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7816476 上传时间:2023-07-0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docx

校务会议议程参考范本

校務會議議程參考範本

 

開會,要有議程,開校務會議,更應該要有議程,但很多學校都沒有,難怪會議沒效率,甚至亂七八糟開。

在此,草擬校務會議議程參考範本,讓各校有個依循,大家按照議程照表操課,開會將事半功倍,少浪費青春在開會上面。

================================================================================

OO學校XX學年度上(下)學期第N次校務會議議程

時間:

XX年XX月XX日(星期X)X午XX時至XX時

地點:

本校會議室

主席:

OOO校長

出席人員:

本校全體校務會議人員

壹、報告出席人數:

出席:

請假: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確認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記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XX學年度上(下)學期第N-1次校務會議紀錄(如附件O)

伍、校務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以書面為之,每處室發言不得超過三分鐘)

一、校長室(如附件O)

二、總務處(如附件O)

三、教務處(如附件O)

四、訓導處(如附件O)

五、輔導處(如附件O)

六、人事室(如附件O)

七、主計室(如附件O)

八、‧‧‧‧‧‧‧‧‧

(視各校編制和需要調整)

陸、討論提案:

(視各校實際情況調整或修正)

案由ㄧ:

(請參考校務會議提案範本)

說明:

辦法:

決議:

案由二:

(請參考校務會議提案範本)

說明:

辦法:

決議:

柒、臨時動議:

捌、散會

●●●校務會議提案範本●●●

(以下提案,各校每年都應該進行推選,通常在下學期的期末校務會議改選。

--------------------------------------------------------------------------------

案由N:

推選本校XX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委員。

說明: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本會委員之總額及委員選(推)舉之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

辦法: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擬設委員十九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各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於校務會議中選(推)舉之,而且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本辦法若有不週全之處,在校務會議中討論議決。

決議:

--------------------------------------------------------------------------------

案由N:

推選本校XX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委員。

說明:

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各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應組織成績考核委員會執行初核,校長執行覆核。

第十條也規定,成績考核委員會的委員由本校人員中推選產生後報請校長遴聘之。

另依據高雄縣政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辦理教職員成績考核注意事項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是項委員人選應於校務會議中公開推選產生,以昭公信。

辦法:

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擬設委員十七人,除教務、總務、訓導、輔導、及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於校務會議中,由本校人員中推選產生後報請校長遴聘之。

本辦法若有不週全之處,在校務會議中討論議決。

決議:

--------------------------------------------------------------------------------

案由N:

推選本校XX學年度「課務編配小組」之成員。

說明:

依據高雄縣政府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府教學字第號函頒布「高雄縣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第四條實施方式的第一項規定:

各校應成立課務編配小組,其組成及推選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成員包括校長、教務(導)主任、教學(務)組長、教師、教師會代表(無則免)。

課務編配小組依參考表(如附表)編定學校教師授課節數,經公告後實施。

辦法:

本校課務編配小組擬設成員十一人,除校長、教務(導)主任、教學(務)組長、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於校務會議中選(推)舉之。

本辦法若有不週全之處,在校務會議中討論議決。

決議:

--------------------------------------------------------------------------------

案由N:

推選本校XX學年度「課後輔導(含假期學習活動)委員會」之委員。

說明:

依據「高雄縣國民中學辦理課業輔導及補救教學實施要點」第6條:

成立課後輔導【含假期學習活動】委員會,委員推舉方式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業務承辦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校長為召集人,其他委員人數及產生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

辦法:

本校「課後輔導(含假期學習活動)委員會」擬設委員十一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業務承辦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外,其餘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於校務會議中選(推)舉之。

本辦法若有不週全之處,在校務會議中討論議決。

決議:

 

(以下提案,各國中應該每學期的期末校務會議審議。

--------------------------------------------------------------------------------

案由N:

審議本校XX學年度上(下)學期「課後輔導(含假期學習活動)」經費。

說明:

依據「高雄縣國民中學辦理課業輔導及補救教學實施要點」第7條第6款:

經費應提報於校務會議報告;並隨會計報表公告於校內明顯處。

辦法:

本校XX學年度上(下)學期「課後輔導(含假期學習活動)」經費收支報告,如附件O。

決議:

(以下提案,各校應該訂定,訂定後可視需要修正。

--------------------------------------------------------------------------------

案由N:

訂定本校「導師產生與聘任辦法」。

說明:

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新修正公告的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教師有擔任導師的義務,在同條文的第二項中明白規定各校導師的產生和聘任,必須擬出辦法草案送交學校校務會議討論議決後實施。

辦法:

如附件O(相關辦法可至高雄縣教師會網站下載或自訂)。

決議:

--------------------------------------------------------------------------------

案由N:

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說明:

依據「教師法」第17條:

教師輔導或管教學生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辦法:

如附件O(相關辦法可至高雄縣教師會網站下載或自訂)。

決議:

--------------------------------------------------------------------------------

案由N:

訂定本校「值週導護實施計畫」。

說明:

依據高雄政縣府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府教學字第○九二○二○○一五八、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府教學字第○九三○○四三九九一號函,為加強學生生活指導,維護學生在校安全,確實推行生活教育及安全教育,提案訂定本校值週導護實施計畫。

辦法:

如附件O(相關辦法可至高雄縣教師會網站下載或自訂)。

決議:

--------------------------------------------------------------------------------

案由N:

訂定本校「教科圖書選用辦法」。

說明: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8-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辦法:

如附件O(相關辦法可自訂)。

決議:

(以下提案,各校可視需要提出。

--------------------------------------------------------------------------------

案由N:

審議本校XX學年度上(下)學期「校外教學計畫」。

說明:

依據「高雄縣縣立中小學遠足、童軍露營活動、校外教學活動暨畢業旅行實施要點」第10條:

學校辦理遠足、童軍露營活動、校外教學活動暨畢業旅行,應先擬具實施計畫,提校務會議或教務(導)、訓導會議經充分研討後通知家長會,由校長核定後實施。

辦法:

本校XX學年度上(下)學期「校外教學計畫」,如附件O。

決議:

--------------------------------------------------------------------------------

案由N:

訂定本校「校長聘任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辦法」。

說明: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辦法:

高雄縣OO學校校長聘任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辦法(草案)

一、本校處室主任由校長就本校或他校教師具有主任任用資格者聘任之。

惟從他校教師聘任前,須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為本校教師後,始得聘用。

前項主任聘用如有困難或主任學期中離職、長期請假時,得由本校教師代理,惟代理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校各處室組長之聘任,由校長徵詢教師之意願後聘任。

如聘任有困難時,由在本校服務年資較深者擔任。

年資相同時抽籤決定,組長任期一年。

三、各學年置學年代表一人,由各學年教師選舉產生。

科任各科置代表一人,由各科教師選舉產生。

四、教師因個人因素而有特別困難,無法受聘兼任行政工作或工作調整時,得提請教評會審查通過而免兼或調整。

五、本辦法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議:

--------------------------------------------------------------------------------

案由N:

提案本校實施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免簽到、簽退,請議決。

說明:

依據高雄縣所屬中小學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九條的規定,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如實施免簽到、簽退,應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並呈報縣府核備。

因此,提案本校實施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免簽到、簽退。

辦法:

如說明。

決議:

教師在學校如何有效地開會

為什麼開會?

(Why)

「會議規範」第一條開宗明義地規定:

「三人以上,循一定之規則,研究事理,達成決議,解決問題,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謂之會議。

」所以,開會是為了「研究事理」(討論)、「達成決議」(決議)、「解決問題」(執行),因此,為了讓開會有效率,「會要議」、「議要決」、「決要行」。

要開哪些會?

(What)

從前,學校比較像「首長制」,校長一人說了算,沒有什麼會好開,開會就是要聽人念經和為人背書,現在,學校運作是「合議制」,很多事都要開會決定,尤其是有關「權」與「錢」的事情,更要透過會議來避免專斷和弊端。

學校有那些會要開?

我舉高雄縣的學校為例,「權」的方面要開的會有:

校務會議、教評會、成績考核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課務編配小組等等...。

「錢」的部份要開的會有:

合作社理監事會、營養午餐工作小組、教科用書選用小組、課業輔導及補救教學委員會等等...。

要如何開會?

(How)

熟悉會議規範-會議要討論,討論難免有爭執,所以要「循一定之規則」,這一定的規則就是「會議規範」。

「會議規範」是國家公佈施行的法令,開會就要照著規定來,會議規範洋洋灑灑一百條,不用全懂沒關係,但至少要大概知道:

「會議的流程」、「主席的職權」、「紀錄的形式」、「各種的動議」、「表決的方式」與「選舉的方式和流程」。

善用會議技巧-學校開會最怕主席講個不停,或者發言亂無章法、毫無頭緒,講了半天也不知道在說什麼?

