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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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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读后感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读后感
(一)
刘倩
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公开课讲义与课上互动情形的记录,但在先生对于迈克尔?
桑德尔这个哈佛大学的优秀教授百般夸赞推荐下,还是决定耐心捧起一读。
然而,进入书中,大呼相见恨晚。
诚然,这个公开课,尤其哈佛的公开课,是少有的成功课程,循循善诱,互动成功,讲解精彩,深入浅出。
但是,不可避免的有课堂教学特有的慢步调,以及部分学生提问的重复和没有代表性,而且,有些深邃的问题即使是哈佛学生也是问不出的,有些太深刻的东西也是不合适在课堂短短的时间里拿出来讲的。
于是,有了这本书,这本书将公开课所涵盖的部分囊括进去,并进行了重新整理,将反面思想里有代表性的观点高度概括后拿出来分析讨论,条理更清楚,论证更缜密详尽深入,更多旁征博引,真是非常好的一本书。
人生在世,总有几个亘古难题,除了“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我是谁”,这些被玩坏的梗,桑德尔又给大家提了一个永远回答不好、就算回答好也做不好的问题:
什么是公正?
怎样做事才是正确的?
你是如何判断一件事是公正还是不公正的呢?
试着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一辆电车呼啸着经过一个岔路口,按照既定的路线,前方轨道上有五个孩子,如果转向,则可以避开这些孩子;但另一个分岔路上又有一名成年男子,在来不及紧急刹车的情况下,你认为电车应该转向吗?
为什么?
这本书就是在探讨类似这样的两难问题。
是在探讨。
本书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简单地告诉你公正与否,只是教会我们在阅读中与桑德尔老师一起思考,并找到自己内心对于公正的评价标准。
作者主要探索了三种公正进路。
第一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功利最大化---当然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第二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尊重人们自由的选择---或者是人们在自由市场中做出的时机选择(如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观点);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涉及德性的培养和推理共善。
功利主义
如何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在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看来,一件事是否是公正的,主要从利益方面考虑,注重行为的结果。
在哲学上,所谓的幸福最大化、利益最大化原则都是针对效果的分析。
评判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这个行为的最终结果。
回答上文电车案例:
如果能救活五个小孩,那么牺牲一个成年人也是值得的,因此,电车司机应当扳动转向器冲向那个成年人。
但这一结论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
功利主义看起来很简单很迷人,仔细想来不寒而栗,功利主义是一种对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暴政的默许,它的优点一是简明、二是高度实用性,只是“欢乐”、“痛苦”这个效用量度实在是不很好衡量。
你会发现无论做与不做都是可以争论、可以批评、可以原谅的,所以这种时候往往放弃思考、先下手为强的会得到好处。
这种先手优势明显的行为实在太类似丛林法则了,我不喜欢,但是我喜欢边沁这种不加评判的精神,他和古希腊哲人一样,接受人们各种偏好,无视乐趣与痛苦的高下之分,想智慧就讨论,想吃就去觅食。
功利主义认为,我们给人类性命设定货币价格所表现出的退缩倾向是一种应该克服的冲动、是一种妨碍清醒思考和理性社会选择的禁忌,这个想法对不对姑且不说,单从表面就可以看出功利本身和给人命赋值一样,都是能做,不能说的事情。
公正自由
接着,作者讨论了一系列将公正与自由联系起来的理论。
这些理论大多都强调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尽管这些理论自身对于在哪些权利最为重要这一问题上都有分歧。
以弗里德里希?
哈耶克、米尔顿?
弗里德曼为代表的关于个人权利的观点主张: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种根本性的自由——用自己拥有的事物去做任何事情的权利。
它反对三种类型的政策和法律:
反对家长作风、反对道德立法、反对收入或财富的再分配。
认为:
任何企图带来更大经济平等的常识都注定有压迫性,并且对一个自由社会有害。
支持自由主义的人们都认为,政府不应当对公民有太多的约束和管教,“我拥有什么,我就可以用它去做任何事情”,要尊重他人在此方面的权利。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有一双鞋,我可以穿着它、扔掉它、卖掉它,怎么样做都好,因为如果你也有一双鞋,我也同意你想怎样就怎样。
此外,自由至上主义者还提出了收入再分配的问题来证明自己。
例如,比尔盖茨作为蝉联多年的世界首富,按照功利主义的说法,拿出他的一百万美元分给一百个贫困潦倒的穷人每人一万,这一定会使整个社会得到更大多数的幸福。
虽然大家觉得这一百万对比尔盖茨不算什么,但为什么没出现这样的强制分配呢?
