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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十四届人大

开封市十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一

 

关于开封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6日在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开封市财政局局长安洪海

各位代表:

受开封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1234”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快”总基调,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

(一)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新的营改增收入划分政策,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2123万元,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10位,实际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5位。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81275万元,总量位居全省第10位,完成年预算的98.5%,增长13.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5位。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同比口径提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8位。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490584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982767万元,实际完成2957759万元,总量位居全省第9位,为年调整预算的99.2%,支出进度为近年来完成最好的一年。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7%,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2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25777万元,实际完成586457万元,总量位居全省第5位,为年初预算的93.7%,下降8.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3168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82029万元,实际完成7114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增长4.5%。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50327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为430917万元,实际完成429646万元,为预算的99.7%,增长8.5%,全省排名第4位,总量位居全省第6位。

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0598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补助县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30536万元,实际完成7180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支出总量位居全省第6位,收支规模连续两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79265万元,实际完成388242万元,为预算的102.4%,下降11.1%;市本级支出预算为43406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01071万元,实际完成4568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2%,增长6.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100万元,实际完成3450万元,为预算的111.3%,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78226万元,支出预算为820486万元。

收入实际完成889559万元,为预算的101.3%;支出实际完成861430万元,为预算的105%。

(三)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553300万元。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25521万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727779万元。

截至2016年底,汇总各级政府预计的债务余额合计2359089万元,其中: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708879万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650210万元。

市本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人大批准的规定限额。

(四)2016年预算执行的措施与成效

1.补短板促转型,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亿元,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8.1亿元。

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7.6亿元,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1.5亿元,置换债券46.1亿元。

争取到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了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建设、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

——财税政策效用有效发挥。

一是全面落实我市“1+13”补短板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开封市补齐产业短板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二是营改增政策切实落实到位,顺利实现全覆盖;建立了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大了对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市辖区办理退税2793笔,退税金额8956万元,降税清费政策落到了实处。

三是规模1.7亿元的企业还贷周转金作用持续发挥,发放还贷周转金22.4亿元。

四是拨付资金2亿元,深入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和《促进住房消费及农民进城购房工作意见》。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全市科学技术支出3.1亿元,增长26%。

争取上级科技资金1000万元,拨付科技计划经费1109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重点科技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拨付资金835万元,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拨付奖补资金1172.8万元,对部分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涉及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节能减排的项目进行奖补;落实资金40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发展现代农业。

——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

落实资金9940万元,继续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提升载体功能,推进产城融合;拨付资金3000万元,增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要素吸附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两区”建设步伐。

——积极拉动投资增长。

加大存量资金清收力度,全市共收回存量资金5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使用;拨付资金3.5亿元,支持郑汴轻轨入城;筹措资金18050万元,支持了全市6条断头路建设;拨付资金18239万元,继续加大保障房周边及其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947万元,支持实施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拨付资金23388万元,支持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财政投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地拉动了全市投资增长,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促共享惠民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取得新成果

财政资金更多的向民生领域倾斜。

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为215.5亿元,增长12.9%,超过财政收入增速2.7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2.8%。

——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研究出台了《开封市财政保障及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共投入财政资金11539万元,是2015年的2.1倍,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支持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落实资金2040万元,支持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投入资金4970万元,支持我市实施“蓝天工程”,重点用于黄标车淘汰、锅炉拆改、空气监测站建设和城区燃煤散烧管控等工作,着力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三是支持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国企改革精神,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好所需资金,拨付资金5392.6万元,支持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逐步实施。

——大力支持“三农”事业发展。

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7亿元,增长2.3%。

拨付资金64536万元,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资金1732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7233.2万元,用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拨付资金4459万元,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受益群众30余万人。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42亿元,增长20.3%。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13533万元,确保了20万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资金50474万元,为60多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金;落实资金12831万元,支持扩大就业,全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将城市居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4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9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年补助分别提高至4000元和3000元;筹措资金24200万元,全面落实了国家关于涉军人员的优抚、抚恤、退役安置等政策;拨付资金1619.1万元,用于我市特困人群的生活和医疗补助。

——继续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亿元,增长12.7%。

落实财政补助资金1.7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5元;筹措资金15.6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投入资金4634.5万元,继续支持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拨付资金5200万元,专项用于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统筹资金的超支,1331名参保老干部看病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筹措资金4000万元,确保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

——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全市教育支出51.6亿元,增长11.6%。

落实资金40984万元,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拨付资金5374万元,继续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资金9617万元,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资金6853.2万元,促进职业院校加快发展;拨付资金3833.6万元,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拨付资金7287万元,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深入实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支持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亿元,增长9.9%。

安排资金3000万元,全力支持我市“文化+”战略实施;开辟多元化融资模式,支持我市实施了一大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助力成功举办多项赛事活动;落实资金1000万元,支持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拨付资金5000万元,继续支持建设博物馆新馆;落实资金1200万元,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实施,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涵。

——支持优化全市生态环境。

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9亿元,增长61.7%,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实现大幅增长。

落实资金3654.5万元,支持实施“碧水工程”,全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落实资金880万元,支持我市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工程;整合资金10187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清洁家园·美丽乡村”项目工程。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全市住房保障支出9.4亿元。

落实资金3.2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7592套;拨付资金609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市共改造6814户;成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现棚户区改造融资4.8亿元,支持我市24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快我市“两改一建”步伐。

