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 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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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惠城区汝湖镇是一个总面积153.3平方公里,拥有3个社区和23个村委会,常住人口4.2万人、外来人口1万人的农业大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早在*年,为扭转农村一度出现内部矛盾激化、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我镇创造性地打造了惠州首个维稳品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三级调处网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因社会转型、利益分配方式转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日俱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市、区委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和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意见和规定,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借助“三级调处网络”的功能,把人民调解作为推进依法治镇的重要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领域,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建立调处网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年,我镇针对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社会治安一度混乱的局面,下决心建立了“三级调处网络”:

第一级是成立了由村民小组长兼组长的调解小组,负责本自然村民间纠纷的调处和信息反馈。

第二级是健全了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负责本村辖区的民间纠纷调处、重大纠纷隐患的排查和信息反馈。

第三级是健全了由司法所所长为主任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并参与全镇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同时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领导参加的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全镇共有各级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268人,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人民调解队伍。

三级调解组织的健全,在全镇辖区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调处网络,确保了在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发现,化解在萌芽状态。

  实践证明,三级调处网络有效调处了我镇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推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

我镇的经验得到了省市的推广。

*年以来,我镇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458宗,其中,镇级调委会调处105宗,村级调委会调解343宗,调解成功率达98%,无因调处不力引发矛盾激化和民事案件等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创新调解方法,扩大调解工作成效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镇根据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调解工作成效。

  一是抓领导,以领导靠前指挥提高调解公信度。

领导干部亲临一线指挥,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可以增强公信力,提高调解效力。

在处置群众性事件中,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稳定群众情绪,一方面了解事情真相,指挥正确调处;一方面揭露谣言,控制信息的混乱传播,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特别是对一些因占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事件,利益链条较长,党政主要领导更是亲自出面,现场调研,现场协调,现场定夺,为及时有效处置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年仍西村新瑚石村小组因水塘续约承包合同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参与事件的人最多时达200人。

为解决这一事件,镇委书记张文正深入新瑚石村,与村民同吃同住三天三夜,挨家挨户走访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告知矛盾真相,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村民最终以法律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了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排查,以多种“触角”掌控矛盾纠纷。

近年来,我镇要求镇调委会成员每周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不少于1天,并由调委会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

每个成员每次下乡排查情况,均要以电话或书面向调委会办公室汇报,办公室每周向镇领导综合报告一次排查情况,对重大纠纷苗头,及时报告。

村调委会每半个月、镇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每个调委会成员分别汇报自己当月排查的具体情况及调处工作成效,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

  三是抓责任,以奖惩制度促调解工作落实。

我们主要抓维稳责任考核,分清责任,落实好综合治理和责任追究制。

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镇级信访工作责任考评办法》和联席会议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制度。

为激励各村委会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我们于*年制定了《汝湖镇考核村委会工作激励办法》,明确规定各村委会在落实矛盾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职责,镇委、镇政府通过对各村委会工作年终考核,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该《办法》引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重视并在《惠州依法治市》简报刊载,向全市推广。

经过一年的实践,激励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各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矛盾调处率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共有24个村委会无发生到镇一级以上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抓分析,以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型制定调解方案。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特别注重群体性事件的调处。

因此,要求对全镇社会的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防止利益失衡的扩大,又要注意及时消除各种引发因素。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迅速判断事件的真相,充分分析问题的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的可能后果,详细制定包括组织指挥、群众工作、处置程序、处置举措等内容的预案。

同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把突发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7月,我镇大良村大坑村民小组少数村民以瓷土开发承包合同有争议为由,煽动1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堵塞主村道,还在争执中出现破坏行为,一场群体性冲突事件眼看就要发生。

村干部迅速将情况报告镇主要领导。

镇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处置。

由于反应行动快,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得力,整个事态于当天傍晚就得到了控制。

  对于一些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的矛盾纠纷,我们在了解情况后主动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顺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我镇黄埔村与古仙村的山林界线争议历经14年之久,并演化成群体性冲突。

镇委、镇政府了解情况后,靠前指挥、主动工作,采取了果断措施,有效地化解了这一历史矛盾,两个村也因此迎来发展机遇并迅速尝到了甜头。

在山林划界的两边,古仙村的“学生德育基地”已经落户并投入使用,仅该基地每年就能给一个村民小组增加集体收入9000多元;黄埔村的鱼塘承包商看到纠纷得到解决之后也吃下了定心丸,使鱼塘租金由每年不足3000元提升到27000元。