因为每个人对自己拥有的钱都有自由支配的权利。
自由至上主义者就以此反驳那些希望通过高税收或其他方式再分配财产的人,因为如果我挣来的钱被强制分配给其他人,那么相当于我自身的一部分被政府或者社会其他人所拥有,而我们社会中不会出现财富被强制分配的情况,也验证了每个人都毋庸置疑地拥有自身。
这看起来难以反驳,但是还是有些观点进行反驳:
一,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器官是否有处置的权利;二,我希望卖掉自己的器官来获得一定的金钱为什么也不可以...可见,自由权利不能被侵犯,但一定会被附加诸多的限制。
德性良善
最后,作者转向另外一些理论,它们认为公正与德性以及良善生活密切相关。
哲学家康德、亚里士多德提出这样的观点:
认为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并不是由随之而来的结果构成,而是由完成这一行动的意图来决定的。
他们认为,我们需要高度的道德自律,核心价值是尊敬人,我们甚至无权不尊敬自己,这点很重要,可以解决以上很多矛盾的问题。
但是,他对动机的推崇让我感觉难以接受,对纯粹理性限制条件下的高度自律更是让我怀疑其可行性,边沁认为感性主宰我们的行为,而康德主张理性,生活中很容易发现类似边沁所描绘的感性的偏好与成瘾性控制人生活的案例,却从未见过康德描绘的绝对理性的场合。
康德做的最好的一点,是成功建立了一个完善、可以自圆其说的体系,以至于对上述所有棘手问题都可以解答,他把帮助他人的动机与义务的动机区分开来,在他眼中只有内心道德感逼迫自己在无外力压迫的情况下做不情愿的有益他人的事情才算得上道德,这实在太苛刻了。
但是,我尊敬康德,尊敬他的目的,他尊敬存在于我们所有人当中、毫无差别的理性能力。
这种能力是和外在任何特质都不同的,觉醒程度不同的原始强大的理性,我没见过,心怀憧憬有朝一日能遇见这样的理性。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人们在特质、家庭、环境都一样的最原始状态下,可以认可的原则就是公正的。
这算是最让人信服的假设之一。
他认为在这样的状态下,人们首先不会选择功利主义,因为在功利主义的主张中,没有人愿意做被牺牲掉的那一部分;其次,人们也不会选择自由至上主义,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社会中贫困潦倒的人难以寻求救济和帮助,而人们也不会期待这种一无所有、无人帮助的体制的出现。
罗尔斯认为,原始状态下会产生两种公众原则:
一个是为所有的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平等的自由,另一个是差异原则。
差异原则,关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平等。
社会和经济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不是说每个人都分到的东西都一样多就是平等。
差异原则承认每个个体之间的不同,例如有些人天资聪颖能够成为科学家,有的人体魄健壮,能够成为运动员,这样的差距是无法避免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差距的都是可被接受的,只有当这样的差距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利时才是被允许和接受的。
举例来说,天资聪颖的人发明了可以增加粮食产量的方法,解救了广大底层的农户,这样的人得到奖赏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他只是发明了增加毒品产量的方法,他所攫取的利益则是不公正的。
同理,一位医生凭借高超的医术赢得人们的敬仰、高报酬,若他不是在改善山区人们的医疗水平,反而只是给贵族成员提供整容手术,罗尔斯认为这样的高报酬是没有道德基础的,难以得到维护。
因此,差异原则,并不是在追求财富的平等分配,而只是追求将所有偶然的因素(如天资聪颖等)最大可能造福于人类,对这些偶然因素的效果进行再分配,从而避免了偶然性因素的影响,罗尔斯的终极奥义,是他本人所说的与他人分享命运。
不管大家是否接受,但无可否认的是罗尔斯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持久稳定的社会。
所以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抹平出生优势,让天赋优势者尽情发挥,然后将其所得分配给大家,能否顺利分配不谈,这种社会最后的结局必然是等级制度或是精英民主,两极分化不可避免,但是,这是实用性最强,也是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社会样式。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觉得想得越多越混沌,有点烧脑子,但这一定是一本让你不由自主的思考的书,一环套一环,将每个小问题逐步深入到大概念的冲突,往往在这种大概念范畴中,两种或多种相异甚多的思路彼此冲突碰撞数百年而难分高下。
沉溺其中,有种把自己绕住了的感觉,我感到这篇文章如同我的心境一般,磕磕巴巴、词不达意,现在是一种瓶颈状态,看到了新的东西,怀疑起自己原有的东西,于是两种都未成体系。
公正,究竟该如何做是好?