3.转思路重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继续围绕“一体两翼”财政改革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顺利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任务。

——大力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市本级全面推开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均按照要求编制了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将原纳入政府性基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多万元。

同时,将基金结转资金超过2015年当年收入30%部分16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市与县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

下发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市与县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制定出台了《开封市城区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快了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

——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制定了市本级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加大了预算安排和统筹各项资金的力度,全面加强债务管理,有效化解我市债务风险。

——全面开展资产清查。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

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9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99.4亿元。

——政府购买服务扎实推进。

研究出台了《开封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行规范;积极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数字化信息采集等方面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全年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出达到17865万元。

——构建PPP的“开封模式”。

坚持统筹谋划、创新机制、多措并举、规范操作,走出了一条具有开封特色的PPP推广模式。

一是提前谋划,夯实了PPP模式推广运用基础。

全市累计47个PPP项目列入省示范库,5个被列为财政部示范项目;提前谋划了2017年拟实施PPP项目,为推广运用PPP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是注重宣传,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举行了多个PPP项目签约仪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升了社会资本对我市PPP项目的关注度和投资热情。

三是用好政策,为PPP项目落地提供政策保障。

主动与省3000亿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对接,设立了开封子基金;积极申请并得到财政部政企合作基金和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的支持,解决了我市政府方资本金问题。

四是创新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探索了“基金+PPP”模式,采取由省豫资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与我市平台公司组建基金控股的PPP投融资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我市PPP项目,丰富了“基金+PPP”的内涵。

截至2016年底,我市开港大道、民生养老院等9个项目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额157.8亿元,落地率75%。

我市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受到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被省财政厅喻为行业涵盖多个民生领域的“开封模式”。

——财政管理监督水平进一步提升。

内控机制不断完善。

研究拟定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8个方面的专项风险防控办法。

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启动。

成立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综合治税联席机制,综合治税工作稳步推进。

投资评审领域不断扩大。

全市累计完成评审项目1391个,评审金额86.2亿元,审减9.2亿元,审减率10.6%。

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

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8.9亿元,节约资金3.2亿元。

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

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将7个项目纳入了“数字开封”大平台;扩展非税收入的缴费模式,积极建设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

财政监督检查质量继续提升。

先后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涉农资金检查等多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财政收入总量小、底子薄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难以满足保障公共服务发展需要;收入增速放缓,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财政体制改革推进仍然较慢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予以破解。

二、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我市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的开局之年。

编制好2017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7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坚持“1234”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快”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补齐全市产业发展短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重点”,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依法理财,积极稳妥,零基预算,绩效导向,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财力保重点。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

三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理念,统筹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是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0%左右。

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

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

建设“四个开封”,支持全市抓好“五大重点”,支持我市实施2017年十大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

总体上,2017年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5312万元,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2277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000万元;调入资金5250万元;市本级收入458653万元,较2016年同口径完成数增长1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317173万元,增长13.5%。

其中:

增值税110472万元,同口径增长11%;企业所得税32451万元,增长15.4%;城市维护建设税20596万元,增长19.9%。

——非税收入141480万元,增长2.9%。

其中:

专项收入29387万元,增长24.5%;行政事业性收费28938万元,下降34.6%;罚没收入19738万元,增长53.6%。

支出安排。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45312万元,其中:

上解上级支出36324万元;市本级支出7089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11.8%。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87万元,增长9.7%;

——教育支出88938万元,增长11.4%;

——科学技术支出5925万元,增长55.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95万元,同比增长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40万元,增长15.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165万元,增长39.4%;

——农林水支出55211万元,增长17.7%,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引黄水费9864万元列入此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31059万元,增长105.3%,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资金较上年增加12499万元;

——预备费9958万元,增长26.9%,主要是开发区预备费较上年增加21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05265万元,其中:

市本级收入3686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32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06927万元,其中:

市本级支出405265万元,补助县区支出1662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7697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917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25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134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38232万元,预计当年结余75222万元。

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7393万元,支出583769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2086万元,支出198604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289万元,支出58009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186万元,支出693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3405万元,支出53489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45万元,支出3024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86万元,支出308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5964万元,支出531321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二)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围绕补齐产业短板,支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支持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突出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支持产业发展新方式,整合工业强市、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2017年统筹安排补齐产业短板发展基金引导资金5亿元,2018-2020年再统筹15亿元,设立总规模80亿元至100亿元的母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300亿元以上,不断完善产业基金平台建设,强力促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支持打造新型工业化城市。

强化新型工业化城市定位,研究制定壮大主导产业规模、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开封市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和《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行动方案》。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安排资金3000万元,促进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业、纺织服装业转型升级,支持提升工业产业发展质量。

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支持发展文化服务业。

积极筹措资金,安排资金17600万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我市实施“引金入汴”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和电子商务物流工程,强力推动我市“文化+”战略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文化旅游业和特色服务业融合发展。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支持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资金2000万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200万元,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安排资金135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培育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促进经济新业态发展。

安排资金4600万元,支持网络经济、枢纽经济、创意经济、生态经济等四种经济新业态发展。

2.围绕促进协调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

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市级安排精准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支持我市“1+5+5+5”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继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创新精准扶贫的资金投入方式,足额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原农户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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