率

≥80%

≥70%

≥60%

<60%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控

开展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

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保障生态安全。

野生动植物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80%

  林业科研推广

组织指导全县科林业研项目实施,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基层推广体系建设等。

提高林业科技含量,发挥科技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基层推广体系。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完成率

90%

≥80%

≥70%

<80%

  林业行业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林业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质量安全监测及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保障林产品、果品质量安全。

果品质量监测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80%

  森林公安

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重大涉林刑事、行政案件;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减少林区案件发生、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

  林业基础保障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交通、通讯、电力设施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防火、营林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建设。

改善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单位的基础设施,缓解国有林场经济危困,保障林业健康发展。

林业基础设施完好率

90%

≥80%

≥70%

<70%

  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与管理

组织实施全县林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

组织开展林业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

生态定位站建设和运行管理。

开展全县森林覆盖率等考核相关工作。

监管全县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规范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林业资源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征占用林地前置审核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70%

森林覆盖率净增量

90%

≥80%

≥70%

<80%

林业政务管理

35.00

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机关业务正常运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综合业务管理

35.00

调研提出规划和政策建议,林业立法执法、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对外合作、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保障全县林业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80%

  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开展机关信息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

确保机关正常运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8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27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70.00

70.00

70.00

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

70.00

70.00

70.00

朝阳森林公园建设

70

朝阳森林公园建设

B

70

1

70

70.00

70.00

70.00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3.42万元(详见下表)。

本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为0万元。

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赵县林果技术服务中心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43.42

1、房屋(平方米)

2254

119.99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254

119.99

2、车辆(台、辆)

1

14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9.43

8、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

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

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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