其实,我们不能指望从一本或者两本书中看懂一门学问,对于公共政治或者哲学更是如此。
本书提到了很多哲学家,他们毕生的研究虽然或多或少存在纰漏,但是却值得我们花上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去细细品味。
读这本书对我而言,我觉得是几乎在读每句话的时候都无时不刻提醒自己去辨证地思考。
偶尔觉得非常不赞同某位哲学家的观点,后来却发现这种反驳观点是早已被其他哲学家论述过的,但至少也在阅读过程中思辨了。
可能,只要我们勤于阅读和思考,终究有一天就不会再去在意某某主义、某某原则,碰到任何事物,不盲从、不自大,有自己的思考,那么,或许我们也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读后感
(二)
你是哪一种自由主义者?
熊科达
桑德尔教授的公开课《公正》,前段时间曾经很热,我也去听过一段。
但生性喜欢读书这种比看视频更有效率、更能深刻理解其思想的活动。
这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桑德尔教授的《公正:
该如何是好?
》整合了桑德尔教授课程里面的内容,第一章定义了正义之事,从第二章开始到第十章,则讲述不同思想传统对公正的理解。
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再到以哲学家洛齐克为代表的,被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推崇备至的自由至上主义,再到康德式自由主义,和基于康德发展起来的罗尔斯平等主义,以及起源于亚里士多德共同体传统的社群主义,不一而足。
桑德尔教授认为,思考公正的无非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是功利主义的。
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人是达成集体幸福的工具。
我们需要精确又繁复地去计算社会的最大幸福。
在功利主义看来,界定公正和判断公正,关键在于怎么做会使福利或者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
带有明显的目的论色彩。
第二种进路,是将自由与公正联系起来。
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关于收入和财富的正当分配,就是能够在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中进行自由交换而形成的分配格局。
康德式自由主义把自由的定义进行了更苛刻的定义,但总体来说还是属于第二种。
再就是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主义,在康德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善。
罗尔斯的平等主义,强调抹除机会不平等,这一点有点像所谓的起点公平。
但这个起点公平的形成,是指其著名的假设“无知之幕”。
这两种区别于自由至上主义的理性自由主义,都要求人们自律地行动,即根据自己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
而不是像自由至上主义那样,依据自己的欲望和期待行事。
第三种进路,就是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西方社会古老的共同体传统,强调作为个体总是过着社群的生活,认为为了维护社群,公共利益是优于某个自我的。
其所指的公正,是让有德行的人获得应得的荣誉和地位。
无论是书中按照思想流派划分对公正的讨论,还是桑德尔教授在书的最后,粗略划分的三种进路。
在我看来,可以更加精简的讨论以构成本文。
那就是围绕着什么是自由主义,()构成了不同的自由主义者对公正的看法。
关于自由,第一个讨论的维度就是人能不能彻底拥有自身。
对于古老的共同体传统来说,集体幸福是高于个人自由的。
这种认知也曾经被称为集体主义。
人的自由应当屈服于集体的幸福或者共同利益。
也就是说,人并不是完全拥有自身的,这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因为他们试图寻求个人权利的牢靠基础时,主张人是完全拥有自身的,对自己有绝对的处置权,自己属于自己而非国家或者想象中的共同体。
第二个讨论的维度就是我们是如何自由的,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我们的自由,是基于我们对自己的所有权。
而康德的道德哲学为我们的自由权利提供了另一种基础。
即我们的自由不是依赖于我们对自身的所有权,也不是依赖于上帝的赐予,而是因为我们作为理性的存在,能够进行推理,能够根据自我意志行动。
在第一个讨论维度里面提到的共同体传统,有两种叙述路径,一种是围绕怎么样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功利主义,一种是围绕如何分配物品来奖励和促进道德的社群主义。
在第二个讨论维度里面提到的如何自由,有基于自由基础不同而形成的自由至上主义和康德式自由主义。
另外,改造了康德式自由的平等主义相信,在集体生活中,如果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社会中将身处何种地位,作为一个理性的自由主义者,我们就不会选择一种纯粹的自由至上的原则。
因为我虽然可能成为李嘉诚,但也可能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完全得不到帮助。
这样的自由至上主义原则,会让初始条件差的人,一直陷在糟糕的境地。
我还列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表格以供概括理解,如下图。
桑德尔教授在书中说,他个人的偏好是社群主义,而我个人的偏好是自由至上主义。
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能够完全拥有自身,对自己有绝对的处置权。
实在是一个伟大的梦想。
我们从图中可以看到,自由至上主义和社群主义是呈对角线分布的。
也就是意味着,从个人或集体的维度,还是从理性或功利自由的维度来说。
两者都截然相反。
桑德尔教授在书中举了几个极端的例子来证明,对于自由至上原则始终如一地加以应用,人类社会甚至会吃人这种恶心的事情。
桑德尔教授举例说,20XX年,在德国罗滕堡的一个村庄,发生了一桩奇事。
于根·布兰迪斯,一名43岁的软件工程师,回应了一则网络上的广告。
该广告寻找一些愿意被杀且被吃掉的人,由阿敏·迈维斯,一名42岁的电脑技术人员发布。
布兰迪斯遇到迈维斯,并在喝咖啡时考虑后者的提议时,他同意了。
后来,迈维斯杀死了他的客人,将尸体肢解,并把其装进塑料袋保存在冰箱里。
直到他被捕时,这个“罗滕堡的食人者”已经吃掉了他那个自愿的受害者的40磅肉,其中一部分肉是他用橄榄油和大蒜烹饪过后再食用的。
两个成人之间相互同意的同类相食,向自由至上主义的自我所有权原则提出了挑战,难道公正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吗?