這時為了節省大家的生命,讓會議開得有效率,就應該善用各種會議技巧,適時地提出「權宜問題」或「秩序問題」,要求主席制止不禮貌、超出議題的發言,該擱置就擱置,該停止討論就停止,該散會就給他提散會。

議程會前發出-學校常常臨時通知開會,然後沒有任何會議資料,不讓人提案也就算了,甚至連個議程都沒有,開會時大家兩手空空,不知道從何討論起。

所以,正式或定期的會議,應該發出會議通知,並徵詢出席者提案,開會前準備好議程資料,並在會議前讓與會者知道,良好準備是會議成功的開始。

提案事先溝通-很多老師不知道如何提案,學校大概也搞不清楚,提案要清楚明白,最好要有說明和辦法,不要提一些不知所云的案子。

而且,重大的提案最好能事先溝通,行政要提案先在行政會議討論過,教師要提案先在教師會理監事會議討論過,可以的話先找提案相關單位溝通,事先的溝通有助於會議的討論和進行。

發言沙盤推演-開會是要討論事情的,當然要讓出席的人講話,但會議的發言要有方法,先講主張再說明理由,不要講一大堆但沒人聽得懂,為了讓會議開得有效率,必要時可以限制發言的時間和次數。

如果有高度衝突的議題,發言可以事先沙盤推演,安排發言的重點和順序,再利用動議讓議案進入表決,免得大家死纏爛打。

確實要求表決-學校會議經常議而不決,提了案,也發了言,但主席(通常是校長)就是不表決,搬出「行政裁量權」那一套,不經會眾同意就把議案給封殺。

如果是合議制的會議,校長的身份是主席,主席的責任是依序將議案宣付討論和表決,並宣佈表決結果,沒有理由不讓人表決的。

工作報告簡短-學校很多會議幾乎都在工作報告,校務會議更是如此,校長、主任、組長輪番上陣報告,好像工作報告越多是越認真,有點像四十歲以上的男人剩張嘴,工作報告完大概就散會了。

為了讓大家的耳根清靜,可以透過決議要求工作報告簡短,甚至限制報告時間,進而要求工作報告要以書面呈現,書面有的就不用囉嗦了。

議程隨時掌控-會議的進行要尊重與會的人,而不是主席一人說了算,也不必忍受少數人漫無限制的發言,會議開始前可以確認議程,然後要求主席按照議程主持會議,如果覺得有必要的話,也可以要求變更議程,隨時掌握議程的進行,可以讓會開得更有效率。

紀錄要求正確-學校很多會開完就算了,根本從來沒見過會議紀錄,甚至結論被改了也不知道。

開會是為了「達成決議」,決議是在會議紀錄呈現,會議紀錄可以說是開會的成果,所以要關心會議紀錄,要求會議紀錄要讓與會者過目,書面通知或下次會議確認都可以。

決議確實執行-開會是為了「達成決議」,更是要「解決問題」,開了會,形成了決議,不執行也枉然。

所以花了時間來開會,更應該關心執行的情形,要求下次會議要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況,要求決議確實被執行,不執行再想辦法算帳。

開會的重要?

我們都在說民主,開會是民主社會重要的活動,是大家凝聚共識、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我們真的會開會嗎?

看看學校的會怎麼開的,我想答案就很明顯。

老師如果不知道怎麼開會,又如何教學生開會,而學生未來成為公民,又如何期待他們會開會。

民主不只是規章和制度,更是態度和信念,我們若要真正落實民主,就從學校的會開始。

 

會議規範講義

會議本身

一、會議召開,應有全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

二、會議中,因為有人離場而造成人數不足,主席或出席人可以提出清點在場人數問題,改開談話會或散會;如果沒人提出,會就繼續開下去;開談話會中,如果有人回來,人數足夠時,應該恢復正式會議。

三、會議流程:

1.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2.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況

3.其他報告

4.前次會議沒討論完的事項

5.預定討論的事項(舊事件)

6.臨時動議(新事件)

7.散會

主席

如果沒有原定主席,應該在會議開始時由出席人推選。

主席的任務有:

一、處於公正超然的地位,嚴格執行會議規則,維持會場秩序。

二、宣佈開會、散會及休息,按照會議程序主持會議。

三、承認發言人的地位,兩個人以上同時請求發言,由主席指定先後次序;有下列情況的應該先發言:

1.原提案人有補充或解釋

2.發言最少、或還沒發言的人

3.離主席比較遠的人

四、接述動議。

五、依序將議案宣付討論和表決,並宣佈表決結果。

六、簽署會議紀錄和相關文件。

七、答覆會議詢問,決定權宜問題及秩序問題。

八、不得參加發言或討論,如必須發言,必須把主席地位暫時移交給他人。

九、平時主席不參加表決,如果表決時可否同數,主席可以決定加入可方,讓動議通過,也可以不加入,否決動議;可否差一票時,主席應加入少數一方,讓動議否決;如果議案有規定票數時,只差一票,主席可決定加入可方,讓議案通過,或不加入,否決議案。

十、制止不禮貌、超出議題的發言。

紀錄

開會時由主席指定會議紀錄,或由會眾推選會議紀錄。

會議紀錄應記的事有:

1.會議名稱及會次

2.會議時間、地點

3.出席人姓名及總共人數

4.列席人、主席、紀錄姓名

5.報告事項

6.選舉事項、選舉方法、票數及結果

7.討論事項、表決方法及結果

8.其他重要事項

會議紀錄應該有主席和紀錄的簽名,才算生效。

紀錄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各種動議

動議有:

一般主動議、特別主動議、附屬動議、偶發動議。

提出動議的時機是:

1.主動議:

沒有其他動議或事件時提出。

2.附屬動議:

在有關的動議進行討論時提出,並且比原動議先討論或表決。

3.偶發動議:

依動議的性質,在有關動議或事件在場時提出。

各種動議的意義:

散會動議-議案進行中可以提出散會動議,如果可決,就立即宣佈散會,沒討論完的下次會議要繼續討論。

擱置動議和抽出動議-擱置動議一旦通過,主動議和附屬動議都一併擱置;擱置的議案可以在同次會議抽出。

抽出動議是特別主動議,沒有其他事件在場才可以提出。

停止討論動議-議案討論時,可以提出停止討論動議,如果可決,議案應該逕付表決。

延期討論動議-議案進行時,可以提出延期討論動議,如果可決,議案在指定的時間重新處理。

無期延期動議-議案進行時,可以提出無期延期動議,如果可決,議案視同打銷。

收回動議-動議未經附議,可由動議人收回;如果附議了,要附議人同意才能收回;主席接述後,要主席問會眾無異議後才能收回,如果會眾有異議,就逕付表決;動議經修正者,不得收回。

分開動議-動議如果可以分成幾段討論,可以由主席或出席人動議分開討論及表決。

原提案人提分開動議的話,如果沒有異議,可以不要表決。

動議分開表決後,仍應將全案提付表決;動議各部分都否決的話,整個動議視為否決

復議動議-議案可決或否決後,如果

(1)議案還沒執行

(2)有和原議案理由不同者,可以提復議。

復議動議的討論,正反兩方發言各不得超過兩人。

復議否決後,對同一議案不得再復議。

權宜問題-對議場偶發的事件,影響個人或全體權利的,可以提出權宜問題。

秩序問題-議題進行中發生錯誤、程序不對、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可以提出秩序問題。

申訴動議-權宜問題或秩序問題由主席裁定後,如果不服,可以提申訴動議。

可否同數時,維持主席裁定。

動議效力和規則

附屬動議的效力是:

散會動議=休息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延期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無期延期動議。

如果有順序較低的附屬動議待決時,可以提出順序較高的附屬動議;但順序較高的附屬動議待決時,不得提出順序較低的附屬動議。

表決方式

表決方式:

舉手表決、起立表決、正反兩方分立表決、唱名表決、投票表決。

另外,還有無異議通過。

主動議和修正動議不能無異議通過。

選舉的方式和程序

選舉的方式有舉手選舉和投票選舉兩種。

程序是:

1.主席宣佈選舉的名稱、職位、應選出的名額及選舉方式

2.辦理候選人提名

3.推定辦理選舉的人員

4.選舉

5.開票及宣佈選舉結果

6.舉行投票時,以○表示贊成,以X表示反對。

校務會議常犯的錯誤

●沒有按時開會:

●沒有開會通知:

●沒有會議資料:

●不接受提案:

●不確認議程:

●工作報告冗長:

●主席角色錯亂:

●不接續動議:

●不進行討論:

●不進行表決:

●發言無重點:

●沒有會議紀錄:

●沒有執行報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国外设计风格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