  五是抓平台,以“零距离”工作法凝聚民心。

协调农村不同的社会群体,凝聚民心,是构建和谐村镇的思想基础。

在调解方面,我们以党员参与做群众工作为重点,通过党员联系村务工作平台与群众近距离接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转向理性处事,支持镇委镇政府的工作,为新形势下创建和谐村镇注入了新的理念和活力。

如今年初,有人闻讯市政府要实施东湖堤加固工程,一部分群众为了搏取个人利益,便在东湖堤进行了抢种搭建,企图获得经济补偿。

3月底,市水利局组织了大规模堤围清障行动,但是行动现场受到近200名不明真相村民的阻挠,导致清障工作被迫停止。

针对这一情况,镇委、镇政府立即组织工作组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通过人大代表向村民宣传法制知识,使那些不明真相的村民很快转变了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在大堤抢种搭建是违法行为。

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东湖堤清障行动得到当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村民连夜将抢种作物迁走。

4月29日,我镇组织干部群众400多人仅用了4个小时,将外地人的抢种搭建物全部清除。

  六是抓引导,以法律途径来解决无序的群体性事件。

对难以调处的群体性事件,我们以稳定群众情绪为切入点,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同时,安排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最快的时间进入司法程序,使事件得到有序解决。

如新瑚石村小组水塘承包合同纠纷案,在几经反复调解、对群众进行法规宣传仍未见明显效果的情况下,最后引导该小组通过向法院起诉,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让村民了解事情真相,使村民不再闹事,事件得以平息。

过去几年中,我镇多宗群体性事件的实质,基本上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组织和煽动造成的。

对此,我们深入调查掌握组织者和煽动者的内幕,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取证,并对组织者实施依法打击。

*年,仍西村新瑚石村小组因水塘续约承包合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了村民打人、抢东西、围攻派出所的错误行为。

事发当晚,由公安机关深入村中取证,并对事件的组织者进行依法刑事拘留。

这一行动,对当事人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又教育了参与事件的群众,为平息事件打下了基础。

  三、科学整合社会资源,增强人民调解效力

  调解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需要靠全社会力量的支持。

因此,我们从统筹各方力量入手、从整合各种资源抓起,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调解委员会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立体化、网络化调解模式,开创了汝湖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一是把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领导纳入调委会成员,增强调处工作的时效。

*年开始,镇党委高度重视,对调委会组织成员结构进行了调整充实。

村级调委会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组成,村支部书记兼任调委会主任;镇调委会由各村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国土所、工商所、民政办、信访办、林业站、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司法所所长兼任调委会主任,调解室设在司法所。

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村干部参加,使调处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部门协调的工作局面,从而增强了调处工作的时效性。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强化监督效力。

近年来,我镇不断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创造代表履行职务的活动载体。

制定了《代表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规定每月25日为“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活动日”。

区、镇人大代表按原选区的所在村委会为单位,每月25日集中在所辖村委会办公楼接待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并做好记录交镇人大,由镇人大统一交由相关单位负责办理。

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和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人大代表集中接待群众活动,有效地拓宽了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使代表能深入了解民情民意,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架起一座桥梁,同时,通过及时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利用学校的教育平台,扩大调解工作的宣传面和效果。

学校既是知识传播的阵地,也是法制知识宣传的教育平台。

我镇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十分注重借助中小学校这个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对化解矛盾纠纷的促进作用。

这就是针对推进某项工作发生矛盾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通过学校举行专题法制知识辅导课,利用老师向学生从发展大局和法律角度进行宣讲,然后再由学生向父母宣传,同时印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发给每位学生带回给家长学习。

通过这种深层面的法制宣传方式,既教育了学生又教育了群众,使广大群众迅速转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开展。

例如,在先科大道征地补偿和东湖堤清障工作中,开始我们遇到了很大阻力,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发现,主要的工作阻力是出自于村民的法制意识淡薄。

对此,我们采取了强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攻势,印制了《致村民的一封信》发给学生和家长,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宣传,使广大村民深刻领悟到自己的行为是既不讲“情”、又不合“理”、更不合“法”,从而及时转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先科大道拆迁补偿和东湖堤清障工作的全面完成。

  通过不懈努力,*年以来我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连续多年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连续多年被市、区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年被省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年被评为*—*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年被评为惠城区依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全镇社会稳定,形成全镇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

今年上半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完成3.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7%;工业总产值7.67亿元,同比增长4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量呈较快增长态势,达到1.18亿元,同比增长140%;完成工商税收990.4万元,同比增长109%。

雅居乐项目、象塘湖风景度假项目、惠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生力科技有限公司、洋塱度假旅游项目、富盈房地产项目等一批大项目先后在我镇落户发展,汝湖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实现打造特色旅游名镇、新型工业重镇和生态农业大镇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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