这些极端的例子简直就像罗兰夫人名言那句说的那样,“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
其实,还有一个更强有力的例子,从这个角度挑战了自由至上主义。
自由至上主义者主张,对于一个怀孕的母亲来说,选择堕胎与否应当是自己的权利,因为女性应当能够自由地决定如何对待自己身体。
但一旦腹中的婴儿被定义为一个人时,就处于了一种两难的境地。
女性究竟能不能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身体呢?
被母亲怀着的婴儿,如果可以被堕胎。
虽然没有损害母亲的自我所有权,但这种自我所有权的行使,却干涉了其他人(这个婴儿)自我所有权的行使。
上述极端的例子,比如两个成人之间相互同意的同类相食,至少是经过双方同意的,而这里作为一个婴儿,无法做出同意的表示。
所以说,为了限制自由主义可能结出的恶果,我们无法彻底的拥有自我所有权。
这也就是为什么集体主义根深蒂固影响我们的原因。
在我看来,所谓的自由至上主义,在缺乏康德式自由的限定时,实则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追求的幸福最大化,往往是在满足人类的欲望。
只不过,功利主义为产生最大幸福的算计,把人看做是达成集体幸福的工具。
而自由至上主义,抛弃了集体,强调个人的幸福。
一旦它和功利主义一样,是在寻求某物存在是为了给人带来快乐,就不再是康德所说的那种自由。
康德认为,我们日常所认为的市场自由或消费自由,也就是自由至上主义所认为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它仅仅满足我们事先并没有选择的各种欲望。
康德根据他对自由的定义,认为仅仅是在满足人类的欲望的行动,不是自由的行动。
而是像那句著名的雪碧饮料的广告词那样,仅仅是在“服从你的渴望”。
真正的自由是根据自我理性订下的法则行动。
像我平时写文章之所以感到快乐,原来是因为我写文章就是纯粹的写文章。
康德认为,当我们做事情是为了这件事本身,本身构成目的时,意志的自由会让我们感受到,作为人类所能够体会到的特殊尊严。
这时的人心在寻求公正时,某物的正当存在并不是因为其给人带来很多快乐,而把人当作人。
尊重了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能够进行推理,能够根据自我意志而行动。
这种能力是人类的独有,而且正是这一点,让我们感觉拥有自我,其他的生物,别说拥有自我了,就连感受拥有自我的能力都没有。
当然,这些都是对自由至上主义的批评之处,很是说明了一点。
那就是在纷杂的社会和人群中,自由至上主义实在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在人群中的我们,很难保证自己是属于自己的。
就像苏轼那句著名词:
长恨吾身非我有。
我个人偏好自由至上主义的原因是,这些极端的演绎推理在现实生活中都很少没有发生,我所看到的,是自由市场经济带给世界的繁荣。
二战以来,我们充分让人释放试图满足欲望的动力,让人能够在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中进行自由交换。
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和平与发展成为二战后的主流。
直到今天,我们依旧享受着繁荣,以及预期未来一直繁荣。
最后,回顾本文会发现,本文主要是在讨论对公正持不同看法的人,是怎样因此构成他们不同的自由主义观的。
至于每一种不同的自由主义观者,是怎样看待公正,会经受哪些考验。
就需要阅读我们的桑德尔教授的《公正:
该如何是好?
》,我可以保证,这是一本值得好好阅读的书,一本薄薄的书,通过案例,展示了几千年人类在道德上追问的成果。
其阅读体验也非常好,我有时候看完一小节后,心中浮出的疑问,恰好就构成了小下一节的标题,阅读十分顺畅。
在阅读这本书的每个夜晚,我都如痴如醉。
感受到道德哲学迷人而深邃。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